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装08定额计算规则.docx
《河北安装08定额计算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安装08定额计算规则.docx(7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河北安装08定额计算规则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除另有说明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t”划分项目。
设备重量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二、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
一、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t”为分列项目。
二、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分列项目。
三、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规格分列项目。
第二章锻压设备安装
一、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落锤重量(“kg”以内或“t”以内)分列项目。
二、锻造水压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水压机公称压力“t”分列项目。
第三章铸造设备安装
一、铸造设备中抛丸清理室的安装,以“室”为计量单位计算,以室所含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
二、铸铁平台安装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方形平台或铸梁式平台的安装方式(安装在基础上或支架上)及安装时灌浆与不灌浆分列项目。
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
一、起重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t”和跨距“m”分列项目。
二、双小车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t”分列项目。
三、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两个钩的起重量“t”分列项目。
四、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起重机的起重量“t”和不同类型及名称的起重机分列项目。
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
一、起重机轨道安装以单根轨道长度每“m”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轨道的标准图号、型号、固定型式和纵、横向孔距安装部位等来分列项目。
二、车挡制作按施工图示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车挡安装以“每组4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每个重量“t”分列项目。
第六章输送设备安装
一、刮板输送机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项目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
如超过一组时,则将输送长度除以驱动装置组数(即m/组数),以所得m/组数来选用相应的子目,再以组数乘以该子目的定额,即得其费用。
例如:
某刮板输送机,宽为420mm,输送长度为250m,其中共有四组驱动装置,则其m/组数为250m除以4组等于62.5m/组,应选用定额“420mm”宽以内、80m/组以内”的子目,现该机有四组驱动装置,因此将该子目定额乘以4,即得该台刮板输送机的费用。
二、斗式提升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提升机型号及提升高度分列项目。
三、板式(裙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链轮中心距和链板宽度分列项目。
四、螺旋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公称直径和机身长度分列项目。
五、悬挂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驱动装置、转向装置、接紧装置和重量分列项目。
六、链条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按链片式、链板式、链环式、试运转、抓取器分列项目。
七、固定式胶带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带宽和输送长度分列项目。
八、卸矿车及皮带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带宽分列项目。
第七章电梯安装
一、电梯安装均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层、站数分列项目。
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轿厢门的相应项目计算;电梯提升高度,以每层4m以内为准,超过4m时,按增减提升高度相应项目计算。
二、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手动、电动和小型杂物电梯分列项目,增减提升高度以“m”为计量单位,按每提升1m计算。
三、辅助项目的金属门套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直流电梯发电机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角钢牛腿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电梯机器钢板底座制作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按交流电梯和直流电梯分列项目。
第八章风机安装
风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
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风机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非直联式的风机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包括电动机安装。
第九章泵安装
一、泵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
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泵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非直联式泵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
包括电动机安装。
二、深井泵的设备重量以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重量计算。
三、DB型高硅铁离心泵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不同设备型号分列项目。
第十章压缩机安装
一、压缩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
二、在计算设备重量时,按不同型号分别计算:
1.活塞式V、W、S型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设备重量,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重量计算。
2.活塞式L型及Z型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不包括电动机等动力机械的重量,电动机应另执行电动机安装项目。
3.活塞式D、W、H型对称平衡压缩机的设备重量,按主机、电动机及随主机到货的附属设备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附属设备的安装,附属设备的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第十一章工业炉设备安装
一、电弧炼钢炉、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容量“t”分列项目。
二、冲天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熔化率(t/h)分列项目。
第十二章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一、煤气发生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膛内径和设备重量分列项目。
二、洗涤塔电气滤清器附属竖管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分列项目。
三、乙炔发生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规格(m3/h以内)分列项目。
四、煤气发生设备的附属设备及其他容器构件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单位重量0.5t以内和0.5t以外分列项目。
五、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外径(m以内/组成节数)分列项目。
第十三章其他机械设备安装
一、设备重量计算方法:
在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整体总重量计算,非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主机、辅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二、制冰设备、润滑油处理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类别、名称、型号及重量分列项目。
三、冷风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冷却面积及重量分列项目。
设备重量按冷风机、电动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四、制冷机组按每台总重量计算;制冷机组安装定额中,已包括施工单位配合制造厂试车的工作内容。
第十四章附属设备安装及灌浆
一、设备如以面积(m2)、容积(m3)、直径(mm或m)等作为项目规格时,则按设计要求(或实物)的规格,选用相应范围内的项目。
计算一般起重机具摊销费时,各设备的重量可参考下表。
附表中的缺项可按设备实际重量计算。
单台附属设备型号重量参考表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规格/设备参考重量
立式管壳式冷凝器
卧式管壳式冷凝器
淋水式冷凝器
蒸发式冷凝器
立式蒸发器
立式低压循环贮液器
卧式高压贮液器
氨油分离器
氨液分离器
空气分离器
氨气过滤器
氨液过滤器
中间冷却器
玻璃钢冷却塔
集油器
紧急泄氨器
油视镜
储气罐
空气分离塔
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
50/3,75/4,100/5,150/7,200/9,250/11,350/3
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
20/1,30/2,60/3,80/4,100/5,120/6,140/8,180/9,200/12
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
30/1.5,40/2,60/2.5,75/3.5,90/4
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
20/1,40/1.7,80/2.5,100/3,150/4,200/6,250/7
蒸发面积/设备重量(m2/t):
20/1.5,40/3,60/4,90/5,120/6,160/8,180/9,240/12
容积/设备重量(m3/t):
1.6/1,2.5/1.5,3.5/2,5/3
容积/设备重量(m3/t):
1/0.7,1.5/1,2/1.51,3/2,5/2.5
直径/设备重量(mm/t):
325/0.15,500/0.3,700/0.6,800/1.2,1000/1.75,1200/2
直径/设备重量(mm/t):
500/0.3,600/0.4,800/0.6,1000/0.8,1200/1,1400/1.2
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
0.45/0.06,1.82/0.13
直径/设备重量(mm/t):
100/0.1,200/0.2,300/0.5
直径/设备重量(mm/t):
25/0.025,50/0.025,100/0.05
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
2/0.5,3.5/0.6,5/1,8/1.6,10/2,12/3
流量/设备重量(m3/t):
30/0.4,50/0.5,70/0.8,100/1,150/2,250/2.5,300/3.5,500/4,700/5.5
直径/设备重量(mm/t):
219/0.05,325/0.1,500/0.2
直径/设备重量(mm/t):
108/0.02
按支计,不计重量
设备容积/设备重量(m3/t):
32/0.7,5/1.3,8/1.8,11/2.3,
15/2.8FL-50/200/4.1,140/660-1/7,FL-300/300/14
二、设备重量的计算应将设备本体及与设备联体的阀门、管道、支架、平台、梯子、保护罩等的重量计算在内。
三、以“型号”作为项目时,应按设计要求(或实物)的型号执行相同的项目。
新旧型号可以互换。
相近似的型号,如实物的重量相差在10%以内时,可以执行项目。
四、立式、卧式管壳式冷凝器、蒸发器、淋水式冷凝器、蒸发式冷凝器、立式蒸发器、中间冷却器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冷却或蒸发面积(m2以内)分列项目。
五、立式低压循环储液器和卧式高压储液器(排液桶)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和设备容积(m3以内)分列项目。
六、氨油分离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项目。
七、氨液分离器和空气分离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规格分列项目。
八、氨气过滤器和氨液过滤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及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项目。
九、玻璃钢冷却塔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水处理量(m3/h以内)分列项目。
十、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以“台”或“支”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及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项目。
十一、制冷容器单体试密与排污以“每次/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容量(m3以内)分列项目。
十二、储气罐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容量(m3以内)分列项目。
十三、小型空气分离塔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型号规格分列项目。
十四、小型制氧机械附属设备中,洗涤塔、加热器、储氧器、充氧台、干烧器、碱水拌和器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纯化器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以上附属设备均按设备名称及型号分列项目。
十五、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以“m3”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灌浆体积“m3以内”分列项目。
十六、减振台座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减振台座重量(kg)分列项目。
十七、减振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隔振垫安装以“块”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说明
一、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二、安装工程量除依据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三、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
m3、m2、m取两位小数;t取三位小数;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第一章变压器
一、变压器安装,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变压器干燥,按变压器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消弧线圈的干燥按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干燥项目执行,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变压器油过滤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过滤合格为止,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变压器安装项目未包括绝缘油的过滤,需要过滤时,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2.油断路器及其他充油设备的绝缘油过滤,可按制作厂规定的充油量计算。
计算公式:
油过滤量(t)=设备油重(t)×(1+损耗率)
第二章配电装置
一、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油浸电抗器、电力电容器及电容器柜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避雷器、干式电抗器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每组按三相计算。
三、交流滤波装置组架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每套滤波装置包括三台组架安装,不包括设备本身及铜母线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四、高压设备安装项目内均不包括绝缘台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施工图设计另行计算。
五、高压成套配电柜和箱式变电站的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配电设备安装的支架、抱箍及延长轴、轴套、间隔板等,按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量计算,执行第四章“铁构件制作安装”项目或成品价。
第三章母线、绝缘子
一、悬式绝缘子串安装,指垂直或V型安装的提挂导线、跳线、引下线、设备连接线或设备等所用的绝缘子串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串”为计量单位计算。
耐张绝缘子串的安装,已包括在软母线安装项目内。
二、支持绝缘子安装分别按安装在户内、户外、单孔、双孔、四孔固定,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穿墙套管安装不分水平、垂直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软母线安装,指直接由耐张绝缘子串悬挂部分,按软母线截面大小分别以“跨/三相”为计量单位计算。
软导线、绝缘子、线夹、弛度调节金具等均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项目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五、软母线引下线,指由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从软母线引向设备的连接线,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每三相为一组;软母线经终端耐张线夹引下(不经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引下)与设备连接的部分均执行引下线项目。
六、两跨软母线间的跳引线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每三相为一组。
不论两端的耐张线夹是螺栓式或压接式,均执行软母线跳线项目。
七、设备连接线安装,指两设备间的连接部分。
不论引下线、跳线、设备连接线,均应分别按导线截面、三相为一组计算工程量。
八、组合软母线安装,按三相为一组计算。
跨距(包括水平悬挂部分和两端引下部分之和)按45m以内考虑,跨度的长与短不作调整。
导线、绝缘子、线夹、金具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项目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九、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按下表计算。
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单位:
m/根
项目
耐张
跳线
引下线、设备连接线
预留长度
2.5
0.8
0.6
十、带形母线安装及带形母线引下线安装包括铜排、铝排,分别以不同截面和片数以“10m/单相”为计量单位计算,母线和固定母线的金具均按设计量加损耗率计算。
十一、母线伸缩接头、铜过渡板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块”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二、槽形母线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m/单相”为计量单位计算。
槽形母线与设备连接分别按连接不同的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槽形母线及固定槽形母线的金具按设计用量加损耗率计算。
共箱母线安装按箱体的大小尺寸以“10m”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共箱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
十三、低压(指380V以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安装分别按导体的每相电流大小以“10m”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分线箱以“台”为计量单位,分别以电流大小按设计数量计算。
十四、重型母线安装包括铜母线、铝母线,分别按截面大小以母线的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五、重型铝母线接触面加工指铸造件需加工接触面时,可以按其接触面大小,分别以“片/单相”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六、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按下表计算。
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单位:
m/根
序号
项 目
预留长度
说 明
1
带型、槽型母线终端
0.3
从最后一个支持点算起
2
带型、槽型母线与分支线连接
0.5
分支线预留
3
带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0.5
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4
多片重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1.0
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5
槽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0.5
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十七、带型母线、槽型母线安装均不包括支持瓷瓶安装和钢构件配置安装,应分别按设计成品数量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第四章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
一、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以上设备安装均未包括基础槽钢、角钢的制作、安装,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二、铁构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成品重量“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网门、保护网制作、安装,按设计网门或保护网的框外围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盘柜配线分不同规格,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按下表计算。
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单位:
m/根
项 目
预留长度
说 明
1
各种箱、柜、盘、板、盒
高+宽
盘面尺寸
2
单独安装的铁壳开关、自动开关、刀开关、启动器、箱式电阻器、变阻器
0.5
从安装对象中心算起
3
继电器、控制开关、信号灯、按钮、熔断器等电器
0.3
从安装对象中心算起
4
分支接头
0.2
分支线预留
六、配电板制作、安装及包铁皮,按配电板图示外形尺寸,以“m2(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端子板外部接线按设备盘、箱、柜、台的外部接线图计算,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五章蓄电池
一、铅酸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安装,分别按容量大小以单体蓄电池“个”为计量单位,按施工图设计的数量计算工程量。
二、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安装以“组件”为计量单位,其具体计算如下例:
某项工程设计一组蓄电池为220V/500A•h,由12V的组件18个组成,那么就应该套用12V/500A•h的项目18组件。
三、蓄电池充放电按不同容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六章电机
一、发电机、调相机、电动机的电机检查接线,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直流发电机组和多台一串的机组,按单台电机分别执行。
二、电机项目的界线划分:
单台电机重量在3t以下的为小型电机;单台电机重量在3t以上至30t以下的为中型电机;单台电机重量在30t以上的为大型电机。
三、小型电机按电机类别和功率大小执行相应项目,大、中型电机不分类别一律按电机重量执行相应项目。
四、风机盘管检查接线不分明装和暗装,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七章滑触线装置
滑触线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以“100m/单相”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附加和预留长度按下表计算。
滑触线安装附加和预留长度单位:
m/根
序号
项 目
预留长度
说 明
1
圆钢、铜母线与设备连接
0.2
从设备接线端子接口起算
2
圆钢、铜滑触线终端
0.5
从最后一个固定点起算
3
角钢滑触线终端
1.0
从最后一个支持点起算
4
扁钢滑触线终端
1.3
从最后一个固定点起算
5
扁钢母线分支
0.5
分支线预留
6
扁钢母线与设备连接
0.5
从设备接线端子接口起算
7
轻轨滑触线终端
0.8
从最后一个支持点起算
8
安全节能及其他滑触线终端
0.5
从最后一个固定点起算
第八章电缆
一、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除特殊要求外,可按下表计算土方量。
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量
项目
电缆根数
1~2
每增1根
每米沟长挖方量(m3)
0.45
0.153
注:
①2根以内的电缆沟,系按上口宽度600mm、下口宽度400mm、深度900mm计算的常规土方量(深度按规范的最低标准);
②每增加1根电缆,其宽度增加170mm;
③以上土方量系按埋深从自然地坪起算,如设计埋深超过900mm时,多挖的土方量应另行计算。
二、电缆沟盖板揭、盖项目,按每揭或每盖一次,以“100m”为计量单位,如又揭又盖,则按两次计算。
三、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
1.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增加2m。
2.垂直敷设时,管口距地面增加2m。
3.穿过建筑物外墙时,按外墙外缘以外增加1.5m。
4.穿过排水沟时,按沟壁外缘以外增加1m。
四、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其土方量凡有施工图注明的,按施工图计算;无施工图的,一般按沟深0.9m、沟宽按最外边的保护管两侧边缘外各增加0.3m工作面计算。
五、电缆敷设按单根以“100m”为计量单位计算,一个沟内(或架上)敷设3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以此类推。
六、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的水平和垂直敷设长度,按下表规定增加附加长度。
电缆敷设的附加长度
序号
项 目
预留长度(附加)
说 明
1
电缆敷设弛度、波形弯度、交叉
2.5%
按电缆全长计算
2
电缆进入建筑物
2.0m
规范规定最小值
3
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引上(下)预留
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