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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籍制度改革内容

媒体解读户籍制度改革政策

 

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也指出,北京将会及时出台积分落户制度。

新京报记者归纳发现,近年来,北京市出台的一些便民政策已覆盖非京籍人口,如生育险等。

然而,虽然部分政策待遇的户籍藩篱在逐渐模糊,但“北京户口”的附加值依然能够延伸至各个民生角落。

哪些途径能取得北京户口?

1.新生儿

目前北京新增户籍最多的情况。

父母一方为京籍,就可以为新生儿申报北京户口。

2.高端人才

3.应届毕业生

4.有条件投靠者

夫妻投靠的条件包括:

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结婚需满10年;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则要求:

申请人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申请人在外省、市(县)无子女。

5.劳模等

今年相关部门规定,凡是在北京市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均可视作落户对象。

此前,有在京见义勇为人员也获得过北京市户口。

6.商人

为北京市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商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可在北京落户。

7.其他人员

通过公务员考试;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等,就有机会获得北京户口。

北京户口的“附加值”

养老

目前,职工在北京参加养老保险是没有户籍限制的,但退休之后是否拥有北京户口,对于能否在京享受养老待遇的规定不尽相同。

对于北京市户口的人员,只要达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两个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在京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而外埠户口、在北京市工作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0年的人员,可在北京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这部分人群,还可以像京籍人员一样,在达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条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教育

北京户籍的孩子都可以接受义务教育,并且在京参加中高考,报考各类高校也不受限制。

而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需要审核“五证”,即法定监护人务工证、实际住所居住证、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无监护条件证明。

此外,一些区县还出台了各自细则,审核条件可能比“五证”更多。

高考方面,以往非京籍学生需要回老家参加高考。

今年起,北京异地高考初步“破冰”—允许符合条件的异地考生,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但仅限于报考高职。

据媒体报道,从实际报考情况看,最终获得在京高考资格的考生,占北京随迁子女总数的比例仍然偏小。

住房

在房地产调控方面,和购车限制类似,是否拥有北京户口都需要遵守北京的限购政策。

不过,北京市户口的成年单身人士只要在北京未拥有住房,就可购买一套住房,“有房没房”是唯一门槛。

没有北京户口的无房人士,则需要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才能购买一套住房。

而且,北京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可以买两套房子,非京籍只能购买一套。

此外,目前在京的保障性住房,除了公租房,其他只对北京市户籍放开,未对非京籍开放。

公租房方面,也仅有个别区县对非京籍开放。

购车

目前北京实施严格的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是否拥有北京户口,在购车方面都需要摇号。

不过,拥有北京市户口的人员,只要名下无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即可参加摇号。

而没有北京户口则需要满足相应条件,比如持有北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其他保障

●医疗保障

只要是在京工作的职工,都应参加职工医保,医保待遇和是否拥有北京户口无关。

但是,对于学生儿童、无保障老年人、无业居民等群体,北京市将其纳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针对的只是北京市户籍人员。

●低保

对于低收入群体,北京目前的低保政策针对的也是持有北京市户籍的居民。

如果是外地户籍居民申请低保,必须还要满足同京籍居民结婚后并在北京市定居半年以上等条件。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温薷篇二:

2015户籍制度改革内容

2015户籍制度改革内容

20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一个月后的7月30日,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文对外发布,并敦促各地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

经初步统计,在全国31个省份中,已有20个出台了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按照国家设定的目标,本轮户籍改革完成后,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将有望在城镇落户。

山西等地明确随迁子女有在当地参加中高考的权利

山西、广西、四川、辽宁、江西、江苏、吉林、湖南、贵州等地规定,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新疆自治区的条件更为细致:

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4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为基本条件,逐步享有随行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北京将推积分落户政策

7月23日上午,北京市举行的人大常委会会议透露,北京市将研究制定积分落户政策,这项工作的完成时限锁定在今年12月底。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的常住人口为2168.9万人,人口规模调控和布局调整面临双重压力,到2020年,北京市将常住人口力争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其中城六区常住人口在2014年基础上每年降低2-3个百分点,争取到2020年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

广州8月起积分入户指标升至5000个

户籍制度改革,北上广是深水区。

广州从2011年起实施积分制入户以来,每年的指标均为3000个,而今年有了大幅增加。

7月22日,广州市政府通报,从8月起接受2015年的积分入户申请。

今年的积分入户指标有5000个,其中有500个指标被限定于民办学校教师入户。

据了解,本轮积分入户人员的年龄结构将会更加优化,20岁到35岁之间的人员将会从目前的68%增加到72%,而吸纳的紧缺工种人才也会更加多。

据介绍,今年的指标对专业技术和紧缺工种的覆盖范围由74类增加到86类,像动

画绘制员、执业药师等紧缺工种都是新纳入的行当。

多地量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目标

在各地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目前仅有河北、青海等地明确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分别为45%和50%以上,符合2014年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所提出的要求。

江苏则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到5个百分点。

广东、广西、贵州等9省区已在各自制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的落户任务,相加来看已超过5000万人。

此外,安徽等省还提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实现目标,多设定为50%以上。

江苏省的目标最高:

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

不少省份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更宽松

对于中等城市和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版意见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分别为不得超过3年和5年,安徽省缩短到“不得超过1年”和“不得超过3年”。

河南、黑龙江、河北也适当缩短了缴纳社保的年限。

对于人口在5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的落户政策,国务院提出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在上述20个省区中,约有12地在实施意见中对此明确提及,特别是对省会城市的积分落户政策做出要求。

例如,云南省规定,合理确定昆明市主城区落户条件并推行积分制落户办法;河南省规定,省会城市要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福建省规定,福州市辖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居住证制度成为“平权”载体

为弥合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间的权益差距,国版意见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建立居住证制度。

意见指出,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20个省区普遍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但从已颁布居住证管理办法的地区情况看,申办门槛、附加条件和可享受权益并不相同。

篇三:

户籍制度改革情况

户籍制度改革情况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电力工程系电气1113班毛振磊

摘要:

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

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当代中国的户籍制度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桎梏,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关键词:

户籍制度改革情况;现状调查;建议

1958年,中国颁布了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一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

中国按照户口身份来执行科教、卫生、医疗、就业等一系列政策。

这一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户籍制度带有明显的“城乡二元分割”特征,由此产生了与户籍相关的“居住”和“暂住”等概念,事实上造成城乡之间、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在教育、医疗、社保、卫生等诸多方面的不平等。

2011年12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城乡一体化蓝皮书:

中国城乡一体化发展报告(2011)》。

蓝皮书表示,2003年以来,我国的城镇化进入高速发展期并具有起步晚、波动大、复苏慢、推进快等鲜明特点。

一、户籍制度改革大事记

2009年12月5日至7日召开的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10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时明确提出:

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

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

2010年5月31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全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共11个领域。

通知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

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

2010年6月6日,新华社播发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该规划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把城镇化发展战略放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位置上”。

“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化水平预计超过50%。

但在新一轮城镇化进程中,我们也面临一系列挑战,诸如怎样摆脱对土地资源的过度依赖,如何有效维护征地农民利益,城镇化人口以何种方式获得同等社会权益等“三大难”。

201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在中央党校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讲话强调,要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

2011年2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同海内外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201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世界人口发展和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我国人口工作进行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

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讲话,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把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为人口流动迁移创造良好政策和制度环境”、“完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对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受灾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

2011年6月8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刊载我国首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规划范围为全国陆地国土空间以及内水和领海(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规划》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规定“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要实施积极的人口迁入政策,加强人口集聚和吸纳能力建设,放宽户口迁移限制,鼓励外来人口迁入和定居,将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流动人口逐步实现本地化。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逐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将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现行户口性质相剥离。

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鼓励城市化地区将流动人口纳入居住地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体系,切实保障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同等的权益。

”《规划》推进实现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的时间是2020年。

二、各地户籍制度改革情况

近年来,中国许多地方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户籍制度改革,尤其是2008年以来,各地改革加速推进。

【北京】2009年12月11日,53名农民工被授予北京市首批优秀农民工称号,其中30人为外地来京农民工。

外地农民工如获得全国劳模称号,或取得高级工、高级技师职称的,根据本人意愿,有望在北京落户。

截至2009年底,北京市实际常住人口总数为1972万人,已经突破了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确定的到2020年北京市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1800万人的目标,更大大突破了北京十一五规划末常住人口1625万人的控制目标。

2010年7月2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一揽子建议,建议在合理调控城市人口规模的基础上,加强对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保护。

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结构的分析研究,对那些已经在京拥有合法所有权住房、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连续居住并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定年限,符合一定条件的流动人口,研究采取新的户籍管理模式,让他们更快、更好地融入北京。

2010年8月2日,北京市政府公布《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明确提出:

为适应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要求,北京将逐步推行京津冀地区互认的高层次人才户籍自由流动制度。

2011年1月21日,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经表决批准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努力遏制人口无序过快增长,实行户籍指标调控,实施居住证制度,有序疏解中心城人口。

3月15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磊表示,长期以来,北京外

来人口或者常住非北京户口的人口对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他们是北京城市大家庭中的一分子。

在“十二五”期间,北京将继续贯彻以人为本的宗旨,让所有的北京人都享受发展成果。

2011年3月24日,正式公布实施的《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全面改革考试招生制度。

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面,将探索开展市属高校本科自主招生试点,还将推进高考报名社会化试点等。

2011年,9类非京籍的考生可在京考高中,这9类学生中未包括流动人口子女。

3月31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出台《北京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北京市此次确定高考加分10分的照顾对象包括7类人员,其中包括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和少数民族考生;可获得20分加分的考生包括11类人员。

2011年4月13日,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在北京市2011年卫生工作会议上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医改的重点将是难度最大的公立医院改革,将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三步推进。

2011年5月5日,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北京市常住人口为1961.2万人,十年间平均每年增加60.4万人。

外省、市来京人员704.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5.9%。

人口受教育的程度处于全国领先。

北京市教委发布的2011年小升初政策,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京借读所需提供的证明将从往年的“五证”减少为“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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