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大厅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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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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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规章制度
篇一: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热情周到。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受监督。
(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尊自重,清正廉洁。
(四)、团结友爱,相互配合;尽职尽责,服从安排。
(五)、穿戴整齐,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全保密。
(六)、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开拓进取,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管理及办件规则
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为加强文家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
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减少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竭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
(一)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
民、配套的原则,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详见:
《中心项目管理办法》)。
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仍由原渠道办理,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
(一)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
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
《项目办件规则》)。
(二)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负责办理完结。
(三)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4、作息时间
1、中心每天实行“早九晚六”工作时间(即上午九时○
至十二时,午后二时至六时)。
2、周末双休日、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
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按规定休假,如有特殊紧要事宜,可安排专人办(:
政务大厅规章制度)理。
5、考核办法
(一)中心对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工作考核(详见:
(《服务窗口与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月考核评为不称职,中心有权要求窗口单位换人。
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终目标考核以及奖励挂钩。
中心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管理。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协调与管理。
第四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确定。
(一)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格式印制《项目办事指南》,其内容包括:
实施部门、项目名称、项目依据、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
同时,各窗口免费提供可供当事人借鉴的表格、资料样板。
(二)除特殊项目经区政府批准外,所有行政许可项目一律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办理结果由窗口统一送达行政相对人。
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办理和收费,均应按要求及时输入计算机。
(三)各窗口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编号登记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项目受理通知书》、《项目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和指导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材料补齐通知书》。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时限内根据项目办理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的项目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
第五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各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调整、变更服务项
目,应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申报。
(二)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单位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
第七条服务项目办理:
(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核发证(照)、批准文件、转报等环节,应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服务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八条凡违反本办法,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项目办件规则
为加强服务中心办件的规范化管理,方便服务对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规定。
一、即办件的管理
(一)即办件的认定
篇二: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
30—11:
30,下午为2:
30—5:
30;8:
00—8:
30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5元,矿工一天扣20元。
四、请销假制度: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②请假二天以上的,需书面申请,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③请、销假手续均由党政办登记备案。
五、卫生保洁制度:
①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工作资料、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②各窗口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对本窗口的桌、椅、柜、地面等进行一次清扫。
六、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①政务中心办公设施实行党政办同意管理,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需要更换和添置须报办公室批准;②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本中心的安全防盗和消防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及财产、人身安全;③工作人员下班以后和节假日期间要做到“三好一无”(即物品整理好、电器关闭好、柜门锁好,无事故隐患);④各窗口工作人员,对使用的设施设备要精心爱护;⑤“中心”各窗口所有电器有个窗口办公人员负责,他人不的随意使用,不得私自安装、下载各种软件,不得访问非法和不健康网站。
七、廉政建设制度:
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②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③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为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续;④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⑤严禁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以及参与赌博。
八、首问责任制:
群众到本窗口咨询办事时,如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如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或不能当场处理的,要热情地引导群众到相应的窗口或组室。
九、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群众到中心办理属于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按照相关事项的工作标准,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结或予以答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群众补正所需资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资料时计算;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群众原因和理由。
十、政务公开制度:
①公开机构设置、职责、领导及工作人员情况;②公开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③公开各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情况;④公开服务项目内容、申报材料、办理程序;⑤公开办理时限;⑥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篇三:
便民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中咀岭乡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一、每周周一至星期日定为全乡便民服务办公日。
二、便民服务办公期间,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到服务大厅办公,实行签到制,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的,需经值班领导批准,由其它业务人员代理。
集中办公时间与乡机关工作时间一致。
三、便民服务办公期间,服务大厅和相关部门必须挂牌服务,按代办事件性质时限办理。
如果出现与时限、收费等有出入,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如果是手续不全或不能办理的,除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外还需报告值班领导。
四、便民服务办公期间遇到特殊情况须报值班领导决定。
五、便民服务相关单位,做到收费、时限、内容、办理四公开,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群众监督。
六、在大厅办公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饮酒上岗,不准在厅内喧哗,对待办事人要做到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周到,热情诚恳。
主要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为了保持我乡党政领导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我乡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二、乡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层以轮流值班的形式,负责当天的群众来信来访。
三、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乡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对不属于我乡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告知来访人向相关部门反映。
四、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
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五、当天值班领导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党政办负责做好登记并报主要领导批转。
六、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单位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党政办反馈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
七、接待群众来访的当天值班领导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工作保密制度,保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
九、值班领导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中咀岭乡主要领导接待工作时间安排表
信访接待员工作职责
一、忠于职守,热情服务,关心群众疾苦,热情接待群众,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办理信访事项,要贯彻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原则,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处理信访问题,做好登记、转送、交办、督查、指导、建议工作。
做好上级交办及自办案件的调查、处理、答复、解释、督促落实、上报等工作。
对要求合理,符合政策,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应积极加以协调解决;对要求合理,也符合政策,但暂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应讲明情况,仔细解释,耐心说服,待条件具备,给予解决;对诉求缺乏法律政策依据,但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要变通处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要求不合理合法,坚持无理要求人员,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经教育仍不悔改,坚持上访的人员,要及时向单位领导建议加强稳控,安排责任归口部门。
做好信访老户的调处、疏导、回访工作。
三、定期分析信访形势,提出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进行督查,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五、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不得将控告、检举的信件、材料泄漏给被检举就揭发的单位和被控告对象,严禁对揭发、控告、申诉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六、按照规定向县信访局上报相关总结、报表、信息等。
土地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省土地管理有关条件。
二、认真收集各类土地动态信息及综合信息。
三、及时完成住宅用地、营业用地管理和搬迁户土地复查及上报审批、办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