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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
数字推理属于数量关系模块,是国家及地方各级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中必考的题型,题量占比虽然不大,但单题分值较高,难度较大。
这一题型的考查方法是给出一组数列,其中的一项或两项空缺,空缺项可能在数列开头、中间或结尾,要求考生分析给定数列的规律,从四个选项中选中最恰当的数字,填入空缺项,使整个数列的规律趋于一致,考查的是考生对于数字的敏感程度,以及一些小学程度的运算能力。
数列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一长串数列,任意一项都有可能是空缺项;另一种则是给出一组图形,图形数量从1-4个不等,根据图形中数字所在位置,及其之间所存在的规律,任意位置都有可能是空缺项。
两种数列的形式虽然不同,但考查的方法是一样的。
本篇文章主要讲述非整数数列的解题思路。
一、不包括无理数的分数数列
该“不包括无理数的分数数列”指的是数列中含有一项以上的分数,且四个选项中有三个及以上均为分数,且所有的项都不包括无理数。
这类题型常用的技巧是反约分,约分是将分子分母除以同一个数,反约分即为将分子分母乘以同一个数,但各项的分数通常乘的不是同一个数。
需要注意的是,分数数列的规律一般有两种形式:
1.反约分后的分子、分母分别各构成一组新数列,分别以整数数列的方法解答两个数列,找出答案后分别再进行约分或反约分,得出最终答案。
2.反约分后的分数整体构成一组新的数列,不需要将分子和分母拆开查看。
二、包括无理数的分数数列
1.无理数在分母的:
首先分母有理化,其次再按照“不包括无理数的分数数列”或“整数数列”的方法进行计算。
2.无理数在分子的:
首先分子有理化,其次再按照“不包括无理数的分数数列”进行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有时有理化之后,分数不复存在,则按照整数数列的方法计算。
三、无理数数列
单纯的无理数数列出现得很少,一般比较根号外的幂指数是否存在规律,根号内的底数是否存在新的规律,有时需要对其中的部分无理数进行调整,使其根号外的幂指数趋向于一定规律。
四、小数数列
一般而言,小数数列的解题方法是将小数分为整数部分和小数部分,整数部分单独汇总成为一组新数列,小数部分单独汇总成为一组新数列,分别以整数数列的解题方法找出最终答案。
整数数列,顾名思义,数列中各项均为整数,是所有数列题型中最基础的题型,很多非整数题型也可以通过很多手段转化为整数题型,但目前有些地方公务员考试逐渐加大了难度,有些整数数列需要反约分成分数数列,才可看出规律。
但这一类题型占比很少,基本上可以按照非整数数列的解题模式(考前冲刺行测之数字推理
(一))解答。
一、整数数列的规律
1.单向递增或递减的整数数列
单向递增或递减的整数数列,各项逐渐增大或缩小,而不会出现起伏,这类数列一般是等差、等比、递推和、递推差、递推积、递推商、指数等单项运算的数列。
如果各项的差额不太大,则以加减法计算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各项的差额比较大,则以乘除法或乘方、开方计算的可能性比较大。
2.前一、两个数与整体数列的大小变化趋势相反
这类数列的特点是前一两个数往往稍大,而后突然小,再然后又大起来,这种类型的数列往往是负数的偶次方,逐步过渡到正数的偶次方,故有忽小渐大的特点。
同理,最后一两个数与整体数列的大小变化趋势相反时,有可能是正数的偶次方逐步过渡到负数的偶次方。
3.一大、一小规律明显
这类数列大、小数间隔,有可能是奇、偶项数列,也有可能是一定规律的数字乘以一个负数后又加以一定有规律的变化。
4.大小混杂,没有规律
一般没有规律的大小混杂,就可以考虑分组数列,江苏省的地方公务员考试往往会有一道题考查机械分组数列,这就需要考生对数字有较高的敏感度。
5.规律不明显,但数列明显偏长
比较长的数列,也就是说数列中的项数在7、8项以上,并且可能有两个空缺项的,往往是奇偶项数列,或者是分组数列。
二、整数数列的常见数字
有一些数字是在整数数列中经常考查的数字,但考查的方法却是对原数经过加工的,那么就需要考生见到这些加工过以后的数字可以很快作出反应。
1.常用质数
2,3,5,7,11,13,17,19,23,29,31,37,41……
2.常用合数
4,6,8,9,10,12,14,15,16,18,20,21,22……
3.平方数字及其加工后
1的平方为1;1的平方:
减1为0,加1为2,减2为-1,加2为3。
2的平方为4;2的平方:
减1为3,加1为5,减2为2,加2为6。
3的平方为9;3的平方:
减1为8,加1为10,减2为7,加2为11。
4的平方为16;4的平方:
减1为15,加1为17,减2为14,加2为18。
5的平方为25;5的平方:
减1为24,加1为26,减2为23,加2为27。
6的平方为36;6的平方:
减1为35,加1为37,减2为34,加2为38。
7的平方为49;7的平方:
减1为48,加1为50,减2为47,加2为51。
8的平方为64;8的平方:
减1为63,加1为65,减2为62,加2为66。
9的平方为81。
10的平方为100。
11的平方为121。
12的平方为144。
13的平方为169。
14的平方为196。
15的平方为225。
16的平方为256。
17的平方为289。
18的平方为324。
19的平方为361
20的平方为400。
……
4.立方数字及其加工后
1的平方为1;1的立方:
减1为0,加1为2,减2为-1,加2为3。
2的立方为8;2的立方:
减1为7,加1为9,减2为6,加2为10。
3的立方为27;3的立方:
减1为26,加1为28,减2为25,加2为29。
4的立方为64;4的立方:
减1为63,加1为65,减2为62,加2为66。
5的立方为125;5的立方:
减1为124,加1为126,减2为123,加2为127。
6的立方为216;6的立方:
减1为215,加1为217,减2为214,加2为218。
……
5.更多次方数字
1的任何非0次方为1。
2的四次方为16,五次方为32,六次方为64,七次方为128,八次方为256。
3的四次方为81,五次方为243。
4的四次方为256。
5的四次方为625。
……
6.与次方有关的几个特殊数字
1的任何非0次方为1。
2的三次方=3的平方-1;2的四次方=4的平方;2的六次方=4的立方=8的平方;2的八次方=4的四次方=16的平方。
3的平方=2的三次方+1;3的三次方=5的平方+2;3的三次方-1=5的平方+1。
8既是2的三次方,同时也是3的平方-1;9既是3的平方,也是2的三次方+1。
26既是25的平方+1,同时也是3的立方-1。
……
7.阶乘
1!
=1;2!
=2;3!
=6;4!
=24;5!
=120;6!
=720;7!
=5040。
……
以上这些数字是最常考查的数字,考生需要牢记,而且需要在运用中融会贯通。
片段阅读属于言语理解与表达模块,题量一般在20题左右,考查方式是给定一篇文段,要求考生在阅读了这篇文段以后,根据文段后的问题选择最佳答案。
考查的是考生阅读、理解、分析、概括等语言文字方面的能力。
在近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片段阅读有两种题型:
一、文段阅读
文段阅读在国考中大约有18-19题,占了片段阅读的绝大多数,以询问文段大意、作者意图、文章主旨、文中细节为主,偶尔也会有一些其他的题型,比如填如一句承上启下的句子;给文段撰写标题;根据现有文段判断下文内容;针对划线句子或加点字词进行理解和分析等。
不管是哪一种题型,或哪一种问法,考查的都是相同的能力。
基本的解题步骤如下:
1.粗读文段:
仔细阅读文段,对于作者所写的内容心中大概有数。
2.细读文段后题目:
细读题目,了解题目提问的是什么或者不是什么,符合什么或者不符合什么,对于有“不”、“没有”等表示否定意思的字词用笔勾画出来提醒自己注意。
3.回到文段细读:
在读了题目之后,知道题目要知道什么,再细读文段,就可以有针对性地从文段中找出答案。
4.分析文段几大原则:
第一大原则 首尾句原则
一般的文段,都是自一篇文章中截出来的,中国文章的特点就是连贯性比较强,段与段之间通常会用一些承上启下的句子。
这些句子就通常在一段的段首或段尾,也就成为这一段的主旨句。
第二大原则 关联词原则
一篇文段有时是因果关系,有时是转折关系,有时是并列关系……一般而言,因果关系的“果”、转折关系中“但是”、递进关系中的“更何况”这些关联词后的内容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真正意思。
第三大原则 关键词原则
比如“首先”、“其次”等表示分层的关键词;“总之”、“综上所述”等表示总结的关键词;“如下”等表示启下的关键词等。
第四大原则 主干原则
有时文段中的一句话比较长,句中出现双重否定、三重否定等,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将长句一层层分析,提炼主干(即句子的主、谓、宾),通过提炼句子主干,可以快速理解文段含义。
二、语句排序
语句排序在国考中大约只有1-2题,是占比极小的题型之一。
考查方法是给出一组排列混乱的句子,要求考生排列出正确的顺序,使排列后的文段通顺而没有歧义。
这类题型通常采用的办法是看关联词和关键词。
一般而言,有“总之”、“总而言之”、“综上所述”等字样的,在段尾;有“但是”、“所以”、“是因为”等字样的,不会在段首;有“如下”、“之所以”等字样的,不会在段尾。
但如果给出需要排列的句子之前有句子的,不在此列
。
逻辑判断属于判断推理模块,是国家及地方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必考的题型之一。
曾用名是演绎推理,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正式更名为逻辑判断,这一更名显然更为贴切。
演绎推理只是逻辑推理中的一种方法,还有其他方法,使用“逻辑判断”更加准确和全面。
考查方法是给出一段文字,要求考生根据这段文字合理运用演绎、归纳等推理方法,根据文字后的题目要求选出最合适的答案。
考查考生阅读、分析、推理、判断等能力。
在国家及地方公务员考试中,常考的题型有如下两种:
一、片段阅读式
这种题型给出的文字与片段阅读中给出的文段很像,都是新闻性、论述性比较强的文字,但片段阅读考查的重点在于对文段的把握,包括作者的意图、文段大意、文章主旨等,而逻辑判断则往往要求根据这段文字选出可以或者不可以推断得出的选项,或者是最支持、最不支持、最削弱(质疑)、最不削弱(质疑)的一项。
1.可以或不可以推出
对于这类问题,通常在给出的那段文字中会给出一定的条件表述。
例如“如果……就……”,“只要……就……”,“如果……才……”等。
充分条件是结果出现的必须条件(要出现这样的结果必须有这样的条件)。
如果有事物情况A,则必然有事物情况B;如果没有事物情况A而未必没有事物情况B,A就是B的充分而不必要的条件,简称充分条件。
充分条件的特点是:
(1)事物A必然导致事物B;
(2)事物B不一定导致事物A;(3)没有事物B必然没有事物A。
充分条件的常用词有“如果……,那么……”、“若……,则……”和“只要……,就……”等。
必要条件,如果没有事情情况A,则必然没有事情情况B;如果有事情情况A,则未必有事情况情B,A就是B的必要不充分条件,简称必要条件。
必要条件的特点是:
(1)没有事物A必然没有事物B;
(2)没有事物B不一定没有事物A;(3)有事物B必然有事物A。
必要条件的常用词有“只有……,才……”或“不……,不……”等。
充要条件,是充分必要条件的简称,如果有事物情况A,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