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传输网光缆线路技术维护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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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传输网光缆线路技术维护规程

长途传输网光缆线路技术维护规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线路设备维护

第一节通则

第二节线路设备维护

第三节架空线路和水线及管道光缆维护

第四节主要维护技术指标及要求

第五节光缆线路的防护

第六节辅助系统及配套设备的维护

第三章障碍处理和程序

第四章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附录一线路的图例及符号

附录二接头标石/杆号一缆长/纤长对照表

附录三测试记录

附录四长途线路维护用主要仪表、机具等的配备标准

附录五直埋线路埋深表

附录六直埋线路与其它建筑物间最小净距表

附录七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树木间最小水平净距表

附录八架空线路与其它建筑物、树木间最小垂直净距表

附录九长途线路维护用业务联络工具配备标准

回总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光缆线路传输网是我国公用通信和国民经济信息化基础设施的主要组成部分,光缆线路是传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能对全网提供符合质量要求和畅通的线路、做好线路的维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的维护组织及职责、维护工作基本制度、设备管理、质量管理与奖惩,均见“电信网运行维护管理规程”第一部分。

第3条本规程中所采用的主要维护技术指标的依据是原邮电部关于《电信网维护技术指标体系》中的规定。

第4条各线路维护管理单位应遵照本规程的规定组织维护工作,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的实施细则。

对于委托代维的长途线路和租杆挂缆线路,应结合本规程按代维协议或合同的规定进行维护,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保证代维协议或合同的实施。

第5条线路维护人员必须掌握本规程和合作方维护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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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线路设备维护

第一节通则

第6条线路设备的维修工作分为“日常维护”和“技术维修”两大类,其内容、周期分别见表2.1和表2.2。

1.自建自维线路的维护内容及周期见表2.1;

2.自建自维线路和委托代维线路的维护项目、指标和周期见表2.2;

3.日常维护和技术维护均按质量标准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线路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第7条为防止在维护工作中引起通信的中断或传输质量的劣化,必须严格遵从机务领导线务的业务领导关系和操作程序进行维护工作。

当操作比较复杂时,应事先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和预防措施,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实施前,需与相关的机务部门联系;实施后,并由机务部门对线路的传输质量予以验证。

第8条各线路维护单位应切实做好季节性及重点地段的维护工作。

1.在雷雨、台风、潮汛、冰凌季节到来之前,对易遭受暴雨、洪水冲刷的地段进行认真的检查,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应重点检查;对各种防护设施进行认真的检修;

2.对特殊电杆,特殊地段如高压电杆、变压器杆、公交电车杆、长杆档跨越杆;拓路、打桩、排管等市政建设及路窄易出交通事故、超高车辆频繁出入地段,应加强架空线路的巡回,视情况适当增加巡视次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第9条各线路维护单位应随时作好障碍抢修的准备,做到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能迅速出发抢修;抢修专用器材、仪表、机具及车辆等应处于待用状态,不得外借或挪用。

表2.1日常维护的内容及周期

项目

维护内容

周期

备注

巡回

每月2-3次

不得漏巡;徒步巡回每季不少于1次。

暴风雨后或有外力影响可能造成线路障碍隐患时,应立即巡回。

高速公路中线路的巡回周期为2-3次/月。

标石(含标志牌)

除草、培土

按需

标石周围50CM内无杂草(可结合巡回进行)

油漆、描字

可视具体情况缩短周期

路由探测、砍草修路

可结合徒步巡回进行

管道线路的人孔检修

半年

高速公路中人孔的检修按需进行

抽除管道线路人孔内的积水

按需

杆路

维护

整理、更换挂钩,检修吊线

清除架空线路上和吊线上杂物

按需

杆路设备检修

可结合巡回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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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线路设备维护

第10条光缆线路的设备应坚持定期巡回。

在市区、村镇、工矿区及施工区等特殊地段和大雨之后,重要通信期间及动土较多的季节,应增加巡回次数。

巡回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检查线路附近有无动土或施工等可能危及线路安全的异常情况,检查直埋线路路由上有无严重坑洼或裸露光缆的情况及护坡等防护措施有无损坏情况。

2.检查标石、标志牌和宣传牌有无丢失、损坏或倾斜等情况。

3.及早处理和详细记录巡回中所发现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时,应及时上报。

当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列入维修作业计划,并尽快解决。

4.广泛开展护线宣传及对外联系工作。

第11条直埋线路的埋深应符合附录五所规定的要求。

最浅不得小于要求埋深的2/3,否则应使线路下落,或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12条标石分为直线、转角、接头、监测、预留和地下障碍物等标石,其图例和符号见附录一。

第13条直埋线路的标石应位置准确、埋设正直、齐全完整、编写正确、字迹清楚,并符合下列规定:

1.标石尽量埋在不易变迁的位置上。

直线标石埋在直埋线路的正上方,面向传输方向,当线路沿公路敷设且其间距较近时,可面向公路;接头处的标石埋在直线线路上,面向接头;转角处的标石埋在线路转角的交点上,面向内角;预留标石埋设在预留处的直线线路上,面向预留;地下障碍物标石面向始端。

2.标石的编号以一个中继段为独立编号单位。

编号顺序自A端至B端,或按设计文件、竣工资料的规定。

3.监测金属护套对地绝缘电阻和直埋接头盒监测电极间绝缘电阻的接头处,应采用监测标石。

4.标石的一般埋深为60厘米,出土部分为40±5厘米,标石的周围应夯实。

在高棵农作物区,可采用高标石。

5.同路由、近距离敷设多条直埋线路的标石埋设除符合上述规定处,另规定如下:

(1)同沟敷设时,只在其路由上埋设一块标石;

(2)同沟敷设多条缆的接头处应各自分别埋设接头标石,且标石的标记应有明显的区别;

(3)两条缆分设沟距超过5米、平行长度超过50米时,甲乙两缆分别埋设标石,且标石的标记应有明显的区别。

小于上述规定时,可仅在甲缆的路由上埋设一块标石,但在维护图上应注明两条缆之间的实际距离。

第14条下列情况应增设标石,并绘入维护图

1.处理后的障碍点。

2.增加的线路设备点(如防雷地线等);

3.与后设的地下管线、建筑物的交越点。

4.介入或更换短光缆。

5.线路的直线距离大于100米及寻找线路困难处。

第15条新建铁路或公路影响线路的安全时,应根据现场情况,会同施工和建设部门,采取改变路由或合适的保护措施,并增加标志牌、宣传牌;改道的长途线路非穿越铁路或公路不可时,应采取合适的保护措施,并增加标志牌、宣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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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架空线路和水线及管道光缆维护

第16条架空线路的主要维护工作如下:

1.整理、添补或更换缺损的挂钩;清除线路上和吊线上的杂物。

2.检查光缆的外护层及垂度有无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剪除影响线路的树枝、砍伐妨碍线路安全的树木。

3.检查吊线与电力线、广播线等其他线路交越处的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及符合规定。

4.逐杆杆上检修。

5.检修和加固杆路设备。

6.检查架空线路的接头盒预留处的固定是否可靠。

第17条水线(含海缆的滩涂部分,下同)重要维护工作如下:

1.水线的标志牌标志灯应符合国标要求、安装牢固、提示醒目、字迹清晰。

2.水线两侧各100米(海缆两侧各2海里)内禁止抛锚、捕鱼、炸鱼、挖沙,及建设有碍于水线安全的设施。

3.做好水线倒换开关和水线监视设备的维护;保持水线房的清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水线房。

4.经常巡视水线登岸处的加固设施是否完好、牢固。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查看水线区域内有无妨碍水线安全的施工,如疏通河道、堤坝加固、挖沙取肥等。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新开或改道河渠与直埋线路非交越不可时,交越处的线路应采取下落保护措施。

必要时,可利用附近的预留或采取介入长度不小于200米的短段缆的办法来使直埋线路下降。

(1)下落时的埋深,对于河床不稳、土质松软的河流应不小于1.5米;对于河床稳定、土质坚硬的河流应不小于1.2米;对于疏浚和挖沙取肥的河渠还应在缆上覆盖水泥板或水泥沙包等保护措施。

(2)当确实无条件下落时,必须采取稳妥可靠的保护措施,确保该处直埋线路的安全。

第18条自维管道光缆主要维护工作如下:

1.定期检查人孔内的托架、托板是否完好,光缆标志是否清晰醒目,光缆的外护层及其接头盒有无腐蚀、损坏或变形等异常情况。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定期检查人孔内的走线排列是否整齐、预留缆和接头盒的固定是否可靠。

3.发现管道或人孔沉陷、破损及井盖丢失等情况,应及时通知产权单位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4.清除人孔内缆上的污垢和人孔内积水。

5.维护人员应积极配合管道改迁和市政建设影响光缆安全事宜。

第19条局站内的主要维护工作如下:

1.进线室内、走线架上的线路应有明显的标志,以便与其它线路相区别。

2.每月应巡视或会同机务部门(无人中继站由机务部门负责维护时)巡视站房一次,检查有无渗水、漏水情况以及有无老鼠进入局站房的迹象。

3.缆和管线的布线合理整齐,缆上标志醒目,并标明A、B端。

4.局站房内线路设备应清洁、完好。

第20条委托代维线路的维护应根据签订代维合同执行。

1.维护人员需半年进行一次中继段光纤通道后向散射信号曲线检查,每日向机务维护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尽快判断障碍位置,立即通知代维方维护人员,并紧密配合代维方维护人员对障碍点的查找及障碍的处理工作,障碍恢复后,应对光缆进行有关测试,确认的在用纤还应让机务部门确认运行恢复情况作出记录(障碍起止时间、地点、原因、处理经过、双方处理人员),签字后及时传至代维方,同时报告运维管理部门。

2.当光缆出现中断或严重影响通信时,应派人前往,与代维方共同协商,加快进程,协助恢复事宜。

事后应将记有事件经过,双方协商事宜并签字的备忘录传报运维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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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主要维护技术指标及要求

第21条光缆线路的主要测试项目、维护技术指标及维护周期见表2.2

表2.2光缆线路的技术维修项目、指标及周期

序号

测试项目

维护技术指标

维护周期

1

中继段光纤通道后向散射信号曲线检查

0.1dB/km(最大变动量≤£5dB)※

主用光纤:

按需备用光纤:

半年(特殊情况时,适当缩短周期)

2

铜芯线直流标称电阻0.9mm

≤28.5Ω/条km

按需

(20℃)0.5mm

≤95.0Ω/条km

3

铜芯线绝缘电阻

≥5000MΩ·km

4

对地绝缘电阻

金属加强芯

≥500MΩ·km

年(按需适当缩短周期)

接头盒

≥5MΩ·km

金属护套

一般不小于2MΩ/盘

5

防护接地装置地线电阻

※※≤100MΩ·m

≤5Ω

半年(雷雨季节前、后各一次)

100≤500Ω·m

≤10Ω

£500Ω·m

≤20Ω

※可根据其中继距离和传输码率适当地增大

※※为2m深的土壤电阻率,单位为:

Ω·m。

有关测试项目及维护技术指标的说明如下。

1.中继段光纤通道后向散射信号曲线检查:

(1)仪表的测试状态应与前次的测试状态相同。

(2)当发现光纤通道损耗增大或后向散射信号曲线上有大台阶时,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如光缆中光纤的老化、光纤接头损耗增大、线路中活动连接器的连接损耗增大等),及时采取措施。

(3)应进行双向测试,取其平均值供分析比较。

(4)发现缆中有若干根光纤的衰减变动量都大于0.1dB/km时采取改善措施。

2.对地绝缘电阻

(1)当金属护套对地绝缘电阻低于2M/盘或很低时,需用故障探测仪查明外护层破损位置。

测试时应排除光缆接头盒对地绝缘不良或进水的影响。

(2)当金属护套对地绝缘电阻很低,且致使该缆中有若干根光纤的衰减变动量大于0.1dB/km时,则表明已危及光缆的安全,应迅速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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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光缆线路的防护

第22条凡是光缆线路附近设立电杆、铁塔、植树、盖房或建加油站等,必须符合附录六、七、八所规定的隔距要求。

第23条线路的防雷设施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测试和检修,保证其性能良好;对曾遭受雷击的地段,应进行认真分析,采取有效的防雷措施。

1.地面上装设的各种防雷接地装置应在每次雷雨后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测试其接地电阻。

当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处理、整治。

2.地下防雷装置应根据土壤的腐蚀情况,每年开挖,检查其被腐蚀程度。

当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24条防止和排除线路路由上积存的污水、垃圾等有腐蚀性的物质;直埋线路附近的有腐蚀性建筑物应符合附录六所规定的隔距要求。

第25条凡挖掘、更动直埋线路时,都应同时检查并记录光缆外护层完整性的情况;发现有白蚁、老鼠危害直埋线路的迹象时,应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第26条凡线路(无金属光缆除外)与强电线路、电气化铁路或地下电气设备平行接近、交叉跨越时,必须符合计算确定的隔距要求,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使危险的影响在容许值的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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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辅助系统及配套设备的维护

第27条线路维护管理系统的维护。

线路维护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之间的数据通信和设置的电子信箱,实现分公司或全国范围内线路设备各种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及传递的自动化,如线路传输质量的分析、代维单位维护质量的统计分析和支撑传真机进行即时的障碍传报等。

对其维护管理规定如下:

1.线路维护管理系统应指定兼职人员管理和维护,建立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改变计算机的各种设置状况,且应有专人进行线路维护管理专用软件包的开发和应用。

2.各线路维护单位所配置的计算机是线路维护管理系统的一部分,使用时应确保其安全和正常运行。

3.线路维护管理系统所配置的计算机存放室应符合计算机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经常检查其外围设备、电源设备等是否良好、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避免病毒的感染,使用软件时,应检查软盘有无病毒。

5.当软件或硬件出现障碍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及早进行处理,并应详细记录处理过程与结果。

第28条专用无线联络系统的维护:

1.专用无线联络系统及其备品备件应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2.技术维护中心负责辖区内专用无线联络系统的日常维护,确保该系统的稳定可靠、完好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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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障碍处理和程序

第29条由于线路原因造成通信阻断的叫做线路障碍。

1.由于线路原因造成传输质量不良、机务部门同意继续使用的,不作为线路障碍,但线务部门应积极设法消除不良现象。

2.主用系统发生障碍由备用系统倒通或备用系统发生障碍,虽未影响通信,但线务部门应积极查找原因,拟定修复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线路障碍的实际次数及历时均应记录,作为分析和改进维护工作的依据。

第30条线路障碍分为一般障碍、严重障碍、和通信事故。

1.障碍查修时限(海缆和水线除外)不超过以下时间是一般障碍:

12芯(含12芯)以下为36小时;12芯以上为48小时。

2.超过一般障碍所规定时限的为严重障碍。

3.在用系统全部阻断,或同一线路中备用系统的倒通时间超过10分钟的为全阻障碍。

同一光缆线路中备用系统的倒通时间、或利用备用光纤调通一个及以上在用系统的时间在10分钟以内不作为严重障碍。

4.在执行重要通信任务期间在用发生全部阻断,影响重要通信任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为通信事故。

第31条当线路发生障碍时,机务部门应在10分钟内倒通备用系统或备用光纤,同时在20分钟内判明障碍线路的段落或地点,通知代维单位并上报。

若难以判明是无人中继器或线路障碍时,机线双方应同时出查。

1.遵循“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

用最快的方法临时抢通高比特率的传输系统,然后再尽快修复。

线路障碍未排除之前,查修不得中止。

2.障碍一旦排除,并经严格测试合格后,立即通知机务部门对线路的传输质量进行验证,并尽快恢复通信。

3.各维护部门应认真做好障碍查修记录,并于障碍排除后的当天上报,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障碍登记报告表”。

4.障碍排除后,维护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障碍的原因进行分析,整理技术资料,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5.在发生个别光纤断裂且由备用光纤调通时,应积极采用不中断电路的修复方法。

第32条线路维护用主要仪表、机具及各种业务联络工具应保持畅通、良好。

维护用仪表、机具及业务联系工具配备见附录四、九。

第33条光缆线路的障碍处理中,介入或更换的光缆,其长度一般应不小于200米应尽可能采用同一厂家、同一型号,单模光纤的平均接头损耗应不大于0.2dB/个。

迁改工程中和更换光缆接头盒时单模光纤的平均接头损耗应不大于0.1dB/个。

障碍处理后和迁改后光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15倍缆径。

第34条线路发生障碍时的抢修流程如图。

清理现场,结束

 

长途线路的障碍抢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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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第35条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是有效压缩全面障碍历时和及早发现光缆线路隐患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将光缆线路纳入中国联通公众电信管理网对之进行管理的必要中间设备。

第36条对与合建单位建设的同缆加芯和同沟敷设的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合建单位应负责同缆加芯光缆监测系统的设备维护管理,各相关分公司维护中心应积极配合;各相关分公司维护中心负责同沟敷设光缆监测系统的设备维护管理,各相关合建单位应积极配合。

第37条省分公司技术维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光缆自动监测系统管理的规定如下:

1.指定专人管理监测中心及各监测站设备和合作方传输机房的监测设备。

2.负责设置与修改所属监测设备的密码、编码、运行参数,并报中国联通公司运行维护部。

3.负责定期测试的周期,为每周1次,雷雨季节期间应缩短周期。

4.定时接收各监测站和合作方传报监测数据,经统计分析后按时向网管中心传报本省光缆线路的运行情况。

5.收到监测站发出的告警监测数据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中国联通公司运行维护部传报,并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查修或抢修。

6.当监测站的监测范围跨地区或跨省时,该监测站的定时测试参数和告警门限由其所在中心设置,中心采集的定期监测数据和告警监测数据,应同时向跨省的相邻监测中心和合作方的监测中心传报。

7.负责辖区内各监测站设备(同沟敷设光缆)的日常维护、检测和部件更换和备品备件管理。

第38条中心在收到监测站的障碍告警信号后,应立即调取障碍光纤的后向散射信号曲线进行人工辅助分析,精确地判明障碍点的位置和性质,并要在10分钟内发出抢修通知和向上级传报。

第39条因光缆全阻使监测站的断纤告警信号不能向中心传报时,相邻的中心收到该告警信号后,应负责核实,判明障碍点的位置,并用其它手段通知有关单位。

第40条为确保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及时传报,应对各级操作员的管理权限予以授权,严禁未授权人员进行操作,严防非法侵入和病毒感染;系统的软件应有备份并及时更新;系统设备之间的互联数据专线和专用电话不得挪作他用。

第41条为充分发挥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的作用,机线配合的规定如下:

1.被监测在用光纤通道衰减的增大超过3dB时,中心应通知当地机务部门进行比特差错率的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进行查修或列入技术维护计划。

2.非被监测光纤发生障碍时,应由机务部门停用该障碍传输系统,用光跳线将ODF架上的障碍光纤连接至光开关的应急备用端口(或某监测光纤端口)后,通知相关中心。

中心立即进行此端口的点名测试,以判明障碍点的位置和性质,并将测试结果通知机务部门。

机务部门在收到测试结果或障碍排除的通知后,拆除ODF架上光跳线的连接(或恢复光开关上的监测光纤端口)。

附录一线路的图例及符号

1.地形地物(表1)

2.杆路(表2)

3.路由图(表3)

4.维护图、线路图图例(表4)

5.管道、人孔(表5)

6.标石(表6)

 

地形地物(表1)

序号

名称

图例

序号

名称

图例

1

山岳

 

7

树木

2

河流

 

8

经济林园

3

湖(塘)

××湖(塘)

9

旱田

4

沙渠

 

10

水田

5

沼泽地

 

11

草地

 

6

树林

 

12

凹地

13

高地

 

25

横过铁路的桥梁

14

堤岸

 

26

在铁路下的桥梁

15

深沟(蕖)

 

27

在铁路桥梁支架上的通信线路

16

城堡

 

28

公路

17

坟墓

 

29

大车路

18

房屋或村镇

 

30

小径

19

街道

 

 

31

隧道

20

铁路及车站

 

站名

32

盐碱地

 

21

双轨铁路

 

33

陡坡

22

电气铁路

 

34

苇塘

23

拟建铁路

 

35

砖田墙

37

篱笆

 

49

自来水管路

38

自动闭塞信号线路

 

50

煤气管管路

39

涵洞

 

51

电力电缆

40

木桩

 

52

暖气管道

41

水准点

 

53

电力线路

42

地下水位标高

 

54

高压输电线

43

消火拴

 

55

明堑

44

自来水闸

 

56

里程碑

45

 

57

飞机场

46

雨水口

 

58

靶场

47

污水池

 

59

邮筒

48

下水道

 

60

砖厂

61

变压器

 

63

图纸衔接法

1)

62

指向

 

64

加油站、加气站

(供参考)

 

杆路(表2)

序号

名称

图例

序号

名称

图例

1

普通

 

12

打有帮桩的电杆

2

L形杆

 

13

分线杆

3

H形杆

 

14

长途市话合用杆

4

品形杆

 

15

电力杆

5

单形杆

 

16

铁路杆

6

井形杆

 

17

军方杆

7

装有避雷线电杆

 

18

分界杆(地区长线局维护段落分界)

8

引上杆

 

19

单方拉线杆

9

撑杆

 

20

双方拉线杆

10

高桩拉线

 

21

三方拉线杆

11

杆间拉线

 

22

双方拉线杆

23

铁地锚线

 

26

起讫杆号

P1P128

24

石头拉线

 

27

承接上页杆

25

横木拉线

 

路由图(表3)

序号

名称

图例

序号

名称

图例

1

埋式缆(无保护)

 

12

水底缆8字弯

2

埋式缆(砖保护)

 

13

梅花桩或S弯

3

埋式缆(钢管保护、水泥)

 

14

直通接头

4

预留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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