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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图表整理

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图表整理

第一节 概述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实行分类征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四)计算简便

  (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P.S.关于免征额与起征点

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经常被混淆,甚至连媒体都经常混淆,但是在我们税法中,是有严格区分的,在个人所得税这一章,多次涉及到免征额和起征点,一定要分清!

第二节纳税人

1.纳税人

纳税义务人

判定标准

征税对象范围

1.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临时离境”:

对境内居住的天数和境内实际工作时间新规定。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2.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境内所得

2.基本纳税义务

纳税人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有住所的个人

无住所的个人

住满5年

住满1年但不满5年

T=应纳税额×【1-(境外工资/境内外工资)×(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居住不满1年但超过90或183日

×*

×

T=应纳税额×(境内天数/当月天数)

居住未超过90或183日

×*

×

T=应纳税额×(境内工资/境内外工资)×(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注:

×代表不征税,√代表征税,注意与免税性质相区别,税额计算方法初级不要求掌握)

上面*部分,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也具有纳税义务

第三节征税对象和税目

参考第六节计税依据表

注:

几种个人特殊收入的税务处理

特殊收入

具体情况

所得类型

出租车驾驶员收入

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

工资薪金所得

挂靠经营或个体独立经营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营销业绩奖励收入

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等方式体现

  雇员

工资薪金所得

  非雇员

劳务报酬

个人投资者收入

无关消费支出、汽车或住房购置支出,以及年终未归还借款

 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

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补助收入所得

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免征

兼职收入

一般情况

劳务报酬所得

退休后再任职的

工资薪金所得

拍卖收入

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其他

财产转让所得

企事业单位承包

工商登记为个人

承租承包经营所得

工商登记为企业,拿固定收入

工资薪金所得

工商登记为企业,自负盈亏

承租承包经营所得

个人担当公司董事、监事

不在公司任职、受雇

劳务报酬所得

在公司任职、受雇

工资薪金所得

债权处置收入

“打包”债权,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收入

财产转让所得

第四节税率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其中比例税率需要记忆。

税 率

适用的税目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划分)

工资、薪金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年划分)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比例税率20%(8个税目)特别掌握:

其中有4个税目分别有加征、减征

(1)稿酬所得:

按应纳税额减征30%

(2)劳务报酬所得:

有加成征收规定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以上加成征收,即20000元至50000元,税率30%;50000元以上,税率40%

(3)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居民住用房适用10%的税率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适用5%的税率;自2008年10月9日起,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五节计税依据

一、费用扣除标准:

应税项目

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

2008年3月1日前月扣除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月扣除2000元。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2008年3月1日前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19200元/年,即1600元/月。

2008年3月1日起月扣除2000元,年扣除24000元。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即2008年3月1日前月扣除1600元。

2008年3月1日起月扣除2000元。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四项所得均实行定额或定率扣除,即:

每次收入≤4000元:

定额扣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

定率扣20%

(5)财产转让所得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这三项无费用扣除,以每次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及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二、每次收入的确定:

劳务报酬所得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不能以每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稿酬所得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每次取得收入为一次

  第六节应纳税额计算

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汇总表

所得类别

计征

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

税额计算

1

工资薪金所得

按月

9级超额累进

全月工薪收入(含当月奖金补贴津贴)-2000或4800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扣数

2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按年

5级超额累进

全年收入(含工薪收入)-(2000×12+上缴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扣数

3

个体生产经营所得

按年

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损失

4

劳务报酬所得

按次

3级超额累进

每次收入未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扣数

5

稿酬所得

按次

14%

应纳税所得额×14%

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按次

20%

应纳税所得额×20%

7

财产租赁所得

按月

20%(10%)

应纳税所得额×20%

8

财产转让所得

按次

20%

每次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20%

9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按次

20%

每次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20%

10

偶然所得

按次

20%

11

其他所得

按次

20%

例题分析

(一)工资薪金所得

  1.一般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20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计算题】中国公民郑某2009年每月工资4000元,计算郑某2009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632040501]

  全年工资应纳税额合计=[(4000-2000)×10%-25]×12=2100(元)

(二)经营所得

  1.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1】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提示2】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注意与个体工商户相区别)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计算题】王某为中国公民,2009年承包经营一个招待所,全年承包所得是80000元(已扣除上交的承包费),计算王某2009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纳税额=(80000-2000×12)×35%-6750=12850(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注意加成征收)

  1.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3.每次劳务报酬所得额>20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例题1·计算题】某演员王某进行演出,取得出场费400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20%+12000×30%=7600(元)

  简便算法:

32000×30%-2000=7600(元)  

  上题延伸:

  

(1)假如王某从其取得的出场费入40000元中拿出4000元进行公益捐赠,则:

  捐赠限额=40000×(1-20%)×30%=9600(元)>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32000-4000=28000(元)

  应纳税额=28000×30%-2000=6400(元)。

  

(2)假如王某从其取得的出场费收入40000元中拿出4000元捐赠给某单位,

  应纳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

  【例题2·计算题】某演员钱某进行演出,取得出场费700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纳税所得额=70000×(1-20%)=560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20%+30000×30%+6000×40%=15400(元)

  简便算法:

56000×40%-7000=15400(元)

(五)稿酬所得(注意减征30%与次的关系)

  1.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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