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污费等收缴情况的说明.docx
《关于排污费等收缴情况的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排污费等收缴情况的说明.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排污费等收缴情况的说明
关于排污费等收缴情况的说明
1.如何说明即便处理达标污水排放也是污水
1、地表水并不是某个特定对象排放的,即便是水质严峻恶化也没法确定收费对象并征收排污费的,所以地表水水质如何与你们企业收费完全无关,假如你们这里地表水水质严峻恶化的,莫非企业就能任凭排放污水吗?
2、征收污水排污费并不是说肯定是废水超标才征收的,而是排放污染物总量收费,详细就是针对你企业废水中详细污染物排放量收费,与能否超标无关,你们企业的废水能做到各项污染物零排放吗?
明显是不行能的。
3、污水排放量中的污水并不单指超标废水排放量,达标废水排放量与超标废水排放量加起来才是污水排放总量,所以不能说达标排放的水就不是污水了。
4、《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也没有哪一条说过排放污水水质比地表水好就不收费的,达标的征收排污费,超标的是加倍征收排污费。
法律条款是很严谨的,不能本人引申条款含义,以本人的理解来曲解条款。
2.排污费的缴纳期限、使用途径等详细有哪些要求
排污费按月或按季征收,排污单位不论其隶属关系和全部制关系如何,都必需依据当地环境爱护部门的缴费通知单,在20天内向指定银行缴付,逾期不缴的,每天增收1%滞纳金。
中心部属和省属企业的排污费,缴人省级财政,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缴入当地财政。
其他单位的排污费,缴人当地财政。
企业单位缴纳的排污费,可以从生产成本中列支,提髙征收标准的部分,在企业利润留成或企业基金中列支,也可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列支;事业单位的排污费,可从单位包干结余和预算外资金中列支,假如不足,可从事业费中列支。
征收的排污费纳人预算内,作为环境爱护补助资金,按专项资金管理,由环境爱护部门同财政部门统筹支配使用,实行专款公用,先收后用,量入为出,不能超支、挪用。
如有节余,可以结转下年使用。
环境爱护补助资金,应当次要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管理污染源以及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措施。
交费单位在提出管理方案时,经主管部门审査,所需资金应首先利用自有资金解决,的确不足的,可向环境爱护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补助,但一般不超过申请资金单位所缴纳排污费的80%,其余部分由各地环境爱护部门把握,次要用于补助环境爱护部门的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业务活动补助费、综合性管理措施和示范、科研的补助费以及排污监理人员业务费用的补助费等。
3.什么是排污费
答:
排污费是排污者为其生产和消费活动产生的污染领取的环境成本。
1979年通过的《环境爱护法(试行)》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此后通过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保单行法也规定了排污收费。
1982年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方法》对排污费的征收目的、范围、标准和管理使用等作了详细规定。
2003年,国务院制定《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了一系列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运营者,应当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
征收排污费,首先要进行排污申报和核定。
排污者应当根据国务院环境爱护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爱护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品种、数量,并供应有关材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爱护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环境爱护部门规定的核定权限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品种、数量进行核定。
排污者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品种、数量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其次要确定排污费数额。
担任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爱护部门,应当依据排污费征收标准和排污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确定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并予以公告。
最后是根据缴费通知单缴纳排污费。
排污费数额确定后,由担任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爱护部门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七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因不行抗力患病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或者免缴排污费;因有特别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的,可以申请缓缴。
关于排污费的使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设专章规定,排污费必需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爱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次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
(1)重点污染源防治;
(2)区域性污染防治;(3)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4.关于缴纳排污费的问题
行政性收费项目:
排污费收费依据:
国家进展方案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爱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31号令(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收费标准:
如下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品种、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品种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挨次,最多不超过3项。
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排放污染物的品种、数量和本方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色度的污染当量数=污水的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值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之和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污染物污染当量值(千克)1.总汞0.00052.总镉0.0053.总铬0.044.六价铬0.025.总砷0.026.总铅0.0257.总镍0.0258.苯并(a)芘0.00000039.总铍0.0110.总银0.02表2其次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11.悬浮物(SS)412.生化需氧物(BOD5)0.513.化学需氧物(COD)114.总有机碳(TOC)0.4915.石油类0.116.动植物油0.1617.挥发酚0.0818.总氰化物0.0519.硫化物0.12520.氨氮0.821.氟化物0.522.甲醛0.12523.苯胺类0.224.硝基苯类0.22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0.226.总铜0.127.总锌0.228.总锰0.229.彩色显影剂(CD-2)0.230.总磷0.2531.元素磷(以P计)0.0532.有机磷农药(以P计)0.0533.乐果0.0534.甲基对硫磷0.0535.马拉硫磷0.0536.对硫磷0.0537.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0.2538.三氯甲烷0.0439.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1计)0.2540.四氯化碳0.0441.三氯乙烯0.0442.四氯乙烯0.0443.苯0.0244.甲苯0.0245.乙苯0.0246.邻—二甲苯0.0247.对—二甲苯0.0248.间—二甲苯0.0249.氯苯0.0250.邻二氯苯0.0251.对二氯苯0.0252.对硝基氯苯0.0253.2.4—二硝基氯苯0.0254.苯酚0.0255.间—甲酚0.0256.2.4—二氯酚0.0257.2.4.6—三氯酚0.0258.邻苯二甲酸二丁脂0.0259.邻苯二甲酸二辛脂0.0260.丙烯晴0.12561.总石西0.02说明:
1.第一、二类污染物的分类依据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物(BOD5)和总有机碳(TOC),只征收一项。
表3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污染当量值污染物污染当量值1.PH值1)0-1,13-140.06吨污水2)1-2,12-130.125吨污水3)2-3,11-120.25吨污水4)3-4,10-110.5吨污水5)4-5,9-101吨污水6)5-6,5吨污水2.色度5吨水·倍3.大肠菌群数(超标)3.3吨污水4.余氯量(用氯消毒的医院废水)3.3吨污水说明:
1、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只征收一项。
2、PH5-6指大于等于5,小于6;PH9-10指大于9,小于等于10,其余类推。
表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类型污染当量值禽畜养殖场1.牛0.1头2.猪1头3.鸡、鸭等家禽30羽4.小型企业1.8吨污水5.饮食消遣服务业0.5吨污水6.医院消毒0.14床2.8吨污水不消毒0.07床1.4吨污水说明:
1、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污染当量数。
2、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收费。
3、医院病床数大于20张的按本表计算污染当量。
二、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品种、数量以污染当量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其中,二氧化硫排污费,第一年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2元,其次年(2004年7月1日起)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4元,第三年(2005年7月1日起)达到与其它大气污染物相同的征收标准,即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氮氧化物在2004年7月1日前不收费,2004年7月1日起按每一污染当量0.6元收费。
(二)北京市二氧化硫排污费仍按经国务院同意,1999年国家计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即高硫煤每公斤二氧化硫排污费1.2元,低硫煤每公斤二氧化硫排污费0.50元。
2005年7月1日起,。
5.怎样办理排污费缴纳
一、排污费征收机构、办事人员、工作职权与职责
(一)工作机构。
依据《环境监理工作暂行方法》规定和定西市环保局托付,定西市辖区内中心、省、市属企业、事业和其他排污单位的排污费征收部门为定西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办事人员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监察证号执法证号办公室魏福荣队长全面担任支队工作621126J?
00006202104任文森副队长分管业务工作621128J?
00006202103刘玉芳监察员承办会计、执法检查、排污收费621127J?
00006204105温雅丽监察员承办统计、执法检查、排污收费621149J?
00006206101李永红监察员承办出纳、执法检查、排污收费621150J?
00006205105李惠文监察员承办执法检查、排污收费621151J?
00006203204盛田萍监察员承办环境宣扬、执法检查、排污收费621152J?
00006209101闫秋艳监察员承办环境信访、执法检查、排污收费621153J?
00006208101卢爱琴监察员承办办公室、执法检查、排污收费621154J?
00006207102赵荣监察员承办环境法制、执法检查、排污收费621155J?
00006211101王磊监察员承办执法检查、排污收费621158J?
00006210301王廷宝监察员司机621156102(三)工作职权与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爱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照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托付,担当定西市环境爱护监督管理职能中现场执法和污染防治设备、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监督检查;担任定西市辖区范围内的中心、省、市属企业、事业和其他排污单位依法征收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核定排污者污染物排放的品种、数量、浓度等;对下级环境监察部门排污费征收实施执法稽查;担任辖区自然爱护区、生态示范区的执法监察,对生态破坏大事进行调查,并参加处理;参加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
二、征收排污费品种1、排污费:
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排污费、危急废物排污费。
2、超标准排污费:
污水超标准排污费、噪声超标准排污费。
3、加倍收费:
逾期未完成限期管理任务的加倍收费,单位场(厂)界100m以上有二处排放超标噪声的加倍收费,排放污水超标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三、排污费征收依据的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其次十八条第一款,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担任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
根据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国家实行根据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品种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四条其次款,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的设备、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的设备、场所不符合环境爱护标准的,必需限期建成或者改造;在限期内,对新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应当缴纳排污费。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以填埋方式处置危急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应当缴纳危急废物排污费。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实行措施进行管理,并根据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6、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其次条第一款,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十二条,排污者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6.我能否该缴纳排污费
你缴纳的水费当中包含的是排污费还是排水费?
两种的概念百是不同的,依据排污费征收法律上的规定是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度设备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有些地方用水都是统一问包含污水处理费的,但实际排水并未纳入污水处理管网,这种状况仍是要缴纳排污费的。
关键你能否能供应污水进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备并同时缴纳答污水处理费用的证明。
假如是要缴纳废水排污费的话,一般是依据废水实测数据计算污染物当回量数,这个要有监测报告作为计算依据,要么就是依据小型、第三产业的特征当量数来计算,具答体参考《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方法》
7.关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备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目前的意义有哪
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是两种不同的费种,城市管理者不能同时以两个费种的形式向同一个排污者收取费用。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向城市集中污水处理设备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转机制的通知》要求,征收污水处理费后,“环保部门不再向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的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同时取消建设部门征收的城市排水设备使用费”。
盼望能帮到你!
觉得可以请接受!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