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标矿物掺合料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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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标矿物掺合料标准
北京市地方性标准
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
Appliedtechnicalspecificationof
mineraladmixturesinconerete
编号:
DBJ/T01—64—2002
备案号:
J10199—2002
主编部门:
北京市混凝土协会
批准部门: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
2002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北京市标准《混凝土矿物掺合料
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京建科教[2002]631号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昆凝土拌合站(厂)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2001]512号文件的要求,由北京市混凝土协会会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单位共同编制的《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现批准该规程为北京市地方性标准,编号为DBJ/T01—64—2002,自2002年11月1日起执行。
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混凝土协会负责解释工作,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组织印刷、出版工作。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OO二年九月十三日
目次
1总则………………………………………………………………………………………………1
2术语、符号………………………………………………………………………………………2
2.1术语…………………………………………………………………………………………2
2.2符号…………………………………………………………………………………………2
3一般规定…………………………………………………………………………………………4
4矿物掺合料的技术要求…………………………………………………………………………5
4.1粉煤灰………………………………………………………………………………………5
4.2粒化高炉矿渣粉……………………………………………………………………………5
4.3硅灰…………………………………………………………………………………………6
4.4沸石粉………………………………………………………………………………………6
4.5复合掺合料…………………………………………………………………………………7
5矿物掺合料的检验与验收………………………………………………………………………8
6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工程应用……………………………………………………………10
6.1配合比设计…………………………………………………………………………………10
6.2搅拌与运输…………………………………………………………………………………13
6.3浇筑与成型…………………………………………………………………………………14
6.4养护…………………………………………………………………………………………14
6.5质量检验和评定……………………………………………………………………………15
7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冬期施工……………………………………………………………16
8附录……………………………………………………………………………………………17
9附加说明………………………………………………………………………………………18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在混凝土中应用矿物掺合料,规范各种矿物掺合料的应用技术,达到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掺用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沸石粉和复合掺合料的各类预拌混凝土、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混凝土。
1.O.3应用矿物掺合料配制混凝土时,应符合本规程规定;本规程未作规定者,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程的规定。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1.1普通混凝土:
系指干密度为2000—2800kg/m3的水泥混凝土。
2.1.2基准混凝土:
与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相对应的不掺矿物掺合料或外加剂的对比试验用的水泥混凝土。
2.1.3矿物掺合料:
指以氧化硅、氧化铝为主要成份,在混凝土中可以代替部分水泥、改善混凝土性能,且掺量不小于5%的具有火山灰活性的粉体材料。
2.1.4粉煤灰:
从电厂煤粉炉烟道气体中收集的粉末。
2.1.5粒化高炉矿渣粉:
粒化高炉矿渣经干燥、粉磨(也可以添加少量石膏或助磨剂一起粉磨)达到规定细度并符合规定活性指数的粉体材料。
2.1.6硅灰:
生产硅钢或硅金属时高纯度石英和煤在电弧炉中还原所得的一种超细粉末,从炉中排出废气中过滤收集而得。
2.1.7沸石粉:
指天然斜发沸石岩和丝光沸石岩多孔结构的微晶矿物经破碎、磨细制成的粉体材料。
2.1.8复合掺合料:
指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矿物原料,单独粉磨至规定的细度后再按一定的比例复合、或者两种及两种以上的矿物原料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后粉磨达到规定细度并符合规定活性指数的粉体材料。
2.1.9高钙粉煤灰:
指氧化钙含量在8%以上或游离氧化钙含量大于1%的粉煤灰。
2.2符号
βc——取代水泥百分率(%)
mf——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矿物掺合料用量(kg/m3)
δc——超量系数
mco——每立方米基准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kg/m3)
mc——每立方米掺矿物掺合料}昆凝土中的水泥用量(kg/m3)
Ama——每立方米混凝土由矿物掺合料带入的有效碱含量(kv/m3)
β——矿物掺合料有效碱含量占矿物掺合料碱含量的百分率(%)
km——矿物掺合料的碱含量(%)
3一般规定
3·O.1配制强度等级为C60及C60以上的混凝土,宜采用Ι级粉煤灰、Ι级沸石粉、硅灰及粒化高炉矿渣粉或复合掺合料,C60以下的混凝土可采用其他等级的矿物掺合料。
3·O.2掺加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不宜采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
注:
当混凝土性能有较高要求并需加以严格控制时,掺加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
3.O.3掺加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同时掺加外加剂,外加剂与水泥及掺合料的适应性和合理掺量应由试验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4矿物掺合料的技术要求
4.1粉煤灰
4.1.1粉煤灰质量指标应满足表4.1.1要求。
粉煤灰质量指标表4.1.1
级别
序号
项目
I
Ⅱ
Ⅲ
l
细度(O.045m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
12
20
45
2
需水量比,%不大于
95
105
115
3
烧失量,%不大于
5
8
15
4
含水量,%不大于
1
1
不规定
5
三氧化硫,%不大于
3
3
3
注:
1)Ⅲ级粉煤灰主要用于无筋混凝土,不宜用于钢筋混凝土。
当用于钢筋混凝土时,必须经过专门试验。
2)高钙粉煤灰的游离氧化钙含量不得大于2.5%且体积安定性合格。
4。
1。
2试验方法
1表4.1.1中项目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l596进行。
2游离氧化钙含量按《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进行;体积安定性按《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水泥采用42.5硅酸盐水泥,高钙粉煤灰掺量30%,并按重量等量取代水泥。
4.2粒化高炉矿渣粉
4。
2.1粒化高炉矿渣粉质量指标应满足表4.2.1要求。
粒化高炉矿渣粉质量指标表4.2.1
级别
项目
S105
S95
S75
密度,g/cm3不小于
2.8
比表面积,m2/kg不小于
350
7d不小于
95
75
55
活性指数,%
28d不小于
105
95
75
流动度比,%不小于
85
90
95
含水量,%不大于
1.O
烧失量,%不大于
3.O
注:
当掺加石膏或其它助磨剂时,应在报告中注明其种类及掺量
4.2.2试验方法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146进行。
4.3硅灰
4.3.1硅灰质量指标应满足表4.3.1要求。
硅灰质量指标表4.3.1
项目
指标
比表面积,m2/kg不小于
18000
二氧化硅,%不小于
85
4.3.2试验方法
1比表面积按《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T8074进行。
2Si02含量按《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进行。
4.4沸石粉
4.4.1沸石粉质量指标应满足表4.4.1要求。
4.4.2试验方法按《天然沸石粉在混凝土与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T112进行。
沸石粉质量指标表4.4.1
级别
项目
I
Ⅱ
Ⅲ
吸铵值,meq/100g不小于
130
100
90
细度(80u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
4
10
15
需水量比,%不大于
125
120
120
28天抗压强度比,%不小于
75
70
62
4.5复合掺合料
4.5.1复合掺合料质量指标应符合表4.5.1要求。
复合掺合料质量指标表4.5.1
级别
项目
F105
F95
F75
比表面积,m2/kg不小于
350
细度(0.045m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
10
7d不小于
90
70
50
活性指数,%
28d不小于
105
95
75
流动度比,%不小于
85
90
95
含水量,%不大于
1.0
三氧化硫,%不大于
3.0
烧失量,%不大于
5.0
注:
高钙粉煤灰不宜用于复合掺合料。
4.5.2一试验方法
细度(筛余)试验方法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l596进行。
其他项目试验方法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进行。
5矿物掺合料的检验与验收
5·1矿物掺合料应按批进行检验,每批数量按重量计算,并应有生产单位的出厂合格证,合格证的内容应包括:
厂名、合格证编号、级别、批号、出厂日期、代表数量等,并应按年度提供法定检测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
5.2矿物掺合料的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散装矿物掺合料取样时,应从连续进厂的任意3个罐体中各取试样一份,每份不少于5.Okg,混合搅拌均匀,并用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
5·2·2袋装矿物掺合料取样时,应从每批中任抽10袋,从每袋中各取样不得少于1.Okg,按上款规定的方法缩取。
5.3矿物掺合料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粉煤灰进场时应按表4.1.1的要求对其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进行检验,其它项目可根据需要进行检验。
应以连续供应200tI司-r-家、相同级别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者应按一批计。
注:
当采用高钙粉煤灰时应增加游离氧化钙和体积安定性的检验。
5·3·2粒化高炉矿渣粉进场时应按表4.2.1的要求对其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进行检验,其它项目可根据需要进行检验。
应以连续供应200t同一厂家、相同级别的粒化高炉矿渣粉为一批,不足200t者应按一批计。
5·3·3硅灰进场时应按表4.3.1的要求对其SiO2含量进行检验,其细度可根据需要进行检验。
应以连续供应30t同一厂家、相同级别的硅灰为一批,不足30t者应按一批计。
5·3·4沸石粉进场时应按表4.4.1的项目进行检验。
应以连续供应120t同一厂家、相同级别的沸石粉为一批,不足120t者应按一批计。
5.3.5复合掺合料进场时应按表4.5.1的要求对其比表面积(或细度)、活性指数、流动度比进行检验,其它项目可根据需要进行检验。
应以连续供应200t同一厂家、相同种类、级别的复合掺合料为一批,不足200t者应按一批计。
5.4当矿物掺合料的质量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降级使用或按不合格品处理。
5.5矿物掺合料储存时,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杂,不得受潮。
存放超过一年时应按5.3重新进行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6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工程应用
6.1配合比设计
6.1.1设计原则
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强度保证率、标准差等指标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配合比设计以基准混凝土配合比为基础,按等稠度、等强度等级的原则等效置换。
6.1.2设计步骤
1根据设计要求,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进行基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2按表6.1.2—1选择矿物掺合料取代水泥百分率(βc);
3按所选用的取代水泥百分率(βc),求出每立方米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水泥用量(mc);
mc=mco(1一βc)
取代水泥酉分率(βc)表6.1.2—1
矿物掺合料
水灰比
取代水泥百分率(βc)
种类
或强度等级
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
矿渣硅酸盐水泥
≤O.40
≤40
≤35
≤30
粉煤灰
>0.40
≤30
≤25
≤20
≤O.40
≤70
≤55
≤35
粒化高炉矿渣粉
>0.40
≤50
≤40
≤30
≤O.40
10~15
10~15
5~lO
沸石粉
>0.40
15~20
15~20
10~15
硅灰
C50以上
≤10
≤10
≤10
≤O.40
≤70
≤60
≤50
复合掺合料
>0.40
≤55
≤50
≤40
注:
1)对于最小截面尺寸小于150mm的薄臂构件或部件,粉煤灰的掺量宜适当降低。
2)高钙粉煤灰不得用于掺膨胀剂或防水剂的混凝土。
3)高钙粉煤灰用于结构混凝土时,根据水泥品种的不同,其掺量不应超过以下限制:
矿渣硅酸盐水泥不大于10%
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大于15%
硅酸盐水泥不大于20%
4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最小水泥用量、最小胶凝材料用
量及最大水灰比应符合表6.1.2—2的要求。
矿物掺合料种类
用途
最小水泥用量
(kg/m3)
最小胶凝材料用量
(kg/m3)
最大水灰比
有冻害、潮湿环
境中的结构
200
300
O.50
粒化高炉矿渣粉
上部结构
200
300
O.55
复合掺合料
地下、水下结构
150
300
O.55
大体积
110
270
O.60
无筋混凝土
100
250
0.70
注:
1)表中的最大水灰比为替代前的水灰比。
2)掺粉煤灰、沸石粉和硅灰的混凝土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中的有关规定。
5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用水量,按基准混凝土配合比的用水量取用。
,
6掺合料用量的确定
方法一:
矿物掺合料等量取代水泥,通过试拌,进行混凝土配合比的调整,直到符合要求,再根据实测表观密度校正单方材料用量。
方法二,按以下步骤进行:
(1)按表6.1.2—3选择矿物掺合料超量系数(δc);
超量系数(δc)表6.1.2—3
矿物掺合料种类
规格或级别
超量系数(δc)
I
1.O~1.4
粉煤灰
Ⅱ
1.2~1.7
Ⅲ
1.5~2.O
S105
0.95
粒化高炉矿渣粉
S95
1.O~1.15
S75
1.0~1.25
沸石粉
1.0
硅灰
可取代3~4倍水泥
F105
O.95
复合掺合料
F95
1.0~1.15
F75
1.O~1.25
(2)按超量系数(δc)求出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矿物掺合料用量(mf);
Ⅱmf=δc(mco一mc)
式中:
βc——取代水泥百分率(%)
mf——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矿物掺合料用量(kg/m3)
δc——超量系数
Mco——每立方米基准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k/m3)
Mc——每立方米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kg/m3)
(3)计算每立方米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中水泥、矿物掺合料和细集料的绝对体积,求出矿物掺合料超出水泥的体积;
(4)按矿物掺合料超出水泥的体积,扣除同体积的细集料用量;
(5)根据计算的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配合比,通过试拌,进行}昆凝土配合比的调整,直到符合要求;
7外加剂的掺量应按胶凝材料总用量的百分比计。
6.1.3碱含量计算
每立方米混凝土由矿物掺合料带入的有效碱含量可由下式计算:
Ama=β.mf.Kma
式中:
Ama——每立方米混凝土由掺合料带入的有效碱含量(kg/m3)
mf——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矿物掺合料用量(kg/m3)
β----矿物掺合料有效碱含量占矿物掺合料碱含量的百分率(%)
Kma——矿物掺合料的碱含量(%)
β值可根据掺合料的种类,由表6.1.3确定。
矿物掺合料有效碱含量换算系数(%)表6.1.3
种类
粉煤灰
粒化高炉矿渣粉
硅灰
沸石粉
复合掺合料
β(%)
15
50
50
15
β1
注:
粉煤灰与沸石粉复合时,β1取15%;
粒化高炉矿渣粉与硅灰复合时,β1取50%;
其他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复合时,β1取30%。
6.2搅拌与运输
6.2。
1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
6.2.2各种矿物掺合料的计量应按重量计,每盘计量允许偏差不应超过±2%,累计计量允许偏差不应超过±1%。
注:
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每盘混凝土的材料计量和的偏差。
该项指标仅适用于采用微机控制计量的搅拌站。
6.2.3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搅拌时宜采用二次投料法,即先投人粗细集料和1/3的水搅拌10s后,再投入水泥、矿物掺合料、剩余2/3的水及外加剂继续搅拌直至出机。
6.2.4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搅拌时间宜适当延长,以确保混凝土搅拌均匀。
6.2。
5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运输时,应保持混凝土拌合物的匀质性,不应发生分层离析现象。
6.3浇筑与成型
6.3。
1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浇筑时实测坍落度与要求坍落度之间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1的要求。
混凝土实测坍落度与要求坍落度之间的允许误差(mm)表6.3.1
要求的坍落度
允许偏差
≤40
±10
50~90
±20
≥100
±30
6.3.2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浇筑时,应避免漏振或过振。
振捣后的混凝土表面不应出现明显的掺合料浮浆层,如出现浮浆层应处理干净。
6.3.3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抹面时,应至少进行二次搓压。
最后一次搓压应在泌水结束、初凝前完成。
6.4养护
6.4.1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成型完毕后,应及时养护,混凝土表面应覆盖并保持湿润。
注:
对水灰比小于O.40的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浇筑成型后应立即覆盖。
6.4。
2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潮湿养护时间不宜少于7d,有缓凝和抗渗要求的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潮湿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4d。
6.4.3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蒸养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成型后预养温度不宜高于45℃,预养(静停)时间不得少于1h。
2、蒸养时升温速度宜为15—20。
C/h,恒温温度不宜超过85%,降温速度宜为15—35。
C/h。
6.5质量检验和评定
6.5.1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和评定,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设计允许时,强度验收龄期宜为60d或90d。
6.5.2掺引气剂和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每工作班应至少测定一次含气量,其测定值的允许偏差为±1.5%。
7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冬期施工
7.0.1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时,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结构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并应及时采取气温突然下降的防冻措施。
7.0.2冬期施工时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最小水泥用量、最小胶凝材料用量以及最大水灰比应符合表6.1.2—2的规定。
7.0.3冬期施工掺矿物掺合料和防冻剂的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一10℃时,受冻临界强度不得小于4.0MPa;
2当室外最低温度不低于一20℃时,受冻临界强度不得小于5.0MPa。
7.O.4冬期施工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
C,人模温度不得低于5℃。
7.0.5用于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中的防冻剂不得含有氯盐及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毒有害的物质。
7.0.6其它有关规定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l04执行。
8附录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2条文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附加说明
主编单位:
北京市混凝土协会
参编单位: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构件厂
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望京谊合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田华合众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北京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商品混凝土公司
北京市住总商品混凝土中心
中建一局集团华江公司混凝土搅拌站
主要起草人:
朱国民路来军韩先福孙功轩刘旭晨
于明邬长森韩春来王玉堂韩芳贤
北京市地方性标准
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
DBJ/T01—64—2002
条文说明
目次
1总则………………………………………………………………………………………………1
2术语、符号…………………………………………………………………………………………1
2.1术语…………………………………………………………………………………………1
2.2符号…………………………………………………………………………………………2
3一般规定………………………………………………………………………………………3
4矿物掺合料的技术要求…………………………………………………………………………3
4.t粉煤灰………………………………………………………………………………………3
4.2粒化高炉矿渣粉……………………………………………………………………………4
4.3硅灰…………………………………………………………………………………………4
4.4沸石粉………………………………………………………………………………………4
4.5复合掺合料…………………………………………………………………………………4
5矿物掺合料的检验与验收………………………………………………………………………5
6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工程应用………………………………………………………………6
6.1配合比设计……………………………………………………………………………………6
6.2搅拌与运输……………………………………………………………………………………7
6.3浇筑与成型……………………………………………………………………………………7
6.4养护……………………………………………………………………………………………7
6.5质量检验和评定………………………………………………………………………………8
7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冬期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