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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环境文化的现状分析

监狱环境文化的现状分析

作者:

白焕然                       点击数:

873                           [2010-12-04]     

就近几年来看,监狱环境文化的现状应该说是可圈可点,各监狱都转变了一些陈旧的认识,达到了一定的共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监狱环境文化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还有很多监狱的情况不容乐观。

通过对一些监狱走访与考察,我们认为在监狱环境文化的认识和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对监狱环境文化的现状有一个清晰的把握,以便更科学地构建监狱环境文化。

一、监狱环境文化的历史积淀

监狱环境文化是监狱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狱文化是阶级社会所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阶级统治者意志的反映占主流。

不同阶级社会有着不同的监狱文化,不同社会形态的发展也推动着监狱文化的不断发展。

监狱是阶级社会的产物,监狱随罪犯存在,罪犯依法律产生。

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产生之后,就有了监狱,因而便有了监狱文化。

(一)古代监狱环境文化的积淀

我国最早的监狱叫“牢”,后叫“圜土”,直到“监狱”。

无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几千年来,监狱文化沉淀着阴森可怖残酷无情的色彩。

古代监狱文化的积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刑罚理念的随意性。

就是依据原告对犯罪嫌疑人的指控进行抓捕,先下大狱,然后审讯,最高审判官是皇帝,基层审判官是县太爷,不依据法典,不存在法定办案,没有固定的审判程序,靠的是沿袭久远的传统道德文化理念和有利于统治阶级集团利益的真实意志来判定犯罪嫌疑人有无罪行或罪轻罪重。

取证的方式主要是刑讯逼供。

皇帝一锤定死罪,老百姓是望“堂”生畏,望“牢”生惧。

二是狱政制度的野蛮性。

监狱内黑暗无比,官府视罪犯为草芥,罪犯根本无人权可言。

无论封建朝代如何更替,其所建立的刑罚类型均为劳役刑、肉刑和生命刑。

监狱文化充斥着野蛮、恐惧的色彩。

三是行刑方式的残酷性。

《汉书·刑法志》有“五刑:

黥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

”黥即在犯人脸上刺字,劓即削掉鼻子,宫即去掉男犯生殖器官(女犯实施幽闭),刖即斩断手足,而杀头则为五刑中最重的刑种。

唐代又发展到笞、杖、徒、流、死五刑,徒、流同为劳役刑。

到了明清时期,又出现了徒流、迁徙、充军等重苦役刑罚制度。

(二)近代监狱环境文化的积淀

到了近代,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逐步提高,监狱的文明也开始出现一些新的变化。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八国联军入侵,闭关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门户随着帝国主义的坚船利炮的进攻而被打开,监狱刑罚理念也在冲击震荡中悄然改变。

20世纪初的清朝末年,终于在匆忙中诞生了中国历代王朝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钦定宪法大纲》,算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但它仍将皇权置于国人之上,显得不合时宜。

《大清监狱律草案》借鉴西方,规定了监禁制度、作业制度、医疗卫生制度,以及以感化为宗旨的教诲、教育制度等。

1903年中国开始有了罪犯习艺性场所。

嗣后,国民党政府尽管对监狱制度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有些在当时还具有一定的改革意义,但最终都因现实统治和镇压的需要而被束之高阁。

二、监狱环境文化的现实成就

新中国监狱的建立和发展,完全废弃了封建监狱的残酷暴戾之刑,按照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和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建立全新的监狱,确定全新的刑罚思想,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监狱环境文化理念。

1931年,江西瑞金的第一个中华苏维埃政权建立后,即设立了第一个人民民主政府的劳动感化院,提出“看守、教育、感化”的监狱宗旨和任务。

1944年,又提出“我们今天的监狱是一所带有强制性的生产教育学校,是感化教育、积极改造的场所。

”从而为新中国监狱环境文化的发展铺垫了基石。

建国以后,毛泽东提出了“三个为了”重大战略思想,伴随着我国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不断创新,法制不断完善,监狱环境文化的内涵也相应地越来越丰富,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

尤其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监狱的宗旨建设、法制建设、组织制度建设、硬件设施建设、文化生活建设无不与我国的社会发展同步,并显示出它的独特性和开拓性,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监狱环境文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刑罚思想的先进性。

共产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建立人民的监狱,就是提供一个场所,使那些危害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害群之马在被绳之以法后,能够通过矫正恶习成为新人。

这是中国共产党人为治理国家、改造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而确立的刑罚指导思想,同时也是监狱所必须遵循的宗旨。

尽管我国监狱经过了五十多年的沧桑变迁,但这一刑罚思想始终未变。

从解放初期确立的“劳动改造”,到六十年代初的“改造第一、生产第二”,到九十年代初“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刑罚宗旨的正式确立,再到1994年开宗明义地将“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写进《监狱法》,并将未成年犯由原来的“教育改造为主,轻微劳动为辅”的方针改为“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

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

这种符合当代社会发展进步的刑罚思想,对于矫正罪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调动绝大多数人的积极性,保障和维护所有人的人权,无疑是正确的、先进的。

二是监狱结构、监狱制度的科学性。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必须有一个高度统一完备的管理结构和执行制度,尤其在一个具有十多亿人口的中国,更要体现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愿。

战争创伤后的解放初期,国家积贫积弱,面对一百多万将要被投入改造的罪犯,监狱在全国因陋就简、星罗棋布地建立起来。

中央、省、地市、县四级办监狱,小的不足一百人,多的达到几千、上万人,既不利于对罪犯的管理、教育,更不利于刑罚思想的统一贯彻,难免出现改造质量不高的问题。

直到1964年全国“六劳”会议正式决定,监狱改为中央和省级集中管理,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

四十年的运作实践,尽管其间有一些变化,但监狱的总体管理结构是越来越牢固。

这对于惩罚和教育罪犯、不断提高改造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也为监狱整体文化建设打下了深厚的基础。

监狱制度的建立、创新和发展,是监狱事业发展的核心问题。

从某种程度说,监狱制度逐步确立和完善的过程,就是监狱文化理念不断丰富和进步的过程。

中国监狱从建立初期到如今五十多年的漫长历程中,究竟形成了哪些制度?

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在管教一线,已基本形成了共识,这就是:

突出劳动改造罪犯功能,让罪犯在劳动中接受教育;突出教育改造罪犯功能,体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是根本的改造;突出狱政管理功能,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规范罪犯行为,促进其心理矫正和行为矫正并举;突出社会帮教功能,建立大墙内外的有机联系,使教育管理手段社会化,以达到促进罪犯思想转化和素质提高的目的。

近年来,司法部集五十多年监狱文化建设和发展之大成,从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监狱功能的强化和发挥的现实出发,把监狱制度又高度概括为推进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建设。

这些监狱文化的确立和创新,尤其是在劳动改造和教育改造,以及狱政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推出“三化”建设,牵动着整个监狱文化的核心塑造,创造出监狱文化独有的领域和内容。

随着监狱发展科学理念的创新,这些制度将会更加完善,更具生命力。

三是监狱人权保障内容的广泛性。

罪犯人权保障,国际社会备加关注。

联合国早在1948年人权宣言中就明确规定了人权保障条款,并在《保护人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处罚宣言》中,就罪犯人权保障提出了12条要求。

我国一向重视罪犯人权保障,刑罚宗旨本身就是对罪犯人权的维护。

但人权保障的程度不仅仅体现在政治上,更体现在身体和物质条件上。

随着国家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监狱自身的不懈努力,监狱罪犯的人权保障问题越来越凸现,罪犯本人的维护意识也明显增强。

特别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罪犯人权保障受到国际社会和我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在1992年《中国改造罪犯的状况》白皮书中,对罪犯受法律保障的权利公布于世的共有12个方面;1994年《监狱法》出台,将对罪犯的人权保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共涉及31个方面。

此后,凡是涉及人权的国家众多法律法规中,都会提及对罪犯的人权保障,如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婚姻法中对罪犯婚姻的权益维护等等。

为了体现罪犯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监狱内推行了狱务公开,开展了各种监狱环境文化建设活动。

特别是近年来,司法部关于监狱布局调整和促进监狱改造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要求的提出,对推动监狱建设、促进罪犯人权保护、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都起到了积极的催化作用。

监狱布局调整的实施理念,完全体现了人文管理的改造本义。

近年来,在教育改造罪犯方面,司法部先后召开了未成年犯、女犯教育改造会议,中国监狱学会与数家单位联合,首次公开召开了罪犯人权保护理论研讨会。

司法部还出台了体现人文教育观的《教育改造若干规定》,并对作为罪犯行为规范的12号令作了重大修改,重点在于体现惩罚与教育的手段和目的,从而更具人文管理色彩。

所以,从刑罚理念到教育功能、手段,都充分体现了对罪犯的人文、人道和人权。

实践中不断提出的新课题,激发着监狱理论工作者的新思考,推动着全国监狱一线实践者勇于探索的铿锵步伐,一些好的思路、新的办法便应运而生。

山东等省的创新做法,丰富和拓延了中国监狱文化,为维护罪犯人权和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开拓了一条全新的、可供全国监狱借鉴的好路径。

三、监狱环境文化的要件缺失

(一)刑罚理念的欠缺

中国的监狱刑罚理念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56年提出的“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第二个阶段是90年代提出的“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

1994年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这种监狱刑罚理念的更新和进步一方面体现了中国监狱在50多年的发展中正逐步摆脱建国初期单一的劳动改造为主的改造手段,另一方面也隐性的说明了一个现实:

受监狱的实际情况制约,监狱在惩罚和改造罪犯过程中依旧不能摆脱劳动改造为主的改造手段。

我们虽然摆脱了单一的改造手段,但是新的改造手段还有待于发展和完善。

惩罚的目的明确而显现,但是改造的目的要复杂得多,而我们的改造目的在于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这“守法公民”可以说是一个系统工程,当整个社会的有机系统都无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道德和守法时,监狱这座汇集了全社会系统公民道德和守法的漏网之鱼的熔炉就难以达到的目标和效果。

(二)狱政制度的欠缺

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其狱政制度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逐步完善的过程。

而监狱狱政制度这种逐步发展、完善并实现法治化、科学化的过程,不仅保障了刑罚理念的实现,也保证了刑罚理念的进步和完善。

同时也确保了狱政制度的重中之重。

狱政管理和劳动改造、教育改造并称为监狱“三大改造”手段,而理论界和监狱基层对监狱制度的共识也验证了这一关系:

“突出劳动改造罪犯功能,让罪犯在劳动中接受教育;突出教育改造罪犯功能,体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是根本的改造;突出狱政管理功能,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规范罪犯行为,促进其心理矫正和行为矫正并举;突出社会帮教育功能,建立大墙内外的有机联系,使教育管理手段社会化,以达到促进罪犯思想转化和素质提高的目的。

不难发现,这一制度一共有四种关系来确保,前两种关系更多的倾向开刑罚理念,而后两种关系却有赖于狱政制度的确保,事实是,这两种关系:

狱政管理(心理及行为矫治为主要手段)与社会帮教育机制都是今天的监狱缺乏和必须完善的。

至今中国监狱依旧没有在全监狱范围内实现心理矫治。

而从这种矫治的普及来说也是在本世纪初才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些心理咨询师的培训,而这批心理咨询师的能力和水平不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说都无法达到监狱部门希望或者理想中的水平,我们的监狱民警的素质不可能创造用一到两个月的时间达到或超越大中专院校几年时间培训的效果。

从行为矫治的角度来说,今天的监狱更多地侧重于劳动改造的效果。

不论这种观念对错与否,我们必须认识到劳动改造不等于行为矫治。

狱政制度的另一方面就是社会帮教机制。

目前,很多监狱提出的“以人为本”,其实已经为监狱工作的社会化带入更多的内容和蕴义。

比如百母进监教子、百名专家进监帮教、监狱环境文化艺术、建立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狱务公开接待日等都是有意义的探索和实践,但是仅有这些不够的。

监狱要想在社会机制上走得更远、更广,就应该建立固定的长久的多形式多元化的帮教机制。

监狱首先应该是请进来,比如心理矫治、行为矫治人才、法律人才、信息人才等等;同时监狱应该走出去,不仅仅是监狱与监狱,监狱与其他政府机关之间的互动,更应该走向社会,比如刑释人员的回访与再就业、提供警示教育等。

当这种狱政制度的实施体现了监狱文化和社会大众文化的互动达到和谐的层次,带来的不仅仅是监狱文化的建设,更能够通过引发监狱文化中深层次的结构的需求来达到社会大众文化对监狱文化的需求和制约,比如监狱文化中警戒社会再犯罪的作用,比如监狱工作中出现的“人性化”误区。

(三)人权理念的欠缺

人权问题是中国历来非常重视的问题。

中国加入了以下人权保障条款: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等。

中国监狱的人权理念在本世纪初就经历了监狱工作“人性化”到“以人为本”的转变。

不管是监狱工作“人性化”还是“以人为本”我们必须明确的是:

“法制社会是最显著的标志之一,就是任何人的权利与责任都是由法律来界定的,包括犯罪分子。

”——这是法治社会每一个社会公民都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法制意识,这是一个法制社会意识形态的根基。

所以监狱工作“人性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必须的导致中国的监狱和媒体所提倡、实践的“人性化”概念下的人权理念的破产。

而中国监狱人权理念的发展和方向必须在与法治社会与一国的社会文化之相适应的制度和意识形态的框架范围内发展,也就是说,监狱的人权理念必须以监狱文化和社会文化的和谐互动为根基,而国际社会关于中国监狱的人权指责并不是我们应该最终关注的,毕竟这种基于社会制度的鸿沟不是制度的改变是无法改变的。

社会主义中国尚处于发展阶段,有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只要把握住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就把握住了社会主义文化超越资本主义文化的优越性。

(四)监狱亚文化的缺陷

亚文化,整体文化的一个分支,它是由各种社会和自然因素造成的各地区、各群体文化特殊性的方面。

亚文化是总体文化的次属文化。

一个文化区的文化对于全民族文化来说是亚文化,而对于文化区的各社区和群体文化来说则是总体文化,而后者又是亚文化。

对罪犯亚文化的认识不够,比如对罪犯相互之间称呼“绰号”,按照规定是禁止的,但是现在监狱工作的实际是很多监狱民警对此是默认的。

而我们已经在前面提到监狱的亚文化是罪犯和监狱民警两个群体在惩罚和改造罪犯的实践中产生的不同的次属文化。

也就是监狱的亚文化包括两个部分,监狱民警群体亚文化和监狱罪犯体亚文化,也就是执法者和罪犯的不同群体文化。

不难发现这是两个相互对立又相互作用的群体,是阶段对立的两个群体。

事实上,监狱工作的特殊性不但造就了监狱罪犯这一特殊的群体文化,也造就了监狱民警这一特殊的群体文化。

而我们在研究监狱文化时主要关注的是监狱罪犯亚文化,而忽略了监狱民警群体文化,但是这两者确实是相互对立相互作用的两个文化群体。

监狱罪犯亚文化包括两个方面:

监狱罪犯不良文化和趋向改造(积极)文化。

监狱罪犯不良文化主要指的是罪犯犯罪前社会不良文化在监狱内的迁移和变形,主要表现为罪犯的腐朽观念、亚审美文化、亚道德文化、罪犯暗语、罪犯特定的服刑心态、某些禁忌和仪式、监狱经验、监禁反应等等。

当然这种不良文化在不同的监狱、不同的押犯监区,受当时当地的社会亚文化以及自然环境、罪犯组成结构、犯罪类型等的影响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其相对监狱主流文化的对立与消极作用是不容置疑的。

这是监狱主流文化必须要消除的一种亚文化。

监狱罪犯不良文化对监狱民警亚文化的消极作用,需要我们深入了解。

监狱民警亚文化是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对监狱民警的道德和人格魅力的要求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在监狱执法过程中形成的监狱文化氛围对监狱民警的影响。

监狱民警亚文化同样受到监狱主流文化以及当地的社会亚文化以及自然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受到罪犯亚文化的消极作用的影响。

相对于监狱罪犯亚文化来说,监狱民警亚文化受到当时当地的社会亚文化和自然环境的影响作用要大得多,毕竟不良文化的特性不同,监狱民警亚文化更多的趋向于监狱主流文化。

监狱民警亚文化的积极与否极大的影响到监狱主流文化的发展和前进方向,毕竟在法制还不完善的中国监狱,“以人为本”也同样影响着监狱民警的执法行为。

而这种“以人为本”更多地体现为监狱民警在执法工作中的执法腐败和思想腐败。

监狱环境文化建设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是监狱工作不容忽视的,而监狱环境文化建设的发展在始终坚持监狱工作方针政策的同时更要注重科学的发展观,利用社会资源,回归社会,达到监狱环境文化和社会文化的和谐互动。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监狱文化,我想应该是一种具有开放的视眼和观念的,能够保障社会的稳定、安全的,具有积极的监狱工作内涵和灵魂的与社会文化和谐互动的,符合监狱工作政策和方针的监狱文化。

四、监狱环境文化的症结问题

当前,我国的监狱环境文化在一代代监狱工作者辛勤建设下,积累了大量的、有益于监狱和社会的积极文化成果:

基本设施日趋先进、监狱环境越来越美、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认知观念不断更新。

这些成就构成了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监狱环境文化的动力基础。

但是我们也应当承认当前监狱环境文化建设中仍然存在的不足,甚至有些问题是症结问题,不解决这些问题,监狱环境文化就不能得到明显的改观。

(一)对监狱环境文化价值认知不足

认识不全面,观念陈旧,对监狱环境文化建设的观念和内容认识不正确或者存在误区,对监狱环境文化建设对罪犯改造的作用认识不够。

应该说,人们认识到了监狱环境文化对罪犯教育改造的影响,但是,人们对这种影响并没有能够给予充分的认知。

第一,当前监狱没有把监狱环境文化工作纳入必要的视线,没有真正的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第二,监狱环境文化建设没有摆上监狱的重要议事日程;第三,在思想认识上对监狱环境文化建设还有误区,有人认为监狱环境文化建设是虚的东西,是意识形态的东西,又抓不到实质的内容,还有人认为监狱环境文化建设就是搞一些活动而已,把它等同于文体活动。

在监狱环境文化的价值问题上,人们未能看到监狱环境文化所具有的改造手段的特性与功能。

一般地说,教育改造理有三大手段,即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然而,这三种手段都离不开一个背景,那就是环境的依托和渗透。

只有在一定的监狱环境文化的层面上实施某种教育改造手段,才会收到较好的效果。

在一定环境的作用下,人的受教育心理会发生接受变化的信号。

在狱内,监容监貌、高墙电网、威武的警察、严格的规章制度,卫生整洁的监舍,内容丰富的标牌标语以及各种文体活动,营造出监狱庄严肃穆和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对于罪犯来说,狱内各种文化载体所迸发的启迪能量,对罪犯不仅能起到警示、教育、引导和抑制作用,而且也能激发起上进心理,促使他们积极改造,早日成为有用新人。

罪犯入狱后生活环境的巨大变化,狭小的生活空间,漫长的服刑时间,都会使罪犯产生悲观失望、脾气急躁、食欲不振、心理抑郁等心理特点,而丰富的监狱环境文化影响着每一名罪犯的灵魂,渗透了改造的方方面面,在对他们的心理疏导上起着积极有效的作用。

使得罪犯感到狱内的改造生活不同于自已想象的那样枯燥单调,这样逐渐淡化或减轻刑罚造成的紧张与痛苦心理,从而使罪犯逐步适应狱内的改造生活,走上改恶从善之路。

我国的监狱已建立和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监区和学习进取氛围,凡是学习刻苦或在文化、技术学习上取得一定成绩的,都会受到监狱的表扬并能获得一定物质和行政奖励。

浓郁的监狱环境文化氛围,不仅会使许多罪犯从不识字到能读书写字,从不爱好到读书学习,摆脱愚昧,脱胎换骨,在心理上得到升华,从追求低级趣味到情趣高雅,而且自觉抵制消极文化的侵扰。

这种潜在的监狱环境文化由于它本身固有的渗透特性,它可以同任何一种改造手段相结合以显示其改造效果。

生活在特定监狱环境文化的罪犯,每天都在接受监狱环境文化的熏陶、洗礼,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的效果,都会受到监狱环境文化的影响与作用,罪犯矛盾思想的整合、不良思想与行为的矫治、良好行为的导向、养成,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监狱环境文化的潜移默化而成的。

监狱环境文化的优劣对加速行刑社会化进程意义重大,为此,整治优化监狱环境文化至关重要。

(二)监狱环境文化资源配置不合理

监狱环境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及其他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是人才资源投入稀少。

监狱环境文化一般被当成是一种业余文化,人们只愿意在业余花上一些时间去开展一些活动,监狱单位通常都不愿意花费太多的人力,尤其是在目前干警比例数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更不愿在监狱环境文化建设上多投入人力。

二是财力资源投入不足。

建设监狱环境文化,需要一定资金投入,才能保证监狱环境文化建设活动的正常进行。

但是多年来,由于人们对监狱环境文化价值认识的不到位,导致监狱单位除了肯在基本环境的改善、举办一些具体活动方面投入少量费用外,其余的建设项目则很难得到资金投入。

三是制度资源保障不够。

监狱环境文化建设必须有制度资源提供依据和保障,才能保证监狱环境文化建设的正常进行,进而实现监狱环境文化的改造效能。

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监狱系统的监狱环境文化建设,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制度上,都显得资源不足,《监狱法》虽然从第六十二条至六十七条对监狱环境文化活动提出了数项具体要求,但这些要求并不足以系统指导监狱环境文化的全面建设活动。

各地监狱单位尽管经常在罪犯中开展一些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然而诸如此类的活动一般也都没有专项制度提供保障。

(三)监狱环境文化资源现有存量盘得不活

就我国监狱环境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而言,尽管总体水平落后,但并不乏有价值的资源,不少资源甚至可以称为稀有资源,问题在于我们未能盘活监狱环境文化资源的现有存量。

从监狱环境文化资源的物质载体来看,它可以表现为监区内的各种硬件设施、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言行举止、生活习性等等。

在这些资源中,基于监狱刑罚执行功能的特性,决定了监狱环境文化必定是以监狱法律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一种文化模式,围绕罪犯这一文化特质形成了系统的监狱法律文化体系,这一体系中的若干构成要素都是一般社区文化所无法包容的稀有资源,如围墙、电网、禁闭室、监控室、警戒具、心理矫治器械、监狱法等。

对于这些资源,由于我们对其开发与利用率不高,存在着价值闲置的现象,限于篇幅,本文仅以围墙、电网为例加以说明。

监狱的围墙、电网,我们习惯于把它看作是防范屏障,认同它对监区安全所起的保障作用,认为它是防范狱内罪犯脱逃的有效手段。

这种认识固然没错,但仅仅认识到围墙、电网的这一层功能,而看不到围墙、电网的其他价值显然是不够的。

围墙、电网作为监狱环境文化的组成部分,它是一种没有写着文字的法律制度,它本身包含了对个体若干行为的禁止性要求,当社区文化用一些具有象征意义的建筑物记载某种历史事实,教育警示或启示社区居民时,监狱也同样可以用围墙、电网来教育警示生活在狱内狱外的所有的人。

(四)监狱环境文化“开放与共享”的天性被窒息

任何文化,都是开放的文化,作为资源,都可以被所有社区成员所共享。

监狱环境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无法抛却这种文化共有的特性。

然而,在建设监狱环境文化时,我们却时常因为监狱的特殊性,尤其是监狱安全的要求,人为窒息着监狱环境文化资源开放与共享的天性,使得监狱环境文化处于封闭状态,很难被社会成员所用。

不仅一般社会成员不能通过监狱环境文化强化对道德、法律知识的感性和理性认知,就连许多研究社会相关问题的学者也被挡在了监区门外,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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