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家溪镇天成幼儿园改造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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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家溪镇天成幼儿园改造工程

童家溪镇天成幼儿园改造工程

竞争性比选文件

招标编号:

FJZB-2018-318

比选人:

重庆市北碚区翡翠湖小学(盖章)

比选代理机构: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6月

童家溪镇天成幼儿园改造工程

竞争性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童家溪镇天成幼儿园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碚发改【2018】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比选人)为重庆市北碚区翡翠湖小学,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一、项目简介

1、名称:

童家溪镇天成幼儿园改造工程

2、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北路150号

3、工期:

45日历天。

4、比选最高限价:

总价156942.49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5482.43元)。

5、概况:

拟装饰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办公室共400平方米;整治厕所、屋面1100平方米。

具体工程内容以本工程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以及比选文件范围的所有内容为准。

二、报名承包商资格条件

已进入北碚区应急和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备选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资质。

三、公告时间

2018年6月21日起至2018年6月27日止。

四、比选申请人提交资料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

五、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6月28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逾期不予接收。

2、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3楼)

六、比选程序

1、业主和监督部门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在比选会现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除装入比选文件一并递交外,另需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

同时核验比选申请人资质(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

若比选申请人无法在现场提供比选申请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不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要求具备的资质条件,当场退回比选申请文件。

2、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三家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抽取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递交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的签到顺序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第一轮所抽取顺序号的顺序抽签,最终抽取三家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

若报名且通过资格预选的比选申请人少于或等于三家,则直接参加比选。

若提交书面材料且符合本比选公告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一家,业主可直接与其签订合同。

3、随机开启三家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文件密封袋,唱出比选报价。

按比选申请人须知2.0款的要求审核其总价及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是否超限价。

如果三家比选申请人中出现废选,导致参加最终报价得分计算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的,则按上述第2款的规定,从余下的比选申请人中抽取递补。

4、按比选申请人须知2.7款对三家比选单位进行报价得分计算,评出一、二、三名。

如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项目业主在比选现场监督部门和各比选申请人的监督下,以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七、业主对中选承包商的工作要求

中选承包商必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区交易中心备案。

八、附件

附件一、比选申请人须知

附件二、比选申请文件填报格式

附件三、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

附件四、图纸

附件五、合同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

重庆市北碚区翡翠湖小学

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北路150号

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

2018年6月

附件一:

比选申请人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比选范围

拟装饰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办公室共400平方米;整治厕所、屋面1100平方米。

具体工程内容以本工程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以及比选文件范围的所有内容为准。

1.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7月(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8月

1.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1.5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公告及附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8年6

月25日17:

00时前书面通知项目业主。

1.6

业主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8年6月26日17:

00时前(北京时间),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cn/)发布答疑或补遗。

不论潜在比选申请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全部知晓。

1.7

分包

不允许

1.8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项目业主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1.9

参与比选

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0

比选报价

1.比选申请人应按照业主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报价,不得擅自变更其他内容;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暂定价(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

否则,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2、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应以竞争性比选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现场踏勘情况、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规定《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

3.本工程比选设置最高限价(总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并与比选公告同时发布。

总价最高限价为156942.49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5482.43元),分部分项的最高限价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总价和分部分项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4.比选申请人不得多报或漏报清单子目。

若有多报或漏报,项目业主将不予接受,并取消其比选资格。

5.安全文明施工费:

5.1根据“渝建发[2014]25号”规定,以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渝建〔2018〕195号)文件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5.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以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规定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5482.43元。

《比选申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结算时按照(渝建发[2014]25号)文以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渝建〔2018〕195号)文件之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

5.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中选人编制专项实施方案,经比选人批准后,以比选人批准的专项实施方案,根据经比选人签证确认实际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部分安全文明项目按实办理结算。

6.各分部分项清单子项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

7.材料、设备采购及报价

7.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选人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比选文件要求。

7.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比选申请人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比选申请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7.3材料运输距离由比选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纳入综合报价中,中选后不调整。

7.4使用缺陷材料引起的返工、报废、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消耗,包括施工中试验用材料损耗和费用等,无论材料由何方供应,也无论这些损耗是否包含在消耗定额内,均由投标单位纳入相关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内,结算不作调整。

8.施工用水用电由学校指定接头接入,由各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调整。

9.易撒易漏物质的运输必须采用密闭方式,其相应费用纳入投标报价;弃渣费、密闭运输费等费用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调整;所有的运距,由投标人踏勘现场后自行纳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调整。

10.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按渝建发[2014]26号文执行。

11.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按渝建发[2014]27号文执行。

12.本工程弃土(石、渣)的弃置点、运距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弃渣费、弃渣运输费、渣场处置费、密闭费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做调整。

13.比选申请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4.建筑材料若涉及二次转运费用和出渣,由投标人踏勘现场后自行纳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调整。

15.措施费按照比选人提供的措施费子目清单,由各比选申请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16.工程所用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按规范规定需复检的材料,必须复检合格,才能用于工程上。

工程所有检验、试验、调试及空气检测费用,由比选申请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包含在总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17.本工程人工费调整由各比选申请人参照近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选后不再调整。

18.本工程所需材料须采用下表中与之相当的品牌(厂家)的产品,中选人应在采购前将所采购材料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认可,封样(若需要)后中标方方可采购进场。

由于此次工程涉及到学校安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以及学校使用安全,并有效控制造价,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主要材料的选购上做到选择质量优良、品牌信用过硬、并经国家相关质量认证的材料,并请各抽选人按相当于招标人的参考品牌同等档次自行报价采购,各抽选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19.本工程材料均统一进入报价且原则上由中选人自行采购。

比选申请报价时的材料价格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近期公布的价格及市场价格并结合自身实力自主报价,中选后不调整,施工时由中选人提供材料的产地、生产企业、数量、规格、技术经济参数报建设单位书面认可后才能采购,否则一切后果由中选人承担。

序号

材料名称

推荐品牌或厂家

备注

1

普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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