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筑渣土消纳卸点规范化作业标准9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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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筑渣土消纳卸点规范化作业标准92

建筑渣土消纳卸点作业规范化标准

(送审稿)

2011上海

前言

本标准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为技术归口单位。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同济大学、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何品晶、肖建庄、邵立明、邹华、章骅、吕凡、曹江林、张健、胡建国、戴莉华、张士波、姜兴汉

目次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使用范围

2.一般规定

3.建筑渣土消纳卸点堆放作业

3.1建筑渣土卸点平台

3.2建筑渣土堆高方式

3.3建筑渣土消纳卸点堆放坡面设置

3.4建筑渣土消纳卸点平整度

4.建筑渣土消纳卸点设施、设备

4.1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和维护

4.2监控与电子标签

4.3场地保洁、车辆冲洗

4.4物流计量

4.5监控设备使用规范

4.6废弃混凝土破碎设备使用规范

5.环境管理

6.安全管理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建筑渣土处置过程的安全性,有效控制建筑渣土对环境的影响,规范建筑渣土消纳卸点的作业行为,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对建筑渣土处置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境内各类型的建筑渣土消纳卸点,以及建筑渣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场所中涉及的建筑渣土存贮和加工设施。

本市各种类型的建筑渣土消纳卸点、及其它相关存贮和加工设施,其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管理办法与技术规范。

2.一般规定

2.1建筑渣土消纳卸点作业应包含的基本作业事项

(1)建筑渣土卸载;

(2)建筑渣土堆置暂存:

指未能及时处置的建筑渣土的临时堆置;

(3)建筑渣土进出料计量:

指通过计量设备针对进入建筑渣土消纳卸点的建筑渣土,对进出设备(如传送带、破碎机等)的部分进行计量;

(4)建筑渣土场地操作监控及电子标签系统的使用:

指采用电子监控及电子标签等设备加强建筑渣土消纳卸点现场管理;

(5)废弃混凝土破碎和分选加工:

指通过人工分选与机械破碎,对废弃混凝土惊醒破碎处理,对其进行资源化处理;

(6)建筑渣土进出料与加工档案保存:

指对建筑渣土处置过程(包括进出料以及加工处理等)的信息进行归档并保存。

2.2建筑渣土消纳卸点作业主要环境保护事项

(1)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出入消纳卸点的车辆冲洗;

(2)建筑渣土暂存堆体覆盖防尘;

(3)建筑渣土卸载与出料操作的降尘控制;

(4)建筑渣土消纳卸点环境卫生的防护和清洁;

(5)建筑渣土暂存堆体排水和操作场所冲洗排水的颗粒物去除处理;

(6)建筑渣土消纳卸点资源再利用时环境的保护。

2.3建筑渣土消纳卸点主要安全生产事项

(1)建筑渣土卸载与出料操作的现场安全指挥;

(2)建筑渣土暂存堆体稳定性控制;

(3)建筑渣土加工操作场所防物料飞溅冲撞;

(4)建筑渣土装载和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

3建筑渣土消纳卸点堆放作业

3.1建筑渣土卸载平台

3.1.1建筑渣土平地卸载平台

建筑渣土平地卸载平台应按功能进行区域划分,并设置显著的标志。

卸载平台应包括的功能区有:

(1)卸载点——用于渣土车卸载;

(2)装载区——用于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进行渣土转载和转运作业;

(3)回车区——用于渣土车回车调头及待载等。

卸载点和装载区在室外时,应设置水雾喷淋、防尘网架等降尘设施。

卸载平台应设置交通信号装置,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指挥。

3.1.2建筑渣土高位卸载平台

高位卸载平台一般仅包含上述卸载功能区中的卸载点。

必要时,可在平台周边的渣土堆体坡面,开辟一定面积的装载区用于相应作业机械的操作。

高位卸载平台的周边应设置显著标识,用以引导渣土车作业,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高位卸载平台应设置移动式的水雾喷淋或防尘网格进行降尘作业。

高位卸载平台一般应采用渣土填筑方式构筑,在局部使用钢板路、基箱、石块等予以加固。

平台构筑完成后,须经承载力和稳定性测试,测试过关后方可投入使用。

3.2建筑渣土堆高方式

3.2.1建筑渣土车上坡卸载堆高

通过修筑随渣土堆升高的渣土车卸载道路,配合位于渣土堆高处的卸载平台,渣土车可实现上坡卸载堆高。

采用本方法进行渣土堆高时,卸载道路坡度一般为8%,最大不得超过15%,修筑规范可参照二级矿区道路的标准,具体的弯道设置、路幅宽度等参数根据实际使用车辆的行驶参数进行校核。

卸载堆高操作时,道路入口和卸载平台须分别设1名引导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及指定卸载位置。

3.2.2建筑渣土平地卸载、推土机堆高

渣土车在渣土堆前的平地卸载建筑渣土,由推土机通过上推作业进行渣土堆高。

本法适用于颗粒较小的建筑渣土堆高。

采用本方法堆高时,为控制堆土机的作业行程,堆高一般不宜超过10m,推土机单次作业行程一般应小于50m。

渣土车卸载和推土机堆高作业时,卸载点和渣土堆顶须各设1名指挥人员,用以指挥上推路线和指定卸载位置。

3.2.3建筑渣土平地卸载、挖掘机堆高

渣土车在渣土堆前平地卸载建筑渣土,带推土铲的履带式挖掘机,采用低挖高堆和上推作业的方法进行渣土堆高。

本法可用于渣土颗粒大小分布较广的堆高,对于小粒径渣土可采用上推方式堆高;对于大粒径块体,则可用铲斗进行移位和堆高。

3.2.4建筑渣土平地卸载、输送带堆高

本方法堆高采用输送带倾斜输送堆放的方式,由装载机和沿堆体坡面设置的多段输送带完成堆高作业。

本法亦不适用于大粒径渣土的堆高。

采用本方法作业时,输送带的上倾角不宜大于15°,拟放置输送带的承重部位,应预先用人工或机械夯实。

在作业时,输送带的下坡方向不得站人。

3.2.5混合堆高作业法

本方法主要用于单一堆体容量大于30,000m³的大型建筑渣土堆体作业,其特征是将渣土车上坡卸载和推土机或挖掘机堆高作业方法进行集成,即:

分高程设置高位卸载平台,再由推土机或挖掘机以平台高程为起点,采用上推和低挖高填的方法,进一步进行渣土的堆高作业。

受高位卸载平台的面积和稳定性的限制,本法不宜与输送带堆高方式集成。

3.3建筑渣土消纳卸点堆放坡面设置

3.3.1坡面设置要求

建筑渣土堆积坡度应小于1:

3,若超过此坡度时,须经专项技术论证和现场试验检验堆土的安全性。

3.3.2整坡作业

建筑渣土整坡由推土机采用上推作业法完成,整坡幅度较大时,整坡应分层实施,每层整坡的最大高差应小于3m。

3.3.3缓冲平台设置

建筑渣土堆每升高10m高程应至少设置一个缓冲平台,缓冲平台宽度应大于3m。

3.4建筑渣土消纳卸点平整度

3.4.1平整度要求

建筑渣土堆积形成的坡面平整度应优于0.3m,即坡面无深度大于0.3m的坑、沟等塌陷点。

3.4.2平整作业方法

建筑渣土堆坡面平整工程作业可通过推土机进行铲平和压实作业来完成,必要时可使用挖掘机配合进行局部的填方作业。

4.建筑渣土消纳卸点设施、设备

4.1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和维护

4.1.1建筑渣土消纳卸点机械设备应按照设备操作手册的要求使用,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建立设备台帐,主要内容包括:

设备、主要部件、备件、易损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开始使用时间、购置费用,设备维修时间、维修费用,零部件更换时间、更换费用,设备报废时间、报废残值等。

(2)实行运行记录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能耗、开启时间、停止时间、出现故障、例行检修等情况;中途停止时间应备注原因;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停机,应区别单机故障、功能组故障、处理线故障,并分别记录。

(3)实行设备使用率和完好率的考核制度,使用率和完好率应达到设施运行管理手册或合同规定的要求。

(4)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符合国家标准,并按时接受有关法定检测。

4.1.2维修保养

建筑渣土消纳卸点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应满足如下要求:

(1)制定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周期、内容和标准等;

(2)及时排除设备故障,恢复工艺设备性能;

(3)有备件和易损件储备,及时更换残旧部件和设备;

(4)作业车辆及设备每班作业后应及时进行清洁。

4.2电子标签

建筑渣土消纳卸点须配备电子标签系统和信息传送系统。

对驶入建筑渣土消纳场所的运输车辆实施读卡记录,并做好信息传送确认,以便及时核发、确认消纳处置凭证。

信息监控人员通过电子标签阅读器读写信息并结合现场核实,汇总记录各承运单位的建筑渣土运入运出车数及数量。

当电子标签系统因设备故障、通讯不畅等问题导致无法使用时,运输单位、消纳点经营单位、转运码头经营单位应及时启用纸质联单,确保卸点付费机制有效实施。

4.3场地保洁、车辆冲洗

4.3.1场地保洁分类

根据不同的功能要求,建筑渣土消纳卸载的场内分为:

非生产场地、堆土区、卸料区、出料区、其它生产场地共5类保洁分类区。

4.3.2保洁方法

各保洁分类区的保洁方法如下:

(1)非生产场地:

采用清扫方式保洁,定期进行冲洗;

(2)堆土区:

采用覆盖方式进行保洁;

(3)卸料和出料区:

采用清扫和冲洗方法保洁;

(4)其它生产场地:

与卸料和出料区相同。

4.3.2保洁制度

各保洁分类区的保洁制度如下:

(1)非生产场地:

每日一次清扫,一周一次冲洗;

(2)堆土区:

每天完成作业后,恢复所有的覆盖;

(3)卸料和出料和其它生产场地:

每日一次清扫,完成后再进行一次冲洗。

4.3.3车辆冲洗保洁

建筑渣土消纳卸点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完成卸载任务的空车离开消纳卸点时,应对车轮和车厢进行冲洗,车轮与车身挂泥的车辆禁止驶出建筑渣土消纳场所。

车辆冲洗设备包括:

高压喷水冲洗设备、高压水枪等。

车辆冲洗设备设置在建筑渣土消纳场所进出口,冲洗方式分3种:

(1)人工冲洗:

在空车的两侧,派冲洗人员(人员不得少于2人)采用高压水枪对车厢栏板上沿、厢盖等有泥土部位集中冲洗干净;

(2)轮胎集水冲洗:

渣土运输车辆进入集水区,清洗轮胎上的污泥;(停留时间,或车辆来回次数)

(3)自动冲洗:

依靠车辆本身的压力,对驶过的车辆自行高压喷水冲洗车身和轮胎。

(冲洗时间,车辆停留时间)

水循环使用,

设置沉淀池,对冲洗车辆污水进行循环适用;

沉淀池规格,式样;不同类型消纳卸点应设置什么规格?

按照消纳卸点类型,推荐适用的冲洗方式。

车辆冲洗后,如何证明冲洗干净。

4.4物流计量

4.4.1建筑渣土消纳卸点的称重设备主要为汽车衡,分为静态(停车称重)和动态(不停车称重)两种。

4.4.2 计量系统应采用进出场双向称重方式,并满足结算需求。

4.4.3 计量系统应定期由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并及时取得有效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4.4.4 计量系统操作人员应具备统计人员上岗资格,依法履行其职责,按有关规定做好记录、备份、报送等工作。

4.4.5 进入消纳卸点的建筑渣土应全部经过计量系统计量,并保留计算机中原始称重记录。

4.4.6 进入消纳卸点的建筑渣土运输车应登记车牌号、运输单位、进场日期及时间、渣土来源、种类、重量等情况,定期由建筑渣土的产生、运输和处理等有关各方共同确认。

4.4.7 定期检查维护计量系统,以确保正常使用;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并采用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应急预案进行计量统计。

4.4.8称重设备应避免超载运行,称重面应保持清洁,可动部件应每日检查,以免“卡、阻”等现象的发生。

4.5监控设备使用规范

4.5.1监控设备组成

监控设备应包括:

云台、支架、防护罩、监视器、视频放大器、视频分配器、视频切换器、画面分割器、录像机等。

云台是通过控制系统在远端可以控制其转动方向的设备。

云台按使用环境分为:

室内型和室外型,主要区别是室外型密封性能好,防水、防尘,负载大。

按外形分为普通型和球型,球型云台是把云台安置在一个半球形、球形防护罩中,除了防止灰尘干扰图像外,还隐蔽、美观、快速。

监视器是监控系统的输出设备。

监视器分彩色、黑白两,尺寸有9、10、12、14、15、17、21英寸等,建筑渣土卸点须配备14英寸(包含14英寸)以上的监视器。

监视器分辨率须与摄像机匹配。

画面分割器分为四分割、九分割、十六分割几种。

建筑渣土消纳卸点至少应配置四分割画面分割器。

对于九分割和十六分割,必须保证分割后每路图像的分辨率和连续性。

配置的分割器除了可以同时显示图像外,还应当具备显示单幅画面,叠加时间和字符,设置自动切换,联接报警器材等功能。

4.5.2监控设备使用规范

(1)监控设施设备由建筑渣土消纳卸点建设单位统一配置,若因工作要求需增加或撤销设备的,需提交申请,待建设单位批准后,由指定人员进行操作。

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触碰监控设施设备;

(2)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监控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建立监控设施设备台账,每周周二、和周五对监控进行校准和维护。

发现问题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无法处理的需通知相关使用部门进行工作调整,做好防范措施;

(3)建设单位指定人员组织各部门人员学习监控设备使用及相关注意事项,并进行操作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操作监控;

(4)监控查询系统设置用户名和密码,由公司统一分配各部门。

各部门负责本部密码的安全保密工作;

(5)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拷贝或转存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未经建设单位批准不得在网站等传媒上公布。

4.6废弃混凝土块破碎设备使用规范

4.6.1废弃混凝土块破碎工艺

考虑到目前我国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且机械不适宜处理大块杂质,因此选择使用人工法对废混凝土块进行分选,除去钢筋和木材。

现阶段由于国内对粒径5mm以下的再生细集料尚未作深入的研究,所以该工艺将这部分集料视为微粉另行处理。

鉴于铁屑和碎塑料等细微杂质很难采用人工分离,工艺设置了磁铁分离器和分离台,以便提高集料的纯度。

通过振动筛分机或筛分机进行筛分,得到不同粒径的再生集料。

最后,对5~31.5mm粒径的集料进行冲洗。

(1)混凝土废弃物投入料斗(8)第一振动筛

(2)往复式给料机(9)破碎机(小型鄂式破碎机)

(3)破碎机(初级鄂式破碎机)(10)第二振动筛

(4)磁选机(11)超级冲洗机

(5)筛分机(12)第三振动筛

(6)破碎机(辊式破碎机)(13)水洗设备

(7)磁选机

4.6.2废弃混凝土破碎设备组成

废混凝土的破碎设备主要有固定式与移动式两大类。

用于生产再生集料的固定式破碎设备可采用天然集料的破碎设备。

移动式破碎筛分成套设备是从原来固定式演变而来,由各单机设备组合而成,并安装于可移动设备之上,便于主机设备移动。

移动式混凝土破碎及筛分设备有以下三种类型:

大型牵引式移动破碎机:

安装着高性能的反击式破碎机,是集供料、破碎、筛分为一体的移动式生产厂。

特点是虽是移动式,但却是集给料机、一级和二级破碎机、磁性分选机和筛分机为一体的破碎成套设备。

该机拥有自动供料系统,能无人运行;在同类机械中口径最大,能对大块原料进行处理;机身设计合理精巧,并顾及了噪音、灰尘等对环境的影响。

自动化程度、生产效率都很高,能够生产高品质的再生集料。

中型履带式破碎机:

这种机型装有给料系统、辊扎式破碎机和高效的筛分系统,在作业现场以粗破碎为主要目的。

两轴辊扎破碎机装有特殊型的强有力的破碎牙齿,即使是混有钢筋的混凝土,都能轻松地得以破碎。

并且,附在滚筒上的钢筋,也能通过滚筒的正转和反转运行在破碎腔内就能简单地除去钢筋;该机生产效率高、环保,但是只能生产粗级的再生集料。

小型移动式破碎机:

由于该机在拆卸工地、建筑工地等现场的良好的机动性和生产效率,受到了很高的评价。

虽然属于小型机,但也装备齐全,并且充分发挥小型机的机动灵活的特点。

该机安装着给料机,所以能稳定地进行供料和生产,并且能根据原料情况设定供料量。

噪音低,振动小,有利于保护环境。

即使在繁忙的都市作业也不用担心影响周围环境。

采用了橡胶履带而不会损坏地面;可以安装二级输送机和磁性分选机。

4.6.3废弃混凝土破碎设备使用规范

破碎设备日常运行检查要点包括:

(1)开机前检查上一班设备运行情况,确认操作系统完好;

(2)观察操作画面中各种参数的变动情况,按时记录,及时反映异常情况并处理;

(3)观察物料含土量多少并搭配,保证破碎机畅通,避免电流过高堵料跳停;

(4)检查破碎机螺栓是否松动,主轴轴承座螺栓是否松动,主轴轴承座螺栓是否有松动,并及时紧固;

(5)检查减速机油位及油质状况;

(6)检查破碎机飞轮联轴器螺栓紧固情况及皮带松紧度;

(7)检查空压机的工作状况,开机前排放储气罐内的水;

(8)检查液压油位及油质状况、各油缸表面是否完好;

(9)保持各润滑点润滑良好,主轴承每周润滑一次,给料辊轴承每班润滑;

(10)开机前应检查仓内情况,防止物料卡、堵;

(11)运行中观察有无异常振动现象,是否有异常声音,若发现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5.环境管理

5.1建筑渣土消纳卸点的环境管理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场界噪声标准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规定;

(2)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规定;

(3)应加强建筑渣土消纳卸点环境管理,保证消纳卸点环境卫生整洁、美观;

(4)建筑渣土填埋作业时不应对场区环境卫生造成影响;

(5)建筑渣土填埋作业所需材料、机械设备应在场区内摆放整齐有序;

(6)完善工地排水系统,避免场区严重积水;建立净化池,将施工、车辆冲洗及生活废水按环保要求净化后排放。

5.2建筑渣土堆应设环形排水沟,排水沟的积水应经沉淀处理后排出;排水沉淀处理池按一年重现期的暴雨量设计,沉淀停留时间需达到30分钟以上。

Ⅲ级以上的大型消纳卸载点,应设置细格栅等设备,以保证排水中颗粒物的处理效果。

5.3建筑渣土堆应设防尘覆盖设施。

建筑渣土堆裸露表面的防尘覆盖率应为100%,防尘覆盖材料应选择孔径小于3mm的尼龙网、塑料编织布,或厚度1mm(含)以上的低密度聚乙烯膜。

持续覆盖周期大于2年(含2年)的建筑渣土堆表面,也可采用经筛分(粒径小于10mm)的建筑渣土覆盖后压实。

采用塑料编织布或聚乙烯膜覆盖时,应保持适当的排水坡度,防止局部积水。

采用建筑渣土覆盖时,应定期喷水防止表面扬尘和开裂。

6.安全管理

6.1 生产安全

6.1.1 建筑渣土消纳卸点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的有关规定。

6.1.2 各岗位操作人员须经过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岗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渣土消纳场所应为职工配备必要的劳防用品。

6.1.3 建筑渣土消纳卸点夜间作业应设置照明设施,现场作业人员须穿反光背心或其它具有明显警示作用的工作服,带安全帽。

6.1.4 建筑渣土消纳卸点堆体上不应搭建封闭型建、构筑物。

6.1.5 外来参观人员应在消纳卸点管理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建筑渣土消纳作业区。

6.1.6严禁拾荒者进入建筑渣土消纳卸点。

现场设置灯管照明设施,防止夜间作业时,运输车辆对现场指挥人员造成交通伤害。

6.2 防火防爆安全

6.2.1爆炸性物品禁止进入建筑渣土消纳卸点存放或处理。

6.2.2进入建筑渣土消纳卸点破碎装置处理的物料应进行人工或仪器检查,拣除可燃易爆物品。

现场车辆油料管理

6.3 交通安全

6.3.1 建筑渣土消纳卸点场区道路应畅通,交通标志清楚规范,场区内运输管理应符合《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的相关规定。

6.3.2 场区内车速不宜大于20km/h,消纳卸点设置现场指挥人员。

条件许可,分别设置进、出行驶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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