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屠杀与南京暴行的研究范式转变与比较启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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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粹屠杀与南京暴行的研究范式转变与比较启示
纳粹屠杀与南京暴行的研究:
范式转变与比较启示
【原文出处】南京大学学报:
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原刊期号】20103
【原刊页号】83~93
【分类号】K4
【分类名】中国现代史
【英文标题】HolocaustHistoriographyandNanjingAtrocity:
ParadigmShiftandNewPerspective
【作者】尼尔·格雷戈尔/杨夏鸣
【作者简介】[英]尼尔·格雷戈尔,英国南安普敦大学人文学院(HighfieldSouthamptonSO171BFU.K);杨夏鸣,江苏省行政学院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南京210004)。
【关键词】纳粹屠杀/南京暴行(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意识形态/殖民经历/比较研究
相对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侵华日军南京暴行,纳粹屠杀的研究成果更为丰富、多样和体系化,研究范式经历了从“极权主义”到“结构主义”,再到“魅力权威”的转变。
这一转变将加害者从希特勒及纳粹领导层扩展到整个德国社会,进而产生了颠覆性的结果,即第三帝国的犯罪不仅是大规模受害者意义上的“大”,而且还在于参与者的多;这一转变还揭示纳粹屠杀的受害者不仅仅是犹太人,还包括境内外大量的非犹太人。
这一事实表明除了反犹主义外,第三帝国的系列意识形态信条,如民族主义、殖民主义等构造了众多德国人愿意参与纳粹犯罪的条件。
民族主义的心态和认同导致了受害者和加害者之间共有的人性感的降低,进而导致后者的道德标准的丧失;殖民活动与种族上的“他者”的出现使优越感和轻蔑的态度盛行,这些心态提供了纳粹屠杀和南京暴行比较研究的重要起点,而殖民地经历及暴力制度文化则是比较研究的重要内容。
一
直到1980年代末,在第三帝国这一宏大的历史题材中,纳粹大屠杀一直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这一现象现在看起来是难以想象的。
自那以后,有关纳粹大屠杀的研究已呈现出爆炸式的发展。
与此同时,随着历史学家将越来越多的精力用于纳粹屠杀的起源、发展、影响及后果的研究,其他专业的研究者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其中,提出他们的研究观点和视角,这使得相关的研究成果更加丰富和庞大。
除了传统的被称为“历史”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框架的成果外,也有了专业涵盖多样,并得到各方承认的研究佳作,它们涉及了文学、电影、社会学、法学和考古学等诸多学科。
如就纳粹屠杀的记忆研究这一相关的问题领域而言,很难说它独属哪一个专业。
在如此众多的学科语境中研究“纳粹大屠杀”,探讨它的学术网络是如此的宽泛和多样,相关成果是如此众多,没有一个学者能够自信地进行完整的概述或全面地参与其讨论的各个方面。
相关学术作品的扩散与传播是在一个更广泛的变化的背景下发生的,即在西方世界的大部,有关纳粹大屠杀的记忆重现逐步占据了文化意识的中心。
诸如《辛德勒名单》、《钢琴师》或《生死阅读》的电影吸引了众多的观众,并在学术界之外激起了广泛的辩论。
相关的展览和纪念成为欧洲及美国博物馆业的一大特征。
那些与纳粹屠杀有直接和间接关系的国家纷纷建立受害者纪念馆——从小的、不起眼的、一个小村庄受迫害、遭驱逐的犹太人纪念馆到宏大的、由国家赞助的、纪念全欧犹太人受害者的纪念馆。
与此同时,无处不在或易于接近的纪念场所,如对前纳粹集中营的展示和有组织的参观访问,特别是越来越重的商业气息导致一些人警告出现“大屠杀旅游”的危险,担心这样的活动会取代对过去犯罪和苦难的反思。
此外,从对强迫劳工赔偿的辩论或德国正规军队参与对犹太人的集体屠杀的讨论,到伊朗总统称纳粹屠杀为“神话”,似乎每年都有由大屠杀遗产所引起的国际事件,而且纳粹屠杀似乎成为评判其他的反人类罪的无可争议的准绳。
对许多历史学家、活动分子和其他时事评论员而言,纳粹屠杀的独一无二性是不言自明的,本质上,其他的种族屠杀或殖民屠杀与其不可相提并论;然而,对另一些人来说,上述理解并非源自学术观点或长时间的比较研究,更多的是来自于感性认知。
在这样的氛围中,大众文化遮蔽了对纳粹大屠杀的学术理解,换言之,所谓的纳粹屠杀的独特性本身就是“纳粹屠杀虔诚”文化的一种表达,反过来,类似的断言又强化了这一文化,而不是通过学术研究来展示其内涵。
实际上,尽管看起来有些自相矛盾,但正是此种文化倾向强化了一些人对所谓的纳粹屠杀独特性的坚持,同时,又加剧了另外一些人对存在的其他种族屠杀和暴行的敏感性。
例如,过去20年对亚美尼亚种族屠杀的研究①,对19、20世纪之交欧洲殖民列强在非洲犯下的各种屠杀罪行的研究②,以及近10年来对南京大屠杀的关注③。
但总的来说,迄今为止这些屠杀和暴行往往被忽视或是被边缘化。
毫无疑问,尽管这些研究兴起的部分原因是20世纪末再次出现驱逐、屠杀和种族灭绝的案例——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是最明显的例子——但是对其他种族屠杀的学术兴趣的出现与纳粹屠杀研究本身的迅速扩张并非完全是巧合。
越来越多的其他暴行的研究成果④为比较研究提供了机会,反过来,这对纳粹屠杀的学术理解又是非常有益的。
本文通过对1945年以来的有关纳粹屠杀的学术性历史研究的综述,强调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开启新视角的研究范式以及以南京大屠杀为参照物的比较研究的路径,并希望对不断增加的比较研究做出一点微薄的贡献。
文章的第二部分概述了纳粹屠杀的历史研究中出现的一些突破性的进展,展示了该研究路径的出现增加了富有成效的比较研究的可能性。
第三部分根据纳粹屠杀历史研究演变的启示,尝试勾勒出进一步研究南京大屠杀的一些可能的视角与方向。
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这两个研究领域的专家进一步的对话,而在此之前,由于语言上的障碍及其他原因,在很大程度上这些研究是在彼此孤立地发展。
二
第一种解释第三帝国和纳粹大屠杀的研究范式是“极权主义”,它在法西斯主义时代就已出现。
⑤战后,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应用这一范式强化了第三帝国的这一形象,实际上,纳粹政权的宣传也促进了这一形象——强有力、高度集中和有着一个无所不能的独裁者的全能国家。
这一范式同时也被用来解释苏联,并暗示两者之间存在种属关系,是西方自由民主的孪生敌人。
这一范式假设第三帝国权力的运作是自上而下的,命令的发布完全是基于政权领导层的意识形态,并由国家的行政组织付诸实施。
该假设的关键是存在广泛的恐怖机构,它们控制着绝大部分德国人,并预防任何有意义的反抗。
其具体形象的体现就是臭名昭著的集中营。
在此研究范式中,绝大多数德国民众被认为是纳粹政体的被动受害者,或者是无辜的旁观者。
在早期叙述第三帝国历史的文本中(绝大部分相当肤浅,很少涉及纳粹大屠杀),大屠杀罪行的责任被归咎于纳粹政权上层的一小撮组织者——希特勒、希姆莱、海德里希及其他纳粹精英及纳粹党卫军内的一小撮罪犯,他们应该为集中营和死亡工厂的罪行承担全部责任。
如此叙述的辩解功能是不言自明的:
在强调党卫军罪犯兽性品质的同时,也突显他们与普通、“体面”、文明的德国人的差异。
后者使自己相信,他们对第三帝国的罪行不负有任何责任,第三帝国的独裁统治使得他们除了顺从之外别无选择,另外,第三帝国的绝对封闭的特征也使他们不了解这些罪行,而这些罪行只是以他们的名义犯下的。
⑥这代表了50年代的正统看法。
对以此种范式来透视第三帝国的首次挑战来自西德的年轻一代历史学家,如汉斯·莫姆森(HansMommsen)和马丁·布罗萨特(MartinBroszat),⑦他们在意识形态上与德国社会民主党是盟友。
他们研究范式的核心是:
纳粹国家是一个复杂的实体,不是一个,而是由数个权力中心组成。
同时,他们认为纳粹政权远非稳固、不变,而是具有固有的不稳定特征,随着时间的推移,演变的进程产生了潜在的压力,这驱使纳粹政权走上了战争和种族屠杀之路。
这一解释出现在60年代中期,习惯上被称为“结构主义”或是“功能主义”,有多种形式,70年代有了很大的发展,一直延续到80年代,并到达顶峰。
⑧然而,对历史学家理解纳粹屠杀而言,在这一研究范式中,有三个方面值得注意。
首先,布罗萨特或莫姆森等历史学家十分重视纳粹之前的国家机构与纳粹政权的互动关系。
前者主要由保守的民族主义公务员占据,后者则由激进、狂热的纳粹分子组成。
他们注意到纳粹党上台时,它是通过先前的国家机构行使大部分权力,而不是通过党卫军的不受法律约束的恐怖组织来实现的,而且党卫军也是逐步崛起的。
因此,他们注意到纳粹的许多迫害、歧视和侵略措施是由众多保守的机构和个人推动的,而不只是少数激进的党卫军犯罪分子的所作所为。
相应的,历史学家开始探讨德国陆军在推动重整军备和扩张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⑨他们考察德国司法机构在执行纳粹的恐怖主义或不受法律支配的“正义”中所发挥的作用。
⑩他们也指出了正规的文职人员在反犹太人立法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这些研究的含意是纳粹夺取政权并非依赖一伙极端分子从外部实现的,而是依赖于先前政权的保守精英与纳粹党的共识——对民主、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自由主义和对凡尔赛条约条款的憎恶。
实际上自1919年起,凡尔赛条约的条款就激起了德国全境的民族主义情感。
(11)
由此产生的影响是对纳粹罪行同谋者定义的扩大,人们的视线从只关注于1945年就被解散的纳粹机构(如党卫军或纳粹党本身)转移到许多战后仍然存在的国家机构上,而这些机构参与了纳粹的犯罪。
换言之,在这一历史研究中,出现了批判性的政治议题,即对纳粹的过去和民主的今天实际上是存在着延续性的关注。
然而,“结构主义”学派同时也指出由希特勒创建的新的,特别是纳粹机构在第三帝国发展进程中的扩散以及这些机构与旧国家组织在各自的政府领域内为控制政策而存在的竞争。
由于希特勒本能地站在更激进的纳粹党活动分子一边,而不是党内的民族主义同盟及政府内的合作者一边,总的趋势是第三帝国政权内的激进分子获得胜利。
其次,“结构主义”学派的另一个特征是它的这样一种假设,即在经过一段时间后,随着权力落入纳粹党的激进分子手中,其对政策的影响力变得越来越大,而保守的机构,如各部的官僚机构,被边缘化。
因此,纳粹政权的内部权力结构的演变与第三帝国的外交和种族政策的“累积性激进化”是存在联系的,这一过程将该政权推向战争和屠杀。
(12)最重要的是,第三帝国的领土扩张创造了殖民空间,由于没有传统的国家机构的存在,激进的纳粹组织进入这些地区后可以不受妨碍地行动,在领土扩张和导致大屠杀的政策极端化的加速方面产生了相互强化的动力。
再次,尽管“结构主义”学派认为随着纳粹政权的极端化,现存的政府机构及保守的在职官员被边缘化,但并没有探讨在纳粹罪行中德国社会更广泛的共同犯罪问题。
这也是值得注意的第三个问题。
的确,正如《冲突中的政权和社会》一书的题目所揭示的那样,“国家”和“社会”以冲突的状态存在着。
(13)由于受到新出现的关注日常生活的研究方法的影响,这也是西方70年代历史研究向社会史转变的一个组成部分,布罗萨特等学者寻求挑战当时仍十分强大的所谓无孔不入的“集权主义”国家的神话。
他们试图论证,人们表达不服从、持反对意见乃至对第三帝国的广泛抵抗都存有很大的空间。
在许多环境中,特别是在劳动人民和罗马天主教的环境中,人们利用这一空间拒绝或是与纳粹政权保持距离。
这些学者找到许多有文件证明的个案——普通德国人表达对纳粹政权的批评,对具体政策的抱怨,寻求保护不同的传统(宗教风俗)以及不遵守既定风俗,如拒绝仿效“希特勒式的问候”等。
(14)
这一研究的目的是反击对第三帝国时期的德国人的辩护,即德国人似乎没有其他选择,因此在道德层面是无罪的。
然而,其效果却极大地夸大了民间所存在的反对声音和特立独行的空间,原因是对资料来源的错误解读。
比如他们论点所依据的是纳粹的监视报告,这些历史学家在这些资料中去寻找持不同意见者,结果他们找到了。
然而,在任何一份有关某一城镇民众情绪的监视报告中强调其中两三件持不同意见的例子是片面的,他们忽视了其余民众保持沉默的意义以及反映在文件中相应的空白;他们十分愿意假设由纳粹监视机构挑出来的持不同意见者具有代表性,并把他们当作冰山一角。
但实际情况是,这些监视报告的执笔人热衷于发掘存在于民间的不满,因此在描述中往往放大此类不满。
换言之,尽管在一些层面具有开拓性,但布罗萨特的《纳粹时代的巴伐利亚》研究项目对德国社会在面对纳粹的诱惑保持不受影响或具有的抗渗透性的程度方面提供了一个过于正面的评估。
总体而言,到80年代中期,研究第三帝国的历史学家分为两个学派。
第一派继续从“极权主义”的研究范式中汲取见识和观点,强调希特勒和纳粹领导在执行纳粹政策,包括对犹太人的政策方面所发挥的关键作用。
由于他们强调纳粹种族和外交政策制定的基础是意识形态目标,也由于他们看到纳粹政策的执行实际是希特勒意图的付诸行动,因此他们后来被称为“意图”学派。
(15)与此相对的是“结构主义”学派,他们倾向于更多地强调结构上的推动力,这一动力源自该政权发挥功能的特殊方式,而较少强调主要纳粹党人的作用及他们的意图。
根据后者的观点,过分强调作为个人的希特勒,或片面强调意识形态意图的作用都无法解释纳粹大屠杀,而屠杀是系列制度发展和政权内部压力的产物。
到80年代中期,这一争论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化和相当程度的仪式化。
双方不断地将众所周知的观点灌输给对方,而彼此早已对对方的观点充耳不闻。
然而这一历史研究的僵局最终被一批新的作品所打破,这批成果寻求利用源自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学研究成果——“魅力权威”的范式解释第三帝国的历史和大屠杀。
其中的代表人物是英国历史学家伊恩·克肖(IanKershaw),他的成果《希特勒》使这一范式有了大量的读者。
其后他出版两卷本希特勒传获得了标志性的地位。
(16)
本质上,这批新的成果在两个方面意义重大。
其一,尽管承认在第三帝国内部存在多个权力中心,并承认在常常是混乱的纳粹政权体系内这些中心为权力相互竞争,但克肖坚持认为希特勒权力的综合性特征以及其幻想般的意识形态所产生的对明确的政治目标的关注使得纳粹政权具有内聚力。
“结构主义”学派倾向于贬低纳粹的意识形态在大屠杀方面的作用,而克肖则强调希特勒以及其意识形态的破坏作用。
正如克肖及其他人所强调的那样,纳粹政权内部存在冲突以及此类冲突在使对犹太人政策激进化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很容易被夸大。
毕竟,司法权与政策方面可能是有冲突的,但在由意识形态,特别是在反犹主义所决定的根本目标方面,是没有真正的冲突的。
反犹主义远非系列模糊的议程或信仰,而是一种情感黏合剂,它将整个纳粹政权聚集在一起。
其二,克肖保留了“结构主义”学派所谓的自下而上的研究视角,认为纳粹新政策是通过中下层纳粹官员和激进分子“向元首靠拢”这一个进程而产生的。
这一范式的逻辑是,激进的、越来越具有破坏性和嗜血成性的倡议是由精力充沛、野心勃勃且忠心耿耿的纳粹分子提出的,这些人凭直觉知道希特勒想要什么,并以“创造性地顺从”的精神,争先恐后地贯彻这些议程,他们与其说是服从命令,不如说是预计到这些命令,并根据他们本能所感到的领导人的愿望行事,而来自高层的直接指导实际上是非常有限的。
作为一名实用主义者,尽管希特勒偶然会控制一下恐怖和暴力,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其手下的首创精神,他愿意给予事后批准;反过来,在执行希特勒的意识形态幻想方面,他们会被激发起更为激进的行动。
换言之,这个范式不是聚焦在柏林的统治精英的系列冲突,而是鼓励我们以上层和现地之间存在一种相互强化的动力来考虑大屠杀的演进,即柏林政权定下总的基调和方向,现地的、也就是屠杀现场的政权机构创造性地行动,但知道上层是支持这些行动的。
(17)
在克肖看来,“向元首靠拢”不仅包括纳粹政权体制内的中下层,而且包括通过投票支持纳粹的范围更广的德国民众,这实际上扩大了“自下而上”分析纳粹主义的范围,其意义是提供了一种分析框架。
90年代及以后出现的众多聚焦于多个德国社会及专业团体参与第三帝国犯罪的研究用的正是这一分析框架或研究范式。
在这批后来在德国被称为“作恶者的研究”成果中,学者关注被占领土上的诸如士兵、警察、民事管理人员,或是“旧”帝国的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和地方官员等群体,以便探讨成千上万的普通德国人如何积极参与第三帝国的谋杀犯罪及其背后的动机。
(18)
另外,随着前东欧集团的档案对西方学者开放,出现了一些新的研究成果,它们显示在执行屠杀犯罪的过程中,非德籍合作者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这其中包括乌克兰人、立陶宛人以及波兰人(当然波兰人的情况有所不同)。
这使得一些旧有的、非学术的看法不攻自破,这些观点认为屠杀行为可以追溯到德国人天生固有的某些东西,或是可以用德国的“民族特性”来解释。
(19)这种观点来自于大众文化的偏见,而非有意义的学术研究。
现在已没有一个严肃的学者会接受这样的论点。
此类研究的作用是强调了第三帝国的犯罪不仅是大规模屠杀受害者意义上的“大”,而且还在于参与者的多。
大部分此类研究的重点暗示了这些凶手自愿参与了美国研究第三帝国的权威罗伯特·盖莱特利(RobertGellately)所称的“专制共识”的罪行。
(20)这样,有关纳粹大屠杀的最新研究成果实际上完全颠覆了战后第一个20年的学术立场和研究范式:
过去历史学家看到的是第三帝国的少数极端分子对多数无辜民众的暴政,而现在他们看到的却是多数人对那些在文化上被认为与之不同的少数人的暴政,实际上,多数人正是通过对这些少数外来者和占领之下的外国人的迫害才得以凝聚;过去历史学家聚焦于纳粹统治的强迫层面,而现在则倾向于认为这种统治是根植于共识;过去国家和社会被认为是处于“冲突”中,而现在则被认为彼此为合作者,有着共同的理想;过去历史学家认为大多数德国人对于少数极端分子的罪行而言是消极旁观者,而现在则认为他们是积极参与者。
如果在过去可以争辩说绝大多数德国人对纳粹暴行一无所知,那么这样的观点现在显然已站不住脚:
德国人不仅了解纳粹在欧洲被占领土上所犯下的罪行,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他们也同意此种行为。
如果大屠杀的主观故意曾经被认为限定在希特勒及其他主要纳粹分子的意识形态动机的话,那么对欧洲犹太人及数百万其他人的屠杀现在则被描述为实现元首的“种族灭绝的想象”,而这种“想象”逐步得到数百万德国人的认同。
(21)
三
就纳粹大屠杀研究范式转变对南京大屠杀研究可能的启示而言,过去20年的许多研究成果扩大了我们对谁是纳粹屠杀受害者以及相关犯罪的理解。
毫无疑问,犹太受害者是纳粹屠杀研究所关注的中心,但是很多研究也聚焦在范围广泛的非犹太受害者上,他们也是由于纳粹意识形态而惨遭迫害的。
就那些自1933年以后在德国遭迫害和被屠杀的受害者而言,集中营的政治受害者直到最近才成为持续研究的关注对象。
历史学家尼古拉斯·瓦赫斯曼(NikolausWachsmann)博士有关1939年前集中营的研究就是一例。
其对第三帝国自身犯人的开拓性的研究扩大了我们在制度上和个人两个层面对纳粹恐怖的理解。
(22)其他集中营的受害者包括少数派宗教团体、同性恋者及其他形式的“社会局外人”,如“害怕工作的”或者“不正常的”因而不被第三帝国认同的“种族社团”所接受的人。
(23)
在纳粹种族政策的外国和非犹太人的受害者中,主要的群体有苏联战俘,其中有330万人被纳粹政权以各种方式屠杀。
还有大量的强迫劳工,大约有1200万来自欧洲占领区的战俘和平民被迫在恶劣的条件下,在第三帝国的田野、工厂、矿山和建筑工地劳动。
(24)此类研究越来越多的与德国对东欧占领的研究联系在一起,而纳粹德国对东欧的占领显示其侵略活动根植于殖民式的野蛮征服和剥削的理念中,在实践中这又导致了身为殖民征服对象的全体民众的骇人听闻的经历,而不是过去所认为的只是其中的某些成员的体验。
那么,上述研究成果对我们研究南京暴行有何启示?
比较研究显示,这两个事件在很多关键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尽管如同纳粹大屠杀,南京暴行也发生在战争的状况下以及发生在被占领的背景下,但南京暴行具有殖民地的屠杀特征而非种族灭绝的性质。
其缺少希特勒《我的奋斗》一书中所勾勒出的种族灭绝的想象以及大规模谋杀的计划,而这使得纳粹大屠杀具有了真正的种族灭绝的性质。
然而,尽管这些重要的比较可能起到强调两者之间的根本差异的作用,但是纳粹大屠杀历史研究的演变同时显示了更具体的比较研究的可能性。
因此,下面几个问题值得研究者关注。
首先,关于意识形态以及我们如何理解它。
如果人们狭隘地理解意识形态的概念,即在某一制度鼎盛时期由政治家或领导人所表述的纲领性的意图声明,并由此影响着民众的行为,那么,显然在日本的殖民计划中几乎没有使大屠杀成为战争必然结果的主观意图。
然而,如果我们广义地理解意识形态,即将其视为系列的文化规范,或是系列广泛存在并嵌入日常词汇中的价值观和信条,并被复制为在一个社会或是构成社会的群体中占主导地位的更为广泛存在的系列思潮,那么将两者进行比较研究的可能性就立刻出现。
近年来许多有关第三帝国的研究显示,除了纳粹领导层的根深蒂固的反犹主义信条外,第三帝国的主要机构和社会的系列意识形态信念,包括民族主义、殖民主义和更为普及的种族主义构造了许多德国人愿意参与纳粹罪行的条件。
(25)换言之,正是对纳粹屠杀中“作恶者”的研究——其关注的重点不仅在发起人,或“策划者,而且在普通的参与者”——这一范式开启了与南京大屠杀进行比较研究的广阔空间。
纳粹屠杀的受害者不仅仅是犹太人的这一事实意味着历史学家必须考虑普通德国人参与暴行的其他动机。
就民族主义而言,许多研究德国对东欧占领的学者注意到德国占领军的残忍行为不仅仅来自纳粹的意识形态,而是来自更古老、更传统的对这些现在被征服的国家和民众源自民族主义的敌意。
(26)这在德国对南斯拉夫的占领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在那里执行大屠杀的主要人员并非来自纳粹党卫军,而是德国的正规部队。
(27)许多占领军实际上是奥地利的德国人,在1918年之前他们是奥匈帝国的臣民,他们对塞尔维亚人有着根深蒂固的成见,认为塞尔维亚人在奥匈帝国解体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他们的这一态度由于德国部队指挥官的煽动而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他们提醒士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有大量的德国人在塞尔维亚被打死,并强调进行报复的必要性。
特别是在德国正规军中,对这些被占领土的负面态度早在纳粹德国出现之就已存在(至少开始于1912-1913年的巴尔干战争):
所谓的易激动、背信弃义和残忍的“巴尔干心态”作为一种信条广为传播,这使得生活在那里的居民与德国人相比成为低等文明的民族,反过来,这又允许德国人在战争和占领方面应用不同的道德标准,其结果是众所周知的。
在许多殖民屠杀中,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民族主义的心态和认同导致了受害者和加害者之间共有的人性感的降低,这反过来又使得加害者实施非人道的暴行时变得心安理得。
毫无疑问,这一情况也适用于日本。
因此,需要对日本民族主义进行更多的和系统的比较研究。
自明治维新以来日本社会是如何想象中国和中国人的以及在此期间这些对中国人的描述是如何被普通日本民众内在化的,更多相关的细节研究将增加我们对那些随意屠杀毫无防御能力、放下武器的士兵和平民的日本士兵的理解。
(28)
这里特别有意思的当然是属于日本军队的民族主义文化的性质。
日本军队的各个等级是如何看待中国人的,这一“知识”是如何传递给普通日本士兵的?
如同第三帝国时期的德国士兵那样,日本士兵是否也每周都接受意识形态的教育?
有关中国人及其他被日本殖民主义征服的民族的负面形象是否在为日本军队而发行的报纸或其他载体上传播?
这些细节都是未来比较研究的重要内容。
与此同时,应该强调,即便是像20世纪前半叶日本这样的军国主义社会,军队及其价值观无法脱离,或是超越整个社会,而是倾向于吸收和反映更为广泛存在的社会心态。
毕竟,相同的军国主义价值观当时在德国也很流行,许多德国士兵在30年代参军前就通过学校、青年社团甚至教会而被民族主义文化所社会化。
换言之,军队并非是向其成员传播民族主义或军国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