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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问答之住房公积金篇

三十六、住房公积金

(一)公积金缴存与转移

单位应当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怎样办理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和转移手续?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公积金账户怎样处理?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金账户怎样处理?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怎样计算?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样计算?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样计算?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是怎样的?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困难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怎样缴存?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住房公积金列支渠道是怎样规定的?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1)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2)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3)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二)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出现哪些情形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和单位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职工、单位是否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

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三)住房公积金

基本政策----住房公积金归集

从职工个人的角度,建立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第一,在您工作年限内,住房公积金不仅仅由您个人按您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您所在单位也要按您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这两笔钱作为住房公积金储存在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计算利息,且连本带息全归您个人所有;

第二,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当于您为自身的住房消费作储蓄,您只要发生购房等政策允许的情况,就可以按照规定的限额及频率提取使用;

第三,您或您的家庭遇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可按规定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以缓解由此造成的经济压力;

第四,当您退休时,您个人账户内尚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结算本息后予以销户提取,这样,相当于一笔养老金;

第五,您建立住房公积金黄色满足一定条件后,在购建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贷款较之普通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利率低等优势;

第六,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即可以获得税收优惠。

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法律规范有哪些?

(1)国家级(全国性)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它是1999年制定的,并于当年4月3日以国务院令第262号的形式颁布;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对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以国务院令第350号的形式予以公布。

单位是否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

(1)对于以下单位,必须为其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2)除上述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外,其他单位,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为其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什么是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

单位是否必须为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还有什么情况可以建立住房公积金?

对于农民工和实际工作不满六个月未签订合同的职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

另外,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自愿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

我每月应该缴存多少住房公积金?

是怎么计算的?

(1)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两部门构成,都归职工个人所有。

具体缴存额为:

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2)缴存基数是指职工个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

(3)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第1号)的规定计算。

(4)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每年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具体情况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几类特殊职工(刚毕业的.新调入的.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的.被借调.外派的),住房公积金应该如何缴存?

(1)新参加工作职工,自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的当月工资,月缴存额为职工当月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之和。

(2)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的当月工资,月缴存额为职工当月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之和。

(3)被借调.外派的职工,由与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负责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

(4)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

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5)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为限。

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我今年1月涨工资了,是不是单位给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就应该多了?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每年调整一次,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开始时调整。

(2)住房公积金年度是从当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这段期间,如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是指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因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不是随着工资的调整而调整,而是在每年的7月1日开始调整。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是多少?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定上限,即按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执行期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每年公布一次。

(2)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是2166元(包括职工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两部分)。

3008×3×12%×2=2166

注:

3008是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2006年北京市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6097元换自而来。

单位经济效益不好,可以不缴存,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吗?

对于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但是,必须要经过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然后才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单位不可以未经职代会(工会)讨论通过,或未经管理中心批准即擅自降低缴存比例或停缴。

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恢复正常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我从单位离职了,原来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怎么办?

(1)职工离职后,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原单位封存;原单位主体不存在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的封存库托管封存。

(2)职工离职后又找到工作,在新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由原单位或新单位经办人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将原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资金转到新账户。

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有利息吗?

按什么标准计息?

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结息日为6月30日。

计息办法如下:

本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含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布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提示: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期间,住房公积金照常计息。

我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管理中心给我什么凭证?

(1)每年8月31日之前,管理中心通过单位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对账凭证。

2)管理中心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卡或住房公积金存折,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才能提取出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将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

对于职工发生上述

(1)、(5)、(6)、(7)、(8)情形的,职工配偶可同时提取其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限定职工所购房的区域范围,只要是购建自住住房,无论是在京还是在外地,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不影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我的父母(子女)贷款购房了,我能把住房公积金提出来帮他们还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仅限于本人及配偶在住房方面的消费支出,而不包括其他人,如父母或子女等。

因此,这种情况下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我打算把自住的房子装修(中修或小修)一下,能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吗?

(1)目前住房公积金仅限于购.建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方面的支出,而装修作为享受性支出暂时不予提取。

(2)考虑到住房的中、小修,个人支付能力应该可以负担,而由此节余的住房公积金在职工退休后,可以一次性提取用于晚年生活,对改善职工生活也有利,因此,暂时不予提取。

我打算贷款买房,能把住房公积金提出来交首付款吗?

住房公积金要先消费,后提取。

对于以贷款方式购房来说,要先交纳购房首付款,并按规定签订购房合同、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拿到借款合同之后,才能赁有关证明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我想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管理中心对提取金额.提取频率有什么要求?

区分不同情况提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表所示:

提取情况提取频率提取限额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每年提取一次

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

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一次

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其他情况的

每年提取一次

职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一次

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1)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2)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每年提取一次不受额度限制

1)职工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示:

除上述最后一栏所列情况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人民币10元。

我以前购买公房时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但现在想改善居住条件买一套大点的住房,住房公积金账户里也还有不少钱,我可以再提取吗?

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住房消费行为,只要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余额,那么每发生一次(种)住房消费,都可以以此为条件重新获得提取限额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我听说家庭遇突发事件也可以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这些突发事件的范围具体指的是什么?

一是指重大疾病,包括:

(1)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2)恶性肿瘤;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慢性重型肝炎;

(5)心脏瓣膜转换手术;

(6)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7)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

(8)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9)主动脉手术;

(10)其他重大疾病。

二是指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

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比较复杂,我想知道对证明材料有些什么具体要求?

除了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外,还需视不同情况,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属职工配偶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属职工或配偶直系备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如遇重大疾病,还需提供:

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经医院盖章后的医院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其他重大疾病在提供上两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

(3)如遇不可预见事故和灾难,还需提供:

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提示:

直系血亲指职工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

如果单位不按规定为我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封存.转移或提取等手续的,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赁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您本人可以持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分中心)直接办理。

如果单位不建立住房公积金,会有什么处罚?

如果单位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基本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11条)

单位一直为我缴存住房公积金,我现在想买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只要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提示:

(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

(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我所购买的房屋性质有什么要求?

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的住房包括主体结构己封顶的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二手房等。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我至少应付多少首付款?

(1)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不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屋评估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70%;

(2)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住房的,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屋评估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90%;非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屋评估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

(3)首付款=总购房款-贷款金额。

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是否有最高额度的限制?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60万元。

提示:

对于《个人信用评估报告》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以在原来可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30%;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在原来可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5%。

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原则及具体的含义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根据责权对等.贷款普遍性.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和资金充分运用四项原则,综合平衡分析并结合北京实际确定。

责权对等原则是指职工应得到与其缴存相对等的贷款额度。

贷款普遍性原则是指要普遍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

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原则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满足全体缴存个人购买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基本住房需求。

资金充分运用原则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留足备付金后,应尽可能多发放贷款,使更多的职工能够享受到贷款的低利率优惠,在短时期内解决更多职工的基本住房问题。

我可以申请多少年的贷款?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30年,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提示:

对于夫妻双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计算贷款期限时应同时考虑夫妻双方的年龄,以年龄较大者计算。

请问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为什么必须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担保方式?

要求您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

目前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主要有:

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简称担保中心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

如果我采用担保中心担保的担保方式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支付多少担保服务费?

自2007年10月15日开始,借款人将按照其申请贷款额度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担保服务费。

提示:

(1)担保服务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信用等级AA的客户,担保服务费按此标准的98%收取;信用等级AAA的客户担保服务费按此标准的95%收取。

(3)在2004年7月1日以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前还清贷款后,担保服务费不退费。

公积金贷款手续完成后,我还应注意哪些问题?

(1)办理完毕相关的贷款手续,进入到贷款偿还的阶段时,应仔细阅读《借款合同》和偿还贷款的有关材料,了解偿还贷款的相关内容,如什么时候开始还款.如何还款,还款金额的规定、还款期限等,细致的了解会对偿还贷款有很好的帮助。

(2)以后每月,借款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日前,在用于偿还贷款的活期存款账户中存入(或存有)足够的月还款额以备银行划收。

(3)按照银行规定须向银行交纳银行卡.折年费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借款应保证还款卡(折)内留足相应管理费后的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以免由于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

(4)采用等额月均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且贷款发放银行为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的,借款人本人应避开还款日及前后各三个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到中心贷款业务部门办理提前还款业务,中心会在每周三要求银行对逾期借款存入的款项进行扣划。

采用等额月均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借款申请提前还款、且贷款发放银行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目前可直接到贷款发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5)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调整月还款额或申请提前还清贷款的,可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由还款操作手册》办理相关手续。

我能用什么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怎么办.资金几天能到账?

(1)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并方便职工,目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采取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方式。

对于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提取方式,只需提供职工本人在管理中心指定范围内的储蓄卡(折)中任一种卡(折)的账号即可。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须由单位办理,职工只需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即可。

3)一般情况下,管理中心将在提取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职工提取的资金划入职工银行结算账户。

提示: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次及以后提取,只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如遇突发事件,想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是怎样的?

第一步:

区分不同情况,按规定准备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出提取申请;

第二步:

由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至开户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第三步:

管理部经审核后,符合提取条件的,确定提取额;不符合提取条件的,经审核后由管理部告知不予提取的原因。

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在三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遇突发事件,我可以提取多少住房公积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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