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开发合作协议.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375293 上传时间:2022-10-29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2.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开发合作协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开发合作协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开发合作协议.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开发合作协议.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开发合作协议.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开发合作协议.docx

《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开发合作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开发合作协议.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开发合作协议.docx

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开发合作协议

 

关岭县下哨煤矿

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开发合作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2010年3月6日

安顺市关岭县下哨煤矿(简称甲方):

贵州万源矿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关岭县下哨煤矿现属于技改扩能矿井。

乙方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技术开发能力和人力资源充足等条件。

为了合理、科学开采安顺市关岭县下哨煤矿资源,确保安全生产,加快技改建设速度,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秉着平等、互利,在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开发、劳动力组合、控制生产成本等约定事宜发包给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权利

1、对矿井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

2、负责矿井地面土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负责煤炭销售、财务、材料采购供应管理,负责矿井外部关系协商。

3、负责矿井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和矿井建设的投资。

4、为乙方的生产保驾护航,排除干扰,协调周边村民关系,负责处理扯皮现象。

5、提供合法有效的开采行政许可,负责除个人资格证外所有证照办理产生的费用,确保矿井合法。

6、负责设备和器材供应及时到矿并管理,由乙方根据设计和实际需要作出计划并交甲方购买,分类记账双方核算。

7、负责为生产,安全、技术配备仪器、仪表(计算机1台、经纬仪1台、资料柜3个、打印机1台、复印机一台)。

8、该矿井因地质资料不全,或因勘探不明,井下构造复杂,出现大的断层带、无煤区或变薄煤层(0.7米以上)因而可能影响矿井布局和采区计划安排的,双方协商解决。

9、所采购的器材质量必须符合要求,如因质量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10、使用过程中的设备,因正常报废或损失要经双方鉴定,以确定损失或报废。

双方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交中介机构确定。

如非正常报废的,乙方承担责任。

11、有权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是否管理到位,有权审阅乙方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权对违章、违纪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12、核查乙方技术干部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到位,证件、资格是否有效。

13、有权询问安全生产状况和监督产煤质量。

14、有权监督职工的定期培训,有权检查操作规程和岗位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15、有权审阅乙方总工程师的设计采掘布局,对明显不合理的开采方案可提出修改意见,对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有权责令停止施工。

16、按政府规定为职工购买保险。

如出现工伤事故,甲方负责办理保险理赔,赔付金移交给乙方或直接支付给受害方。

17、根据乙方需要,免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桌椅及办公设施,提供住房和床,提供澡堂、食堂、冰箱、锅炉、蒸笼、餐具、材料库等设施。

18、有义务协助处理突发事故的抢险工作,协助乙方制定抢救措施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义务、权利

1、乙方责任义务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各级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负责全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须成立安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组合人力资源,否则,承担事故责任。

(2)负责矿井采煤、掘进工程施工,生产、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和管理。

(3)乙方根据甲方矿区范围及井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并遵照政府批文的《开采方案设计》及《安全专篇》的要求,对甲方煤矿进行全面组织、生产和矿井技改建设。

确保安全、按期完成开采和工程建设计划,否则,承担责任。

(4)负责矿井的工程设计、生产、安全、井上下标准化管理、技术管理,负责对政府和管理单位报送各种图表、资料、软件等。

由甲方提取0.5元/吨提取管理和办公费用交乙方使用。

(5)乙方承担的材料费用(详见附表1)。

(6)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负责职工工伤的直接赔偿,保险部门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政府及职能部门或司法机关的罚款等由乙方承担。

(7)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坚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关心职工心身健康。

(8)爱护甲方设备,定期对所有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

由乙方工作的过错造成的设备丢失或人为的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生产计划,在当年12月20日前编制次年的采掘生产计划,每月底制定次月的生产计划。

(10)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11)对所有已投入使用的设备、设施有管理权和使用权。

(12)因甲方原因(停电或工农矛盾方面等)造成的影响乙方生产超过1天,甲方要承担每人每工60元的补助误工费,乙方无故停工停班,则每天赔偿甲方损失2万元。

(13)乙方不承担任何外事开支费用,包括地方关系、土地赔偿、环保损害、赞助费、政府检查招待费用等。

(14)甲方每月10日前按时付给乙方上月的全部工程款和采煤款,不得拖欠。

如非因甲方原因超出规定付款期限5天的,超期则每日按总工资的5%利息计算付给乙方,未超过5日的,不计工资的利息。

(15)乙方配合甲方对所有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的资料报甲方存档备案,由乙方承担费用,因未签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6)人员定额部分包括:

炊事员、锅炉工、机车工、电工、充电工、绞车工、防突抽放人员、抽放值班人员、瓦斯监控值班员及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工资和补贴、就业保险。

(17)按规定和需要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生产组织,负责职工培训及费用。

(18)乙方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个环节的落实。

井上、井下按设施方案和三大规程的标准要求文明施工。

因安全抓不到位或安全设施不全,承担政府经济处罚。

(19)要配合甲方每年的各种证照年检。

认真配合甲方接待有关上级部门的检查,组织学习各种安全生产文件。

承担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复训所需的费用。

三、劳动报酬计算:

1、产煤单价:

(1)矿井技改期间:

煤层厚1.5米以上,粉煤每吨人民币90元;煤层厚1.0—1.5米,粉煤每吨人民币100元;煤层厚1.0米以下,粉煤每吨人民币110元。

块煤每吨人民币150元计资给乙方,地面选煤工资由乙方支付。

(2)矿井验收正式投产后:

煤层厚1.5米以上,粉煤每吨人民币80元;煤层厚1.0—1.5米,粉煤每吨人民币90元;煤层厚1.0米以下,粉煤每吨人民币95元。

块煤每吨人民币135元计资给乙方,地面选煤工资由乙方支付。

(3)如果矿井开采由炮采改为机械化开采,产煤单价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原煤产量由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记录销售统计,以此作为计算报酬的依据,计算方式以吨为单位,计重以甲方实际销售数量为准。

双方在当月1—3日统计上月销售产量,核对结果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移交财务作为结帐依据。

工程巷道以月底验收合格的巷道实际进尺为准,计算报酬。

2、乙方所结算的采煤工资、工程款,甲方必须在次月10日前支付给乙方。

职工工资由乙方造表交甲方直接发放,剩余款汇入乙方帐户,乙方将明细收入支出返还给甲方做帐列支。

四、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甲方实行吨煤奖罚制度,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在矿井验收合格前,年产煤计划10万吨,在矿井验收合格后,年产煤计划15万吨。

乙方达不到年产原煤计划时,年终结算时,乙方就前述不足计划的部分或差额按照每吨煤10元支付给甲方。

若乙方年产量超过年产计划,年终结算时,甲方按所超部分每吨10元奖励给乙方。

因超能力生产政府的处罚由甲方负责。

2、甲方每吨煤提取5元费用作为安全生产将每年计算发放给乙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当月安全奖:

(1)当月发生一起一人致残工伤事故。

(2)设备事故损失超过1万元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当年全部安全奖。

(1)发生死亡事故。

(2)全年发生4人以上(含4人)工伤致残事故。

(3)发生一次出现5人轻伤事故。

(4)设备事故损失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含5万元)。

(5)如发生工伤事故,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罚款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约定:

1、矿井技改工程,井下掘进工程(煤巷、半煤巷、岩巷),30千瓦以上大型设备入井搬运安装等,由乙方做出工程定额预算,报甲方审核并双方签字施工,计入工程款。

30千瓦以下(含30千瓦)设备搬运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掘进工程单价见附表2)。

采煤工作面搬家,统一水平0.8万元;上下水平采面搬家1.5万元,首采工作面的设备设施搬出和安装不另计报酬。

2、甲方负责煤炭的销售、土地征拨、安全保卫、煤炭出井后的装车、财务、销售、保卫人员工资费用。

3、甲方负责对火工品的申请、批复、采购及地面库房管理库房人员工资费用,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4、采煤工作面单体支柱、金属交接顶梁万吨煤丢失率2/1000,如未丢失由甲方按进价补给乙方,如超定额丢失的单体支柱由乙方照进价赔偿。

单体支柱维修费用,第一年由乙方承担,第二年、第三年由甲乙方各承担50%。

10平方以下的电缆损耗率30米/万吨。

5、负责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设备、设施的检测、年检工作及费用。

6、矿井电费:

甲方承担井上、下生产和动力用电,乙方承担井上职工生活用电。

7、开采所用材料按乙方承担材料明细表所规定的项目从采煤和工程款中扣除(见附表1)。

矿井一通三防:

瓦斯监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投入全部由甲方承担。

校、检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通风系统正反风门由乙方负责安装、拆迁并承担费用。

8、如因煤矿检查、验收、整改、停电或工农关系等外部原因造成的煤矿停工停产而影响乙方煤炭生产,则应在当月总产量中按每天应生产的产量扣减。

9、甲方井下现有生产材料归乙方使用不计支出,合同终止时乙方所投入的生产材料和设备设施不得拆走,也不另计价补偿乙方,无偿归甲方所有。

10、合同自签订有效期内,所有从业人员乙方如没有及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入矿离矿没有进行健康检查或职工产生职工病,所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11、乙方所派的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

如出现错误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2、乙方所需材料、设备、设施必须提前编制计划交甲方,小材料必须提前六天,大材料必须提前十天通知甲方。

如乙方没有提前通知所造成的停工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如按规定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没有及时组织采购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特殊情况例外)。

13、乙方使用生产材料应秉着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原则,应用则用,不浪费不丢失。

浪费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赔偿损失。

14、井下水沟定期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保证畅通,定期认真搞好文明卫生。

15、本托管协议产生的税款由乙方负责。

六、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签订有效期3年,即2010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5日止。

双方若需延期,需在本协议到期之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行商议。

七、协议违约金、安全保证金的交付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壹拾万元。

其余在支付给乙方的采煤和工程款中每月扣10%作为安全保证金,直至扣足伍拾万元后,甲方不再扣款。

协议期满后,乙方在职工无争议,安全保证金及银行利息甲方六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有争议时必须待职能部门做出处理意见了结后,甲方方可把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八、协议解除:

(1)双方同意解除。

(2)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采煤产量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计划(因地质储量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除外)或累计6个月完不成计划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忽视安全管理一般隐患长期不排除,经常出现重大隐患并不及时制定措施整改;一年内出现两次一人死亡事故或一次死亡两人的事故;无故停班三天以上(含三天);有其中情形之一者,甲方均可解除合同。

(4)如果甲方不积极支持乙方正常工作,安全投入不能按时到位,工资连续2个月不能全部结算付清,或者外部关系协调不好,并致使乙方不能工作的,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改正;前述情况甲方超过正常期限未改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5)政策性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自行解除。

(6)本企业扩大生产规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