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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相关法律

互联网相关法律

 

《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

《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规范“网吧”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网上辱骂他人是否犯法?

随着博客、bbs、留言簿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网民有了属于自己的空间,然而,这些空间常常被一些不速之客光顾,留下骂人的话语扬长而去。

被骂的人窝一肚子火却无从发泄。

我曾在某电台的夜间聊天类节目中接到很多询问此类问题的电话。

答案是肯定的:

网上辱骂他人是违法行为!

这类案子我也接手过几起,大多是在博客上留言骂人的行为,法院最终判定的有侵犯他人名誉权、人格权等,处赔偿精神损失500-10000元不等,部分情节严重者被刑事拘留。

   在此提醒各位:

网上语言一定要文明,现在任何网上违法犯罪都能被查到,不要为了逞一时之快而抱恨终生。

同时,作为被侵害者,一定要加强自我防卫意识,生活、学习、工作受到影响时一定要报警。

哪些属于违法和不良信息?

   违法信息是指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明文严禁的信息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严禁的九类信息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不良信息是指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违背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与习惯以及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各类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等。

网上骂人“猪头”被判赔一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名网民在网络上发帖称他人为“猪头”,番禺法院近日判令其向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10000元。

这是番禺法院审结的第一宗利用网络侵犯名誉权的案件。

章某是番禺区某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队长。

2004年2月,该小区业主举行游行活动,章某进行劝阻,被拍下照片。

而后21世纪满堂红地产网出现了题为“凶悍的猪头保安”的帖子,并附有章某的照片。

该论坛网民相继跟帖,其中不乏“送屠宰场!

大卸八块!

我要杀猪”等侮辱性言论。

章某为此受到很大压力,他认定发帖人就是该小区住户邹某,一纸诉状将邹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邹某立即停止侵害其名誉权和肖像权的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共20万元。

章某提供了2003年11月11日“gdda”在网上书写的帖子“我就是gdda!

今年七月的照片!

”及照片,以及gdda在2004年4月21日发给“神雕小侠”的主题为“通讯录”的邮件,邮件内通讯录上记录了gdda就是邹某,并详细列明邹某的身份资料。

章某把这两份打印件作为上诉的证据。

邹某矢口否认自己是gdda,对章某提交的打印件的真实性提出异议。

于是,邹某是否就是网络中的gdda,成为了本案的关键。

为查明案件事实,番禺法院委托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调取相关证据。

由该处提供的证据,法院初步认定邹某就是网络中的发帖人“gdda”。

为进一步确认,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通过查询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邮件系统,找到了“gdda”的联系方式,证实“gdda”的电话号码、身份证住址与邹某的一模一样。

此外还有多项证据表明邹某就是“gdda”的事实。

番禺法院最终判定:

邹某在21世纪房产论坛网站上以个人名义向章某赔礼道歉,同时,支付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如何防止QQ号码被盗?

    QQ被盗非常痛苦,不过盗窃QQ号的常见手段综合起来也不过“偷看”、“木马”、“记录键盘”和“欺诈信息”四种而已。

只要我们认清这些盗号伎俩,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就可以从根本上避免QQ号码被盗。

        QQ盗号伎俩之一:

偷看

    这是最原始而又最容易被忽视的密码盗窃方式,多见于网吧等公共场所。

QQ用户在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时,站在旁边的别有用心的人就有可能把你按过的键尽数记录下来。

    对付这种盗号的方法很简单,也算是给广大QQ用户提个醒:

在公共场合登录QQ时,千万要注意周围有没有人注视自己。

另外,给自己设置一个超长的QQ密码也是个防偷窥的办法——像“1212”这种密码很容易被人记住,但如果是一个由字母和数字甚至其他符号组成的15位密码,能过目不忘的人恐怕也不多吧。

        QQ盗号伎俩之二:

木马

    倘若有人通过邮件或QQ发给你诸如“我的照片.exe”这样的文件,那你可千万要小心了,这很可能就是传说中窃取QQ密码的“特洛伊木马”。

这种程序在运行后,就会把你的QQ号码和密码自动发送到木马程序指定的邮箱中,不仅如此,你的QQ还会自动将类似的木马程序发送给其他好友,让你的电脑也成为真正的“害群之马”。

     所以,不管是和你多熟的QQ好友,如果对方没有任何交待或者很突然地发了一个文件或提供一个链接,一定要多嘴问几句哦,最好确认是不是你的好友,这样才能放心接收或者点开链接。

     要防止这种盗号行为,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更新病毒库是基础中的基础。

此外,坚决不运行来历不明的可执行文件,不打开任何奇怪的页面也是必要的。

QQ从2005Beta3版本开始,已经增加了“安全中心”功能,会自动过滤任何可疑的文件或页面,不过它并不过滤压缩文件,因此如果有人发送ZIP或RAR等格式的压缩文件给你,并要求你解压缩后运行,你也一定要三思而行。

        QQ盗号伎俩之三:

记录键盘

     有这样一种程序,它会默默地运行在系统后台,并将用户的按键记录,以及鼠标曾经点击过的位置全部记录下来。

有些人会借此在网吧或其他公用电脑上盗窃QQ密码,不过这种情况防范也非常简单。

     在QQ2005Beta3版本之前,QQ采用软键盘的方法来防止键盘记录,如今则使用nProtect键盘加密保护技术来保护用户密码。

如果你在QQ登录框的密码输入栏右侧看到一个黄色的锁状图标时,表示密码输入受到了严格的保护,可以放心输入密码;如果该锁状图标上被打了一个小红叉,那么最好不要继续登录QQ,要么换台电脑,要么重新安装QQ软件。

        QQ盗号伎俩之四:

欺诈信息

    如果你收到一封邮件或一个页面链接,说你的QQ密码已经丢失,或者你已经中了某某大奖,要求你提供QQ号和密码加以确认时,千万不要相信其中的内容。

有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

像腾讯这样的大公司不会冒风险去干涉嫌侵犯隐私的事情的,因此腾讯绝对不会在各种活动中要求用户提供密码,而问密码的,往往是使用欺诈手段盗号的“黑客”。

    面对这种欺诈信息,我们一定要端正态度,千万不要为不劳而获的Q币、抽奖等信息所诱惑,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绝对不公开自己的QQ密码。

惟有如此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当然,在密码尚未泄露之前,我们也可以去申请QQ密码保护,给密码打个预防针。

万一不慎丢失了,也好及时地索回密码,以免发生更大的损失。

   来源:

IT世界

陕西破获最大一例手机短信诈骗案

一伙租住在西安市区一家属院内利用发送”中奖”短信进行诈骗的犯罪疑人22日晚被警方抓获。

经初步审查,这5人利用群发”中奖”短信诈骗,短短2个月已获利10万余元。

这是自11月1日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部门联合打击手机短信诈骗活动以来,陕西省破获的首例手机短信诈骗案,也是发现的最大一例短信诈骗案。

2005年10月,有人向西安市公安局110报警,称其在湖北上学的女儿遭到“中奖”短信的诈骗,被骗走4600余元。

女儿收到一则”中奖10。

8万元”的短信后信以为真,先后两次分别向一西安银行卡内存入1800元,在第3次存入1080元后,才意识到被骗。

西安市公安局将此案交由碑林分局刑侦大队侦查。

警方调查这名居民提供的银行卡后发现,提款人每次取钱的地点均在西安市新城区一饭店附近,随即确定此饭店周边为调查范围。

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及技术手段的支持,警方确定,嫌疑人可能是福建省人,藏身地点在新城区公园北路一家属院。

22日,碑林分局刑侦大队4个中队20余名刑警及市公安局几名警察来到家属院,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警方在现场发现了40部手机、大量银行卡、存折及13张假身份证,以及10套正在不停发送短信的自动群发器。

警方还发现了一部全国的手机号码号段簿。

群发器和号段簿都是嫌疑人从福建带过来的,这些群发器每天可发送短信三四千条。

假身份证是在西安办的,主要用来申请银行卡。

经初步审讯,这5人都是福建人,9月17日左右来到西安,其中4人是泉州市安溪县人,1人是晋江市人。

在短短2个月时间里,约有50余人被骗,5人诈骗所得10万余元。

目前5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来源:

新华网

中奖欺诈出现“网络版”

喜您中特等奖,新款宝马轿车一辆。

”收到这样的中奖信息你会信吗?

当然不信,但是如果你试试,登录抽奖活动举办方的公司网页,上面公司简介、地址、经营产品、抽奖活动详情、连奖品图片都一应俱全、图文并茂,俨然一个规模庞大、实力雄厚的大公司。

看了这些,你对自己中大奖信了吗?

2006年3月,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工商局接连收到多起北京、深圳等外省、区、市消费者投诉,称收到海沧一个叫“香港兴丽平集团厦门分公司”的汽车经营企业的中大奖通知单,让他们先转税费,就能获得价值65万元的新款宝马轿车一辆,为了消除中奖者顾虑,还制作了一个极为逼真的假公司网页让消费者登录观看。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中奖欺诈推出“网络电子版”,千万别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逼真假网页让消费者困惑

北京的消费者林先生远从北京打来长途,向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工商局核实,称收到“香港兴丽平集团厦门分公司”寄来的中奖通知,称其已中特等奖,将获价值65万元的新款宝马轿车一辆,林先生看到这个觉得挺逗的,就拨通领奖单里留的电话,想了解一下,电话那头先是恭喜了一番,随后让其转账有关税费后即可领奖。

林先生认为这八成是骗人的,心想自己是搞IT行业的,有没有这公司、有没有这回事自己上网查一查,大体就能够明白。

没想到的是,没等林先生查,对方却主动说,“要是不信,可以上我们公司的网页上看看,网址是”。

林先生上网一看,还真是被吓了一跳,网页制作精美、图文并茂、有模有样,设置了活动奖项、活动公证、荣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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