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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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装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

第一章、总则

1.0.1为保证低压电器的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装后的安全运制订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交流50Hz额定电压1200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为1500V及以下正常条件下安装和调整试验的通用低压电器。

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成套盘、柜、箱上电器的安装和验

1.0.3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4低压电器的运输、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1.0.5低压电器设备和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超期保管时,应设备和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1.0.6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铭牌。

1.0.7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0.7.1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1.0.7.2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1.0.7.3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1.0.7.4按本规要求做外观检查。

1.0.8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9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0.9.1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程施工及验收规中的有关规定。

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1.0.9.2低压电器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对电器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3)室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4)设备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基础槽钢应固定可靠。

(5)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1.0.9.3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窗安装完毕。

(2)运行后无法进行的和影响安全运行的施工工作完毕。

(3)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损坏部分应修补完整。

1.0.10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应做好防护工作。

1.0.11低压电器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2.0.1低压电器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1设备铭牌、型号、规格,应与被控制线路或设计相符。

2.0.1.2外壳、漆层、手柄,应无损伤或变形。

2.0.1.3部仪表、灭弧罩、瓷件、胶木电器,应无裂纹或伤痕。

2.0.1.4螺丝应拧紧。

2.0.1.5具有主触头的低压电器,触头的接触应紧密,采用0.05mm×10mm的塞尺检查,接触两侧的压力应均匀。

2.0.1.6附件应齐全、完好。

2.0.2低压电器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2.0.2.1落地安装的低压电器,其底部宜高出地面50~100mm。

2.0.2.2操作手柄转轴中心与地面的距离,宜为1200~1500mm;侧面操作的手柄与建筑物或设备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2.0.3低压电器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2.0.3.1低压电器根据其不同的结构,可采用支架、金属板、绝缘板固定在墙、柱或其它建筑构件上。

金属板、绝缘板应平整;当采用卡轨支撑安装时,卡轨应与低压电器匹配,并用固定夹或固定螺栓与壁板紧密固定,严禁使用变形或不合格的卡轨。

2.0.3.2当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应按产品技术要求选择螺栓规格;其钻孔直径和埋设深度应与螺栓规格相符。

2.0.3.3紧固件应采用镀锌制品,螺栓规格应选配适当,电器的固定应牢固、平稳。

2.0.3.4有防震要求的电器应增加减震装置;其紧固螺栓应采取防松措施。

2.0.3.5固定低压电器时,不得使电器部受额外应力。

2.0.4电器的外部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2.0.4.1接线应按接线端头标志进行。

2.0.4.2接线应排列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2.0.4.3电源侧进线应接在进线端,即固定触头接线端;负荷侧出线应接在出线端,即可动触头接线端。

2.0.4.4电器的接线应采用铜质或有电镀金属防锈层的螺栓和螺钉,连接时应拧紧,且应有防松装置。

2.0.4.5外部接线不得使电器部受到额外应力。

2.0.4.6母线与电器连接时,接触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的有关规定。

连接处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

额定电压(V)

最小电气

间隙(mm)

额定电压(V)

最小电气

间隙(mm)

U≤500

10

500<U≤1200

14

2.0.5成排或集中安装的低压电器应排列整齐;器件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便于操作及维护。

2.0.6室外安装的非防护型的低压电器,应有防雨、雪和风沙侵入的措施。

2.0.7电器的金属外壳、框架的接零或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的有关规定。

2.0.8低压电器绝缘电阻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0.8.1测量应在下列部位进行,对额定工作电压不同的电路,应分别进行测量。

(1)主触头在断开位置时,同极的进线端及出线端之间。

(2)主触头在闭合位置时,不同极的带电部件之间、触头与线圈之间以及主电路与同它不直接连接的控制和辅助电路(包括线圈)之间。

(3)主电路、控制电路、辅助电路等带电部件与金属支架之间。

2.0.8.2测量绝缘电阻所用兆欧表的电压等级及所测量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2.0.9低压电器的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低压断路器

3.0.1低压断路器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3.0.1.1衔铁工作面上的油污应擦净。

3.0.1.2触头闭合、断开过程中,可动部分与灭弧室的零件不应有卡阻现象。

3.0.1.3各触头的接触平面应平整;开合顺序、动静触头分闸距离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3.0.1.4受潮的灭弧室,安装前应烘干,烘干时应监测温度。

3.0.2低压断路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0.2.1低压断路器的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明确规定时,宜垂直安装,其倾斜度不应大于5°。

3.0.2.2低压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使用时,熔断器应安装在电源侧。

3.0.2.3低压断路器操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手柄或传动杠杆的开、合位置应正确;操作力不应大于产品的规定值。

(2)电动操作接线应正确;在合闸过程中,开关不应跳跃;开关合闸后,限制电动机或电磁铁通电时间的联锁装置应及时动作;电动机或电磁铁通电时间不应超过产品的规定值。

(3)开关辅助接点动作应正确可靠,接触应良好。

(4)抽屉式断路器的工作、试验、隔离三个位置的定位应明显,并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抽屉式断路器空载时进行抽、拉数次应无卡阻,机械联锁应可靠。

3.0.3低压断路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3.0.3.1裸露在箱体外部且易触及的导线端子,应加绝缘保护。

3.0.3.2有半导体脱扣装置的低压断路器,其接线应符合相序要求,脱扣装置的动作应可靠。

3.0.4直流快速断路器的安装、调整和试验,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3.0.4.1安装时应防止断路器倾倒、碰撞和激烈震动;基础槽钢与底座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震措施。

3.0.4.2断路器极间中心距离及与相邻设备或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加装高度不小于单极开关总高度的隔弧板。

在灭弧室上方应留有不小于1000mm的空间;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在开关电流3000A以下断路器的灭弧室上方200mm处应加装隔弧板;在开关电流3000A及以上断路器的灭弧室上方500mm处应加装隔弧板。

3.0.4.3灭弧室绝缘衬件应完好,电弧通道应畅通。

3.0.4.4触头的压力、开距、分断时间及主触头调整后灭弧室支持螺杆与触头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3.0.4.5直流快速断路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母线连接时,出线端子不应承受附加应力;母线支点与断路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00mm。

(2)当触头及线圈标有正、负极性时,其接线应与主回路极性一致。

(3)配线时应使控制线与主回路分开。

3.0.4.6直流快速断路器调整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轴承转动应灵活,并应涂以润滑剂。

(2)衔铁的吸、合动作应均匀。

(3)灭弧触头与主触头的动作顺序应正确。

(4)安装后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进行交流工频耐压试验,不得有击穿、闪络现象。

(5)脱扣装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整定值校验,在短路或模拟短路情况下合闸时,脱扣装置应能立即脱扣。

第四章、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转换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4.0.1隔离开关与刀开关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1.1开关应垂直安装。

当在不切断电流、有灭弧装置或用于小电流电路等情况下,可水平安装。

水平安装时,分闸后可动触头不得自行脱落,其灭弧装置应固定可靠。

4.0.1.2可动触头与固定触头的接触应良好;大电流的触头或刀片宜涂电力复合脂。

4.0.1.3双投刀闸开关在分闸位置时,刀片应可靠固定,不得自行合闸。

4.0.1.4安装杠杆操作时,应调节杠杆长度,使操作到位且灵活;开关辅助接点指示应正确。

4.0.1.5开关的动触头与两侧压板距离应调整均匀,合闸后接触面应压紧,刀片与静触头中心线应在同一平面,且刀片不应摆动。

4.0.2直流母线隔离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2.1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母线隔离开关,其刀片均应位于垂直面上;在建筑构件上安装时,刀片底部与基础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当无明确要求时,不宜小于50mm。

4.0.2.2刀体与母线直接连接时,母线固定端应牢固。

4.0.3转换开关和倒顺开关安装后,其手柄位置指示应与相应的接触片位置相对应;定位应可靠;所有的触头在任何接通位置上应接触良好。

4.0.4带熔断器或灭弧装置的负荷开关接线完毕后,检查熔断器应无损伤,灭弧栅应完好,且固定可靠;电弧通道应畅通,灭弧触头各相分闸应一致。

第五章、低压接触器及电动机起动器

5.0.1低压接触器及电动机起动器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5.0.1.1衔铁表面应无锈斑、油垢;接触面应平整、清洁。

可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灭弧罩之间应有间隙;灭弧线圈绕向应正确。

5.0.1.2触头的接触应紧密,固定主触头的触头杆应固定可靠。

5.0.1.3当带有常闭触头的接触器与磁力起动器闭合时,应先断开常闭触头,后接通主触头;当断开时应先断开主触头,后接通常闭触头,且三相主触头的动作应一致,其误差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5.0.1.4电磁起动器热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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