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女性必知的生育特权.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24204039 上传时间:2023-05-25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4.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场女性必知的生育特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职场女性必知的生育特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职场女性必知的生育特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职场女性必知的生育特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职场女性必知的生育特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职场女性必知的生育特权.docx

《职场女性必知的生育特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场女性必知的生育特权.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职场女性必知的生育特权.docx

职场女性必知的生育特权

职场女性必知的生育特权

 不被辞退的权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

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法》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产假标准天数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作假15天(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

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

若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增加奖励假30天(可由男方使用),不休奖励假的,按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政协委员建议产假延

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递交提案建议,将我国现行为期3个月的产妇产假延长到6个月。

  目前,一般情况下我国女性生育享受3个月左右的产假,而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女性产假时间是6个月,一些国家甚至是1年。

“建议将目前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由3个月延长为6个月。

”张晓梅表示,延长产假不仅利于女性身体恢复,其重要意义还在于妇女可以延长母乳喂养和亲子陪护的时间,利于婴幼儿启蒙教育及健康,提高民族和国家的人口素质。

  张晓梅提议通过生育保险立法,增加国家投入比例,让全社会共同负担原本由妇女个人承担的生育责任。

  广州连线:

医生赞成延长假期

  信息时报讯(记者王道斌通讯员葛峰)据了解,正常情况下合乎计生政策的产妇即便是顺产,也能享受到140天的产假,而属于难产、剖腹产的则还会增加30天产假,合并计算共计170天,已接近6个月的休假时间。

  广州市妇产科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陈敦金则表示,从产科医生的角度来看,对于现有的产假休息制度进行适当的延长还是颇有必要的。

“关键就在于延长休假时间后,可以有助于产妇的盆底功能恢复,因为仓促间复工,短期可能造成功能恢复不好,最终的结果就是容易引发产妇的尿失禁患病率”,陈敦金表示道。

“产假”究竟你敢休多久?

在杂志上电视里,你永远都能看到那些产后60天内就恢复完美身材的女明星,人气好像比以前更旺;而身边的朋友却可能打电话向你抱怨:

我不过是休了3个月的产假,怎么再找一份合心的工作就变得那么难?

  且不说明星的生活和我们本来就挨不着,就是女明星之间,也照样同人不同命:

同是日本的美女偶像,松岛菜菜子生完孩子之后广告商排着队上门,而广末凉子一当上妈妈,想演电视剧配角也得去“争取”……

  有多少资本,休多长产假,在这一点上,明星和我们,没有任何区别。

  休一个月

  这可不是传说中的女超人才能干出的事情。

我所认识的安,就是生完孩子后31天回公司上班的。

  安的职务是杂志广告部经理。

“我们这一行,竞争太激烈,消失50天以上,根本不会有人还记得你。

  模特乔丹,这位英国的话题女王在生完孩子两周后就以性感装束高调露面——也难怪,在英国这么八卦发达的国家,不早点出来露露脸,她的娱乐事业也就OVER了。

   必备资本:

  非常健康的恢复良好的身体。

  有能干的父母(或者公婆)帮自己带孩子,或是有足够的钱请到合适放心的育婴人手。

  超强的工作热情和心理素质,能克服对孩子的挂念。

 

  休三个月

  如果不想换一份新工作,生完孩子三月后回到公司上班,是许多职业女性的选择。

  对于一般的公司来说,女员工休三个月的产假是老板能够容忍的上限;而对于我们自己来说,这时候身体已经基本恢复,心理上也开始可以接受每天离开孩子一段时间。

  新加坡的一项调查就表明:

虽然法律规定职业女性可以休6个月的半薪产假,但80%以上的女性会选择在四个月之内回到公司,因为“离开太久,就算可以回去,也不会有合适的位置了”。

  必备资本

  在一家遵守《劳动法》,且比较有人情味的企业上班。

  家里有比较坚强可靠的后盾,可以分担带孩子的重任。

  较强的身体及心理素质,能够较好地在母亲和职员的角色间进行切换。

 

  休六个月

  其实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我国,28岁以上的“高龄产妇”可以休5~6个的产假。

但问题是,哪个老板会打心底里认同这样的条款呢?

  所以,尽管和晶可以在生下孩子6个月之后光彩照人地回到《实话实说》,但没有“铁饭碗”在手的新妈妈如果想有半年时间全心全意地照顾孩子,就得有重新找份工作的心理准备——而且还得能够忍受不是那么如意的职位和薪水。

  必备资本

  在政府部门、学校或大型国企工作。

  充足的积蓄。

  不那么强的事业心,能够克服对职场生涯停滞甚至后退的焦虑感。

 

   休一年以上长假

  最近,茱丽亚·罗伯兹放出话来:

当妈妈后,起码要息影5年,好好享受为人母的快乐。

  哪个当妈妈的不想像她这样呢?

只是要做到这一点,实在不容易。

  茱丽亚·罗伯兹是没有“单位”管着的(再宽容的单位也不太可能让女职员休一年以上的产假);她就算永远不工作了,现在的积蓄也足够她和宝宝过得舒舒服服;她也没有再就业的问题——5年后,她即便不这么红了,但随便干点什么,混点零钱花花总不会有问题……

  我们行吗?

  更重要的是,就算经济上不会有太大的压力,我们真的能够忍受在一年后的某一天,在某次朋友聚会上,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了?

  必备资本

  有足够强大的经济基础/后盾。

  具备一定的职业资本,可以在休息一两年后重新找到工作。

  极强的奉献精神,或者是完全厌倦了目前的职业生涯。

 

 

 

 

延伸阅读:

产假法规大汇总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

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

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

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

丈夫休“产假”有望获统一立法

为鼓励男性从孩子新生儿期起即参与育儿,上海市妇联已制定关于增设“父亲照顾假”的操作性提议。

上海市妇联副主席史秋琴表示,“我们希望新爸爸至少有10天的''刚性''假期,并带薪休假。

  上海市妇联的建议代表了民间的呼声,值得关注。

 

   据对上海892个城乡家庭的调查结果显示,64%的市区父亲和54%的郊区县父亲首肯“我很想多陪陪孩子,但工作太忙很少有时间”;有70%的市区丈夫和66%的郊区县丈夫赞成“父亲也应该与母亲一样有产假、育儿假”。

  在传统的观念里,生孩子、坐月子仿佛是妻子一个人的事情,要不就是家中老人的事情。

我们说到休产假,马上都认为这是母亲的专利。

其实,生产行为由女性完成,但生育责任则是男女共同的,生育是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

在笔者看来,丈夫休“产假”同样意义非凡:

  其一,婴儿的第一声清脆啼哭,无疑是人世间最动听的声音之一。

对于每一个初为人父的人来说,除了心中那一份难以抑制的喜悦和骄傲,肩上更多了一份责任。

很多父亲经历了初为人父的兴奋以后,也有几分不知所措的茫然,不知道自己能否胜任为人父的使命。

丈夫休“产假”无疑给了父亲们一个悉心照顾产后虚弱的妻子和刚刚出世的孩子的机会。

  其二,大多数的妻子在生产期间,常常会有沉重的心理压力,这时非常希望丈夫能陪在身边;新生儿的照料很复杂,产妇的情绪容易波动,丈夫在身边呵护则有助于消除产妇的紧张情绪。

让丈夫与她一起携手共渡难关,对于顺利分娩、产后恢复,以及母乳喂养都有很大帮助,有利于更好地呵护一个小天使的成长,这对于妻子的心灵更是一种莫大的慰藉。

  其三,丈夫休“产假”有利于新生儿智力发育。

新生儿虽然不会讲话,视觉也不发达,但他们的感知觉灵敏,这时最易于接受父母的爱抚。

父亲的语言、气息会给新生儿一种信息,对宝宝的感知觉发育和日后形成坚强的性格都有好处——据英国剑桥大学的一份研究表明,如果父亲在婴儿早期生活中的参与,会对孩子将来的身心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他们在社会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方面,会表现得更出色,这些都会在若干年后表现出来。

  其四,丈夫休“产假”还有利于男女平等。

由于现行产假制度的缺陷,许多公司在招工时不愿意招收育龄妇女。

这导致相当多的女性,因担心生育和休产假对职业产生不利影响,而不敢生育,以至于错过了最佳生育期。

如果今后男人也享有“产假”,无疑会消除就业中的歧视妇女现象,有利于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地位。

  从国际上来看,据了解,目前,全世界早已有瑞典、法国、英国、日本、捷克等40多个国家规定了丈夫休“产假”。

少则十几天,多则数十天、甚至数月。

而在我国,关于产假及其待遇的法律规定都是针对女职工的,在男职工休“产假”立法方面始终是一片空白。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只有产妇丈夫的所谓“陪护假”,但这个陪护假的长短,在各个地区是大不相同。

如,山东、浙江是七天,广东、陕西、海南、湖北是十天,辽宁、四川、新疆是十五天,河南是三十天,还有三天的。

标准不一,其间相差过大,导致一些人的心理不平衡,相关部门执行起来也难尽如人意,使男性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此说来,丈夫休“产假”由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立法值得期待。

国家统一立法丈夫休“产假”,这将是一个充满人性化的制度,也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体现,既体现了男女平等,也维护了男性的权益,更可以使丈夫休“产假”变得更加光明正大,有更强硬的法律依据,这对即将为人父母的年轻夫妻来说将是个福音,它将使每一个年轻夫妻家庭更温馨、更美好。

劳动保护的权利

1.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2.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应得的生育费用

1.生育医疗费用: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

2.工资和津贴: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参加生育保险的,依法领取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不妨由企业不足。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企业照发原工资。

各地的计算标准和项目略有不同。

维护孕产期权益,并不容易

职场妈妈遭遇的不公平待遇

想怀孕,先打报告再排队

成都某医院规定:

女职工生育必须在本院工作三年以上且持有准生证后,向医院书面提出申请生育计划,经批准方可怀孕,否则产后休假视为事假处理。

女职工怀孕需要打报告,再排队,如果没有经过医院允许,擅自怀孕,将享受不到相关福利待遇,一些女职工不得不选择辞职

女职工被要求工作3年后怀

近日,有网友报料称,成都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女职工如果想怀孕,必须先经院方批准,否则难以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昨日,记者在该医院调查时,多名女员工证实了该规则的存在,而且该医院还在工作制度中写明:

“经批准方可怀孕”。

对此,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认为,医院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武侯区劳动局监察科科长胡赵华说,女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网友报料女职工怀孕要排队

  “我是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女职工,我们医院的女职工怀孕需要排队。

如果没有经过医院允许,擅自怀孕,将享受不到相关福利待遇,最近就有几名女护士因怀孕辞职……”近日,这则帖子出现在大成网。

  发帖人说,几年前,她与丈夫结婚后准备生小孩,并领取了生育证。

可一位要好的小姐妹提醒她,怀孕之前最好向医院打个报告。

看了院方规章制度中的相关条款,她打消了立即生子的念头。

苦苦等待了3年之后,她向医院提出了怀孕申请。

又排了两年,终于领到了指标。

“尽管如此,我还得再等几年才能怀孕,那时就年纪不小了,真有点担心宝宝的健康。

  记者调查有护士为保胎辞职

  昨日上午11时许,医院某科室护士站里,一名腆着肚皮的护士正忙前忙后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

“很幸运,我肚子里的宝宝是计划内的。

”她说,由于提前几年排了队,她的怀孕没有后顾之忧。

  可大多数人却没有这位护士幸运。

记者了解到,一名女员工排了几年,总算排到了指标,本指望像其他有指标的姐妹们那样轻松待产,哪知道她怀孕的日期比批准日期提前了1个月。

为此,她付出了辞职的代价。

  “当护士很辛苦,心理压力也大。

”一名护士说,最近某科有两名“不听话”的护士怀孕,照常三班倒,夜班也没人顶。

考虑到怀孕头三个月很关键,担心流产的一名护士含泪打

  了辞职报告,回家待产,“如果医院体恤处于孕期的职工,把岗位适当调整,相信她俩不会辞职。

  奇怪制度“经批准方可怀孕”

  在一份医院2006年修订的工作制度中,有关产假的部分明确写着:

“职工生育必须在本院工作三年以上且持有准生证后,向医院写出书面申请生育计划,经批准方可怀孕,否则产后休假视为事假处理。

  儿科护士长认为,医院里的女职工比较多,如果大家在同一时段怀孕,工作将会很难开展。

“我们医院的管理比较人性化,有些女员工怀孕后辞了职。

休完产假后,又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

  一些到了最佳生育年龄的女员工则认为,医院的规定不合理。

一位产后回归医院的女员工讲,她确实经过单位招聘,回到了工作岗位,但之前在医院的工龄被清零,还和同批进来的新员工一样面临见习期。

  院领导说表现好了再生娃娃

  记者就此向医院行政副院长曹丽辉求证时,她矢口否认有这个规定。

当记者出示了医院的工作制度复印件时,曹丽辉说这是医院内部的事情。

  对此,医院另一名檀姓院长解释,有些女员工刚怀起,就想休假,动不动就休7至8个月,任何单位都“来不起”。

怀孕后不能正常工作,就只能辞职,等生完孩子后再回来上班。

“好多事业单位都这样操作。

”檀院长说,女职工不可能刚上岗就要怀孕生子,要先在单位好好表现,表现好了再生娃娃。

  职能部门医院规定无法可依

  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说,只要公民达到法定的婚育年龄,第一胎可以自主生育,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

医院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建议生育权利受损的女职工用法律武器讨回公道。

  武侯区劳动局劳动监察科科长胡赵华说,每年都会遇到类似投诉。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应受特殊保护,不能被辞退。

如果单位有违规和违法的地方,女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怀孕期遭遇老板无理对待

我在怀孕前,深受各方老板器重。

怀孕后,老板渐渐开始在工作上排挤我。

先是总部领导来视察时表示对我工作及怀孕事件的极其不满;再是取消我08年的培训机会;降低我的车补标准;克扣我的分红。

最后要解散我的部门队伍,让我重新竞聘上岗,实际上就是强迫我自愿降职降薪……  

怀孕期间,老板的无理行为!

08年7月28日我怀孕了,那一刻我无比兴奋和激动,怀着初为人母的心情,充满信心的准备迎接自己新的生活。

 

一直以来我和老公都属于尽心尽职的事业型员工。

可没想到的是,怀孕竟然给我自己在事业上带来很大的麻烦。

 

本来凭借自己的工作能力,在本职的工作岗位上,深受各方老板器重。

可当怀孕的事情被公司的上下员工知道后,直属分公司的老总渐渐开始在工作上排挤我的存在了。

 

先是总部领导来分公司视察时表示对我工作及其怀孕事件的极其不满;再是取消我08年的培训机会;降低我的车补标准;08年底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克扣员工分红。

最后是在我7个月的时候,借着08年销量增长速度缓慢,工作不称职,要解散我的部门队伍,让我重新竞聘上岗。

  

在这样的压力下,我觉得身心疲惫,只能在医生的建议下,提前休息。

当我和老总说明自己的想法的时候,他却要求我书面承诺推出竞聘,公司将重新对我的岗位进行安排。

我没有回答,我觉得这是在强迫我自愿降薪降职。

不知道有没有知道相关规定的朋友,劳动法对我们这些准妈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保护措施的?

 

之后这位老总又让部门经理转告我,如果如期我不把自愿放弃竞聘的书面报告交到公司,将会按照恶意阻碍公司工作来处理我。

 

为了宝宝的健康,我不再与他争论下去,只是将休假申请交到了公司,至于如何处理我的工作和部门,我想他随便吧。

也让自己做一次“不负责”的员工。

 

希望有知道相关规定的朋友能给些建议,我想通过法律的手段,让这名没有为人父母的老总得到一些惩罚。

 

在这个核心社会,女人不但要理所当然地承担家庭的琐事,还要面对自己事业和繁杂的社会关系。

希望所有的人都能给我们的是更多的鼓励与关爱!

增加工作量,逼迫辞职

怀孕7个月时单位给我增加工作量,说是大家的工作都饱和了,没有办法才给我加的,说这种话你相信吗?

其实是用这种方法逼你自己辞职,他们逃避劳动法。

我把当时大家的工作量给列出来让上司看到底谁的工作多,是我还是别人?

上司没有办法,只好作罢,但是平时没少给我脸色看…… 

怀孕了,什么时候跟单位说合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