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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汇报材料

沙日浩来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沙日浩来镇有林地面积325409亩,森林覆盖率达41.%;有林面积282348亩,涉及全镇12个村、5538多个农户、近22592口人。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现代林业建设,不断创新集体林业经营的体制机制,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进一步解放林业生产力,调动农民群众及社会力量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一)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嘎查呼和嘎查推进情况

呼和嘎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共涉及7个村民组、农户312户共1446口人、林地面积30685亩。

镇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帮助,林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现在,已全部完成林权现状的摸底调查及林改方案的制定工作,完成林地所有权外业勘测13565亩,其中已发证面积6708.8亩。

(二)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和做法

1、成立机构,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

镇政府成立沙日浩来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为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有:

经管站站长、土地所所长、妇联主任、林业工作站站长。

同时20个村也相应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2、调查研究,制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

经过反复调研和修改,《奈曼旗委、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颁布实施。

《沙日浩来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也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争取尽快通过并公布实施。

各嘎查村也根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实际,草拟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先行试点呼和嘎查早已出台实施,其它嘎查村正在拟制或报批中。

3、明确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

根据奈曼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度安排和旗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2009年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累计涉及集体林地面积325409亩。

4、宣传发动,营造集体林改工作氛围

宣传发动,开展培训。

各嘎查村都要分别制定宣传、培训计划,作为林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先行实施。

  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等多种宣传媒体,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改革政策,并贯穿于林改的全过程,做到家喻户晓。

通过宣传动员解决改革中的思想认识问题,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和踊跃参与改革。

各嘎查村都要召开改革动员大会,对本地区林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培训等方式,按照自治区培训到盟市、旗县,盟市培训到旗县、苏木乡镇,旗县培训到苏木乡镇、嘎查村的原则,自上而下、逐级开展培训,使领导干部、林改工作人员以及农村牧区基层干部、农牧民掌握有关的政策法规、改革方法和操作程序。

5、抓好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业性强、技术性高,集体林改工作人员的素质是这次改革成败的关键。

同时,旗里组织举办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班,由林业局有关人员、各嘎查村代表和乡里干部参加大约有100多人。

通过培训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集体林改的目的和要求,熟悉集体林改的程序和步骤,掌握集体林改的政策和方法,并能在改革中正确运用。

做到懂政策、能指导、会操作,确保改革依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

同时,也为今后培训打下良好基础。

6、总结经验,加快推进

为及时总结交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验教训,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改革。

镇政府又召开了全市集体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会上各嘎查村分别汇报了上一阶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镇政府李镇长总结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政府赵镇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任务。

同时,组织力量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

第一,农民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

林改前,由于林权主体不明,发生森林火灾时,干部救火,群众望火,乱砍滥伐林木、野外随意用火、乱占乱垦的现象时有发生。

林改后,明确了林地、林木的权属,林地、林木成了林农的自家财产,“看好自己的山,守好自家的林”成为林农的自觉行为。

乱砍滥伐林木的现象大为减少,野外随意用火的行为得到遏制,森林火灾明显减少。

第二,促进了林农增收,增强了集体经济收入。

改革中,我们始终注意妥善处理好集体与个人利益的分配关系。

一方面,坚持把利益的大头留给林农,确保农民通过林改得到实惠。

通过林改使林农营造林得到法律保障,实现了耕山有责、务林有利、致富有门,增强了种树、发展经济林、开发林资源的积极性,拓宽了林农直接就业渠道,大幅度增加了来自林业的收入。

另一方面,抓好村集体林地的统一经营管理,正确引导林农交纳林地使用费,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保证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行,解决公益事业投入难的问题。

真正体现以家庭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第三,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林改,进一步明确了边界,确定了所有权,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促进邻里关系。

同时在林改中,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广大基层干部体察民情、尊重民意、维护民利,及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从而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例如沙日浩来镇林权纠纷,经过林改工作队耐心细致调解,很多的恩怨得到化解。

第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林改工作以来,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牢固树立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亲民爱民意识,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和基层老百姓研究林改,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扎实、过细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林改试点工作通过民主决策,民主决议,提高了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及参与林改工作的热情,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和融洽。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林改工作进展不平衡。

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强的工作。

个别地方领导对林改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还没有把林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

部门间配合不够协调,还没有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存在观望等待区、市出台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的思想,不敢先行出台各自的文件,而这些文件走的程序比较繁锁,耗时较长。

有的还没有成立林改领导小组,大部分还没有召开林改动员会,工作进展较为迟缓。

(二)集体林地复杂。

“三定”时期落实给农户的自留山、责任山的发证率低,所发的林权证大都存在面积与实际不相符,四至边界不清,且没有经营图的问题。

因此确权发证,必须对原已落实的自留山、责任山重新勾图和丈量;另外,从81年林业“三定”到现已相隔近三十年,林地的经营状况变化大,存在农户乱占集体林地经营、农户间相互乱占经营等现象比较多,面积大小不均,群众认为上山勘界触及其利益,因此不配合镇、镇、村林改队工作;还没有划分的集体林地,绝大部分的村、组群众要按目前林地的立地条件好差、远近、高低进行搭配划分,工作量大,上图难度。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性不够高。

一些基层干部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内容把握不全面,对林改的意义,对为什么改、改什么、怎样改等重大问题认识不足,担心林改会带来集体公益事业失去经济来源,担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出现更多山林权属纠纷、乱砍滥伐森林以及其他不稳定因素。

另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构是临时机构,没有专门配置办公设施设备和交通工具,仅靠林业局内部调剂,难予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加上从各单位临时抽调的工作人员担心下一步机构改革会改到自已,造成两头不到岸,不安心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林业技术力量严重不足。

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少,而且镇政府和林业站工作繁多,林改人员多是同时兼顾多项工作,受到各方面条件的限制,部分技术人员还难以独立开展工作,造成林改进度相对缓慢。

(五)林业“三定”遗留问题多。

81年林业“三定”遗留问题多,林权权属纠纷多,调处难度大,影响林改工作进展。

有林户80%没有合同书,大部分都是落实责任制后按户分的需签订合同,其余20%农户合同不规范需要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我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关键一年,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步伐。

主要抓几方面工作:

一是成立机构。

目前,我大部分县区已经按照旗人民政府的要求,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要求还没有成立的嘎查村等要尽快成立。

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抓好政策指导、技术培训和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是加快制定方案。

要求各嘎查村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地现有集体山林的历史沿革、权属结构和经营管理状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当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尽快报旗林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并报旗林改办备案;各试点嘎查村的林改方案,也要尽快制定报镇林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实施。

三继续抓好宣传工作。

要层层召开林改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要认真组织学习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在林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广泛宣传林改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林改是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和好事,自觉参与到林改中来。

四是加强培训。

各嘎查村要镇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及时组织集体林改骨干人员进行培训,使所有参与集体林改的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集体林改的目的和要求,熟悉集体林改的程序和步骤,掌握集体林改的政策和方法,并能在改革中正确运用。

五是化解矛盾。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改革过程中必然有许多林地纠纷暴露出来,要抓紧这个有利时机,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妥善调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组内矛盾不出村、村内矛盾不出乡、乡内矛盾不出县。

要认真、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林农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处,决不可置之不理或久拖不决。

要杜绝群体事件、纠纷械斗事件的发生,把上访与越级上访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六是严明纪律。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廉洁从政,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

坚决做到“五不准”:

不准干部利用部门、政策、资金、信息、技术优势参股、入股;不准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转让林木林地,与民争利;不准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集体山林承包经营或招投标、拍卖转让经营;不准干部暗箱操作,搞权力承包、垄断承包;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农民负担。

对违法乱纪、徇私舞弊、损害群众和集体利益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查处。

七是畅通信息。

在林改过程中要做好资料、信息收集和统计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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