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物流基地陆域形成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控制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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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物流基地陆域形成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控制细则
舟山市金塘木岙集装箱物流基地陆域形成工程重大危险源
安
全
监
理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张孟杰
审核人:
张洪斌
舟山市海通水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舟山市金塘木岙集装箱物流基地陆域形成工程监理部
目录
一、项目概况
二.总则
三、监理依据
四.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五.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二)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六.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会议制度
(二)安全报审制度
(三)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四)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五)定期检查制度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
(八)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七.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方法告知书
八、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
舟山市金塘木岙集装箱物流基地陆域形成工程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舟山市金塘木岙集装箱物流基地陆域形成工程
工程地点:
舟山金塘木岙
建设单位:
舟山市金塘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交上航局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
张雄壮
监理单位:
舟山市海通水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监:
虞红军
重大危险源:
(1)施工平台搭、拆过程;
(2)模板支撑、拆除;
(3)起重吊装;
(4)施工用电;
(5)水上作业。
二、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控管理和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以控制好重大危险源,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三、监理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施工单位编制、报审,并经审核批准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8、《安全带》GB6095—1985。
9、《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1-2008
10、《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
四、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目标:
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3.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创优达标。
五、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组织编制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审核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5.组织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编制安全监理月报。
6.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
(二)、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1.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如何。
2.对本工程重大危险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3.对重大危险工程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4.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安全状况中的不安全因素。
5.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实施和验收。
6.检查中发现隐患开具整改单、停工单或上报受监安监站。
7.本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每月上报安监站。
8.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和处理。
9.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
六、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
(1)在工程开工前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具体部位及监控点,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的对策。
(2)交底会上总监理工程师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告知书”的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告知,并履行签收手续。
(3)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凡涉及到分部、分项部位所列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例会: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3.安全现场会议:
每月视情况组织一至二次(可与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是危险源及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
(二)、安全报审制度
1.要求总包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罗列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上级有关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必须在施工单位上级部门手续齐全后,并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点主要指大型构件吊装、以及专业性强、施工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施工作业。
4.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条要求重新审批。
(三)、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见下图)
总安
监全
理监
工理
程人
师员
重
大
危
险
源
纠
正
检
查
验
收
对
策
桩基施工阶段危险源
上部结构施工阶段危险源
附属工程施工阶段危险源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在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的同时,必须将对施工单位列出危险源控制的部位方法,责任人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细则中。
2.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桩基工程、上部结构工程、附属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危险源计划表”。
3.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危险源工作检查要求。
4.施工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验收单要求进行复查。
(四)、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重大危险源,以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全过程,并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以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2.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并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是否在该项目的特殊工种名册中,个人劳动防务用品使用是否正确、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等。
3.重大危险源措施实施后,对其进行首次验收,符合验收单要求后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挂合格牌后方能进行使用;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齐全备案。
(五)、定期检查制度
1.制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专职安全监理员坚持日常检查制度,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了解施工现场第一手安全资料,在监理日记中必须反映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杜绝事故隐患发生,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按照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所罗列出的危险源,安全监理员在日常巡视检查外,建立每月二次定期检查制度,即:
上半月危险源落实情况,下半月危险源预测,并留下相关记录。
4.每月将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下月的工作打算,形成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在次月5日以前汇报给所属受监安质监站。
5.对在危险源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
“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
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相关程序参见“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程序”)。
6.出现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危险部位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
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具体程序见安全监理工程师整改单签发程序流程。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按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重点放在那些一旦降低工程质量或违反操作规程就容易引发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工序和部位,包括:
大型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的搭设、拆除;大型结构构件的吊装,大型机械设备装拆、特殊类脚手架等。
旁站监理主要的检查内容:
1.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控程序进行实施。
2.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
3.在实施前督促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交底,并提供相应危险源交底记录。
4.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旁站内容:
施工单位编制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交底,核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准确使用,施工区域范围内是否设置醒目的警戒标识。
5.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进入下道工序。
6.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巡视检查,检查情况可反映在监理日记中,情况严重的开具整改通知书。
(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1.模板支撑系统监理监控要点
(1)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Ф48×3.5mm钢管,无裂缝等;
(2)立柱稳定,包括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刀撑间距、立杆间距(纵
向、横向)等符合方案要求;
(3)作业环境2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的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2.施工用电监理监控要点
(1)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
(2)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3)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度大于4米;
(4)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5)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60cm;
(6)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器等。
3.施工机具监理监控要点
打桩机施工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a、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b、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
c、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
d、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e、电动机械电源接线及控制系统接触可靠,连接电缆无破损。
4、构件预制场监理要点
A.检查构件预制场所有工序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均应做好工序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B.审查大跨度的模板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C.审查预制构件的落驳及构件的起重吊装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D.日常巡视过程中,注意检查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及操作人员的安全保护装备是齐全
E.核查大型设备的安全检查记录,不允许设备带故障运行。
F.巡视检查仓库及作业场内防火通道、防火器具配备情况。
G.巡视检查设备用电、电线架设是否满足安全用电要求。
H.巡视检查模板支立及拆除、吊运作业是否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I.巡视检查模板、钢筋是否满足安全管理规定。
J.巡视检查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是否满足安全管理规定。
.巡视检查钢筋调直、切断、弯曲等机械的使用是否满足安全管理规定。
L.巡视检查电焊、气焊设施及作业时是否满足安全管理规定。
M.巡视检查乙炔瓶、氧气瓶储存、运输、使用是否满足安全管理规定。
N.检查混凝土施工现场的电闸箱、电气线路、手动电动工具、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等是否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规定。
O.巡视检查施工人员进人现场个人安全防护用具是否满足安全管理规定。
5、水上作业船舶监理要点
(l)根据交通部《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在水上施工作业前,检查施工单位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以及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等有关手续。
(2)严格施工船舶进场报验制度,核查施工船舶是否具有海事、船舶检验部门核发的各类有效证件,以及船舶操作人员是否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适任证书。
(3)施工船舶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
按规定在明显处昼夜显示号灯、号型,同时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域警戒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志。
(4)施工船舶应配备有效的通信和救生设备,并保持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5)在编制水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制订工程船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6)工程开工前,认真审核工程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水上施工区域及船舶作业、航行的水上、水下、空中及岸边障碍物等进行实地勘察,制订防护性安全技术措施。
(7)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工程船舶、水上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做好记录备查。
(8)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的现象,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9)项目经理部、施工船舶应根据施工作业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季节变化,制订防台、防风、防火等预案以及能见度不良时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0)施工单位施工时应保证船机处于良好状态,不得带故障作业。
(11)施工单位应及时掌握当地气象及水文情况,遇不良海况或大风时应停止水上作业,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或转移至安全区域;遇有雨、雾天气,视线不清时,施工船舶必须悬挂规定信号灯,或按规定鸣号,必要时应停止作业。
(12)施工单位施工船舶作业时,应随时注意除望周围水域船舶的动态,避免其他船舶驶人作业区域,造成与施工船舶及锚缆发生碰撞和缠绕的事故。
(13)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加强日常现场巡视,主要做好以下监督、检查工作:
①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和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严禁船员在船期间饮酒。
②检查施工作业船舶是否按有关规定在明显处设置昼夜显示的信号及醒目标志。
③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期间,是否按海事部门确定的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警戒标志或警戒船。
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船舶是否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并在指定的频道上守听,是否主动与过往船舶联系沟通,将本船的施工、航行动向告知他船,确保航行和船舶安全。
⑤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船舶作业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严禁超载或偏载。
⑥检查施工船舶靠岸后人员上下船,是否搭设符合安全要求的跳板。
⑦施工单位交通船应按额定的数量载人,严禁超员,船上必须按规定配备救生设备。
⑧水上作业船舶如遇有大风、大浪、雾天时,超过船舶抗风浪等级或能见度不良时,督促施工单位停止作业。
⑨在水上搭设的作业平台.必须牢固可靠,悬挂的避碰标志和灯标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水上作业平台应配备必要的救生设施和消防器材。
6、水上沉桩监理要点
(l)打桩船的锚缆布置应根据抛锚区的土质、水深、水流、风向及锚重确定,要防止走锚,以保持船身平稳。
(2)驳船停泊及锚缆布置,要便于沉桩船作业,避免各船锚缆互相干扰,并与沉完的桩保持一定距离,不得碰桩。
(3)检查进人施工现场的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并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严禁船员在船期间饮酒。
(4)检查水上施工作业船舶是否按有关规定在明显处设置昼夜显示的信号及醒目标志。
(5)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期间,是否按海事部门确定的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警戒标志或警戒船。
(6)检查施工单位打桩施工时的统一指挥系统;打桩船吊桩时,检查其吊点是否按设计规定布置;运桩驳船应配合作业,以保持桩身平稳起吊,打桩船吊起桩身应至适当高度后再立桩入龙口。
(7)沉桩时,督促施工单位对锚旋设施经常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当船行波影响打桩船稳定时,督促施工单位暂停沉桩作业。
(8)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选用适合的桩帽或桩垫,破损时要及时更换。
(9)施工单位锤击沉桩时,应考虑锤击振动和挤土等对岸坡稳定或临近建筑物的影响,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10)沉桩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夹桩;当预计出现台风或大浪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11)督促施工单位在已沉桩区两端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
(12)水上作业船舶如遇有大风、大浪、雾天时,超过船舶抗风浪等级或能见度不良时,督促施工单位停止作业。
7、水上安装结构及构件监理要点
(1)水上安装结构及构件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安装施工有关人员察看施工现场,掌握当地水文、气象、地貌等情况,并办理航行通告等有关手续报送监理备案。
(2)审查水上安装结构及构件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单位应将需持证上岗人员(如起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书报送监理审查;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备查。
(4)水上安装结构及构件等吊装前,施工单位应严格检查起重机具、索具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进行试吊后方可正式施工。
(5)巡视中检查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查找安全隐患。
(6)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期间,按海事部门确定的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警戒标志或警戒船。
(7)抽查起重吊装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吊装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作业。
(8)检查预制构件吊运时,的混凝土强度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如需提前吊运,必须验算,并报送监理审查。
(9)预制构件吊运时,应使各吊点同时受力;采用绳扣吊运时,其吊点位置偏差不能超过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位置。
(10)驳船装运构件时,应注意甲板的强度和船体的稳定性,宜采用宝塔式和对称的间隔方法装驳,驳船甲板面上要均匀铺设垫木,构件宜均匀对称地摆放在垫木上;吊运构件时,应使船体保持平稳;驳船装构件长途运输时,必须采取安全加固措施。
(11)检查施工所需的作业平台、防护栏杆、安全网等是否齐备,并处于良好状态。
(12)采用机械吊装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已检查机械设备和绳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特别是钢丝绳;对大型构件,应先进行试吊;各种起重机具均不得超负荷使用。
(13)吊装作业应由专人统一指挥,与其他操作人员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不得盲目执行。
(14)吊钩的中心线必须通过构件的重心,严禁倾斜吊卸构件,安装构件时必须平起稳落。
(15)检查吊装梁、板等构件时,是否符合起重吊装的有关安全规定。
(16)水上作业船舶如遇有大风、大浪、雾天时,超过船舶抗风浪等级或能见度不良时,督促施工单位停止作业。
8、水上现浇混凝土工程监理要点
(l)审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检查临水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及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的情况。
(3)检查现场设备用电、接电箱及线路连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检查夜间施工安全措施、现场照明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检查施工单位混凝土施工前搭设脚手架、临时施工通道和作业平台的情况,设置的防护栏杆和安全网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检查模板及支撑系统的连接固定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检查模板作业场地安全设施设置情况;模板作业场地四周应设置围栏、防火通道等,并配备必需的防火器具;作业场内严禁烟火;作业场地应避开高压线路,安全用电。
(8)采用机械吊运模板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已检查机械设备和绳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至距地面1M时,作业成绩员方可靠近操作。
(9)检查钢筋加工场地是否满足安全作业要求,机械设备的安装必须牢固、稳定,施工单位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作业后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10)检查各类钢筋加工机械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人现场;加工较长的钢筋时,要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11)采用泵送、或吊斗运送混凝土施工时,检查其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2)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焊接、气割(焊)设备,如电弧焊、交(直)流电焊机、埋弧自动、半自动焊机、对(点)焊机、乙炔气割(焊)等。
(13)检查高处作业所需工具是否装在工具袋内;作业人员传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14)施工单位在浇注混凝土时,应设专人指挥;检查泵送混凝土输送臂移动范围内是否违反规定站人。
(15)砼振捣应由专人操作,检查作业人员是否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检查振捣器电源是否装漏电装置,接地或接零是否安全可靠;振捣器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检查电缆线是否堆压物品,作业人员是否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捣器。
(16)检查拆除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是否划定禁行区和制订相应安全措施。
(17)督促施工单位水上施工过程中配备安全警戒和救助船舶。
(18)水上作业船舶如遇有大风、大浪、雾天时,超过船舶抗风浪等级或能见度不良时,督促施工单位停止作业。
9、码头设施安装监理要点
(l)审查码头设施安装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检查护舷安装现场的水上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检查起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起重吊装施工及安装人员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4)施工吊装前,施工单位应检查起重设备机具及索具的安全状况,防止物体坠落造成意外伤害。
(八)、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为应急处理施工现场因设施、设备、人员操作及其他意外原因造成施工单位操作人员、监理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死亡事故(施工单位,包括监理单位人员),监理项目部总监及总监代表应立即向监理公司办公室在2小时以内用电话报告,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督促项目经理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2.抢救人员向120急救中心求救(TEL:
120),报工地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