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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幼儿园钢结构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幼儿园项目监理部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双桥乐成幼儿园项目

建设单位:

乐成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

上海堡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钢结构施工:

北京天筑华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范围:

钢结构制作及安装

施工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二、项目组成及规模:

本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街西巷,原有C楼地上3层,地下1层,改造之后,地上4层,局部5层,地下2层,新增加的地下1层和地上第4层、第5层均为钢结构。

改造完成后结构的总高度为21.050米。

三、专业工程特点:

1、程采用材质为Q345B钢板:

10mm、18mm、20mm、25mm,热轧H型钢:

HN500×200×10×16、HN400×200×8×13、HN300×150×6.5×9,焊接H型钢:

H600×400×16×25、H600×300×16×25;焊接方管:

□400×400×14×14、□200×200×12×12、□300×300×12×12。

材质为Q325B热轧H型钢:

HW300×300×10×15、HN250×125×6×9,钢管:

Φ200×8。

2、高强度螺栓规格为M20×70等级为10.9S。

预埋螺栓为Q345-M24普通C级螺栓。

3、钢材经除锈处理后刷底漆两度,面漆两度,油漆采用环氧富锌漆。

防火涂料满足防火二级要求。

四、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2011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范》JGJ81-2002

钢结构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文件、图纸会审记录

施工合同

经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专项方案

五、监理工作流程

1、工程质量控制的工作流程

 

2、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报验的工作流程

3、隐蔽工程验收程序(隐蔽工程隐蔽前)

承包方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提前48小时附相应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以及《质量检验评定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等,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管理单位以及监理机构对隐蔽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并留有原始记录、影像资料,质量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当签署《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方可进行下步施工,若验收未通过,监理机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4、工程变更管理的工作流程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原材料及成品进场的事前监理控制

1、钢材质量主控项目

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钢材混批;

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检验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

2、焊接材料质量主控项目

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

3、连接用紧固标准件质量主控项目

1)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

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

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

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

4、涂装材料质量主控项目

1)钢结构防腐涂料、稀涂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品种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二)钢结构焊接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

1、钢构件焊接工程施工质量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1)钢构件焊接工艺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1)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规定:

(2)工艺评定用的钢材、焊接材料和焊接方法应与工程所使用的相同;对于要求熔透的T型接头焊缝试件,应与工程实物相当。

(3)焊接工艺评定应由较高技能的焊工施焊。

(4)试件焊缝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有关的规定。

焊缝的外观缺陷和超声波探伤检验应符合相应等级标准的规定。

对T型接头的组合焊缝应做低倍金相试片,检查熔合情况,对埋弧焊试件应测定焊缝成形系数,其值应大于1.2。

(5)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试验应符合《焊缝金属及焊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GB2649-2656)的规定。

(6)栓钉焊接工艺试验应符合规定:

2)钢构件焊接工艺监理控制要点

(1)钢构件焊接前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焊接工艺指导书应试包括母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接接头型式、组装要求及允许偏差、焊接工艺和焊接工艺参数和焊接顺序、预热(包括层间温度)、后热和焊后热处理工艺和焊接检验方法及合格标准等主要内容。

(2)施焊电源的网络电压波动值应在±5%范围以内,超过时应增设专用变压器或稳压装置。

(3)焊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焊接工艺指导书规定的工艺参数和焊接顺序进行施焊。

(4)对接接头、T型接头、角接接头、十字接头等对接焊缝及组合焊缝应在焊缝的两端设置引弧和引出板,其材料和坡口形式应与焊件相同,引弧和引出的焊缝长度;埋弧焊应大于50mm,手弧焊及气体保护焊应大于20mm。

焊接完毕应采用气割切除引弧和引出板,并修磨平整,不得用锤击落。

(5)角焊缝转角处宜连续绕角施焊。

起落弧点距焊缝端部宜大于10mm;角焊缝端部不设引弧和引出板的连续焊缝,起落弧点距焊缝端点宜大于10mm,弧坑应填满。

(6)下雪或下雨时不得露天施焊。

构件焊接区表面潮湿或有冰雪应清除干净。

风速超过或等于8m/s(二氧化碳保护焊风速>2m/s)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7)定位焊工应有焊工合格证,定位焊所使用的焊接材料应与焊件材质相匹配焊缝厚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厚度的2/3且不应大于8mm;焊缝长度不宜小于25mm;定位焊应在焊道以内;定位焊缝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

(8)不得在焊道以外的母材表面引弧、熄弧。

(9)多层焊接宜连续施焊,每一层焊道焊完后应及时清理并检查,如发现有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应清除后再施焊。

焊道层间接头应平缓过渡并错开。

(10)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

当超过两次时,应经过焊接技术负责人核准后,按返修工艺进行。

(11)焊接坡口和间隙超差时,不得采用填加金属或焊条的方法处理。

焊缝出现裂纹时,焊工不得擅自处理应查清原因,订出修补工艺,方可处理。

(12)对接和T型接头要求熔透的组合焊缝,当采用手弧和手弧焊封底,自动焊盖面时,反面应进行清根。

(13)要求熔透的焊缝当采用埋弧焊时宜选用直流电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T型接头要求熔透的组合焊缝,应采用船形埋弧焊或双丝埋弧自动焊;

厚度t≤8mm的薄壁构件宜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厚度大于50mm板的对接立焊缝宜采用电渣焊。

(14)栓钉焊接前应用角向磨光机对焊接部位进行打磨,彻底清除轧制氧化皮、锈和浊污。

焊完之后,焊接处未完全冷却之前,不得打碎瓷环。

(15)栓钉的穿透焊,应使压型钢板与钢梁上翼缘紧密相贴,其间隙不得大于1mm。

(16)柱与柱,柱与梁的焊接接头,当采用大间隙加垫板的接头型式时,第一层焊道应熔透。

(17)焊接前预热及层间温度的控制,宜采用测温器具测量(点温计、热电偶温度计等)。

(18)焊接H型钢,其翼缘板和腹板应采用半自动或自动气割机进行切割,翼缘板只允许在长度方向拼接;腹板则长度、宽度均可拼接,拼接缝可为“十”字形或“T”形,上下翼缘板和腹板的拼接缝应错开200mm以上;拼接焊接应在H型钢组装前进行。

(19)对需要进行后热处理的焊缝,在焊接结束后焊缝金属没有完全冷却的时候立即进行,后热温度为200~300℃,保温时间可按板厚每30mm一小时计算,但不得少于2小时。

2、钢构件焊接工程施工质量事后(验收)监理控制要点

1)钢构件焊接工程质量主控项目

(1)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

(2)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3)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

评定等级

检验等级

B级

B级

探伤等级

100%

20%

内部缺陷射线探伤

评定等级

检验等级

AB级

A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注:

探伤比例的计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⑴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⑵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5)T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相结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的焊脚尺寸为t/2),且不应大于10mm。

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为0~4mm。

检查数量:

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用焊缝量规抽查测量。

(6)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

一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

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检查数量: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7)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A表中A.0.2规定。

3)焊钉(栓钉)焊接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电弧栓钉是特制的栓钉在极短的时间内(0.2~1.2s)通过大电流(200~2000A),直接将栓钉的全面积焊到工件上,其焊接接头效率高、质量可靠、应力分布合理,是一种优质、高效和低耗的对接弧工艺。

4)焊钉(栓钉)焊接工程施工质量事后(验收)监理控制要点

焊钉(栓钉)焊接工程质量主控项目

(1)施工单位对其采用的焊钉和钢材焊接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瓷环应按其产品说明书进行烘焙。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烘焙记录。

焊钉焊接后应进行弯曲试验检查,其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应有肉眼可见的皱纹。

检查数量: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件检查焊钉数量的1%,但不应少于1个。

检验方法:

焊钉弯曲30°后用角尺检查和观察检查。

三)普通紧固件连接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1、紧固件连接工程施工质量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1)长度选择

连接螺栓的长度选择,应根据连接螺栓的直径、厚度。

连接件的材料和垫圈的种类计算连接螺栓的长度。

2)紧固轴力

(1)考虑螺栓受力均匀,尽量减少连接件变形对紧固轴力的影响,保证节点连接螺栓的质量。

螺栓紧固必须从中心开始,对称施拧;对30号正火钢制作的各种直径的螺栓旋拧时所承受的轴向允许荷载见下表。

各种直径螺栓的允许荷载

螺栓的公称直径(mm)

12

16

20

24

30

36

轴向

允许

轴力

无预先锁紧

(N)

17200

3300

5200

7500

11900

17500

螺栓在荷载下锁紧(N)

1320

2500

4000

5800

9200

13500

扳手最大允许扭矩

(Kg/cm²/N/cm²)

320

3138

800

7845

1600

1569

2800

27459

5500

53937

9700

95125

注:

对于Q235及45号钢应将表中允许值分别乘以修正系数0.75及1.1

(2)永久螺栓拧紧的质量检验采用锤敲或力矩扳手检验,要求螺栓不颤头和偏移,拧紧的真实性用塞尺检查,对接表面高度差(不平度)不应超过0.5mm。

对接配件在平面上的差值超过0.5~3mm时,应对较高的配件高出部分作成1:

10的斜坡,斜坡不得用火焰切割。

当高度超过3mm时,必须设置和该结构相同钢号的钢板作成的垫板,并用连接配件相同的加工方法对垫板的两侧进行加工。

2、紧固件连接工程施工质量事后(验收)监理控制要点

紧固件连接工程质量主控项目,包括:

(1)普通螺栓作为永久性连接螺栓时,当设计有要求或对其质量有疑义时,应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复验,试验方法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中附录B,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3098.1)的规定。

检查数量:

每一规格螺栓抽查8个。

检验方法:

检查螺栓实物延长验报告。

(2)连接薄钢板采用的自攻钉、拉铆钉、射钉等其规格尺寸应与被连接钢板相匹配,其间距、边距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3)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3、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质量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1)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以下简称高强度螺栓)和形式、规格及技术条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生产厂应出具质量证明书。

2)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构件

(1)高强度螺栓连接构件的孔径、孔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

(2)螺栓摩擦面应平整、干燥、表面不得有氧化铁皮、毛刺、焊疤、油漆和油污等。

3)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现场试验

(1)高强度螺栓连接应于施工前进行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复)验、扭矩系数试验或螺栓预拉力复验,其结果符合标准规定时方可施工。

(2)螺栓连接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每个单位工程中,制作和安装前,应按每种构件钢号表面处理工艺的实际组合,进行连接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

②每次试(复)验各为3组试件,应在构件制作的同时制备,宜采用双盖板双螺栓直线排列的试件。

4)高强度螺栓的紧固

(1)高强度螺栓紧固用的扭矩扳手,班前和班后应进行校核,对误差大于5%的扭矩扳手要更换重新标定。

(2)高强度螺栓的紧固应分别初拧和终拧两次,对初拧后仍不能使板叠密贴的大型节点还应进行复拧,直到板叠密贴方可进行终拧。

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的初拧和复拧扭矩值宜为终拧矩值的50%。

(3)高强度螺栓应在螺母上施加扭矩,其紧固顺序一般应由接头中心顺序向外侧进行(三个方向)。

初拧、复拧和终拧后,螺栓应用不同颜色的涂料在螺母上做出标记。

(4)经初拧和复拧后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应采用专用扳手终拧,直至梅花卡头被扳手拧掉。

对不能使用专用扳手进行终拧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应采用扭矩法(同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紧固,并在螺栓尾部梅花卡头上作标记。

4、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质量事后(验收)监理控制要点

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工程质量主控项目,包括:

1)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告规范》(GB50205-2001)附录B。

检验方法:

检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2)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每个被抽查节点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2个。

检验方法:

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

五)矫正和成型施工质量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1、矫正和成型施工质量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1)钢材的初步矫正,只对影响号料质量的钢材进行矫正,其余在各工序加工完毕后再矫正或成型。

2)钢材的机械矫正,一般应在常温下用机械设备进行,矫正后的钢材,在表面上不应有凹陷,凹痕及其他损伤。

3)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极限结构式钢,允许加热矫正,其加热温度严禁超过正火温度(600℃)。

用火焰矫正时,对钢材的牌号为Q345、Q390,35、45的焊件,不准浇水冷却,一定要在自然状态下冷却。

4)弯曲成型加工

(1)弯曲加工分常温和高温,热弯时所有需要加热的型钢,宜加热到880~1050℃,并采取必要措施使构件不致“过热”,当温度降低到普通碳素结构钢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800℃时,构件不能再进行热弯,不得在兰脆区段(200-400℃)进行弯曲。

(2)热弯的构件应在炉内加热或电加热,成型后有特殊要求者再退火。

(3)冷弯的半径应为材料厚度的2倍以上。

5)加工弯曲成型的零件,其弦长大于1500mm,应用弦长不小于1500mm的弧形样板检查;弯曲零件弦长小于1500mm时,样板的弦长不应小于零件的弦长的2/3,其间隙不得大于2.0mm。

6)组装成型时,应采用定位点焊,作好标记,点焊时,点焊高度不得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2/3,长度应大于30~75mm,间距应均匀,最大不得超过300~500mm。

7)弯曲或弯折及类似成型构件,不允许表面产生损伤或裂纹。

2、矫正和成型施工质量事后(验收)监理控制要点

1)矫正和成型施工质量主控项目,包括:

(1)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

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2)当零件采用热加工成型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900~1000℃;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00℃和800℃之前,应结束加工;低合金结构钢应自然冷却。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2)矫正和成型施工质量一般控制项目,包括:

(1)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1/2。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2)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规定。

检查数量:

按冷矫正和冷弯曲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3)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检查数量:

按矫正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3)制孔工艺质量一般控制项目,包括:

(1)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螺栓孔孔距允许偏差(mm)

螺栓孔孔矩范围

≤500

501~1200

1201~3000

>3000

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距离

±1.0

±1.5

-

-

相邻两组的端孔间距离

±1.5

±2.0

±2.5

±3.0

注:

①在节点中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连的所有螺栓孔为一组;

②对接接头在拼装板一侧的螺栓孔为一组;

③在两相邻节点或接头间的螺栓孔为一组,但不包括上述两款所规定的螺栓孔;

④受弯构件翼缘上的连接螺栓孔,每米长度范围内的螺栓孔为一组。

检查数量:

按钢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用钢尺检查。

(2)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超过上表规定的允许偏差时,应采用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六、钢构件组装工程施工质量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1、组装的零件、部件应经检查合格,连接面和沿焊缝边缘约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污垢和冰雪等应清除干净。

2、钢材的拼接应在组装前进行。

构件的组装应在部件组装、焊接并矫正后进行。

3、组装可采用胎夹具方法。

当在平台上组装时,平台的平面高低差不得超过4mm。

4、构件的组装应根据结构型式、焊接方法和焊接顺序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组装顺序。

5、除工艺要求外零件组装的间隙不得大于1.0mm。

对顶紧接触面应有75%以上的面积紧贴,用0.3mm塞尺检查,其塞入面积不得大于25%,边缘最大间隙不得大于0.8mm。

6、板叠上所有螺栓孔、铆钉孔等都应采用量规检查,其通过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比孔的直径小于1.0mm量规检查,应通过每组孔数的85%;

2)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2~0.3mm的量规检查应全部通过;

3)量规不能通过的孔,应经施工图编制单位同意后,方可扩钻或补焊后重新钻孔。

扩钻后的孔径不得大于原设计孔径2.0mm;补充应制定焊补工艺方案并经过审查批准,用与母材强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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