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国际私法》复习题集第378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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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国际私法》复习题集第3783篇

2019年国家法考《国际私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中国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签订商事合同,并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如发生纠纷由香港法院管辖。

后因履约纠纷,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香港法院并胜诉。

判决生效后,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该判决。

关于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电子邮件不符合“书面”管辖协议的要求,故该判决不应被认可与执行

B、如乙公司的住所地与财产所在地分处两个中级人民法院的辖区,甲公司不得同时向这两个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C、如乙公司在内地与香港均有财产,甲公司不得同时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

D、如甲公司的申请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它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2节>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

【答案】:

B

【解析】:

根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3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的形式,A项错误;

第5条第1款规定:

“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即不得同时向内地几个中院同时申请认可和执行同一香港判决,B项正确;

2.中国北京康达尔科技公司与甲国法拉德公司共同投资在甲国设立合营企业,后甲国法拉德公司以中国康达尔科技公司违约为由诉至甲国法院,甲国法院判决中国康达尔科技公司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中国康达尔公司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甲国法拉德公司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请求承认并执行甲国法院的判决。

下列哪项不能成为我国法院拒绝承认甲国法院判决的理由?

A、甲国为两审终审制,该判决为一审判决且未过上诉期

B、甲国与我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任何司法协助条约,也不存在司法协助的互惠关系

C、中国康达尔科技公司为我国军工企业,继续履行合同可能导致某些军事机密的泄露

D、中国公司主张该案为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应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3节>国际司法协助

【答案】:

D

【解析】: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81条、第282条的规定,我国法院对申请或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并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据此,选项ABC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

3.甲国游客杰克于2015年6月在北京旅游时因过失导致北京居民孙某受重伤。

现孙某在北京以杰克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

关于该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一37题。

单选)

A、因侵权行为发生在中国,应直接适用中国法

B、如当事人在开庭前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

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乙国法的内容

C、因本案仅与中国、甲国有实际联系,当事人只能在中国法与甲国法中进行选择

D、应在中国法与甲国法中选择适用更有利于孙某的法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3节>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的法律适用。

AD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

“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A、D错误。

B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规定: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

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8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在

4.中国人江天的原始住所在甲国,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现江天去世且未留遗嘱,在中国留有房产和大量银行存款。

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

现江天的丙国籍儿子和女儿为继承其在华的存款发生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

依照我国《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本案法律适用的哪个判断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

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江天的原始住所在甲国

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江天的儿子和女儿都具有丙国国籍

D、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江天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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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6节>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答案】:

D

【解析】:

依《法律适用法》第31条:

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

中国司法实践不适用反致制度,所以只有D项是正确的。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5.法国某公司依1958年联合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请求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一项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裁决。

依据该公约及中国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38题,单选)

A、法院应依职权主动审查该仲裁过程中是否存在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不符的情况

B、该公约第5条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是穷尽性的

C、如该裁决内含有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D、如该裁决所解决的争议属于侵权性质,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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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2节>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A项,根据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5条第1款,法院应依被执行人的申请审查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是否存在不符,A项错误。

B项,该公约第5条共列举了七种拒绝承认与执行的理由,该规定是穷尽性的,不存在其他可援引作为拒绝承认和执行的情形,B项正确。

C项,根据该公约第5条第1款,裁决所处理的事项不是当事人交付仲裁的事项,或者不包括在仲裁协议规定之内,或者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法院可拒绝承认和执行;但交付仲裁的事项可与未交付仲裁的事项划分时,裁决中关于交付仲

6.《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

(2011年卷一38题,单选)

A、单边冲突规范

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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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2节>冲突规范的类型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冲突规范的类型。

本题中的法条对涉外婚姻的结婚条件(范围)给出了数个解决的办法(系属),所以不是单边冲突规范,A错误;加之并不要求同时满足,所以不是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所以B错误。

本题法条结构属于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而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分为有条件选择的冲突规范和无条件选择的冲突规范两种,其区分标准是在准据法的选择上是否有优先顺序,本题中有选择顺序,所以属于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所以D正确,C错误。

7.中国甲公司将一批货物交中远公司的“天禧”号从中国连云港运往英国赫尔港。

该船在去英国途中于挪威海域失事,所运货物被打捞至挪威海岸,根据挪威的法律,在船舶失事的情况下,船长有权出卖所运货物、并把所有权有效地转让给一个善意的买主,于是“天禧”号船长通过公开拍卖,把所载货物卖给了善意买主中国丙公司。

后当收货人英国乙公司在赫尔港持提单提取货物时,“天禧”号船长告知其货物已经转卖并将拍卖货款支付给英国乙公司。

但英国乙公司认为按照目的港英国法律,船长是无权转让失事船舶所载货物的。

2014年5月,英国乙公司在中国某法院起

A、若原被告合意选择中国法,法院应适用中国法解决货物所有权纠纷

B、若原被告合意选择中国法,法院也不能适用中国法,因为物权纠纷不适用意思自治原则

C、若原被告没有法律选择的合意,法院应适用挪威法解决本案货物所有权纠纷,法院应当主动查明挪威法

D、若原被告没有法律选择的合意,法院应适用英国法解决本案货物所有权纠纷,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查明并提供英国法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2节>中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

【答案】:

A

【解析】:

《法律适用法》第38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

”据此,本题选项A正确,B错误;运输中动产物权的纠纷,若当事人没有意思自治,应适用目的地法律,本案应为英国法,选项C错误,但如果适用英国法,该法应由法院主动查明,选项D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8.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中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中国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

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在德国、英国和中国均有营业所。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如何选择确定本案甲公司营业所?

A、以其德国营业所为准

B、以其英国营业所为准

C、以其中国营业所为准

D、以当事人共同选择的营业所为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3节>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答案】:

C

【解析】:

《民通意见》第185条规定,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其准。

本题属于法人营业所积极冲突问题,在甲公司多个营业所中,与“纠纷”最密切联系的是中国营业所,故C项正确、ABD项错误。

9.英国艺术家布朗在中国采风期间失踪,其妻中国人张彩云向中国某法院申请宣告布朗失踪,经查布朗受雇于一法国艺术品公司,布朗在法国和加拿大各有一处房产,他的工作则主要在法国,因此经常住在法国。

关于布朗宣告失踪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适用法国法律,因为布朗在法国有经常居所

B、适用加拿大法律,因为他的父母主要在加拿大居住

C、依英国法律,因为布朗具有英国国籍

D、依中国法律,因为布朗是在中国失踪的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1节>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私法的主体——自然人——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法律适用。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3条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布朗经常居所是法国,因此,应当适用法国法律,A正确。

10.英国诺丁公司与中国山东某公司就一项海鲜制品的买卖合同发生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

买卖合同未对适用的法律作出约定,但原告英国诺丁公司起诉的请求和主张依据中国合同法,被告对此未提出异议,且也援引中国合同法进行答辩。

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本案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只能在一审法庭调查终结前书面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

B、因本案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法律适用条款,原告不得依中国法起诉

C、本案应当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应适用的法律

D、本案的情况应视为当事双方已就合同适用的法律作出了选择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3节>合同的法律适用

【答案】:

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8条规定:

“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各方当事人援引相同国家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就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做出了选择。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11.香港荣昌公司与广东多福公司签订一贸易合同,并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如发生纠纷由香港法院管辖。

后因履约纠纷,荣昌公司将多福公司诉至香港法院并胜诉。

判决生效后,荣昌公司申请内地某中级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该判决。

如依据2019年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关于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电子邮件是法律认可的“书面”管辖协议

B、如荣昌公司向内地两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判决的认可与执行申请的,由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C、如多福公司在内地与香港均有财产,荣昌公司只能向一地法院提出申请

D、多福公司在判决全部获得认可和执行后,又就同一争议提起了诉讼,可予受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2节>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香港法院判决的认可与执行。

依2019年《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A对,依第11条第2款,前款所称“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B错,依第7条。

申请认可和执行本安排规定的判决:

(1)在内地,向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2)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向高等法院提出。

申请人应当向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

12.我国“协航”号轮与甲国“瑟皇”号轮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

“协航”号轮返回中国后,“瑟皇”号轮的所有人在我国法院对“协航”号轮所属的船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

根据这一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

B、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

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

D、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答案】:

B

【解析】:

根据《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外国法应由谁查明取决于外国法被适用的原因。

若外国法因当事人意思自治导致适用,外国法应由当事人查明;若外国法适用并非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外国法应由审案机关查明。

《海商法》第273条规定:

“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可见在船舶碰撞侵权关系的法律适用中,没有给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权利,因此本案庭审过程中当事双方均援引乙国法律并

13.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选择有关合同争议由中国法院管辖。

关于当事人对管辖法院的选择,依《民事诉讼法》及《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

A、当事人可以在管辖协议中选择不同级别的法院

B、当事人可以在纠纷发生前协议选择我国法院管辖

C、我国法院无权管辖与该合同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我国领域内的纠纷

D、涉及中国当事人的合同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应当由中国法律管辖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3节>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协议管辖。

依《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当事人无权改变《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A错。

当事人可在订立运输合同时约定管辖法院,B正确。

C错,依《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C错。

D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14.甲国人艾伯特与中国人杨采珍相识并相爱,艾伯特去世后未留遗嘱,杨采珍要求继承艾伯特的遗产,艾伯特去世时在甲国留有房产,在中国和甲国的银行有存款。

涉及艾伯特的继承案诉诸中国某法院。

依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

A、杨采珍与艾伯特是否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定性问题

B、杨采珍与艾伯特是否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

C、艾伯特在甲国房产的继承适用法院地法

D、杨采珍与艾伯特是否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应依艾伯特的最后居所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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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1节>定性的概念及其法律意义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先决问题。

先决问题是指涉外民事案件(主要问题)的处理所必须首先加以解决的其他问题。

在本题中,赵荷与文森特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是判定赵荷是否具有继承地位的前提,故属于先决问题。

B正确,A错。

C错,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动产的法定继承应适用不动产所有地的法律。

D错,《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12条规定,涉外民事争议的解决须以另一涉外民事关系的确认为前提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先决问题自身的性质确定其应当适用的法律。

15.甲国人塞尔特乙国从事蜂房生意,他死后其子女向法院提起继承之诉,经查塞尔特的住所在甲围。

依甲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乙国冲突法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该案在甲国法院审理。

经甲国法院查明:

在乙国,蜂房属于不动产,因而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即乙国法;甲国则认为蜂房是动产,应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即甲国法。

依相关国际私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

A、甲国法院认定蜂房是动产,并适用了甲国法律,这种认定是国际私法中的“定性”

B、甲国法院认定蜂房为动产属于外国法的查明

C、甲国法院认定蜂房为动产属于法律规避

D、两国对于蜂房的不同看法属于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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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1节>定性的概念及其法律意义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定性。

本题属于定性问题。

本题中当事人并没有故意制造连结点,因此也不属于法律规避。

16.新加坡民用航空公司一架客机飞往印度尼西亚途中,因机上物体坠落使在公海上捕鱼的越南渔船受损。

后该渔船开往中国港口修理,并就该飞机造成的损害赔偿诉诸我国法院。

对于该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个国家的法律?

A、新加坡法律

B、印度尼西亚法律

C、越南法律

D、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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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4节>民用航空关系的法律适用

【答案】:

D

【解析】:

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89条第2款规定:

“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本题是新加坡飞机在公海上空致越南渔船损害,应适用法院地法,故D项正确。

17.经常居所在天津的德国公民托马斯家中失窃丢画,该画后被中国公民李伟在韩国艺术品市场购得,得知李伟将画带回中国并委托拍卖公司在天津拍卖,现托马斯欲通过诉讼要回该画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仿真模拟题,单选)

A、托马斯的诉讼行为能力应适用德国法来判断

B、该案件的准据法应当在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德国法、中国法以及韩国法中进行选择

C、当双方当事人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韩国法的法律规定

D、当双方当事人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法院地法中国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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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2节>中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

A项,行为人的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即中国法,A错误。

B项,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不需要和案件有实际联系,B错误。

C项,当事人没有对动产物权的准据法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在本案中就是韩国法,C正确,D错误。

18.甲国人乔治与中国人王梅结婚,两人又与另一中国人陈某在北京组建了一经营与甲国贸易的公司,后因公司所购办公用房争议(乔治称双方有过协议适用甲国法律)及与甲国公司的贸易合同争议,陈某将乔治诉诸中国某法院。

后乔治与王梅的婚姻也亮起了红灯,并因孩子的抚养权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乔治称其与王梅同意离婚适用甲国法律。

依中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公司所购办公用房应适用其协议选择的甲国法律

B、乔治与王梅离婚应适用两人同意适用的甲国法律

C、与甲国公司的贸易合同选择的法律必须与该民事关系有实际联系

D、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协议变更贸易合同选择适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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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5节>离婚的法律适用

【答案】:

D

【解析】: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41条、第44条、第36条和第27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和诉讼离婚是不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不动产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A错。

B错,双方诉讼离婚,应适用法院地法。

C错误,依第7条,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依第8条,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D正确。

19.关于涉外继承,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有关外国人继承在华遗产的争议,可由主要继承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B、有关华侨在中国境内的遗产继承纠纷,其遗产所在地的任何一个中国法院均可行使管辖权

C、有关外国人继承在华遗产的案件,中国法院可能适用外国的实体法律裁判

D、中国公民继承外国人在华的遗产,应一律适用中国法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6节>遗产管理的法律适用

【答案】:

C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款规定: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AB错误;

《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选项C正确、D错误。

20.中国籍14岁少年曲某随父赴甲国读书。

曲父在甲国购买住房供曲某长期居住,后曲父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曲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

现有关曲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

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甲国法律,因曲某在甲国有住所

B、应适用甲国法、乙国法或中国法中有利于保护曲某权益的法律

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

D、应适用与曲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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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5节>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答案】:

B

【解析】:

《法律适用法》第30条规定:

“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本案中国为被监护人的国籍国,甲国为被监护人经常居所地国,乙国为监护人国籍国,因监护产生的法律纠纷应当适用这三个法中最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曲某的法律,故选项B正确,ACD错误。

21.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

但在查找甲国法时发现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

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

(2011年卷一39题,单选)

A、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协议决定适用甲国哪个州的法律

B、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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