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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履行

【国际会议】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先生

为庆祝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发布的文告

2004年5月22日

生物多样性提供了万物生长所依赖的基本物质和生态服务,人们现在认识到它对于可持续发展、消除贫穷和实现《千年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今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主题是“所有人的粮食、水和健康”,强调在确保粮食安全和适当供水方面,以及在保护基于世界生物宝藏的众多传统药物和现代药品方面,生物多样性非常重要。

在2002年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上,各国政府承诺到2010年大幅度降低生物多样性流失率;自那时以来,在讨论人的发展和地球生存的各种论坛上,生物多样性的地位日益显著。

各国政府正在认识到,《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生物安全议定书》,以及此二项协定所启动的进程,对于保持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而言,对于公平、公正地分享由利用基因资源所衍生的利益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

过去12个月间,取得了若干进展。

去年9月,《卡塔赫纳生物技术安全议定书》生效。

公约缔约方制定了衡量实现2010年目标进展情况的各项指标。

缔约方还决定资助拟定和商谈一个关于获得遗传资源、参与分享利益的国际制度。

然而,这些行动必须要有国家政策的扶持,必须要为之增拨新的财政和技术资源。

此外,维护生物多样性的责任远不只是各国政府的事——这一点必须牢记。

每一个人、当地社区、部门和组织,不论其属于公、私、国家、国际或非政府组织,都有义务和利益,通过教育和实例,改变观点,从而帮助结束无谓或蓄意的浪费和破坏。

不能遏止生物多样性流失的后果极为可怕,不堪想象。

保障地球上,陆地、海洋、空中的生命支持系统的健康和有效运作,乃是我们的头等大事。

值此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之际,让我们再次承诺促进全球认识到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尤其要竭尽全力,保护我们无价的生命之源。

信息来源生物多样性公约网站:

http:

//www.biodiv.org/doc/ref/bioday-2004/bioday-2004-annan-zh.pd

中国代表团出席“《生物多样性公约》

第七次缔约方大会”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七次缔约方大会于2004年2月9-20日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召开,来自160个缔约方,5个非缔约方政府,34个联合国机构,57个政府间组织,302个非政府组织等约2300位代表出席会议。

会议期间,马来西亚政府于2月18-19组织召开环境部长级会议,约100多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出席会议。

中国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由国家环保总局、外交部、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科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渔农署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会议,国家环保总局祝光耀副局长为中国代表团团长。

本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一系列报告,审议了保护区、技术合作与转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等20多个实质性议题。

中国代表团出席《生物安全议定书》

第一次缔约方大会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缔约方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2月23-27日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召开。

来自81个缔约方、79个观察员国家政府、8个联合国特别机构、11个政府间组织、83个非政府组织、1个土著地方社区、18个工业界、29个科技教育机构的近1000名代表出席会议。

由国家环保总局、外交部、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成的中国代表团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的主要议题有:

信息分享与生物安全信息中心;能力建设;处理、运输、包装和标记;履约;赔偿责任和补救;对财务机制的指导;缔约方会议的中期工作方案;以及有效地执行《议定书》而需审议的其他议题。

会议由《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七次缔约方大会(COP7)主席、马来西亚环境部长SeriLawHiengDing先生主持。

会议选举了大会副主席,通过了生物多样性缔约方大会作为生物安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会议议事规则,审议并通过了生物安全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报告。

亚太经合组织(APEC)外来海洋有害生物国际研讨会在智利召开

2004年5月3日-5日,在智利PuertoVaras澳大利亚和智利政府共同组织了一个亚太经合组织国际研讨会,该研讨会主题是为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区开发一个控制和预防外来海洋有害生物(第II阶段)使用的区域管理框架。

外来海洋生物(Introducedmarinepests)是海洋环境的主要危害物之一,成为了亚太经合地区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

澳大利亚已经开发了一个具有以科学为基础实施政策的管理框架。

澳大利亚和智利政府愿意通过这个研讨会帮助APEC经济区的国家开发适当的措施。

会议内容包括:

商讨APEC共同适用的外来海洋有关生物控制措施,商讨建立一个APEC范围的外来海洋有害生物信息网络、一个信息和培训中心和一个区域特别工作组的方案等。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派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

【国家行动】

我国将进一步加强生物物种

资源保护和管理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世界各国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地利用生物资源和公平地分享遗传资源所创效益的承诺。

它是全面涉及生物多样性各方面即遗传资源、物种和生态系统的第一个全球协议。

中国于1993年1月5日正式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成为了该《公约》的缔约方。

我国生物物种资源(包括生物遗传资源,下同)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是世界上生物物种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

多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一批具有重要经济、科学和生态价值的生物物种资源得到保护。

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我国生物物种资源丧失和流失问题仍很突出,对我国经济安全、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利益造成了一定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尽快遏制生物物种资源的丧失和流失,2003年按照国务院专题协调会议意见,由国家环保总局牵头,建立了17个部门组成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并且成立了“国家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专家委员会”。

2003年8月21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代拟稿)以及“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方案”、“生物物种资源调查方案”、“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和“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文件。

会议由国家环保总局解振华局长主持,科技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科院等17个部际联席会成员单位的成员和联络员出席了会议。

国务院汪洋副秘书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国家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9月4-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由国家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专家委员会金鉴明主任和洪德元、吴常信两位副主任分别主持。

会议讨论了《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方案》、《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联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提纲》等。

2003年第四个季度,国家环保总局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和中医药局采取自查和跨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

这是我国首次组织的全国性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检查对提高我国公众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意识,总结成绩,找出保护和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2003年11月19日,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联络员会议在国家环保总局召开。

会议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对联合开展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的批示精神。

各部门联络员报告了本部门开展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自查的进展情况,对继续做好部门自查工作和跨部门执法检查工作提出很多意见和建议,并重点讨论了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2004年1月19日,将17个部门会签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的通知》,上报国务院。

2004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

2004年4月27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已会同重点部门研究贯彻落实《国办通知》,开展物种资源调查、规划及宣传、有关管理制度、措施建立等工作,并将组织召开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第二次部际联席会议。

【部委动态】

国家加强人员携带物及动物

遗传物质出入境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国家质检总局最近先后出台了《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和《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对进出境人员携带物及入境动物遗传物质的检疫监管。

其中规定,对进境动物遗传物质实行风险分析管理,要求在输入动物遗传物质时,必须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并在贸易合同或有关协议中注明我国的检疫要求。

在1月1日实施的《管理办法》中对出入境人员随身携带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和携带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入境的都要求必须申报和检疫。

否则将禁止出入境,携带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入境,也必须事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检疫审批。

中科院水稻基因组研究

取得重大突破

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科院的支持下,中科院遗传所李家洋院士、中国农科院水稻所钱前研究员所领导的课题组在“水稻分蘖”的分子遗传学研究上取得突破,不仅发现了控制水稻"分蘖"的基因,而且成功分离和克隆了这一基因,从而在水稻分蘖分子调控机理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揭示水稻高产的分子奥秘上迈出重要一步。

水稻等禾本科作物生长发育过程中,除主茎外,往往会形成众多的分枝,使整个植株呈现丛生状,被称为分蘖,并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作物的产量。

目前,国家正在投入巨资全面开展水稻功能基因组研究,重点探索控制水稻产量、品质与抗逆性的奥秘。

三峡库区珍稀物种资源

抢救性保护

重庆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三峡库区淹没线以下的珍稀濒危植物,已有树蕨、桫椤、荷叶、铁线蕨、独兰花、红豆树等多种珍稀植物被抢救性迁出并移植到三峡珍稀植物园。

据调查,三峡库区被列为重点保护植物名录的树种150种,珍稀濒危植物51种,其中濒危种8种,渐危种24种,稀有种19种,占全国珍稀濒危种数的13%。

为了及时抢救保护三峡库区珍稀濒危植物特别是淹没线以下的珍稀植物资源,改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库区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了抢救规划,确保了三峡工程水淹之前把全部珍稀植物抢救出来。

为了及时抢救保护三峡库区珍稀濒危植物特别是淹没线以下的珍稀植物资源,改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库区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了抢救规划,确保了三峡工程水淹之前把全部珍稀植物抢救出来。

水杉原生群落保护得到加强

国务院已正式批准湖北星斗山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将直接投资3.2亿元保护这个世界唯一的水杉原生群落。

星斗山自然保护区面积6.8万公顷,有水杉、珙桐等8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29种二级保护植物,还有包括3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在内的288种陆生野生动物。

水杉作为世界珍稀的濒危孑遗植物,20世纪40年代在利川首次发现,被公认为“植物活化石”,在古植物学等研究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星斗山分布有5700多株水杉母树,保存着水杉坝、红砂溪等多个原生水杉群落。

南昌是候鸟栖息的天堂

南昌市地处亚热带与温带交汇地区,境内江河纵横,湖泊众多,生物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

南昌市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了南来北往的候鸟。

每年夏季,数以万计的鹭科鸟类,如夜鹭、白鹭、中白鹭、牛背鹭和池鹭等,迁至城区绿洲中筑巢繁殖;冬季,来自北方的椋鸟、金翅雀等在此越冬。

在城中的天香圆,候鸟与天香圆的大型古树、古桩、赣派盆景以及湿地等构成的“都市•鸟类•生态”景观,吸引了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鸟类专家等国内外学者和游客。

为了充分保护和发挥南昌独特的城市生态环境资源的优势,江西省正在筹划设立城市生态环境与候鸟栖息研究教育基地项目。

(国家环保总局生安办王捷)

【热点问题】

我国生物遗传资源保护

生物遗传资源是指具有实用或潜在实用价值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的材料,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的DNA、基因、基因组、细胞、组织、器官等遗传材料及相关信息。

生物遗传资源是生物科学研究重要基础,是人类生存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资源。

国际上已将对生物遗传资源的占有情况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近年来,发达国家采取各种手段,不断从发展中国家搜集、掠夺生物遗传资源,并通过对世界生物遗传资源的控制,进而加速对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占有和经济垄断。

美国等发达国家十分重视生物遗传资源,凭借自身雄厚的经济和科技实力,采取合作研究、出资购买、甚至偷窃的方式,大肆掠夺和控制发展中国家的生物遗传资源,利用先进技术,开发出新的药品或作物品种,再申请专利保护,并将成果以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的形式高价向发展中国家兜售,获取高额利润。

发展中国家因此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许多生物遗传资源的原产国、提供国反而成了受害国。

1991年,美国默克药业集团公司仅用了100万美元就买下了对哥斯达黎加的植物资源进行筛选、研究和开发的权利。

1997年,有“皇冠名珠”之称的印度香米被一家美国公司申请了专利,直接影响印度每年3亿美元的香米出口,尽管后来印度政府费尽周折,仍失去了16项专利权。

2001年,美国的一家公司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开发出一种品质与泰国“茉莉花香米”十分相似的新品种,并准备在美国申请专利保护。

泰国农民闻讯后,举行了大规模的抗议活动,要求政府保护本国传统香米的生产和出口。

据统计,美国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的生物遗传资源占其总量的90%,日本占85%。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遗传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发达国家掠取生物遗传资源的重要地区。

大豆原产于我国,世界上90%以上的野生大豆资源分布在我国。

早在1898年,美国就曾派人到我国调查和采集野生大豆品种资源,用来培育优质高产品种。

现在美国作物基因库中保存的大豆资源已达20000多份,使其成为仅次于中国的大豆资源大国,很多原产我国的大豆资源成了美国的专利产品。

美国孟山都公司利用我国的野生大豆品种,研究发现了与控制大豆高产性状密切相关的“标记基因”,向美国和包括我国在内的100个国家提出了64项专利保护申请。

其申请范围涵盖了所有含有这些“标记基因”的大豆及其后代、具有相关高产性状的育种方法及所有引入该"标记基因"的作物。

该专利一旦申请成功,将直接影响我国大豆的科研、生产和出口。

孟山都公司这一作法被绿色和平组织称为“生物海盗”,并遭到抗议。

猕猴桃原产于我国,其资源流失到新西兰后,新西兰培育出优质高产的新品种,己畅销全世界,并源源不断地销售到中国市场。

又如北京市场上90%北京烤鸭为英国品种“樱桃谷”,而“樱桃谷”正是中国传统“北京鸭”在国外杂交的后代。

我国生物遗传资源流失的确切数量难以统计,据估计,引进和输出的比例为1:

10。

我国生物遗传资源是由研究机构进行管理,很不得力;输出渠道混乱,任何拥有生物遗传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可向国外公司提供遗传资源;没有合理处理遗传资源提供者和使用者的惠益分享问题,根据不平等条件分享的很少的惠益也被一些研究机构和个人所得。

造成上述状况的根本原因一是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管理制度,二是缺少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

国家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机构也不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不清,地方基本没有管理机构。

面对发达国家的掠夺行径,发展中国家已经意识到遗传资源的重要性。

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谈判中,发展中国家经多方努力,终将“生物遗传资源的国家主权原则”写入了公约,资源国家主权主要体现在:

遗传资源所有权、对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和经济利益的分享权。

《公约》专门成立了“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工作组”,经过多次研究和讨论,2001年10月22—26日在德国波恩通过了《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准则》,主要目的是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促进合法获取遗传资源,保证公正和公平地分享惠益。

为了防止我国生物遗传资源的继续流失,公平分享使用遗传资源的惠益,需要: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生物遗传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

特别是针对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缺乏遗传资源方面知识的实际,开展相关培训,提高他们保护遗传资源的意识,切实加强管理工作。

建立统一的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监管机制,理顺管理体制,明确部门分工,确保遗传资源的合法获取和公平、公正的惠益分享。

加强科研工作,开展生物遗传资源的收集、整理、性状评价和分子水平的基因型鉴定等基础研究工作,提高我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水平。

气候变暖严重影响我国生态系统

气候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任何变化都会对生态系统、社会经济以及人们日常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

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特别是其负面影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近百年来地球气候正经历一次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我国气候变化与全球气候变化的总趋势是一致的。

气候变化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以负面为主,并且对全球许多地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已经产生了影响,如海平面升高、冰川退缩、冻土融化、河(湖)冰迟冻与早融、中高纬生长季节延长、动植物分布范围向极区和高海拔延伸、某些动植物数量、一些植物开花期提前等等。

自然生态系统由于适应能力有限,容易受到严重的、甚至不可恢复的破坏。

正面临这种危险的系统包括:

冰川、珊瑚礁岛、红树林、热带林、极地和高山生态系统、草原湿地、残余天然草地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等。

随着气候变化频率和幅度的增加,遭受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在数目上会有所增加,其地理范围也将增加。

已经发生的全球变暖对我国生态系统已经产生了严重影响。

未来的气候变化还会不同程度地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

农业可能对气候变化的反应最为敏感,据初步估算,到2030年我国种植业产量在总体上因全球变暖可能会减少5%-10%,其中小麦、水稻和玉米三大作物均以减产为主。

全球变暖也会影响我国水循环过程,如使蒸发量增大,改变区域降水量和降水的分布格局,据专家估计到2010一2030午,我国西部地区缺水量将达到200亿立万米。

气候变化将改变植被的组成、结构及生物量,使森林分布格局发生变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等。

除云南松和红松分布面积有所增加(分别为12%和3%)外,其他树种的面积均有所减少,减少幅度为2%—57%。

我国西北各山系冰川面积自“小冰期”以来减少了24.7%。

到2050年,我国西部冰川面积将继续减少27.2%。

冻土面积继续缩小。

未来50年,青藏高原多年冻土空间分布格局也将发生较大变化,80%—90%的岛状冻土发生退化,季节融化深度增加;表层冻土面积减少10%—15%,冻土下界明显抬升,亚稳定及稳定冻土温度将升高0.5。

C—0.7。

C,由此可能对青藏铁路等国家重点工程、当地动植物种群分布、生态环境建设等产生影响。

气候变化造成的海平面升高将影响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系统,我国海平面近50年呈明显上升趋势,上升的平均速率为每年2.6毫米。

我国未来海平面还将继续上升。

这将使许多海岸区遭受洪水泛滥的机会增大、遭受风暴影响的程度和严重性加大,尤其是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渤海湾地区。

国际关注微生物资源研发

联合国发起保护土壤生物运动

联合国环境计划署(UNEP)自2003年11月28日起,开始推行一项全球计划——寻找天然方法,提高热带农作物产量,以促进对人类有益的土壤生物农业。

专家们确信,好几万种就在土壤中生老病死的天然生物很可能是人类不必借助杀虫剂和除草剂,恢复被破坏以及不断退化的土壤的关键。

联合国环境计划署的执行宫克劳斯·托波佛说,“这些生命形式就生活在我们脚下,它们是地球上最有生命力,也是长久以来一直为人类所忽视的生物群体”。

他负责的这个项目已在开始着手揭开这些地下生物的秘密。

在这个新的研究领域获得进展,破解这种地下生力军促使农作物丰收的秘密,将会带来巨大收益,改进人们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认识。

他说,诸如蚯蚓和白蚁等地下生物的关键作用是作为土壤的“生物犁”和土壤养分的提供者。

这项价值2600万美元的计划最早将在包括巴西、印尼的肯尼亚在内的7个热带国家展开,这些国家的政府、农民和环保主义者已经开始意识到保护地下生物,开展土壤生物农业的重要性。

【自然保护区】

 

最新信息

截止到2003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1999个,保护区总面积14398万公顷(其中陆地面积13795万公顷,海域面积603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4.37%.与2002年底相比,自然保护区数量增加了242个,面积增加了1103.1万公顷,增长率分别达到13.77%和8.30%。

在已建的1999个自然保护区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6个,面积8871.39万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654个,面积3995.62万公顷;地市级自然保护区340个,面积429.02万公顷;县级自然保护区779个,面积1102.11公顷。

(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司保护区处)

【国际法规】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

《波恩准则》

面对基因资源遭受掠夺,发展中国家已经意识到保护基因资源的重要性。

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谈判中,发展中国家坚持遗传资源的国家主权,并将资源主权概念写入《生物多样性公约》(下称《公约》)。

《公约》第15条第1款规定:

“确认各国对其自然资源拥有的主权权利,因而可否取得基因资源的决定权属于国家政府,并依国家法律行使”。

《公约》第16条第3款规定:

“每一缔约国应酌情采取立法、行政或政策措施,以期根据共同商定的条件向提供遗传资源的缔约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供利用这些遗传资源的技术和转让此种技术,其中包括受到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

这就要求提供基因资源的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审查他们是否具备有关遗传资源管理的国家法规和政策,需要根据《公约》规定和具体国情,尽快制定符合本国利益的法律,作为处理国家之间遗传资源获取事务的准则,以保护本国的遗传资源,并获取发达国家开发利用此遗传资源的技术。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已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

为履行《公约》第8(j)条、第10(c)条、第15条、第16条和第19条等与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相关的规定,公约秘书处已主持召开3次政府间会议,商讨和谈判一项旨在制定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准则的计划,并且于2001年10月22—26日在德国波恩召开的“获取和惠益分享问题不限名额特设工作组会议”上达成《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并公正和公平分享通过其利用所产生的惠益的波恩准则》。

该《准则草案》于2002年4月7—9日提交给在荷兰海牙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6次缔约方大会批准。

《波恩准则》的目标是:

提供缔约方和利益有关者一个透明的框架来促进获取遗传资源和公平分享惠益;特别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的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供能力建设,以确保有效谈判和实施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安排;加强资料交换所机制;帮助各缔约国建立保护土著社区知识、创新和实践的机制及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

《波恩准则》要求每个缔约方均应指定一个获取和惠益分享万面的国家联络点和一至数个国家主管部门,进而根据本国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批准获取遗传资源。

《波恩准则》还规定了遗传资源使用者和遗传资源提供者在执行共同商定条件时应有的责任。

《波恩准则》提出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过程中的步骤,这包括“事先知情同意制度”和共同商定条件。

“事先知情同意程序”要求获取遗传资源需要取得资源提供国的事先知情同意,内容包括:

给予知情同意的土管部门,时间规定,用途说明,取得事先知情同意的程序,与利益相关者的协商机制等等。

共同商定条件则是遗传资源提供方和获取方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包括:

遗传资源的类型、数量、活动的地理区域,对材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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