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部审核员工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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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部审核员工手册

欢迎词

   欢迎您加入                     的大家庭!

本《员工手册》旨在帮助您了解新的工作环境,从而使您尽快与公司融为一体。

        总体战略是相对多元化及可持续发展,因此:

我们重视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努力培养和选拔公司内部人才,招聘符合公司长远战略的人才加入;

我们重视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构建高效的培训体系、导入绩效考核管理、努力完善薪酬激励机制、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为同事们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

我们将持续改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和风格,推行“快速”、“简化”、“效率”的管理思路,最终让员工“快乐”,达到“和谐”、“进取”的局面。

同事们,我们将满怀信心地迎接未来挑战,为完成我们所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吧!

忠心祝愿大家有一个灿烂而美好的前景和未来!

 

 

                                                  总经理:

 

 

 

●∙本员工手册已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通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手册解释权归公司人资总务所有。

公司以前公布的政策、规程及规章制度与本手册内容不一致的,按本手册内容执行。

●∙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随时对本手册的内容进行删减、修改或添加,并在公司内部网、公告栏、员工培训会上公布。

生效日期以公布日期为准。

●∙本手册没有包括的内容,但公司因管理需要制定的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在生效后,员工同样应当遵守执行。

●∙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导致本手册的内容与其存在冲突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本手册发至所有员工各一份,使全体员工充分了解本手册的各项规定。

员工在职期间必须妥善保管本手册,未经公司许可,严禁外借、复制、泄露、外送、毁坏、灭失等,离职后须退回公司人资总务部。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简介……………………………………………………………………4

第二章、 聘用…………………………………………………………………………4

第三章、 岗位变动……………………………………………………………………5

第四章、 员工离职……………………………………………………………………6

第五章、 社会保险……………………………………………………………………7

第六章、 员工培训……………………………………………………………………7

第七章、 考勤…………………………………………………………………………7

第八章、  各类休假……………………………………………………………………8

第九章、 薪资…………………………………………………………………………11

第十章、 行为准则……………………………………………………………………12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12

第十二章、奖惩制度……………………………………………………………………14

第十三章、宿舍与门禁管理……………………………………………………………28

第十四章、安全守则……………………………………………………………………30

第十五章、未成年工保护………………………………………………………………32

第十六章、其它规定……………………………………………………………………32 

 

 

 

 

 

 

 

 

 

 

 

 

 

第一章、公司简介

1.1公司名称:

                      

1.2质量方针:

以高品质求生存,以高效率求发展,全力满足客户需求。

1.3质量目标:

客户满意度达90%以上,产品出厂检验合格率在98%以上。

1.4环境方针:

全员参与、预防污染、节约减废、清洁生产、遵守法规、持续改善。

1.5环境目标:

火灾发生率为0,危险废物回收率100%。

1.6职业健康和安全方针:

“遵守法规、满足需求、预防为主、降低风险、完善配置、加强培训”

1.7核心价值观:

顾客至上、团结协作、追求卓越、持续发展。

 

第二章、聘用

2.1 就业机会均等

公司的政策是,不分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性别或资历进行挑选、雇用、培训、酬报、提升和调动员工,并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合同要求的情况下采取积极措施实现这些目标。

2.2 聘用

欲到               工作的申请者,应向                人资总务部申请。

该部的职能是促进录用程序的实施。

公司也欢迎和鼓励本公司员工推荐候选人。

2.3 条件和要求

  2.3.1所有入选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必须办理公立医院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如工资、学历、证书等证明文件),提供2张免冠一寸红底近期彩照相片,          银行卡复印件(公司指定银行)。

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向其前公司进行核实。

  2.3.2员工必须保证其向              提供或填报的所有证件、个人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否则一旦发现不属实、不符的或者向       提供虚假资料的,视为欺骗公司,不被聘用;已被聘用者,公司有权立即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2.3.3员工年龄必须达到18周岁或以上,身体健康、无纹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有效身份证明。

  2.3.4所有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必须与          签订劳动合同。

  2.3.5员工必须保证其与原用人单位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存在竞争行业禁止的情形,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

2.4 试用期及转正

  2.4.1录用之新员工,必须向公司提供审验原件后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最高学历之毕业证、学位证,以及镇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等)

  2.4.2员工向公司提供的一切个人资料应保证真实无误。

若员工个人资料有所变更,须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人资总务部变更。

凡在“《员工履历表》”上填写不符合事实的资料,或者向公司提供虚假证件,视为欺骗公司,一经查出,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且无需对该员工做出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2.4.3公司以员工在《员工履历表》中提供的家庭通讯联系地址为有效通信联系地址,公司所有需寄往员工的相关文书以此地址送达视为送达。

若通信联系地址有变更,员工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公司人资总务部变更,并签名确认。

否则,公司向原通信地址送达文书的行为视为公司已履行通知义务,造成文书无法实际送达的后果由员工承担。

  2.4.4凡公司聘用之新员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与公司约定相应的试用期。

  2.4.5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满三天,员工本人可向直属上级申请提前七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若公司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

  2.4.6试用期满转正后,员工可向直属上级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随时无偿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提前通知。

2.5 劳动合同

  2.5.1所有正式入职的员工,必须在入职一个月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若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有权解雇该员工,而无需给予任何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2.5.2 劳动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则可续订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

  2.5.3 公司选派员工外出培训,依公司《送外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培训、进修进行前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履行。

《送外培训管理办法》与《培训服务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章、岗位变动

3.1工作调动

    确因工作需要,公司经与员工本人协商一致,可以调动员工的岗位,调岗后的薪酬按新岗位对应的薪资标准发放。

3.2晋升

3.2.1为了提供给员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对于工作表现、能力、品行、学识佳的员工将予以升职、升级等。

3.2.2晋升前2个月为试升期(特殊岗位试升期为3个月),在试升期内薪资不予调整,试升期满后且符合晋升条件者,公司将正式委任该职,同时予以调整薪资。

 

第四章、员工离职

4.1离职形式分:

正常辞职、自离、解雇三种。

4.2正常辞职:

   4.2.1由员工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在试用期内工作满三天的员工必须提前七天,转正后的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所有员工的辞职申请须先经所在部门最高负责人批准,主管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申请须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最后报总经办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4.2.2由于个人原因,不愿在本公司继续工作而要求即时离职,或未满辞职期限而强行离职者,视为快辞职,扣除500元。

        4.2.3辞职审批流程:

本人书面填写《离职申请书》   领班     部门主管   部门经理    部门副总经理     人资总务部(由人资总务部呈(副)总经理)。

4.3自离:

         连续旷工三天,或年累计旷工五天者。

公司视为劳动合同者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4.4解雇:

      4.4.1 员工在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到期,任何一方不愿意续签                    合同,双方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

4.4.2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被解聘,公司不予以提前通知,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

4.4.3员工未向公司书面申请或申请未批准而擅自离职者,则视为旷工,连续旷工超过三个工作日或年累计旷工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公司有权给予无偿解雇处理,并保留要求其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及对此引起的损失进行索赔等法律权利。

4.4.4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公司考核评估不符合该岗位的要求或录用条件,公司可随时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关系,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

4.5离职

     已获准离职的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按《离职申请书》要求做好全部工作项目和所有资料的移交工作,并归还厂牌、工衣、工鞋、工具、锁匙等所有公司的物品,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办理离职结算手续。

 

第五章、社会保险

     5.1 公司根据国家以及地方关于劳务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操作规程,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5.2 所有员工应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承担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章、员工培训

     6.1入职培训

6.1.1凡经批准而初步入职的新员工,将按公司制定的“新员工培训大纲”进行为期两天的专业知识培训,并参加指定的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方能进入试用期。

6.1.2已进入公司工作的员工,仍将每年进行一次培训考试。

目的在于要求员工在工作实践中仍需不断提高工作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若考试不合格者,视为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将调离该岗位工作,重新接受岗前培训,并给予一次考试和一次补考机会。

考核合格者重新上岗工作,不合格者视为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将依法予以解聘。

6.1.3特殊工作岗位人员除参加入职培训外,上岗前需接受其岗位要求的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相应上岗资格认证,方可正式上岗操作,岗位轮动时比照办理。

6.1.4部门负责人需要对本部门员工已具备的工作职责、工作技能、作业程序和作业标准等方面作进一步的认识和提高,可填写《培训申请表》提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6.1.5员工因工作需要所参加公司安排的外派培训均视具体情况,应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被培训人书面签订《员工培训服务协议》

 

第七章、考勤

7.1 公司员工基本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特殊工种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双方劳动合同中予以确定。

7.2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加班安排。

若因个人私事确不能加班者,可向上司申请。

7.3 员工加班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相关负责人确认批准后,公司依法给予计算加班费。

员工非经公司安排或批准的“延时工作”不视为加班。

7.4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时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如实打卡,方可作为考勤依据。

7.5 具体规定详见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第八章、各类休假

8.1 法定假日:

元旦节:

公历元月一日                      休假1天

春节:

农历年初一、初二、初三              休假3天

清明节:

公历四月五日                      休假1天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                      休假1天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                      休假1天

国际劳动节:

公历五月一日                  休假1天

国庆节:

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休假3天

备注:

法定假期如遇国家调整,则以国家调整公布的方案为准。

 

8.2 病假

8.2.1 员工请假必须向公司提交本人工作所属地,公立医院开具的病休假证明、有医生建议休假天数、盖有公章等资料;确因重症疾病无法回公司请假者,电话告知本部门领导,经领导同意后,可事后上班当天12点前补办病假手续。

如员工不能提供以上完整资料择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8.2.2 病假期间发放工资标准依国家及有关规定执行。

8.3 事假

8.3.1 员工因私事而请假者,须提前申请,得到部门最高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休假。

8.3.2 事假均属无薪假期,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8.4 婚假

8.4.1 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婚假。

8.4.2 婚假为7天。

8.4.3 员工休假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结婚证》、《请假申请表》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给予休假。

8.5 产假

8.5.1 正式女员工可享受产假。

8.5.2 符合国家生育条件,即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者,同时持有政府颁发的合格《准生证》。

8.5.3 员工在怀孕12周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结婚证及产假报告书》、《准生证》、《请假申请表》经公司审核批准,可按照女职工生育规定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15天)。

8.6 丧假

8.6.1 员工的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省外员工可依国家规定享受有薪丧假5天。

省内员工依国家规定享受有薪丧假3天。

8.6.2 员工可提交《请假申请表》经公司审核后,可先行休假,但休假后必须提交当地医院或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若未能提供上述合法的证明,将以事假或旷工处理。

8.7 工伤假

8.7.1 员工因公受伤后48小时之内填写《工伤申报表》上报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后人力资源部工伤事务办理员应立即向社保局工伤科申报。

8.7.2 当上述申报被正式确认为工伤后,员工须提交就诊《诊断证明书》、《请假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为工伤假,未能亲自提交报告者,由其直属部门负责人代为提交。

8.8    有薪年假

   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有薪的年假具体标准如下:

   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员工,从第二年开始,每年享有年休假为五天;

   工作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员工,每年享有年休假为十天;

   工作已满二十年及以上的员工,每年享有年休假为十五天。

8.9请假程序

    8.9.1员工请假或休假,必须提前(工伤假、丧假除外)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须获得公司的批准;未按请假规定程序或未获公司批准而擅自休假者以及事后请假未获准者,视为旷工并按厂纪厂规之条例处理。

    8.9.2因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正常运作时,公司可酌情不予批准假期,缩短假期或延期批假等权利。

    8.9.3凡属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及工伤假者,在休假期中适逢法定假日或公休日,则需连续计算。

   

8.9.4请假审批流程表

请假天数

 

 

 

职位

直属部门

助理

领班

组长

课长

部长

高级经理

副总经理

人资总务部

执行副总经理

总经理

 1天及以下

一线员工

助理

领班

职员类

部长级

经理级

副总经理

1-3(含)以下

一线员工

助理

领班

职员类

部长级

经理级

副总经理

4天以上

一线员工

助理

领班

职员类

部长级

经理级

副总经理

8.10具体规定详见《假期管理规定》

 

第九章、薪资

9.1公司按不低于本市(或公司所在地政府)当年度公布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员工的工资。

9.2 工资结构

    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岗位的设置而制定员工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当员工满试用期、岗位调动、职级晋升、降职或对公司有突出表现、重大贡献等,需对员工工作做新的评估并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对上述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进行调整与变动。

9.3 个人收入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有关个人收入所得税的规定,须个人缴纳的金额,由公司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9.4 员工宿舍水电费

    按照供电局、行政局提供的水电费数额,将由各宿舍员工分摊并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9.5 工资支付

    9.5.1工资计算期为每月的1日至30日(31日),每月结算并于次月30日(31日)支付,如支付工资日为公休日时将相应调整时间。

    9.5.2员工工资由公司委托银行代为发放,员工应妥善保管“银行卡”,若有遗失须及时向银行申报挂失。

个人账户之密码必须由本人作好保密工作,若发生款项被他人提取的由本人自负。

    9.5.3员工必须及时查询核对每月工资数额,若对数额有异议,必须于款到后2日内向公司财务部及人力资源部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对工资(含加班工资)数额无异议。

                         

第十章、行为准则

10.1 仪表仪容

    10.1.1男性员工着装应得体大方,保持整洁之仪容。

发型应整齐,干练,不留长发和胡须,不剃光头,不纹身无耳洞。

    10.1.2女性员工不得浓妆艳抹,衣着及饰物不得夸张,不得穿着过于暴露的吊带和超短裙,裙裤要过膝盖,披肩长发要束发,不得留长指甲。

10.2 关于会议

    10.2.1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与会人员需将手机设置成静音或振动状态。

    10.2.2未经上司批准,任何员工不得无故缺席或早退。

    10.2.3会议前要做好充分的资料准备,会中要应做好必要的会议纪录。

10.3 处事礼仪

    10.3.1站要挺拔、坐要端正、行要平稳轻快、不能左摇右晃、拖拉或声响过大。

    10.3.2讲话要保持适当声响,吐字清晰,措辞得体大方,讲话时神情要和蔼专注、不要东张西望、心不在焉、手势要适当,不要举动张扬。

 10.3.3工作电话接听:

      10.3.3.1员工应在电话铃声响2遍之内接听。

      10.3.3.2外线:

应首先说:

“您好!

               ”。

      10.3.3.3内线:

应首先说:

“您好!

XXX(指自己姓名)”。

      10.3.3.4电话铃声响,若同事不在位,周围同事应代为接听,问清对方姓名、来电事项以便转告。

10.3.4自律

      10.3.4.1不得对外人评论本公司;

      10.3.4.1在公司外,不应飞短流长,应自尊自重自己人格及公司形象。

10.3.5工作状态

      工作时间内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朝气蓬勃,并使自己始终处于快节奏中。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

     商业秘密是公司的无形财产,也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有利武器。

    为保守公司秘密,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以既确保保密又便于工作为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11.1 总则

    11.1.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1.1.2商业秘密的分类:

       11.1.2.1技术秘密:

即未公开的技术信息,是指在产品的生产和制造过程中的技术诀窍或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具体包括各种产品的生产方案、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

       11.1.2.2经营秘密:

即未公开的经营信息,是指与生产、经营、销售有关的保密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等,具体包括:

推销计划、顾客名单、进货渠道、销售网络、配方及其来源、产品价格或报价、供求状况、财物数据、产品报价、竞标方案、客户订单、竞争对手(及潜在竞争对手)分析数据、敏感的管理及人事数据等等资料。

    11.1.3其他能给公司带来竞争优势的一切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11.1.4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知悉的公司、供应商和客户的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11.1.5管理、经手或者知悉公司商业秘密信息的相关人员应当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有义务技术加以制止,并及时上报直接领导。

    11.1.6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保密意识及技能培训,归档相关培训记录。

IT部门负责公司集团内部IT系统(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管理和维护。

行政部门负责公司门禁管制相关工作及内部应急事件的处理。

    11.1.7公司员工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公司秘密:

    11.1.7.1以欺诈、胁迫、盗窃、利诱、贿买或者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秘密。

    11.1.7.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公司商业秘密。

    11.1.7.3违反协议或者违反公司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11.2 限制公司员工与商业竞争对手有关人员交往的规定:

          为保护公司所有的秘密资料,维护本公司的利益,防止公司的技术资料、工艺配方、生产流程、供销客户名单、产品销售渠道等各种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被意外或人为传输至本公司的商业竞争对手,所有员工对在受雇期间所了解和掌握的各种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不得将保密范围内的任何内容向公司以外的任何人泄露。

    11.3 客户驻公司工作人员的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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