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镇乡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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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镇乡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2010年度镇乡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考核牵头单位
综合
经济
(18分)
地方财
政收入
(3分)
以上年实绩为基数,增幅高于市平均水平且在同类型镇乡街道中排第一位的得3分,最后一位得满分的90%,其余分档计分;增幅低于市平均水平的,按比例计分,最高不超过满分的80%;负增长不得分。
财政局
地税收入
(2分)
增量、增速各1分,完成任务且在同类型镇乡街道中排第一位的得2分,最后一位得满分的90%,其余分档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未完成比例加倍扣分,且考核得分不超过满分的80%。
增收节支(1.5分)
工业企业主辅分离税收或体制外收入比上年增加的,各得0.5分,否则不得分;预算内或预算外有结余的,各得0.25分,否则不得分。
债务管理
(1.5分)
以上年政府性债务余额为基数,消化30%以上得1.5分,消化10%—30%得1分,消化10%以下得0.5分,比上年增加不得分,无债务得1.5分。
国税收入
(2分)
以上年国税收入实绩为基数,达到上年水平的,得1.5分;每增1%加0.02分,每减1%减0.01分,最高限加0.5分,限扣0.5分。
国税局
科技创新
(3分)
引进科技项目数和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数各1.5分,排同类型镇乡街道第一位的得满分,最后一位得满分的90%,其余按分档计分;未完成任务的得分不超过满分的80%,并视完成情况扣分,扣完为止。
科技局
品牌建设
(2分)
制订品牌培育规划,重视创牌引导、培训工作,创牌工作有创新,得0.5分;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金华市级、东阳市级品牌的每只分别得2分、1分、0.5分、0.3分;农产品参加博览会获国家级、省级金奖的每只分别得1分、0.5分。
工商局
质监局
农业局
粮食生产
(1.5分)
按粮食生产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粮食示范畈建设、机插面积及插秧机推进考核。
完成任务中排第一位的得满分,最后一名得满分的90%,其余分档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得分不超过满分的80%。
农业局
农民人均
纯收入
(1.5分)
综合增量、增速进行考核,完成任务中排第一位的得满分,最后一位得满分的90%,其余分档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得分不超过满分的80%。
统计局
农业局
社会
和谐
(12分)
计划生育
(4分)
按《东阳市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折算。
人口计
生局
社会保险
(2分)
完成工伤保险的得0.5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各得0.25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为止;其中一项完成率低于60%的,该项目不得分;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得0.25分。
人劳社
保局
公共卫生
(2分)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未达到90%的,每下降1%扣0.1分;参合农民(包括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健康体检率未达35%的,每下降1%扣0.1分,扣完为止。
2、党委、政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2次以上,每少1次扣0.1分;未挂牌成立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扣0.2分;年投入辖区公共卫生工作经费人均少于2元,辖区卫生院年度考核成绩90分以下的,各扣0.2分;年内至少完成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或改造任务,否则扣0.2分;年内新创建市级以上卫生村2个,少1个扣0.1分。
3、发生一般性公共卫生事件,每起扣1分;发生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每起扣2分。
卫生局
五保供养
(倒扣1分)
五保供养应保未保或敬老院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规范、管理不健全的,各扣0.2分;集中供养率未达95%,入院率未达87%以上的,扣0.4分。
民政局
教育体育
(倒扣2分)
1、未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校安工程任务的,每学期未开展一次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或及时落实安全经费的,未开展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活动的,各扣0.5分。
2、未完成体育强镇、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创建的,未开展一次以上大型体育活动的,未组织一次以上体育指导员培训的,未组织参加全市性体育比赛的,各扣0.1分。
教体局
关心下一代工作
(倒扣0.5分)
关工委组织不健全,未做好“五老”骨干培训工作的,扣0.3分;未开展帮困助学,奖教、奖学等工作的,扣0.2分。
关工委
档案管理
(倒扣0.5分)
档案管理体制不健全或年度档案整理不规范的,各扣0.2分;对社区、行政村档案工作不监督、不指导的,扣0.1分。
档案局
残疾人
工作
(倒扣0.5分)
未完成下达任务的,每一项扣0.1分;组织建设未达标,未申报创建爱心镇乡、街道的,各扣0.1分,扣完为止。
残联
老龄工作
(倒扣0.5分)
老年电大学员人数未达到当年老年人口4%以上,扣0.3分;实施老年优待证全程代办制,该办不办的,扣0.2分。
民政局
平安创建、综治、维稳、“610”工作(倒扣5分)
按照《2010年度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考核折算。
政法委
信访
(倒扣3分)
按《2010年度东阳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办法》考核折算。
信访局
安全生产
(倒扣3分)
按《2010年度东阳市各镇乡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折算。
安监局
食品药品安全
(倒扣2分)
1、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不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未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各扣0.2分。
2、发生重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案件,性质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每起扣1分。
3、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但没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不良后果的,每起扣0.5分;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扣2分。
食品药品
监管局
重大动
植物疫
病防控
(倒扣1分)
1、未成立动物防疫指挥组织、应急预备队或落实监管责任人,未完成畜禽存栏普查、强制免疫、疫情测报等任务的,各扣0.1分;因动物免疫不到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疫情后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各扣0.2分。
2、未落实重大农业植物防控专项经费、防控人员、防控实施方案、完成全年防控任务和目标的,各扣0.1分;发生重大植物疫情、组织处置不及时、不得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0.2分。
农业局
武装工作
(倒扣2分)
党管武装工作领导不重视,各项制度不健全,基层武装部基本工作、制度、队伍、设施不规范,发兵队伍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各扣0.5分。
人武部
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倒扣2分)
1、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或公开内容不全的,各扣0.25分;缺乏公开载体的,扣0.5分。
2、未设立法制机构或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做到持证上岗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内容违法的,各扣0.1分。
3、行政执法行为被复议机关或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职责或责令赔偿的,每起扣0.5分;行政执法行为虽未被提起复议或诉讼,但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或不当的,每起扣0.2分。
市府办(法制办)
劳动用工
(倒扣1分)
创建创业型城市社区未达到目标要求,低保家庭劳动力有就业愿望未完成转移就业的;行政村(农村社区)充分就业未达到30%,城镇新增就业岗位未完成市下达目标、辖区内有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的,各扣0.5分;辖区内用人单位因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和用人单位用工备案制度不落实的,各扣0.2分。
人劳社
保局
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
(倒扣1分)
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普法宣传栏建设率未达到100%,未及时发放、张贴法制宣传挂图,未按时报送工作计划、总结、报表等材料,未完成其它普法工作任务的,各扣0.2分。
司法局
违法违章建设管理
(倒扣3分)
1、违法建设查处率100%,由镇乡街道牵头组织的行政执法查处率95%以上,结案率90%以上,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违法建设查处或建房纠纷调处不及时的,每起扣0.1分;由此引起行政诉讼或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每起扣0.2分。
2、明确土管分管领导和信息联络员,积极配合查处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案件,否则各扣0.3分;未落实村土地协管员,监管责任未落实到人,对违法违规用地不报、瞒报、漏报的,各扣0.2分。
土地违法用地案件被上级(金华市级以上)直接立案查处的,每件扣0.5分。
规划局
行政执
法局
国土局
生态镇村
创建(1分)
完成生态创建任务(《2010年度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的得1分。
环保局
环保案件
(1分)
没有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环保群体性或群访事件,环保纠纷调处不超过半年的,得1分。
环境污染整治(1分)
辖区内(东阳江、南江)水质考核达到考核指标的,得1分。
节能减排
(1分)
COD或SO2减排完成减排总量20%以上的,得0.5分;规模以上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比2009年下降率达不到6%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重点用能企业(年用能量1000吨标煤以上)万元产值能耗下降率未达到5%的,每少一家扣0.1分;年用能量2000吨标煤以上或年用电量200万千瓦时以上新建项目未经节能审查的,每个项目扣0.1分。
经贸局
环保局
基层党建(10分)
工作效能和执行力建设(2分)
1、领导不重视,无组织、计划、目标、措施,专题研究工作效能和执行力建设工作少于2次的扣0.2。
每月至少报送一篇执行力建设活动信息,少一篇扣0.2分。
2、制度不完善,无干部绩效考核、岗位责任、出勤考勤等制度的,扣0.2分;没有经常性开展效能和执行力建设检查,无检查记录、整改措施,查处不落实、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0.1分;“两提高、两降低”落实不到位的,扣0.2分。
3、发现一次乱收费情况的,每次扣0.2分;群众企业投诉问题,经查实每起扣0.2分;未按执行力建设督办单要求落实工作事项的,每项扣0.1分;对各级纠风办、《行风热线》交办的工作及群众投诉不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的,每件扣0.2分。
4、违反十个严禁规定被查实的,每起扣0.5分,第二次被查实的加倍扣分。
对督办问题不查处、不整改的,每起扣0.3分;查处和整改不到位的每起扣0.2分。
纪委(监察局)
党风廉政建设
(倒扣8分)
按《201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重点考核办法》考核折算。
组织建设
(8分)
按《2010年度镇乡街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考核折算。
组织部
宣传文化(倒扣7分)
1、“文明在东阳”思想道德建设活动有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活动开展和工作总结,每少一项扣0.2分。
2、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党员干部“月月读”、“党员读书周”系列活动,参加全市理论文章和读书体会文章征评活动,每少一项扣0.2分。
3、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制定上报文明镇、村(社区)创建规划,辖区内有8%以上的行政村(社区)申报创建市级文明村(社区),否则扣0.3分;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春泥计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活动,缺一项扣0.2分。
4、每月报送2条以上(200字以上)宣传思想工作信息舆情,每缺5条扣0.1分;在《宣传工作》上刊发信息舆情3条以上,每缺一条扣0.1分;金华市级以上媒体刊发5篇(条)以上,每缺1篇(条)扣0.2分;没有完成年度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扣1分。
5、辖区内发生影响党委政府形象负面报道,金华市级、省级、国家级媒体,每起分别扣0.3分、0.5分、1.5分,扣分不超过1.5分。
6、综合文化站未能正常开放的,扣1分;行政村未100%建有文化活动室的,扣0.5分;文化管理员、文化活动经费未按规定落实的,扣1分;行政村未按要求建有文化活动队伍,文化活动不能经常开展的,扣0.5分;综合文化站建设未按规定完成的,扣7分。
宣传部
统战工作(倒扣2分)
机构不健全,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0.5分;未及时处置非法宗教场所及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未进行正常管理引发矛盾冲突影响稳定或造成伤亡事故的,每起扣0.2分。
统战部
信息、调研、督查工作
(倒扣2分)
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不及时,每次扣0.5分;信息、调研工作考核任务指标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未完成交督办事项的,每次扣0.3分,反馈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
市委办
市府办
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
(倒扣2分)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议案建议、提案书面答复并寄送反馈的,代表委员对办理答复不满意不重新办理的,每件各扣0.5分;办理答复件不认真、格式和程序不规范,每件扣0.1分—0.5分;会办材料不及时、不认真和承诺未及时落实的,扣0.2分。
人大办
政协办
工、青、妇、老干部工作(倒扣2分)
组织建设不健全,必要经费和场地不到位,对相关工作不支持的,各扣0.5分。
总工会、团市委、妇联、老干部局
拆迁、安置(2-6分)
南街街面房100%拆除,吴宁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白云、江北街道和横店镇按拆迁安置计划完成情况考核排名计分。
建设局
城镇建设和管理
(1-26分)
社区建设
(3-8分)
社区建设工作机制不完善、职责不明确的;未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工作不达标的;未建立志愿者队伍登记、管理、服务等制度,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未开展“双二十十五”活动,未按规定配足社区工作者队伍,落实五项社会保险待遇的;社区居务公开不及时、全面、真实的,各扣0.5分。
吴宁街道按比例扣分。
民政局
“三城同创”工作
(4-10分)
按《东阳市2010年度创建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折算。
三创办
征地
(0.5-4分)
建立征地工作机制,有相关责任人员;做好征地前期准备工作,按时完成征地工作;配合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做到即征即保;做好土地承包关系调整、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以上未完成的各扣考核分的25%。
国土局
集镇保洁、绿化
(0.5-2分)
集镇保洁、绿化各占60%和40%分值。
垃圾收集运输设施完善,有固定垃圾填埋场所,保洁队伍健全,定期清运垃圾,经费落实的,按排名计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集镇绿化覆盖达到15%以上,公园或休闲场所绿地率6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平方米以上的,按排名计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农办
集镇基础设施投入
(1-4分)
当年集镇基础设施投入在同类型镇乡街道中排第一位得满分,其余按投入数与同类型中的最大投入数比例折算计分。
巍山、南马、湖溪、千祥、虎鹿、画水、佐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完成的得0分。
建设局
第三产业和外向型经济
(4-13分)
实到外资(0-3分)
凡完成任务列同类型镇乡街道第一名得满分,最后一名得满分的90%,其他分档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比例计分,最高不超过满分的80%。
外经贸局
自营出口(1-2分)
凡完成任务列同类型镇乡街道增幅第一位的得满分,最后一位得满分的90%,其余按分档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未完成比例加倍扣分,且考核得分不超过满分的80%。
商贸三产发展(1-8分)
1、城市社区型:
吴宁当年三产总投资超2400万元的,得8分;每少300万元,扣1分,扣完为止。
白云、江北总投资超1800万元的,得5分;每少300万元,扣1分,扣完为止
2、中心镇型当年三产总投资超600万元的,得3分;每少200万元,扣1分,扣完为止。
3、工业经济型当年三产总投资超260万元的,得2分;每少130万元,扣1分,扣完为止。
4、生态经济型当年三产总投资超150万元的,得2分;每少75万元,扣1分,扣完为止。
山区镇乡当年三产总投资超50万元的,得1分;完不成,不得分。
农村放心店建设(1分)
以上年农村放心店(以2009年在册放心店)户数为基数,达到上年水平的得0.5分;新增放心店每户加0.1分;不足原有放心店户数每户扣0.1分,加满或扣完为止。
工商局
规范发展农家乐(1分)
领导重视,农家乐规范提升有计划,工作措施得力的,各得0.2分;按规划要求新发展农家乐旅游点(村)1个得0.2分,最高不超过0.4分;被评为市级龙头农家乐、特色农家乐点(村)1家各得0.2分、0.1分;被评为省、金华市级特色点(村)1家的各得0.2分、0.1分。
农办
工业经济(6-29分)
东阳人经济回归工程(1-4分)
按东阳人经济回归工程竞赛活动考核得分折算。
东阳人经济回归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业经济竞赛(1-5分)
按全市工业竞赛活动考核得分折算。
工业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业性投入(0.5-5分)
按《2010年度全市工业性投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附件2)考核折算。
经贸局
规模企业发展
(0.5-5分)
规模企业总产值、增幅、新增家数各占40%、40%和20%分值。
凡完成任务的同类型镇乡街道第一位得满分,最后一位得满分的90%,其余分档计分。
未完成任务的得分不超过满分的80%,并视未完成任务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新增亿元企业每家加0.5分。
引进内资(0.5-4分)
按《2010年度东阳市引进内资考核办法》(附件3)考核得分折算。
块状经济和来料加工(1-3分)
1、按照块状经济总产值和税收增幅、块状经济中新办企业家数和新增规模企业家数等分档计分,同类型镇乡街道第一位得满分,其他按完成情况分档计分。
2、凡完成来料加工费发放任务、新培育经纪人目标,相关材料报送及时、工作台帐健全的,同类型镇乡街道中排名第一位得本项满分,其他分档计分;完不成任务的,按完成比例计分,得分不超过满分的80%。
经贸局
妇联
破解土地要素制约(1-2分)
1、每季至少对建设用地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记录在案,否则扣考核分的10%。
2、完成盘活闲置土地占辖区总量的40%以上,完成任务的得考核分的50%,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超额完成任务的每上浮10个百分点加0.2分。
3、按时完成2010年度土地开发整理任务,得考核分的40%,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国土局
工业企业亩产税收(0.5-1分)
按照亩产税收10万元以上的企业家数分档计分,同类型镇乡街道第一位得满分,最后一位得满分的80%,没有的不得分。
经贸局
村庄整治工程(2-4分)
重点整治村占60%分值,未完成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占20%分值,未完成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获金华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占20%分值,当年未获得一个以上金华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或金华市级、省级“绿化示范村”荣誉称号的不得分。
农办
新农村建设(3-21分)
农村住房改造(2-3分)
按《东阳市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东农房办[2009]2号)考核折算计分。
河道整治与农民饮用水建设,水库保安工程及水利工作(1-5分)
河道整治、农民饮用水工程、水库山塘保安、基层防汛体系建设四项工作都有的,每项占25%;只有三项内容,防汛体系建设为40%,其它两项各为30%;只有两项的,各占50%;只有一项的为100%。
完成任务的,同类型镇乡街道中排名第一位得满分,其他分档计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得分不超过总分的80%。
水利局
农村公路养护和安保工程
(1-3分)
路面整洁、路肩无杂草、边沟畅通、标志及构造物完好,各占考核分25%。
交通局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0.5-1分)
及时调整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布局,按计划目标完成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建立社区共建理事会,挂牌社区服务中心,建立社区服务中心“12345”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活动;工作职责、制度明确,达不到要求的各扣0.2分。
民政局
村务公开和财务管理(0.5-2分)
1、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职责分工明确,村务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内容及时更新,辖区内98%以上的村(社区)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行落实村务决策管理“五议”工作法;村务台帐和会议记录记载完整;9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市级规范化建设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各扣0.2分。
2、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100%的村财务进代理中心,代理中心人员配备到位,办公场所规范,得考核分的30%;按照三年一轮审的要求,开展村级财务审计达三分之一的,建立民主理财组织,并实行财务公开的,得考核分的20%。
民政局
农业局
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1-4分)
培训、转移各占50%的分值。
完成任务的按排名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得分不超过总分的80%。
农办
现代农业(1-27分)
农业经济竞赛(0.5-5分)
按全市农业经济竞赛活动考核得分折算。
农业经济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效生态
农业
(0.5-9分)
完成市农业产业项目计划的得考核分值的60%,未完成的按相应比例得分。
新增1家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化农业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农业专业合作社,按照镇乡街道分类,得考核分的40%。
完成任务的,同类型镇乡街道中排名第一位得满分,落后一位得满分的90%,其他分档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得分不超过总分的80%。
农业局
特色农业
经济
(0.5-8分)
1、农业特色强镇(乡、街道、村)创建占50%分值:
被命名为农业特色强镇(乡、街道)的,得25%分值;命名为农业特色强村,1个得15%分值,两个得25%分值。
2、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占50%分值:
全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400亩以上,其中规模流转150亩以上,依法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服务与指导,建立土地流转数据库和档案管理专柜,完成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备案、流转信息调研及统计报表报送等任务的,得本项满分;因管理不力造成到上级群体性上访的,每起扣40%分值;规范历年土地承包合同的,加40%分值。
完成任务列同类型镇乡街道中排名第一位得满分,落后一位得满分的90%,其他分档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得分不超过总分的80%。
农业工作(0.5-3分)
1、落实责任农技推广制度,人员在职在位,农技推广日记记载完整、详实,占考核分的20%;
2、没有完成农民信箱工程、万村联网工程、农业信息网网上农博会、每日一助信息发布、农业信息示范店建设等各项任务的,扣考核分的20%;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辖区内出现因农产品质量引发事故的,扣考核分的20%。
4、农机事故数、死亡人数突破指标数的,扣考核分的20%;
5、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面未达到要求的,扣考核分的20%;
6、农民负担被省、金华市明查暗访通报的,分别扣考核分值的50%和30%。
林业工作(0.5-2分)
1、未按要求完成林权改革信息化建设地形图外业勾绘和协议签订的,扣考核分的20%。
2、未完成各类造林计划任务和林业基地建设任务的,扣考核分的20%。
3、辖区内发生林业行政案件每5起或森林刑事案件每1起,扣考核分的20%。
4、森林火灾受害率超过0.8‰或发生率每10万公顷森林面积超过20次,扣考核分的20%。
5、未按市里要求完成松材线虫疑似病区死松树清理任务,或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000亩以上,未及时报告、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扣考核分的20%。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全部林业工作考核分:
①发生受害面积1500亩以上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②因森林火灾导致扑救人员伤亡或火烧连营的;③发生重特大森林病虫害不及时报告并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的;④发生重大山林纠纷未能及时调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⑤发生重大滥伐林木案件蓄积超100M3的。
林业局
注:
以上累计得分或扣分不超过该项基本分。
附件1
2010年度城北工业新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考核牵头单位
综合经济
(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