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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基本规则制度

急诊科基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急诊科管理制度第二章.急诊首诊负责制第三章.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第四章.急诊会诊制度第五章.急诊抢救制度第六章.急诊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第七章.急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第八章.急诊交接班制度第九章.急诊死亡报告制度第十章.急诊绿色通道制度第十一章.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第十二章.急诊收住院制度第十三章.急救物品、药品管理制度第十四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第十五章.医患沟通制度第十六章.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第十七章.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第一章急诊管理制度

一、急诊科是医院医疗前沿和面对病人的重要窗口之一,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主动热情、及时迅速、准确无误的处理每一个急诊人。

二、各科急诊接诊实行24小时负责负责制,未设置日常急诊接诊室的其他科室有医疗任务时由急诊分诊台传呼应诊,随叫随到。

三、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由分诊台护士指定就诊科室,各科医师不得拒诊。

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和医务科行使决定权。

四、派往急诊科的医师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临床经验,在急诊科工作至少固定二个月以上,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及实习护士不得派到急诊科单独值班。

五、不在急诊室做班的其他各科急诊医师及各科担任急诊二线班的医师应在急诊科留有联系电话等。

六、凡遇有下列情况急救时急诊值班医师应向急诊科主任汇报,并向医务科、院总值班或医院领导报告:

(一)接诊大批外伤、中毒或传染病患者;

(二)重大抢救,需前往现场实施;

(三)有涉及法律问题或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的伤病员;

(四)经费不足但需立即抢救、住院或手术的病人。

七、凡急诊科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着重讨论对患者的诊断、抢救经过及死亡原因,总结经验与教训,并做好详细记录。

八、各种抢救药品、器材、设备应当定人、定位、定量保管、配备齐全,每日检查,使之处于齐备和功能完好的状态。

急诊科的急救器材、设备和药品.

等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征得主管院长的签字同意。

九、病人在急诊抢救室留置一般不应超过24小时,在急诊观察室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急诊的急危重病人待病情基本稳定后,一旦诊断明确,应及时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住院途中注意事项或可能发生的意外应由主管医师向病人或其家属交待清楚,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同意转送病房。

十、各临床科室每天必须留出1~2个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急诊科医师及在急诊科值班的医师有权按规定签收急诊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收。

当病情涉及多个学科,收治去向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副主任或副高以上咨询医师决定,必要时由医务科裁决。

十一、病情危重的病人在离开急诊科前,经管医生或当班护士要通知病房做好接收及抢救准备后再行转送。

急诊科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派医师或护士携带氧气袋等抢救仪器将病情危重的病人护送至病房,护送人员将病人送达病房后,必须与病房医护人员交待完病情后,方可离开。

十二、急诊病人的检查标本应及时迅速处理,及时送检,送检项目应及时追查结果并及时记载、处理

急诊会诊制度第四章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

岗医师须于3~5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

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

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

请XX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

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

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参加会诊;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第五章急诊抢救制度

1、急诊值班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活其他任何理由延缓抢救。

2、急诊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收住入院时,应不放松对病员的抢救。

3、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相关值班医师应安排病员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应该强调常规的术前手续或入院手续,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4、抢救的全过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

5、抢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病情向家属或陪护人员说明病情危重的

原因、程度、及预后,以取得必要的理解和配合。

6、如因检查、入院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定与否,以及病员家属或陪护人对病情了解、理解程度。

必要时应对此作书面记录。

危重病人搬运途中应由急诊护士护送,必要时医师协同护送。

7、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卫生事件,如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

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白天)、总值班(夜间)汇报,并解决医疗费用、住院手续等,必要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务科汇报、备案,必要时可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因临床需要,总值班以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8、自动出院病人家属应在病历上签字,值班医师酌情书写一份病情介绍由家属带出院。

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第十七章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

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

第六章急诊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2、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生、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

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长。

3、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做好各项抢救记录,须在抢救结束后6

小时内补记。

4、各科应有抢救室、抢救车及抢救器械专人保管,做好急救、抢救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随时检查,随时补充。

确保药品齐全、仪器性能完好,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5、抢救时,护理人员要及时到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

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

在抢救过程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抢救完毕立即督促医生据实补写医嘱。

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6、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和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

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充,急救物品完好率要达到100%。

7、认真书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全面,能体现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确保护理记录的连续性、

真实性和完整性。

8、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

科室之间支持支援配合,必要时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第七章急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是在急诊科抢救室、监护室、观察室抢救、治疗死亡的病人均应24小时内上报医务科,必须按医院规定在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2、死亡病例主要讨论患者疾病及死亡原因、抢救及治疗经过等,总结抢救经验,进一步提高急诊科急救水平,防范医疗差错以及医疗纠纷。

3、死亡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进行,经治医师、护士以及相关急会诊的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包括轮转医师、进修和实习医师)必须参加,实行会议签到制度。

4、死亡讨论由专人负责记录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并且将讨论结果记录在死亡病历上,必要时将结果上报医务科。

第八章急诊科值班、交接班工作制度

1、值班医师必须准时接班,和交班医师及其它医师认真做好病人的交接班工作,对于危重病人需在床边进行,并做好每日交接班记录。

2、对于重危病人,交接班医师必须及时完成书面交接班的记录,做到每

班职责分明,有据可查。

3、接班医师需检查科内各项抢救器械及通讯工具工作状况,以免出现故

障,影响抢救。

4、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全面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尤其对危重病人

更应做到心中有数。

5、值班医师对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及时作书面记录,并根据病情需

要,可通过医务科、总值班、科主任组织非值班本科或相关专科医师协同抢救。

6、对于其它科室的会诊要求,必须及时会诊,并有相应记录。

7、各科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必须离开时须告知去向,保持通讯通畅,接到呼叫后5分钟内到岗。

8、值班员在值班期间禁止干与医疗业务无关的私活。

第九章急诊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是指我院根据国家死亡病例必须进行网络直报的规定,在患者临床死亡后,按规定进行报告的相关规章制度。

1、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小组成立以医院医务科科长为组长、急诊科和各病区主任、医务科职能人员为组员的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2、报告程序:

2.1报告对象:

在我院内死亡的就诊患者(包括门诊和住院)、120院前急诊的死亡病例。

报告人:

参加抢救的本院主治以上医师---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和医学死亡证明书

医务科---负责网络直报。

2.2空白死亡证明书由急诊科负责统一加锁保管,由每天值班人员负责管理,防止遗失。

发出空白单时应及时登记领出科室、医师和日期。

2.3临床医师持填写完整的死亡病例报告卡,到急诊科领取死亡证明书填写。

2.4医师应认真核对病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开立医学死亡证明书,并将死亡证明书后两联交由家属,死亡病例报告卡及死亡证明书的前两联交由急诊科负责保管,医务科每周检查并补充空白证明书,及时进行死亡病例网络直报。

3、报告质量规范:

3.1临床科室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应做到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填写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死亡时间、患者常住地址、患者户籍所在地、.

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根本死亡原因、填卡医师、填卡日期等。

特别要强调的是死亡时间、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根本死亡原因这三项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3.2死亡病例登记本应填写完整、准确、规范,主要填写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日期、致死疾病名称、死亡原因、死亡日期。

3.3医务科应根据死亡病例报告卡和死亡证明书,确定患者直接致死的疾病以及根本死亡原因,按ICD-10进行统一编码;根据患者身份证及户口簿,确定患者户口地址以及生前常住地址,进行网络直报。

3.4报告及时性:

临床医师应在根本死亡原因及直接致死疾病已明确的前提下,及时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和死亡证明书,医务科应在患者死亡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

4、报告质量管理及监督检查

4.1科室应以医疗质量自查为依托,按照报告质量规范,由各科室质控员负责对本科室死亡病例报告质量进行自我检查,向科室主任负责,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指正,检查内容记录在科室质控自查记录中。

4.2医务科定期进行检查,在接收到死亡病例报告卡和死亡证明书后,对填写质量进行检查,有问题的应责令填写医师改正,严重质量问题者应进行处理。

4.3医务科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改正,并将检查结果对相关临床科室通报。

5、奖罚措施:

医院对死亡报告完成准确及时的科室,应给予积极鼓励,结合每年的传染病报告情况,可以考虑对个人进行适当奖励。

对临床科室迟报、漏报的,每一例发现后扣相应科室质扣分1分,发现死亡证明及死亡病例报告卡有缺漏或严重填写错误的,每一例发现后扣相应科室质扣分0.5分,相关检查结果随质控总结上内网向全院公布。

第十章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1、为了保证急危病人的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急诊科开设绿色生命安全通道,即“急救绿色通道”:

对危急重病人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原则,医疗相关的手续按情补办。

2、急救绿色通道抢救范围:

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危急重病人。

3、急救中心在抢救通道设定“急救绿色通道”醒目标志,急诊大厅设“急救绿色通道”流程图,方便病人、陪人等。

4、急救中心设有24小时专职导(分诊)人员,包括护士和护工,随时到急救中心大门前迎接急危重病人入急诊抢救室抢救。

值班护士立即准备好所需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

5、急救中心值班医师和护士必须坚守岗位,在5分钟内投入抢救,急救中心呼叫院内抢救会诊原则上10分种内到达。

6、遇重大抢救必须报告科主任,白天同时报告医务处,夜间报告总值班,必要时由医务处组织医院抢救小组成员进行抢救会诊,也可以由急救中心主任直接请相关专业的抢救组成员会诊抢救。

急救中心主任和护士长随叫随到,组织协调抢救工作。

7、经急救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处方、各种辅助检查申请单、住院证应粘贴绿色圆形“急”字标签,并盖有“绿色通道”印章。

各相关科

室予以优先处理,经医务处(白天)或总值班(夜间)签字并经收费处登记签章后可先取药、检查、住院,后付款。

8、对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及时告之病情及变化,根据病情发给病重或病危通知,并请书面签字。

9、为保证抢救及时,遵循生命权高于知情同意权原则,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可以先操作后补谈话。

10、抢救病历应由相关医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并妥善保管。

11、中心值班医护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急危重病人全力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病人的诊疗。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程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

系统的规范急性危重病人的接诊、分诊、检查、诊断、抢救全程医疗服务行为,使急性危重病人得到及时、规范、高效、周到的医疗服务。

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医疗风险。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

在短时间内(v6小时)危及病人生命。

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二)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三)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

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院外急救

按“急诊院前抢救制度”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二)院内抢救

1、病人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

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

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

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3、专科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急诊医生负责和专科医生就病人的情况进行口头沟通,专科医生应对病人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生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转专科诊治病人,由急诊科医生负责将病人转送到专科医生制定的场所,如手术室、ICU或病区。

4、经急诊科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病人,如肝、脾破裂、宫外孕破裂大出血等,在快速做好术前准备的同时,急诊科医生通知专科医生直接到手术室,并电话通知手术室做好急救手术准备。

急诊科医生将病人送到手术室,在专科医生到达手术室之前由急诊科医生、麻醉师共同抢救病人,专科医生到达后,与急诊科医生交接病人,由专科医生完成治疗和手术。

术前必须有书面的手术通知单,写明术前诊断、手术名称及病人基本信息。

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病人,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最高行政主管或在场的最高医疗技术职称人员主持会诊,会诊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参加,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符合进入ICU标准的病人应收入ICU。

6、所有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生的监护下进行。

门诊抢救绿色通道三、.

(一)门诊发现需要抢救病人,由接诊医生和门诊护士责任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生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生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生送急诊科。

(二)接诊医生在没有其他医生接收时,要对病人负责,在交接病人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进入急性危重抢救绿色通道的病人必须符合本规范所规定的疾病情况。

(二)在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生紧急会诊。

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生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前往。

在院外的二线医生30分钟内要到达现场。

(三)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病人到达放射科后,平片、CT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生在接到病人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4、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四)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在手术室门口接病人,病人到达后,

接入手术区,麻醉医生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急诊抢救手术要求在病人到达急诊科后1小时内开始。

(五)所有处方、检查申请单、治疗单、手术通知单、入院通知单等医学文件在右上角盖红色“抢救”印章,先进行医学处理再进行财务收费。

(六)病人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根据医院规定完成知情同意,如病人没有家属和委托人,可由两名主治医生以上职称的医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报医务科长或总值班批准、签名。

五、报告和会诊

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接诊医生及时报告专业负责人,同时报告医院(正常工作日报告医务科,节假日和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和协调抢救工作,总值班在抢救病人指挥有困难时可请示主管院长、医务科长。

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第十一章.

一、科室要制定差错事故防范措施。

二、科室内要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报告本。

二、发生差错事故后,要注意保留原始资料,以备检查,不可私自丢弃。

四、及时填写差错事故登记本,并上报业务部、护理部,不得隐瞒。

五、当事人要按规定进行检查,科室要有讨论记录,要有整改措施。

六、每季度组织对差错事故进行讨论分析,以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急诊病人住院流程

急危重症患者处買盍程屮

急參

I

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4

I

门、急诊病人

否符合住院条门急诊随诊件?

1、病人的初步诊断大约住院

时间及大概费用2、

住院总体方案及预期效果、3手术麻醉的大概方案4、

否.

口头住院整体认

门、急诊医生开出住院通知

分诊护士了解相应专科病区床位情通知病房办公室护士联是否有床借床,并将结果通知病将借床情况告知病人,知情分诊护士评估是否需要意后收入院,当病人拒绝或借护送通知病区及接诊护士准备床未成时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医生另约住院时间接诊护士指引患者否是到住院收费处办理接诊护士护送患需要护送(工具)?

住院手续者到住院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

完成住院手续接诊护病区医生护士按住院接诊护士运用护送工诊疗流程处理士接送病人到达病区具护送病人到达病区(交接)

流程终止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第十三章.

1、设有急救药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急诊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第十四章.一、准备阶段1.接到电话,值班医生、护士作好接诊准备的同时立即报告科主任、科护士长;

2.报告医务处、门诊部、护理部、保卫科等;3.必要时汇报院领导;

4.由科主任牵头成立抢救指挥组;5.通知相关科室医师,调集护理人员、工勤人员到急诊科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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