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档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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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档案
消防安全
档案
单位名称:
建档日期:
年月
前言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建立起“隐患自查、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安全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的要求,我大队编制了一套相对适用普遍的消防档案样式,供重点单位参考。
档案中表格内容和制度等为一些范例,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相应增加、修改或删除有关内容,以适合本单位特点。
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两部分,各单位建立档案时应当详实,全面反映本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基 本 情 况
单位名称
地 址
上级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消防安全责任人)
电 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
电 话
教职工总数
总建筑面积
重点部位数
学生人数
危险品使用情况
备 注
注:
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为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责任人和管理人也可由单位负责人一并兼任
消防管理组织机构
单位盖章:
机构名称
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机构内职务
姓名
备注
本人签名
组长
消防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
消防安全管理人
成员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 同志为姚村小学防火负责人,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学校制定、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健全、完善;
三、制定本学校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的要求,确定防火检(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及频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改正。
难于改正的,及时向保卫科报告;
四、定期对本学校职工进行消防教育,组织本学校义务消防员进行训练、演习;
五、管理维护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到专人专管,始终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重点防火部位的标志、标线齐全、醒目;
七、制定本学校消防工作计划,总结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八、本学校不发生火灾事故。
单位领导:
(签字) 学校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单位各有关责任人员应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校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统筹安排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学期向主管学校报告工作情况;
(三)为消防安全管理申请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七)针对本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四条 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实施对本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为学校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协助单位领导抓好日常和节假日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具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定期召开重点单位责任人会议,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
(三)具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具体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和演习;
(四)具体组织日常和节假日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学校改正。
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五)负责编制消防器材购置、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对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完整好用;
(六)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组织工作,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七)完成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学校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本学校教工、职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组织本学校教工、职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岗位防火巡查、检查;
(三)掌握分管范围内消防安全状况,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立即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四)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的防火检查,对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火灾发生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履行职责。
第七条 教职工消防消防安全职责
(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二)定期接受培训;
(三)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演练;
(四)制止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发生火灾时,应引导学生疏散。
第八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与各学校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实抓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研究、部署、落实好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由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参加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每学期召开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工作会,并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必须有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内容详尽,重点内容有重点标记,会议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防火巡查、检查规定
为使单位防火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检查实效,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本规定。
一、实行每日巡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各岗位自查与重点部位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每日日间进行防火巡查一次,夜间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由负责组织实施,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学校负责人组织实施,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9、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并记录存档。
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消防安全意识,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杜绝火灾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第二条学校应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固定消防宣传设施,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条学校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组织编写消防安全知识辅助教材,纳入学校有关教育课程并督促实施教育、培训,保证学校开设消防安全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两个课时。
第四条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对全校教职员工、学生的集中消防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二)本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四)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一畅”指学校必须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两会”指全体师生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内容;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第五条学校应积极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一、为强化对我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应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三、单位必须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等合格的疏散设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维护安全疏散设施。
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5、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6、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7、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
8、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9、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10、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1、在学校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五、安全疏散设施应作为防火检(巡)查的重要内容。
六、学校应每月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抽查),对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防火卷帘的功能进行试验,发现问题按程序督促整改,保证疏散设施完整好用。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由学校统一负责办理,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五、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要求:
1、各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学校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2、各学校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以及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
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3、建筑灭火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4、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
5、因扑救本单位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补充灭火器材。
六、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要求:
1、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送风口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2、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3、应按照相关标准每月进行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4、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等违反禁令的;
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3、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六、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学校、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七、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八、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九、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十、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并整改。
十一、对于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学校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学校负责人任组长,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单位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学校应加强对可燃物及使用明火设施等火源的管理,并严格落实以下管理措施:
1、任何人在单位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应由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
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3、校园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及时制止遗留火种等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
5、学校进行装修时,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装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六、用电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
3、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4、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5、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6、学校放假时,应切断学校的非必要电源。
7、停送电时,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停电时先断负荷开关,后断电源开关,送电时先送电源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单位义务消防队组织建设,提高义务消防队的火灾处置能力,制定本规定。
二、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成立义务消防队。
三、义务消防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1至2人,由学校负责人担任。
四、义务消防队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及单位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领导工作;
2、组织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演练;
3、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4、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检查、熟悉辖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情况;
5、发生火灾后,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火灾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学校进行火灾调查。
五、义务消防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单位消防管理制度;
2、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4、在扑救火灾中应服从指挥,坚守岗位。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有效落实、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应包括:
1、组织机构:
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学校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
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学校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如下:
1、灭火行动组:
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2、通信联络组:
负责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3、疏散引导组:
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4、安全防护救护组:
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学期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五、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为表彰先进、惩处违章,强化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
三、对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全年无火灾事故,积极参与消防管理和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遵守消防法规,对查出火灾隐患能及时整改,预防措施到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无损的;
3、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本单位、学校人员定期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培训工作,事迹突出的。
4、积极扑灭火灾,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1、在一年内发生一次或一次以上火灾事故的,除取消该学校评先资格外,还要对责任人给予处理。
对造成火灾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2、对故意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以及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灭火器材统计表
部位
型号
编号
配置日期
责任人
备注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指挥部:
指挥:
(事发现场最高负责人)
成员:
职责:
A:
及时召集力量,确定现场灭火指挥人,布置救人、抢救物资和灭火,并检查执行情况;
B:
根据火情,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
C:
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的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按照统一布置,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2、按分工下设四个组:
A:
灭火行动组
组长:
赵荣山
成员:
李兰锁周建红岳会永张永锋
装备:
灭火器
2、通讯联络组
组长:
李艳敏
成员:
谷建清裴会霞
3、疏散引导组
组长:
赵香瑞
成员:
孟桂芳卢素芳
4、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
孟军彦
成员:
赵艳茹黄红霞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火灾发生后,首先通过广播、电话以及喊话等方式、方法向全体师生员工报警;
2、由通讯联络组负责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
3、危急情况时可由火情发现人直接拨打火警电话。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后,全体师生员工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不得乱跑、乱窜、各行其是,防止出现混乱现象和意外事故;
2、在疏散引导人员的指示引导下,有组织地迅速撤离到火灾区域以外的安全地面;
3、如无固定哨位指示,火场人员可按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引导的方向,有组织地沿着疏散通道或疏散楼梯等安全疏散通道撤离火场;
4、已疏散到安全地点的人员,应帮助引导疏散或协助救援。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后,在及时报警、疏散人员的同时,应了解掌握着火目标的火灾特点,正确采取灭火行动;
2、灭火行动组负责切断电源,打开水泵,以保障消防用水或准备相应的灭火器;
3、尽量利用周围的沙土、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打“近体战”;
4、在灭火过程中,接受公安消防学校的指挥,并积极配合,作好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消防安全例会会议记录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主持
记录人签名
参加人员()
名
签到:
会议纪要:
会议决议: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火灾隐患检查及整改情况
检查时间
发现火灾隐患问题
整改时间
整改情况
整改责任人
防火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检查人
自
查
发
现
隐
患
情
况
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