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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人27号

 

附一人〔2006〕27号签发人:

院长王深明

关于印发《中山一院流动编制人员

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处、科室:

现将《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流动编制人员考核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

卫生医院人事考核办法

中山一院院长办公室2006年8月15日印发

责任校对:

肖力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流动编制人员

考核办法(暂行)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我院从2005年开始对招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新职工实行流动编制管理,签订三年聘用合同,期满择优录用。

为了对流动编制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

考核采取客观指标量化考核为主、综合评价为辅的方法。

第二条、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三大模块,具体模块及权重见下表:

项目

考核形式

权重

备注

模块一

医德医风、职业道德规范(采取考核小组或同行评议方式)

采取百分制(100分),单独计算,不计权重

模块二

工作量

20%

按权重合并计算

理论考试

40%

操作(技能)考试

40%

总评分(100分为满分)

100%

模块三

加分项(科研、教学、奖励加分100分封顶,与总评分分开计算)

参考

第三条、考核周期及结果使用:

考核周期为每年一考,每年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结果,三年合同期满的当月进行总评,总评分数为各年度分数的平均值。

第四条、考核人员类别(共五种):

(一)教、医和临床型研究系列人员;

(二)科研型研究系列人员;

(三)护理系列人员;

(四)药剂、医技(检验)系列人员;

(五)行政后勤管理系列人员。

第五条、所有流动编制人员均需参加职业道德规范考核,考核内容见附件一。

第六条、单项否决的考核项目:

以下各条款所列之情形一旦发生,当年考核结束时即发生效力,不再续签合同。

(一)定性为医疗或教学差错、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二)经查实,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

(三)经查实,收受、索要病人及亲属的红包、财物,或暗示病人及亲属赠送财物;

(四)经查实,接受厂家或经销商的药品、器械、设备、耗材的回扣或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惩处;

(六)教、医和临床型研究系列人员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及格,护理系列人员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不及格;

(七)“三基、三严”考核不及格;

(八)一年内被投诉两次或以上并查实为主要责任人;

(九)职业道德(医德医风)考核不及格(60分为及格线)。

第七条、教、医和临床科研型系列人员考核内容:

(一)工作量考核量化计算(权重20%):

项 目

分值

考核说明

工作量

计算

不封顶

医疗工作量包括:

病房工作、普通门诊、专科门诊、急诊、社区工作、下乡、扶贫、到合作单位工作等实际临床工作时间。

1、脱产教学周数按50%折算成医疗工作量;

2、工作量计算以周为单位,每周0.67分;

3、三年医疗工作量最低要求达到120周(平均每年40周),其中参加科室轮值班要求达80周,门诊和急诊共25周。

注:

计算公式见附件二

(二)理论考试(权重40%):

在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按实际得分(百分制)计分。

(三)操作(技能)考试(权重40%):

由各二级学科专家小组命题并监考,每次监考专家不少于三名,从专家库随机抽取,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四)加分项及其标准:

加分项

加分标准

分值

医疗方面

开展省级以上新技术或新项目,且取得好的效果

负责人加20分,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加10分

科研方面

发表论文、获得基金、成果等

按晋升计分标准计,每50分折算为10分

奖励方面

工作业绩突出获表彰

国家级加30分、省部级20分、地厅级10分、校级5分

第八条、科研型研究系列人员考核内容:

(一)工作量考核量化计算(权重20%):

项 目

分值

考 核 说明

工作量

计算

不封顶

业务工作量包括:

科室工作、本人科研工作、参与他人的合作科研工作。

1、工作量计算以周为单位,每周0.67分。

2、三年业务工作时间最低要求达到120周(每年40周)。

3、科研业绩按晋升计分标准计分,每50分晋升计分折算为10分,折算后最低应达到20分。

注:

计算公式见附件二

(二)理论考试(权重40%):

在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按实际得分(百分制)计分。

(三)操作(技能)考试(权重40%):

由各二级学科专家小组命题并监考,每次监考专家不少于三名,从专家库随机抽取,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四)加分项及其标准:

加分项

加分标准

分值

业务方面

开展省级以上新技术或新项目,且取得好的效果

负责人加20分,主要成员加10分

发表SCI论文,除按工作量标准正常计分外,给予奖励加分

按晋升计分标准,每100分加10分

奖励方面

工作业绩突出获表彰

国家级加30分、省部级20分、地厅级10分、校级5分

第九条、护理系列人员:

(一)工作量考核量化计算(权重20%):

项 目

分值

考 核 说 明

工作量

计算

不封顶

护理工作量包括:

临床实际工作时间、指令性外出时间(如扶贫,支边)、门诊和非临床工作时间。

1、在病房、临床手术室等临床一线科室实际工作时间、指令性外出时间(如扶贫,支边):

按0.67分/周计算。

2、在门诊和非临床工作时间:

以0.3分/周计算。

注:

计算公式见附件二

(二)理论考试(权重40%):

在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按实际得分(百分制)计分。

(三)操作(技能)考试(权重40%):

由护理部成立专家小组命题并监考,每次监考专家不少于三名,从专家库随机抽取,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四)加分项及其标准:

加分项

加分标准

分值

医疗方面

发现并阻止严重差错或事故

每例加8分(必须经过当事人所在部门的医生、护士长和护士共同确认。

护理部、医务处共同认可)

完成其规定夜班数基础上,超过的夜班数加分

每增加一个夜班数加0.02分,积分不设上限。

特殊科室工作时间(包括急诊室、ICU、产房、器官移植,条件艰苦的专科等)

以0.02分/周加分。

开展省级以上新技术或新项目,且取得好的效果

负责人加20分,主要成员加10分

科研方面

发表论文、获得基金、成果等

按晋升计分标准计,每50分晋升计分折算为10分

奖励方面

工作业绩突出获表彰

国家级加30分、省部级20分、地厅级10分、校级5分

第十条、药剂、医技(检验)系列人员:

(一)工作量考核量化计算(权重20%):

项 目

分值

考 核 说 明

工作量测评

工作

时间

不封顶

工作量指实际临床工作时间、指令性外出时间(如扶贫,支边)。

工作量的计算以周为单位,每周0.67分。

注:

计算公式见附件二

(二)理论考试(权重40%):

由各二级学科专家小组命题,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三)操作(技能)考试(权重40%):

在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按实际得分(百分制)计分。

(四)加分项及其标准:

加分项

加分标准

分值

医疗方面

开展省级以上新技术或新项目,且取得好的效果

负责人加20分,主要成员加10分

科研方面

发表论文、获得基金、成果等

按晋升计分标准计,每50分晋升计分折算为10分

奖励方面

因工作业绩突出获表彰的

国家级加30分、省部级20分、地厅级10分、校级5分

 

第十一条、行政后勤管理系列人员:

(一)工作量考核量化计算(权重20%):

项 目

分值

考 核 内 容

工作量测评

工作

时间

不封顶

工作量指实际工作时间。

工作量计算以周为单位,每周0.67分,不封顶。

注:

计算公式见附件二

(二)理论考试(权重40%):

以行政管理能力测试和日常公文写作考试为主由考核小组命题,按实际得分计分,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三)操作(技能)考试(权重40%):

以计算机操作能力考试为主,由专家小组命题并监考,每次监考专家不少于三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四)加分项及其标准:

加分项

加分标准

分值

科研方面

发表论文、获得基金、成果等

按晋升计分标准计,每50分晋升计分折算为10分

奖励方面

工作业绩突出获表彰

国家级加30分、省部级20分、地厅级10分、校级5分

第十二条、其它系列人员的考核办法参照以上相关系列人员考核办法。

如:

工程系列、会计系列等。

第十三条、考核领导小组和各系列人员专家考核组组成: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由院长担任

副组长:

由党委书记担任

组员:

各副院长、副书记担任。

(二)各系列专家考核组:

1、由各系列、学科专家和领导组成,每组7--11人。

2、教、医、研系列考核小组专家由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其它系列考核小组专家职称由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以二级学科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职业道德规范(医德医风)考评表

附件二:

工作量计算公式

附件一:

职业道德规范(医德医风)考评表

项目

分值

评分

1、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爱岗敬业

10

2、服务态度好,对职工、患者及家属有耐心、爱心

10

3、工作任劳任怨,服从上级领导的合理安排

10

4、工作责任心强、爱护公物

10

5、带教时做到为人师表、严于律己,治学严谨,尊重科学

10

6、团结协作,乐于助人

10

7、自觉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

10

8、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10

9、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操作流程

10

10、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拒绝接受病人和家属的红包和财物,或厂家和经销商的回扣。

10

评分规则:

1、第7条中的评分按全勤得10分,迟到、早退或离岗一次扣2分;病假累计一个月扣2分。

2、发生医疗或教学差错一次扣5分。

3、发生服务投诉并查实为主要负责人,发生一次,第二项得0分,一年两次或以上者当年度考核不及格。

评分等级:

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以下

100

附件二:

工作量计算公式

医疗工作时间:

A=X1+…+Xn

X1…Xn表示不同项目医疗工作量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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