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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乡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

廊坊市中心城区建筑色彩控制

技术导则(试行)

 

发布单位:

廊坊市城乡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

 

第一章总则

1.1导则制定依据………………………………………………………3

1.2廊坊市中心城区建筑色彩规划总体目标…………………………3

1.3廊坊市建筑色彩规划定位、主题词与主色调…………………3

1.4廊坊市中心城区建筑色彩规划适用范围…………………………4

第二章廊坊市建筑色彩规划应用通则

2.1建筑外立面色彩类型与比例………………………………………5

2.2建筑色彩配色调和法则……………………………………………5

2.3建筑外立面色彩整体控制与细部控制………………………………6第三章廊坊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系统

3.1道路两侧建筑底部色彩控制…………………………………………7

3.2道路两侧建筑外立面色彩连续性控制………………………………7

3.3沿街建筑与街区内部建筑色彩控制…………………………………7

3.4建筑物屋顶色彩控制………………………………………………8

3.5建筑外墙装饰材料管控……………………………………………9

3.6建筑外立面玻璃与金属色彩控制……………………………………9

3.7构筑物色彩控制……………………………………………………9

3.8新建筑材料的色彩控制……………………………………………9

第四章廊坊市建筑色彩控制色谱

4.1廊坊市建筑色彩发展方针及控制基本原则……………………10

4.2廊坊市建筑色彩控制总色谱与建筑外立面基调色控制使用色谱10

4.3廊坊市建筑外立面基调色禁止使用色谱………………………11

第五章分区建筑色彩规划管控体系与色彩控制基准

5.1中心城区建筑色彩控制区域划分与各分区色彩控制体系…13

5.2廊坊市中心城区色彩规划色彩控制基准………………………14

5.3五个色彩控制体系管控………………………………………15

第六章附则

附录一名词解释…………………………………………………………………19

附录二廊坊市中心城区各区域推荐色对应蒙塞尔数值…………………………20

附图一廊坊市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图

附图二廊坊市中心城区建筑色彩推荐90色谱

附图三廊坊市中心城区建筑色彩规划各区域代表基调色图

附图四建筑外立面色彩类型与比例图划分示意图

附图五建筑规模和外立面基调色的比例

附图六建筑外立面色彩整体控制与细部控制示意图

附图七—1色彩管控体系“华”推荐色谱

附图七—2色彩管控体系“华”配色示例

附图七—3色彩管控体系“华”重点道路色彩规划

附图八—1色彩管控体系“锐”推荐色谱

附图八—2色彩管控体系“锐”配色示例

附图八—3色彩管控体系“锐”重点道路色彩规划

附图九—1色彩管控体系“稳”推荐色谱

附图九—2色彩管控体系“稳”配色示例

附图九—3色彩管控体系“稳”重点道路色彩规划

附图十—1色彩管控体系“翔”推荐色谱

附图十—2色彩管控体系“翔”配色示例

附图十—3色彩管控体系“翔”重点道路色彩规划

附图十一—1色彩管控体系“润”推荐色谱

附图十一—2色彩管控体系“润”配色示例

第一章总则

1.1为控制和引导廊坊市城市建筑色彩的选用和设计,确保“整体和谐、多样有序”的城市建筑色彩景观形象的实施,根据《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总规》”)、《廊坊市中心城区城市色彩规划专项研究》、《廊坊市城市景观风貌特色规划》,结合廊坊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廊坊市中心城区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简称“《导则》”)。

1.2廊坊市中心城区建筑色彩规划总体目标

遵循廊坊打造“具有北方生态园林城市特色的现代城市”的城市发展目标和廊坊市对城市色彩的指导性要求:

清新自然、浓抹淡彩、绿色映衬、水墨丹青,并与廊坊中心城天际线特色相结合的色彩管理标准。

深入挖掘廊坊独具特色的自然生态景观、丰富的历史资源景观,通过色彩表达强化廊坊“融龙汇凤、润景观城”的生态园林城市的特色文化印象和个性特征,彰显城市特色景观,提升城市文化内涵。

并通过色彩的意象化表达,最大程度地展示廊坊的独特魅力,强化城市品牌印象。

创建廊坊市中心城区建筑色彩规划管控工具,实现城市建筑色彩从设计、审批到施工的理性化、统一化、数值化科学管控,确保城市建筑色彩景观的合理建设与持续发展。

以成就廊坊城市价值链中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充分提升城市魅力指数为实际目标,构建“生态宜居名城”所具有的独特品位与魅力景观。

1.3廊坊市建筑色彩规划定位、主题词与主色调

本市建筑色彩规划定位为通过合理运用与科学管控“廊坊市基本色调”形成切合廊坊市城市空间景观特征,顺应城市商务休闲、生态文明、宜居城市的发展定位的廊坊市色彩新景观。

本市色彩规划形象主题词确定为“明润暖彩、新雅廊坊”。

廊坊市中心城区城市色彩规划理念和未来印象为:

现代科技、商务时尚、生态宜居、艺术浪漫。

根据《廊坊市中心城区城市色彩规划专项研究》成果确定廊坊市中心城区建筑外立面基调色以暖色系(淡雅橙黄色系),中高明度,中低艳度色彩为主的城市色调。

1.4廊坊市中心城区建筑色彩规划适用范围

本次色彩规划控制范围为廊坊市中心城区,即“小四点”:

主城区、开发区、万庄区和空港新区(见附图一)。

适用范围为廊坊市中心城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的建筑及附属设施。

 

第二章廊坊市建筑色彩规划应用通则

2.1建筑物外立面色彩类型与比例(见附图四)

建筑外立面色彩类型:

建筑物外立面色彩根据面积大小与作用不同分为基调色、辅助色、强调色三大类。

基调色:

决定建筑印象基调的色彩,一般占建筑物各方向外立面面积75%左右。

辅助色:

搭配基调色,烘托建筑外观,丰富建筑物印象的色彩,一般占建筑各方向外立面面积20%左右。

强调色:

点缀建筑外观,突出建筑物个性的色彩,一般占建筑各方向外立面面积5%以内(包括5%)。

注:

其中辅助色与强调色的面积总和不宜超过建筑各方向外立面面积的25%。

2.2建筑色彩配色调和法则

建筑色彩设计配色调和法基本分为三种:

色相调和法、类似色相调和法与色调调和法。

法则具体应用如表1:

法则类型

用色特性

具体应用

色相

调和法

采用色相一致的色彩,通过明度与艳度的适度变化来进行色彩调和设计的方法。

(即通过近似色相间色调的适度变化来营造一种高和谐度的建筑印象。

采用一种色相或者类似色相(处于蒙塞尔色相环划定的同一种色相范围内的近似色相)作为建筑外立面基调色、辅助色和强调色的统一色相。

通过对基调色、辅助色和强调色之间色相明度的高低变化来进行建筑配色。

配色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建筑物外立面色彩比例原则;

2.各种色彩的色相应保持一致;

3.该法多适用于单栋建筑或特定社区中的建筑群中。

类似色相

调和法

采用类似的色相(如红、橙、黄等相近色相),通过明度与艳度的适度变化来进行色彩搭配调和设计的方法。

采用色相相似的暖灰色系色彩(蒙塞尔色相环中彼此相邻的暖色系色相,如红与橙黄色)实行配色。

同时将色彩艳度严格控制在低程度范围内。

配色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建筑物外立面色彩比例原则;

2.色彩艳度不宜超过4.0,不应超过6.0,且艳度愈高,色彩在建筑外立面面积中的比例应愈小,以强调色形式出现。

3.该法多适用于单栋建筑或社区、街区的建筑集群中。

色调

调和法

采用一致或相似的色调里的色彩进行搭配设计的方法。

(即明度基本一致,艳度基本一致,但色相不同的颜色组合在一起的色彩搭配调和方法)

采用相同色调或者类似色调(详见色调图,注意控制色调在灰、浊、浅、柔等范围内,只允许在强调色上运用鲜艳的色调)。

配色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建筑物外立面色彩比例原则;

2.色相应基本采用暖色相,冷色相只宜用于公建或工建,且色相间搭配应和谐;

3.该法多适用于集群建筑或整条街区中。

(示例见附图五)

2.3建筑外立面色彩整体控制与细部控制

2.3.1色彩整体控制

色彩整体控制是针对建筑外立面造型缺乏足够变化、略显单调的建筑采用的色彩涂装与设计方式,目的是丰富建筑物的造型层次。

分为横向分段控制、竖向分段控制与双向控制。

①横向分段控制

按建筑顶部、中部与底部(基座)实行色彩分段设计与涂装。

该方式适用于小高层及中高层建筑等高度在60M以下的建筑。

②竖向分段控制

按建筑外立面纵向格局的不同特征,对体型外观相同的纵向部位实行统一涂装,使建筑外立面纵向部位特征区分明显,并展示出适度变化与独特风格。

该控制方式适用于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等高度在60M以上(含60M)的建筑。

③双向控制

大部分现代建筑应造型多样,需要更强的表现力,因此可酌情采用横向与竖向控制的原则进行色彩设计与涂装。

2.3.2色彩细部控制

对能够展现建筑体型特征和须表明功能定位的门、窗、阳台、底部(基座)入口、隔栅、檐沟、墙裙、装饰性线条等构件实行色彩设计与涂装时,应以清晰区分、展现建筑外立面线条造型、明确不同功能构件轮廓线条,丰富建筑外立面造型、塑造特色风格与彰显变化为设计与涂装原则。

(参见附图六)

 

第三章廊坊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系统

3.1道路两侧建筑底部色彩控制

建筑底部指建筑物底层部位。

其色彩(基座色与强调色)管控规定详见表2:

色彩

类型

控制高度

占外立面

总面积比

基座色

建筑基座部分

20%以下

强调色

1.对于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0m的低层和多层建筑,建筑底部强调色涂装高度应控制在建筑底部一层且距室外地坪3m(含3m)高度范围内。

2.对于建筑高度在20m至30m之间的小高层建筑,建筑底部强调色涂装高度应控制在建筑底部一至二层且距室外地坪6m(含6m)高度范围内。

3.对于建筑高度在30m至60m之间的高层建筑,建筑基座强调色涂装高度应控制在距室外地坪10m(含10m)高度范围内。

4.对于建筑高度在60m以上的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建筑基座强调色涂装高度应控制在距室外地坪15m(含15m)高度范围内。

5%左右

注:

计算建筑外立面面积比时基座色计入基调色中计算。

3.2道路两侧建筑外立面色彩连续性控制

3.2.1相同道路两侧建筑外立面基调色采用同色系或相近色系色彩。

3.2.2控制建筑外立面基调色明度,将相同道路两侧建筑间的基调色明度差最高值限定在3.0以内。

3.2.3控制建筑外立面基调色艳度,将相同道路两侧建筑间的基调色艳度差最高值限定在3.0以内。

3.3沿街建筑与街区内部建筑色彩控制

沿街建筑应在确保通过采用合理配色法则营造协调连续建筑景观的同时,注重其与街区内部毗连建筑的色彩控制。

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沿街建筑与街区内建筑的配色应和谐统一,推荐采用相同的配色法则进行配色控制。

②控制沿街建筑与街区内建筑间的色彩色相对比度,降低对比效果,突显和谐性。

③严格控制街区内建筑的艳度,在艳度允许控制范围内,街区内建筑基调色艳度不应高于沿街建筑基调色艳度。

3.4建筑物屋顶色彩控制

建筑物屋顶色彩管控按坡屋顶与平屋顶分别实行。

3.4.1建筑坡屋顶色:

采用目标建筑对应色彩控制体系所界定的“推荐色谱”使用范围,作为规划管控标准。

如坡屋顶实际色彩与相应色谱中的指定色彩有偏差,应将实际色彩控制在区域“控制色彩范围”划定的坡屋顶色彩允许范围内。

3.4.2平屋顶:

一般采用与平屋顶直接相衔接的楼体上部或女儿墙等相同的色彩作为规划管控标准,且该色彩应符合区域“控制色彩范围”的要求范围。

3.4.3建筑屋顶色彩具体管控基本要求为:

①屋顶色彩应与建筑周边景观(特别是自然景观)相和谐,并且艳度应控制在4.0以下(含4.0)。

②如与平屋顶相衔接的楼体部位或女儿墙的色彩艳度高于4.0,但符合色谱控制要求,则平屋顶色彩须采用与该色彩色相相同,但艳度低于4.0(含4.0)的色彩。

3.4.4厂房建筑屋顶色彩管控

厂房建筑屋顶色彩,采用目标建筑对应色彩控制体系所界定的“推荐屋顶色”使用范围,作为规划管控标准。

如屋顶实际色彩与相应色谱中的指定色彩有偏差,应将实际色彩控制在“推荐色谱”划定的坡屋顶色彩允许范围内。

同时应严格控制屋顶色彩艳度在4.0以下(含4.0)。

3.4.5采用油毡、卷材等铺贴的屋顶色彩控制

对于油毡、卷材等建材装饰的屋顶,在选材时应严格控制材料的色彩艳度,即采用色彩艳度低于3.0(含3.0)的材料,色相、明度则可以任意。

3.4.6采用CI文字或标志装饰的屋顶色彩控制

对于采用企业、公司的CI文字或标志进行装饰的屋顶,应将CI文字或标志占据屋顶平面面积的比例严格限定在20%以内,且出现的CI文字与标志的色彩艳度应控制在8.0(含8.0)以内。

3.5建筑外墙装饰材料管控

建筑如采用外墙砖或其他装饰材料,其色彩应依照相关色谱实行管控。

同时提倡尽量采用色彩印象沉稳、质感良好的拉毛砖、素烧砖等作为外墙主要装饰建材,此类砖材的艳度可控制在6.0以内(含6.0)。

对于反射能力强的釉面砖等则应限制采用,如采用则艳度应控制在3.0以内(含3.0)。

对现存色彩艳度高于6.0、反射能力强的面砖或其他外墙装饰材料建议整改。

3.6建筑外立面玻璃与金属色彩控制

对于建筑物外立面玻璃或玻璃幕墙,提倡采用视觉通透感良好的玻璃进行装饰,对其色彩控制要求以青玻或浅蓝玻璃为主,不宜用深色或色彩艳丽的玻璃(玻璃艳度应控制在4.0(含4.0)以下),同时玻璃表面禁止贴反光膜。

对于反射能力强(近似镜面效果)的玻璃或玻璃幕墙,依据国家标准规定,玻璃反射率须严格控制在30%以下;具有现代风格建筑物幕墙玻璃面积严格控制在70%以下。

对于建筑外立面金属或合金材料,在尊重材料自身固有色彩的情况下,适度控制材料艳度在4.0(含4.0)以下,特别是外表采用涂料等进行涂装或包装的材料,应严格控制艳度。

3.7构筑物色彩控制

与目标建筑配套的构筑物采用与该目标建筑相对应的色彩控制体系实行管控,实际色彩允许与指定色彩存在稍许偏差,但应控制在区域“控制色彩范围”所允许的范围以内。

3.8新建筑材料的色彩控制

对于新兴建筑材料,应依据控制廊坊市中心城区各区域“控制色彩范围”实行色彩控制,主要包括对色相与艳度的具体控制。

 

第四章廊坊市建筑色彩控制色谱

4.1廊坊市建筑色彩规划方针及控制基本原则

4.1.1建筑色彩规划方针

根据调研分析,列举出从5个方面给出城市色彩规划方向指引。

1、建筑物外立面基调色应以暖色系为主,在协调与周边建筑物关系的同时,街道景观中树木等自然景观的协调性需要考虑。

2、建筑物外立面基调色以中高明度为主,可以缓解大规模建筑物等带来的压迫感,演绎出高耸入天的开放感。

3、建筑物基调色以低艳度色彩为主,协调与周边建筑物的关系。

4、高艳度色彩运用于底层部位小面积使用,除了使用低艳度色彩外,结合步行者视线在街道景观中适当运用高艳度色彩。

5、发挥各区域作用,结合地区特性和印象,选择建材和积极运用色彩,演绎富有变化的街道景观。

4.1.2控制基本原则

①中心城区整体形成具有统一性的景观

中心城区整体应以暖色系为主进行配色,构成具有连贯性和统一性的城市景观印象。

②绿植、河流与建筑相互映衬

廊坊市水、绿随处可见,容易形成与自然协调的良好城市印象,所以,建筑要与河水、植被相互映衬,共同营造温润的城市景观。

③发挥地区特性

城市街道景观总体呈暖色系基调色,在遵循地区特性、使用目的的前提下,营造出富有个性、变化适度的景观色彩。

4.2廊坊市建筑色彩控制总色谱与建筑外立面基调色控制使用色谱

4.2.1推荐总色谱(90色):

推荐总色谱(附图二)是经过对廊坊市中心城区色彩现状的深入调研分析为基础,结合廊坊市总规划要求与实际现状,精心挑选出实际色彩规划中实用性较高的90种色彩组成的推荐色谱。

同时该色谱也是营造具有廊坊专有特色印象的色彩规划首要工具,是便于规划管理人员、设计与施工人员快捷、方便、准确地选取与校正建筑外立面色彩的指导性工具。

4.2.2廊坊市建筑色彩控制总色谱是基于廊坊市建筑色彩规划方针与控制基本原则之上,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实际现状,采用国际通用的色彩标准体系—蒙塞尔色彩体系表示的适用于廊坊市中心城区的控制性标准色谱。

除有推荐使用色谱明确规定建筑基调色、辅助色、强调色与屋顶色的情况外,廊坊市各功能类型建筑物的基调色、辅助色、强调色与屋顶色的色彩均以该控制总色谱划定的色彩使用范围为规划管控依据。

4.2.3廊坊市建筑色彩外立面基调色控制使用色谱是在廊坊市建筑色彩控制总色谱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功能定位,划分为五个色彩控制片区,分别对五个分区的建筑用色(基调色、辅助色、强调色与屋顶色)提出了指导意见。

4.2.4根据用地性质,在五个分区色彩管控基础上,针对建筑功能属性,分别给出了居住类、行政办公类、商业金融类、文教卫体类、工业园区类建筑外立面基调色的参照推荐使用色谱。

具体色彩规划管控分别依照分区推荐用色(基调色、辅助色、强调色与屋顶色)执行。

4.2.5廊坊市中心城区内推荐使用色彩管控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或规划中的建设项目,均须依照与建筑功能类型相对应的建筑外立面基调色控制使用色谱和建筑色彩控制总色谱划定的色彩范围,实行建筑外立面基调色、辅助色、强调色与屋顶色的范围确认、选择、设计与涂装。

4.2.6对于中心城区重点街区建筑、标志性建筑均须依照区域推荐使用色谱实行建筑色彩规划与管控。

如上述建筑周边色彩环境允许其有更新颖的设计手法,以更贴切地配合建筑结构形态与功能特征,可以经由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同意,适度放宽色彩控制要求。

4.2.7具体实施流程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照规划要点、《廊坊市中心城区建筑色彩控制导则》色彩要求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建筑设计方案(色彩)须提交规划管理部门,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建设项目竣工时,须由规划管理部门对建筑色彩外观依据相应控制总色谱、分区控制使用色谱及获得审核通过的色彩设计方案实行审核评定,通过后方可获得验收合格证。

4.3廊坊市建筑外立面基调色禁止使用色谱

本区内的城市建筑色彩要求具备与自身功能、形式、体量相协调,建筑色调原则上不得采用大面积高彩度的原色和深灰色,如红、黑、绿、蓝、橙、黄等,更不允许高彩度搭配的外观色彩,(城市特殊需要警戒和标识的构筑物除外)。

如需以强烈色彩作为建筑外观色调的,必须经过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章分区建筑色彩规划管控体系与色彩控制基准

5.1廊坊市中心城区建筑色彩控制区域划分与各分区色彩控制体系

本次规划将廊坊市中心城区分成五个色彩规划控制区域,并针对每个区域的景观特征与发展定位设定相应的色彩控制体系。

具体分区与色彩控制体系如表3:

控制体系

控制区域

景观构建思路

景观营造方针

色彩控制体系“华”

主城区

此区域是以老火车站为中心发展起来的区域,承载着廊坊的历史,是一个以商业和住宅为主的区域;宜营造现代都市繁荣街区景观。

建筑外立面基调色以暖色系的中·高明度、低艳度为主;

积极使用石材或花砖等具有高品质感的建筑材料。

色彩控制体系

“锐”

开发区

该区域经贸会展、高新产业、科研教育等都将集中在该区域;适合形成具有现代建筑为主、充满活力的景观。

建筑外立面以暖色系低艳度色为基调;

用色配合建筑形态,进行分段、分节设计;

积极使用玻璃、金属等现代建材,营造现代、洗练、充满活力的城市印象。

色彩控制体系

“稳”

万庄区

正在开发中,现有建筑非常少,今后将以生态文化休闲和创意产业为主;宜形成温和、稳重的都市田园景观印象。

建筑外立面基调色以暖色系、低纯度色为主;

注意与周边绿植的相互协调,营造出美丽的田园都市景观。

色彩控制体系

“翔”

空港新区

即将建设机场并大力发展临空港物流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区。

将成为城市的“国际门户”。

建筑外立面基调色以高明度色为主;

积极使用玻璃、金属等新型建材,演绎出现代性和先进性。

色彩控制体系

“润”

主城区的

“干”状区域

会展中心、步行景观轴、北部文化艺术新区、商业中心等将集中在该区域是主城区最繁华、最富有艺术特色的区域,宜打造温和、宜居、繁华、有品位的城市印象。

建筑外立面基调色以暖色系的中·低明度、低艳度色为主;建筑底层部位可积极使用略微鲜艳的强调色;

多使用木材、石材等天然建材,与自然环境协调。

(见附图三)

5.2廊坊市中心城区色彩规划色彩管控基准

为方便实施,本次规划采用色谱对廊坊市中心城区进行管控,具体色谱按照控制精度与控制对象的不同分为两类色谱,分别为推荐总色谱(附图二)和各区推荐色谱(附图七~十一),具体介绍如表4:

管控层次

管控色谱

管控范围

推荐总色谱

(90色)

该色谱作为廊坊市中心城区所有建筑外立面色彩推荐用色,适用于各类建筑。

各分区色彩管控范围

各分区推荐色谱

针对廊坊市中心城区五个色彩控制区域特点与发展目标,从推荐90色中分别划分出了五个管控区域内建筑适用的推荐色彩,归纳出“各区域色彩管控范围”与“各区域推荐色谱”,对应管控区域内建筑均适用且首先推荐采用该色谱。

5.2.1各区域色彩管控基准——“色彩控制范围”:

依据色彩规划管控区域的不同,按照五个色彩规划控制体系分别进行建筑基调色、辅助色、强调色与坡屋顶色范围划分,并以蒙塞尔制数值范围定出各区域“色彩控制范围”表格,以此作为各区域景观风格塑造与差异化的基础与管控基准。

5.2.2各体系推荐色谱:

该系列色谱是以“推荐色谱(90色)”为基础,结合廊坊具体区域规划要求与景观构建方针,从推荐90色中精选出适合各区域建筑色彩使用,并通过色彩设计与协调能够构建出特定区域景观印象的色彩。

五个体系的对应推荐色谱是实际管控中对应区域内建筑首先推荐采用的色谱。

(详见附图七~附图十一)

5.3五个色彩控制体系管控

5.3.1色彩控制体系“华”——主城区(详见附图七—1~七—3)

管控层次与推荐用色范围:

应注重沿街建筑色彩的连续性与协调性的控制,通过严控艳度、变化明度的基本原则来管控街区。

具体管控层次如下:

①严格按照色彩管控体系“华”的推荐色谱控制区域内建筑色彩艳度,严禁出现大面积使用高艳度色彩的现象。

②按照本导则3.1、3.2与3.3所述,确保沿街建筑的色彩连续性。

并控制好沿街建筑与街区内部建筑间的色彩诱目性等级关系。

按照本导则3.6~3.8所述,控制好玻璃材质和新建筑材料的色彩艳度。

③主要街道两侧按色彩管控体系“华”中推荐的基调色进行管控;区域内其他建筑均应控制在色彩管控体系“华”的推荐色谱限定范围以内。

④按照本导则3.4所述,区域内建筑屋顶色应采用色彩管控体系“华”中的推荐屋顶色进行管控。

5.3.2色彩控制体系“锐”——开发区(详见附图八—1~八—3)

管控层次与推荐用色范围:

应注重建筑色彩的连续性与协调性的控制,通过严控艳度、变化明度的基本原则来管控街区。

具体管控层次如下:

①严格按照色彩管控体系“锐”的推荐色谱控制区域内建筑色彩艳度,严禁出现大面积使用高艳度色彩的现象。

②按照本导3.1、3.2与3.3所述,确保沿街建筑的色彩连续性。

并控制好沿街建筑与街区内部建筑间的色彩诱目性等级关系。

③主要街道两侧按色彩管控体系“锐”中推荐的基调色进行管控;区域内其他建筑均应控制在色彩管控体系“锐”的推荐色谱限定范围以内。

④按照本导则3.4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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