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及安全保证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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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道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及安全保证措施

燃气管道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及安全保证措施

第一节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一、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及目标

文明施工是施工单位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使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

现场文明施工的水平,是施工项目各项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是关系到我公司在某市的信誉和形象。

同时,也是促进施工生产、施工安全的有效保证,一流的施工企业,除了要有一流的质量、一流的安全外,还必须具有一流的文明施工现场。

本工程文明施工的目标是:

通过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各部门全力配合,把工地创建为文明施工优良工地。

并将按照业主在招标说明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以及某市有关文明施工现场的标准来开展施工。

为了确保文明施工中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地贯彻落实,我公司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以主要施工工长及材料负责人、安全总监、保卫组长为骨干的项目文明施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地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二、文明施工规划及管理制度

1.文明施工开展

1.1平面布置安排细致、周到,考虑全面;

1.2按照某市文明施工标准以及局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实施;

1.3严格履行“工完场清”,实行文明施工责任区负责制;

1.4坚持不懈地强化非施工区域的管理。

2.平面管理与CI布置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要在满足施工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地考虑到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合理的利用现场的地形和地貌,做到科学利用、合理布置。

3..办公区域

办公区域要求整洁、清新、优美,该区场地全部采用C20砼硬化,并设置洗手间、茶水间等基本设施,以及会议室、娱乐室等场所,并有保洁员专门负责打扫。

5.标志牌及CI工作

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设立标志牌。

分别为"工程概况牌、项目组织网络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管理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企业精神及质量方针"。

全部标志牌利用七夹板制作,上部设有雨蓬,射灯,现场还将按CI要求设置多块导向牌,如办公室、生活区、厕所等方位都在导向牌上标明。

员工要求着装整齐,并在安全帽上标明企业CI标识,用不同的颜色的安全帽区分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及一、二线工人,并要求分包单位在安全帽和服装上面有明显的标识,以便于统一管理。

三、工完场清和文明施工责任区制度

1.施工过程中最容易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并给清洁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工完场清制度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在现场施工中,每一道施工工序,除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外,还要有文明施工内容,工作完成以后,必须对施工中造成的污染进行认真的清理。

2.除了严格执行工完场清以外,我公司在现场还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区制度,根据安全总监、材料组长、各施工工长具体的工作区域,将整个施工现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实行挂牌制,使各自分管的责任区达到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项目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使施工现场保持整洁。

3.由项目经理、劳资员、安全总监、保卫干事定期对员工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法律和法规知识教育,以及遵章守纪教育。

提高大家的文明施工意识和法制观念,要求现场做到“五有、四整齐、三无”,以及“四清、四净、四不见”,每月按项目劳动竞赛制度,将文明施工列入重点进行检查、评比、考核,评出优劣班组进行奖罚,并张榜公布。

第二节、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工程创优。

安全健康环境目标:

杜绝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杜绝负主责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杜绝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杜绝持续严重超标排放的环境污染事故。

一、安全施工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

1.方针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确保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1.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省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1.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确保死亡事故为零,尽量减少轻伤事故的工作目标。

2.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严格贯彻执行GB/T28001-2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遵循既定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各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进行安全施工

2.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项目部建立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现场建立各级责任人员的安全职责,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员,各班组长为兼职安全员。

制订

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用镜框挂在现场办公室。

2.2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质安处每季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分公司每月组织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每次检查实行三定一限一复查的原则,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

2.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建立教育登记表,安全教育通过考

试卷测验形式查验受教育效果,职工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2.4建立班前活动制度,建立活动台帐,每日由作业班长记录。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5现场采用标准的禁令标志,根据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正确悬挂。

2.6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按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进行,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第二节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交底制度

1.1.1项目部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签订各项合同或协议书必须有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内容和经济考核指标。

1.1.2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3新工人上岗和每道工序开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形成书面,须经受教育者本人签名,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1.1.4实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开工前和每月由总公司对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和每周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天上班前由班组长对员工进行上岗前5分钟安全生产动员工作会议。

1.2安全检查制度

1.2.1施工作业前及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存档保管。

1.2.2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对工地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各个方面检查,并进行小结评定。

1.2.3由工地管理人员主要是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及班组长进行周或旬的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发现问题应提出整改措施,并有整改结果复查评定记录。

1.2.4由工地专职安全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并做好各项安全资料及时归档。

1.2.5各作业班组结合上岗交底,每天开展安全上岗检查,保证操作用机具及作业环境的安全。

1.2.6持证上岗检查

从事电工、电焊(气焊)工,起重机械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总公司安全科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的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严格控制无证或无效持证上岗。

1.2.7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要有重点、有要求、有针对性,并作书面记录和履行签字手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等签发限期整改通知。

现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检查人员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1.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3.1各施工班组使用的外来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1.3.2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分别由施工班组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1.3.3施工人员上岗前须由施工班组劳务部门负责人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总、注册登记,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1.3.4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队(组)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1.4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1.4.1以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分项及班组专职安全员组成专门小组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4.2根据作业人员情况成立2-4人的现场“安全纠察队”,“安全纠察队”队员每人佩戴项目经理部统一印制的“安全纠察”臂章,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4.3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1.4.4各施工班组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班组施工人员施工作业时必须有班组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1.4.5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1.4.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接受人签字。

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交底制度。

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4.7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

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2.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进场新工人(包括民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2.2施工机械不得带病运转,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各种机械必须遵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垂直运输工具的安装、使用必须严格按机械管理部门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⑴、临时用电按照三相五线制,实行两级漏电保护的规定,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系统,现场所用配电箱应符合部颁标准的规定,并经检查验收后使用。

配电箱必须设置围栏,并配以安全警示标志。

⑵、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进行报批。

⑶、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档备查。

⑷、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⑸、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尖,箱体应外涂安全色,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⑹、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各种电气设备和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⑺、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工具的电源线应完好。

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专人负责。

⑻、凡在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在电源一侧加单项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⑼、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有接零或接地保护,一

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应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

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应无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漏、防雨、防砸。

2.4机械安全

⑴、新进场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⑵、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履历书和定期安全检查资料。

⑶、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做到定期不定期的试验。

塔式起重机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

⑷、施工现场设固定信号指挥人员,并持证上岗,吊装挂钩人员也应相对固定。

吊索具的配备应齐全、规范、有效。

对吊具,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找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吊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混凝土斗等大件时,必须卡环。

⑸、氧气瓶不得曝晒,倒放,平时与汽油、氧气和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用焊时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⑹、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

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厚度小于25mm的砂轮。

平面刨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3.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3.1施工现场义务消防组织系统

本工程工地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以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5人。

3.1.1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专职安全员为副队长,队员占施工人数的5%以上的义务消防队。

3.1.2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3.2防火管理措施

3.2.1严格执行天津市消防条例和消防规定及公司制订的防火管理制度。

3.2.2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2.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持证上岗并经动火审批;由作业班组提出动火

申请、项目安全员检查其防火措施合格后签字方可动火作业。

动火前,要消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2.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2.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2.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3.2.7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工程主体建筑内严禁住人。

3.2.8施工现场严禁任意吸烟。

生活区内设吸烟处,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3.2.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3.2.1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3.2.11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

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刷涂或从事防火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3.2.12现场设立专用消防用水管网,消防水源。

4.项目部综合管理措施

4.1安全保险管理

4.1.1所有参建员工均投保人生意外保险和工伤事故保保险,保险事务办理由项目部统一组织办理,做到未保险不上岗,未投保不进场的社会保险用工制度。

4.1.2对特种工及高危作业员工由项目统一投保从事危险作业险,实行先投保再上岗。

4.2劳务管理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及人身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保护用工者和务工者的合法利益。

4.2.1自工程项目开始至完工结束,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河北省、市及公司的有关劳务用工的法规和规定。

4.2.2凡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必须提交身份证及计划生育证明,无身份证或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员,工地不得留用,工地内一律严禁用童工,若违反,按有关条例和处罚规定执行。

4.2.3所招工人应从安排工作之日前与项目部签订临时劳动合同,办理就业证和务工证。

就业证到期,需变更延续者,在原证到期十日内办理合同续签手续。

4.2.4务工人员进入工地,应接受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

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安排。

4.2.5依法推行劳动保护法,做到经常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思想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使职工感觉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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