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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关于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

小学关于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13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社会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验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67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乐清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乐政办函[2009]68号)和《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乐清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乐教[2009]65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教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合理拉开差距,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岗位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乐清市北白象镇第一小学的正式工作人员:

从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待本办法经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每学期考核一次,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的,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全过程要公示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适度拉开差距。

四、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㈠奖励性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㈡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各部分增减可在统筹工资中进行调整。

计算公式为:

本学期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本学期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教职工本学期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本学期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㈢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工资,凡学校内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个人考核绩校所得工资的10%、20%、30%、50%、60%、70%、80%、100%。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酌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参照浙人发[2008]84号文件和附件1);

⑵工作量,出勤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⑶缺乏大局意识,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的;

⑷侮辱、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

⑸教师不作为,造成教育事故的;

⑹违反效能行风建设被处理的;

⑺有“三乱”行为被查处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零分,不得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⑴本学期累计旷工达4个工作日的;

⑵脱产学习的(公派除外);

⑶解除聘用合同的;

⑷停发工资的;

⑸借调到校外的(支教除外)。

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4、对各部门人员学校采取分级考核办法,即行政管理人员、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三两类。

行政管理人员考核。

由校长(占50%)+教师(占50%)测评结果之和乘以考核系数。

副校长

0.8~1.6

中层正职

0.8~1.4

中层副职

0.8~1.2

组长

0.8~1.1

五、奖励性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学校在实施考核的全过程将保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

考核量化分数核定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天。

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2、考核小组名单

组长:

潘倩华

副组长:

吴锡成

成员:

陈也丽谢艳陈潋滟郑晓勇

3、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六、未尽事宜由考核小组商议决定。

七、本办法由乐清市北白象镇第一小学校长室负责解释。

北白象镇第一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指标内容

 

一、考勤制度(共100分)

为了确保学校工作有秩序地进行,鼓励教职工出全勤,满工作量、出色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依照《乐清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㈠病假、事假、产假、哺乳假待遇。

1、病假待遇:

当月请病假天数累计不超过5天的,每天扣6分,超过5天,每天扣10分;自由调课一经发现以旷课旷工论处。

住院期间,由校委会商议,酌情扣除。

2、事假待遇:

当月累计请事假不超过5天的,一天扣16分;超过5天的,每天扣30分。

3、产假、哺乳假待遇:

学校绩效工资部分按比例扣除。

原则上不安排哺乳假。

㈡婚丧假

1、婚假待遇:

请婚假一周内,学校不扣分;超过一周的,多出部分以事假计算,婚假时间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享受上班时间的婚假,学校给予70分的绩效奖励。

2、丧假待遇:

丧假的3天时间内,学校不扣分,超出的时间部分按病假比例扣除。

㈢旷工:

1、凡未请假而缺勤者,一律作无故旷工处理。

旷课一节扣20分,旷工一天扣60分,学校一学期累计旷工4天,该学期分数全部扣完,年度考核不合格。

2、上课迟到,早退累计2次以旷课一节论处。

3、累计旷课两节以旷工一天论处。

4、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由本校其他老师代课的,双方作旷课处理,由校外人员代课的则作旷工处理(1节算1天)。

㈣签到制度

教师出勤实施签到制,具体规定:

㈠上班签到以早读跟班签到簿为准,值日老师负责签到。

其他老师实行走教式。

㈡会议签到

1、教师参加政治学习、教师例会、校本教研活动实行签到制度,每次计8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

2、政治学习、教师例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签到,校本教研活动由教研组(或备课组)负责签到。

㈢处罚规定:

代签者学校将给予点名批评,并扣除当事人双方各15分。

二、工作量(400分)

㈠课时工作量(300分)

参照《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工作量权重》和《乐清市中小学校教师周任课量暂行标准》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岗位,供教师择岗。

能顾全大局,服从学校的教师算满分,不服从,不择岗的算放弃受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㈡社会工作量(100分)

1、值班(每日每人15分)、值周(每周每人40分)

值日、值周人员采用自荐与学校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值周人员负责:

⑴晨、午间提前来校维持学校公共秩序,做好当天的学生课外管理,记好校务日记;⑵做好清洁卫生的管理工作,并进行记录于当天公布;⑶及时处理学生偶发事件,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与值周老师,学校领导联系处理。

值周人员:

⑴督促协助值日老师值好值日工作;⑵主持周内集会、广播操;⑶写好周总结,周一向学生汇报,并将总结材料上交大队部。

值日,值周人员因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0分,缺岗一次扣30分,在当值时间因工作不作为而造成事故或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扣发200分。

2、监考、改卷:

教导处尽量安排所有人员参与,监考每日20分;改卷每日30分。

3、抗台:

由校长室发通知确定人员参与抗台,每日40分。

4、代课超课时:

一课时4分,课外辅导活动一课时4分。

5、加班1日计25分,重大节假日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加倍计算。

三、教育教学过程:

(250分)

㈠德育工作(150分)

以班级为单位对班主任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1《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挂靠人员要积极协助班主任对班级进行班级管理;得分等同班主任,其它非教学人员享受德育工作总得分的平均分的80%。

㈡教学常规(100分)(详见附件2《教学常规考核细则》)

1、备课(20分);2、上课(20分);3、布置作业与批改(20分);4、质量监控(20分);5、校本教研(20分)。

四、教育教学业绩(170分)

1、教学效果(100分)

⑴以期末考试(统考闭卷科目:

如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为准,一个A得0.7分,一个B得0.5人,一个C得0.4分,D不得分,如一张试卷上只有一个考核结果的,则以该结果乘以3进行计算;教多个班级的取平均值;教多种学科的(如同时教数学、科学的)则以数学为标准,科学为参考(具体由考核小组商议决定)。

⑵因考虑到年级不同,考试难度也有所不同,故把六个年级段分成高、中、低三段进行适量调整。

级段

系数

1-2年

1

3-4年

1.1

5-6年

1.2

⑶其它不统考学科取该级段最高的70%进行发放。

2、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70分)(详见附件3《教育教学成果考核细则》)

五、师德及其它项目(80分)

1、职业道德(30分)

一学期各科任老师,后勤工作人员所在岗位上没有出现教育教学责任事故的,得师德考核分30分;因体罚学生造成家长到校长室上访的,经校委会集体鉴定甄别的,扣除绩效考核分20分,因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或管理疏忽造成重大事故的,扣除绩效考核分50-100分。

2、学校自行设立考核项目(50分)

学校设立“洁齐美”、“优秀办公室”、“优秀教师”、“文明班级”、“优秀教研组”等项目。

评上一等奖的每人加10分;二等奖的每人加8分;三等奖的每人加5分。

项目

等级

洁齐美

文明班级

优秀办公室

优秀教研组

优秀教师

一等

10

10

10

10

10

二等

8

8

8

8

8

三等

5

5

5

5

5

 

六、北白象镇第一小学绩效考核附属条款(见附件4)。

 

附件1

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共150分)

班级:

 班主任:

评价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价标准

考核

方式

自评

考核组意见

100分

10

班主任工作计划制定及时、具体、重点突出,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各阶段和学期工作总结基本能反映班级全貌和特点。

查看

记录

 

 

10

A、班(队)组织健全合理,能在合理实行竞聘轮换制的前提下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班级工作落实到位(得10分)

B、班(队)组织健全,能实行班干部竞聘轮换制,但有少量工作分工不明确。

每周开展好小当家的选拔培养工作。

(得5分)

C、班(队)组织不太健全,部分工作无人负责。

(得1分)

说明:

扶助员培养与此同

查看班主任工作手册、学生访谈

 

 

10

A、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活动主题鲜明,形式活跃、过程清晰,实效性强,每学期必须开展“绿色校园”、“环保”班队课活动。

(得10分)

B、能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有活动主题,但活动形式、效果一般。

(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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