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围护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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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围护监理细则
基坑围护监理细则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围护及施工)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上海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2
(一).基坑概况………………………………………………………………………………2
(二).本区域地质情况………………………………………………………………………2
(三).基坑围护情况…………………………………………………………………………2
二.监理依据…………………………………………………………………………………6
三.监理内容…………………………………………………………………………………7
四.基坑工程监理工作程序…………………………………………………………………7
五.基坑工程施工方案审查…………………………………………………………………9
(一).基坑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9
(二).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内容…………………………………………………9
(三).基坑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要点………………………………………………………9
六.基坑支护的质量控制……………………………………………………………………11
(一).开工条件的审查……………………………………………………………………11
(二).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监理要点……………………………………………………11
七.土方开挖与降排水的质量控制…………………………………………………………13
(一).土方开挖质量控制方法…………………………………………………………13
(二).开挖条件审查………………………………………………………………………14
(三).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14
(四).降、排水的质量控制…………………………………………………………………16
八.监测与异常情况…………………………………………………………………………17
(一).监测的项目和内容…………………………………………………………………17
(二).监测工作的要求……………………………………………………………………18
(三).异常情况的几种常用处理方法……………………………………………………18
九.基坑工程监理工作要点…………………………………………………………………19
一.工程概况
(一)、基坑概况
1、。
2、基坑围护结构采用SMW+斜抛撑或拉森钢板桩+平拉锚。
(二)、本区域地质情况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场地内无影响工程建设的不良地质作用。
(三)、基坑围护结构
(1)三轴水泥土搅拌桩:
1、采用三轴搅拌桩设备施工,采用上下各一次对土体进行喷浆搅拌的施工工艺,止水桩采用套接一孔的施工工艺。
2、无特殊说明,搅拌桩水泥掺量20%,水灰比1.5—2.0,如桩位处于暗浜或回填区域,水泥掺量加大到23%,搅拌桩养护期不得小于28天,28天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得小于0.8MPA。
3、搅拌下沉速度应控制在0.5M/MIN--1M/MIN范围内,提升速度应控制在1M/MIN--2M/MIN范围内,并保持匀速下沉或提升。
提升时在孔内不应产生负压造成周边土体过大扰动,搅拌次数或搅拌时间应保证水泥土搅拌桩的成桩质量。
临近重要保护对象时,搅拌下沉速度应控制0.5M/MIN—0.8M/MIN,提升速度应控制在1M/MIN范围内,喷浆压力不应大于0.8MPA。
4、施工应有连续性,对于24小时以上的施工冷缝均需在接头旁加桩补强。
搅拌桩成桩质量标准:
桩底标高误差≤5CM,桩位误差≤5CM,桩径误差≤1CM,垂直度≤1/200。
5、基坑开挖前应采用浆液试块强度试验的方式检验水泥土搅拌桩的桩身强度,每台班抽查一根桩,每根桩不少于2个取样点,应在坑底以上1M范围内和坑底以上最软弱土层处的搅拌桩内设置取样点,每个取样点制作3个试块,试块应及时密封水下养护28天后进行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
(2)搅拌桩内插型钢:
1、型钢宜采用整材,当需要分段焊接时,应采用坡口等强焊接,焊缝质量等级二级,单根型钢中焊接接头不应超过2个,相邻型钢的竖向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M,且型钢接头距离坑底地面不宜小于2M。
2、型钢宜在搅拌桩施工结束的30分钟内插入,宜依靠自重插入,当插入困难时可采用辅助措施下沉,严禁采用多次重复起吊型钢并松钩下落的插入方式。
3、插入型钢的质量标准为:
垂直度≤1/200,型钢长度偏差≤1CM,型钢底标高误差≤3CM,型钢平面位置平行于基坑边线方向≤5CM,垂直于基坑边线方向≤1CM,行心转角≤3度。
4、型钢于冠梁间应采用不宜压缩的材料隔离,单迎坑面一侧应采用油毛毡等薄层硬质材料。
5、围护结构与底板及楼板传力带连接处应剥除型钢外搅拌桩,使传力带通过油毛毡隔离后直接浇筑至型钢边。
6、型钢拔除前搅拌桩与地下室外墙之间的空隙应回填密实,型钢应采用间隔拔除的方法,在环境保护严格处,应采用拔一跳三的拔除方式,拔除时应在型钢空隙处跟踪注浆,注浆材料采用普通42.5级硅酸盐水泥,水灰比0.6。
(3)支撑系统
1、圈梁、支撑的主筋保护层厚度为30MM。
2、支撑标高允许偏差2CM,支撑轴线平面位置允许偏差3CM,砼支撑截面尺寸允许偏差+2CM、-1CM。
3、圈梁混凝土强度须达到C25后方可施加钢支撑预加轴力,每根钢支撑要求施加500KN的预压轴力。
4、钢支撑为注明焊缝厚度为8MM,皆为满焊。
5、支撑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检查各节点的连接状况,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加预应力,预应力施加应均匀,对称,分级施加,预应力施加过程中应检查支撑连接节点,必要时对支撑点进行加固,预应力施加完毕后应在额定压力稳定后予以锁定,钢支撑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分析轴力检测数据,必要时应复加轴力。
(4)钢板桩
1、钢板桩采用小企口拉森Ⅳ号钢板桩,施工单位应选用7成新以上的钢板桩,转角处应采用特制转角钢板桩,钢板转齿口完好,齿缝间先嵌填黄油等密封材料,以提高防渗性能。
2、钢围檩与钢板桩焊接,要求贴合紧密,期间如存在间隙应灌以细石混凝土填实。
3、地下室施工完成并回填密实后方可拔除钢板桩,拔除时应采取跟踪注浆。
4、施工质量标准:
成桩垂直度1/100,轴线位置偏差±10CM,桩顶标高误差±10CM。
5、钢板桩与砼传力带之间应采用油毛毡隔离。
(5)高压旋喷桩
1、高压旋喷桩采用两重管法施工。
2、旋喷桩水泥产量33%,水灰比为0.8,旋喷桩施工时每台班制作试块一组,28天侧限抗压强度不小于1.0MPA。
3、当旋喷桩作为止水帷幕时,应采用复喷工艺,喷浆下沉或提升速度不应大于100MM/MIN,旋喷桩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150。
4、到达28天龄期后,可采用钻芯取样的方法检测旋喷桩的强度和长度,检测的数量不少于桩数的1%,且不少于5根。
(6)基坑降水
1、本工程拟采用轻型井点进行坑内疏干降水,预降水时间不宜少于15天,坑内地下水降至开挖面以下0.5—1M后方可进行相应土方开挖。
2、除降水井点外,基坑内还应设置集水井、排水沟、盲沟等可靠地明排水系统,排水沟宜布置在止水帷幕外边缘0.5M以外,应有可靠地防渗漏应急措施,防止地表水通过地表开裂渗入坑周土中。
3、基坑施工过程中,应对坑内外地下水控制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并根据监测数据指导施工,做到按需降水。
4、应按规定清洗滤井,冲除沉渣,同时应确保围填砂砾滤料的施工质量,做到出水常清,对出水浑浊的井点管应予以维修或更换。
5、如需要通过降水来满足施工期间地下室抗浮,按照主体结构设计要求的时间确定何时停止降水。
6、本工程需降承压水,降压井设计施工应通过专业单位负责实施。
7、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资料、基坑围护设计及周边环境情况制定详细的降水设计、施工及运行方案。
(7)土方开挖
1、基坑土方开挖应严格遵守先撑后挖的原则。
2、机械挖土应避免对工程桩产生不利影响,挖土机械不得直接在工程桩顶部行走,挖土机械严禁碰撞工程桩、围护墙、支撑、降水井管、监测点等,其周边200-300MM范围内的土方应采用人工挖土。
3、土方开挖时,如施工机械须穿越支撑时,必须将支撑两边垫高300MM以上,用道板架空支撑后方可穿越,严禁直接碾压和碰撞支撑构件。
4、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随挖随浇捣垫层,混凝土垫层应直接浇捣至围护桩边,无垫层坑底暴露面积不得大于250平方米,垫层应在24小时内浇筑完成。
5、土方开挖时,坑内不得沿围护桩边设置排水明沟,以免加深开挖深度。
6、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遵循时空效应,减少基坑暴露时间和面积,土方开挖顺序应以先开挖对基坑位移要求较低的一侧土体,再开挖对基坑位移要求较高的一侧土体为基本施工原则。
7、基坑开挖的土方不应再临近建筑及基坑周边影响范围内堆放,并应及时外运。
8、基坑开挖时应分层分段开挖,分层厚度不应大于4米,分段长度不应大于30米,临时边坡坡度不应大于1:
1.5。
9、工程桩应随土方开挖分层凿除设计标高以上部分,工程桩顶处理宜在垫层浇筑完毕后进行。
10、临近基坑边的局部深坑宜在大面积垫层完成后开挖。
(8)施工监测
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应及时预报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以指导施工。
1、监测内容及报警值如下:
项目
日变量报警值
累计报警值
1、围护墙顶部竖向、水平位移
>2mm/d、连续2d以上
≥20mm(南侧)
≥30mm(东、西、北侧)
2、基坑内、外地下水位
>300mm/d
≥1000mm
3、支护体系观察
4、围护体系裂缝(如有)
>1mm、持续发展
5、围护墙侧向变形(斜侧)
>2mm/d、连续2d以上
≥30mm(南侧)
≥40mm(东、西、北侧)
6、支撑内力
≥2000KN
7、临近建(构)筑物水平及竖向位移
水平位移>1mm/d,竖向位移>2mm/d,连续2d以上
水平位移≥5mm
竖向位移≥25mm
附件倾斜≥0.2%
8、临近地下管线水平及竖向位移
>2mm/d
≥10mm
相邻两测点差≥8mm
9、基坑外侧地表裂缝(如有)
>10mm、持续发展
2、监测频率
1)围护桩施工过程中级地下室结构施工至±0.000以前,监测频率应为2次/周,但在环境保护严格处,围护桩施工中的监测频率应为1次/天。
2)土方开挖开始至底板浇筑完成3天后,监测频率应为1次/天。
3)支撑开始拆除至拆除后3天,监测频率应为1次/天。
4)如遇异常情况或围护结构报警时,应加密或连续监测。
3、监测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报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
4、要求当天监测的数据采集完成5小时内,对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认数据无误会报业主、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5、监测单位应按规范提供监测中间报告和最终报告。
二.监理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6、《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2002);
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9、《上海市标准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T08-61-2010);
1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1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1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13、《建筑桩基技术规程》(JGJ94-2008);
1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15、《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
16、《基坑技术规程》(DG/T08-61-2010);
17、《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J08-2001-2006);
18、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技术文件;
19、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
20、本工程的有关合同、文件;
21、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三.监理内容
基坑施工监理内容主要为:
三轴水泥土搅拌桩、三轴水泥土搅拌桩内插型钢、支撑、井点降水、土方开挖、基坑监测。
四、基坑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见图一:
基坑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图一:
基坑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五基坑工程施工方案审查
(一)基坑工程施工方案的报审
1.本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4m,承包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按照目前本市深基坑管理规定,本工程深基坑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并出具书面评估结论。
2.在基坑工程开工前办理基坑工程施工方案报审手续,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3.1)报监理机构审查。
(1)专项施工方案需经本单位技术主管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2)报审时应附施工方案审批表;同时附专家论证审查报告,报审时应提交支护方案设计计算书。
3.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签字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施工。
(二)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内容
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除一般的要求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支护结构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设计单位设计的除外)
2.支护施工方案
3.土方开挖方案
4.降、排水方案
5.监测方案
6.应急措施
7.基坑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应注意其内容的完整性、协调性。
(三)基坑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要点
支护结构方案
1.选用的支护结构形式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有无保证,施工可行性如何,有无考虑地质条件、环境条件、施工条件、施工季节的影响。
2.支护结构的设计依据、设计参数是否可靠,验算结果能否满足安全度要求。
有无考虑塔吊基础对支护结构的不利影响,电梯井、集水井等局部加深部位如何处理。
3.有无考虑基底以下承压水的影响,有无出现基坑底土体隆起的可能。
4.施工机械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当采用深搅桩作止水帷幕时,现有桩机搭接长度能否满足;桩机能否穿过或达到设计深度要求等。
5.支护结构的平面布置有无考虑排水明沟、集水坑的布置和施工作业面的需要。
6.基坑外设计允许施工荷载。
7.钢支撑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位置、标高是否正确,预埋件的尺寸是否正确,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加预应力,预应力施加应均匀,对称,分级施加,预应力施加过程中应检查支撑连接节点,支撑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检查各节点的连接状况,必要时对支撑点进行加固,预应力施加完毕后应在额定压力稳定后予以锁定,钢支撑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分析轴力检测数据,必要时应复加轴力。
土方开挖方案
1.土方开挖前应科学地安排施工顺序,编制详细的挖土进度计划。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支护设计工况相一致,施工进度安排应合理,支护结构(包括压顶梁)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含水率较高时,应提前降低地下水,目前常用的有井点降水、井管降水,采用何种降水方式,应根据土质情况与开挖深度确定,必要时可先进行工艺试验。
3.大面积软土深基坑工程挖土应分层、分区、分块进行,土方开挖后应尽快进行垫层等后续工序的施工,尽量缩短基坑底的暴露时间。
4.边坡坡面应加以保护,一般基坑可用塑料布覆盖,对于基坑面积大、深度较深、施工期较长以及雨季施工的基坑工程,坡面应用钢丝网水泥或钢筋网混凝土面保护。
5.保护支护结构、工程桩的措施。
降、排水方案
本工程共计降压井10口,井深度自自然地面计,降水井材质选用壁厚不小于4mm的钢管,坑内共布置轻型井点16套,轻型井点井管长6M,支管间距1.5M。
本工程承压水降水深度须有专业单位计算确定,施工过程中按需降水。
1.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工程中,应采取降水措施,为土方开挖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条件,同时,也为城市道路交通创造一个文明的环境条件。
2.当基础底面低于地下水位时,应采取降水或排水措施,使地下水位降至设计底面标高以下500mm,以满足施工需要。
3.地下降水方案应根据土质情况、开挖深度进行设计,系统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行。
坑内、外降水时应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于周围环境复杂的深基坑宜采用坑内降水,必要时应事先做降水试验,以便掌握坑内降水引起坑外地下位变化的规律。
4.基坑四周应设置明沟和集水坑排水,对于局部超深部位(如:
电梯井、集水井,可采取轻型井点或井管降水的办法进行处理。
5.大面积基坑中间可设置盲沟,间距、截面大小应根据排水面积确定。
盲沟应与集水井形成排水系统,并在施工方案中画出平面布置图。
6.对排水或降水困难的淤泥质地基中,宜铺砂石垫层,以便于疏、排水。
7.坡顶、坡底应设置排水系统,防止外来水入侵;外部排水系统应通畅,不得渗漏,以免影响边坡结构。
8.对于无桩基或虽有桩基但不能满足抗浮要求的工程,尚应考虑施工和使用期间的抗浮问题。
监测与应急措施
1.有无完整的监测方案,监测项目、测点的布置是否合理,监测数据的采集、报告制度是否完善。
2.施工方案中是否考虑了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包括:
方案、措施、组织与物资准备等),以便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六.基坑支护的质量控制
(一)开工条件审查
1.基坑支护工程开工前应办理开工申请手续,经总监批准后方可正式施工。
2.基坑支护工程开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已报审通过,分包合同已签订,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已到位,
(2)施工方案已报审通过。
(3)测量放线已复核。
(4)材料进场已报验。
水泥、外加剂、或预制桩应有出厂合格证。
(5)施工机械报审。
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包括:
搅头直径、双搅头间距)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6)"三通一平"满足施工要求,面积大、地势低的场地要做好排水。
(7)清理地下、地面、空中障碍物。
(二)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详见水泥搅拌桩施工监理细则
(三)基坑支护监理要点
1、钢筋工程质量检查内容
1)现场钢筋焊接,要检查焊工的上岗证,并要现场试焊,试焊试验合格,方可上岗。
2)钢筋规格、数量和间距,检查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是否有变形、松脱和开焊及污染现象。
3)钢筋弯钩或变折角度及断料长度。
4)钢筋连接的接头形式和连接工艺。
5)钢筋连接接头的间距和设置位置。
6)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和焊接接头长度。
7)箍筋加密区长度和箍筋间距、直径。
8)墙板拉筋直径、间距和位置。
9)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10)承包方应自检自验钢筋工程,监理复验后签证。
2、模板工程质量检查内容
1)梁封模前底部杂物应清理干净,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涂隔离剂,严禁隔离剂沾污钢筋。
2)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3)预埋件、孔洞尺寸、位置等应复核。
4)模板一次支模过高,造成砼难以浇捣等情况应采取措施。
5)当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跨度等于或大于4m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
6)在浇筑混凝土前,对模板内的杂物和钢筋上的油污、垃圾等应清理干净,对模板的缝隙和孔洞应予堵严,对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
3、砼工程质量检查内容
1)根据混凝土配合比,对首盘混凝土坍落度进行检查,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断抽检;
2)按照规范要求,见证混凝土试块制作;
3)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人跟踪检查浇筑情况,防止跑模;
4)对混凝土的浇筑、振捣、面层平整度、厚度、预留孔的位置是否正确及其他的细部处理等,监理应予抽检、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确定。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处理。
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7)外观质量不出现严重缺陷。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参照下表标准。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8)混凝土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下列工序进行旁站控制
●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
●混凝土浇筑。
4、钢支撑安装监理要点
1)钢支撑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位置、标高是否正确,预埋件的尺寸是否正确。
3)预应力施加应均匀,对称,分级施加,预应力施加过程中应检查支撑连接节点,支撑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检查各节点的连接状况,必要时对支撑点进行加固,预应力施加完毕后应在额定压力稳定后予以锁定。
4)钢支撑的焊缝是否饱满,焊缝厚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定期对钢支撑的支撑轴力进行监测,查看在施工中是否轴力数据是否稳定,出现异常及时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七.土方开挖与降排水的质量控制
(一)方开挖质量控制方法
(见表-7.1)
表-7.1:
方开挖质量控制方法
控制阶段
质量控制的主要项目和内容
监理控制方法
事前控制
施工方案
审查
开工条件
审查
施工过程
按施工方案分段、分层开挖,土钉墙支护应与支护施工同步
观察
土不得堆放在基坑边
观察
桩基与支护保护
观察
验收
基坑围护
抽检、量测
基底标高
抽检、量测
基底尺寸
复核、量测
(二)开挖条件审查
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办理开工申请手续,经总监批准后方可施工。
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条件:
1.承包单位管理人员已到位,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已报审通过,分包合同已签订。
2.施工方案已报监理机构审查通过。
3.测量放线已复核。
4.施工许可证已领取。
5.弃土地点已落实。
6.挖土开始时间应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桩采用挤土桩的基坑工程,待桩基完成后达到一个稳定期后方可开挖(间隙时间应根据地基土质、桩密度确定,一般不宜少于15天)。
(2)基坑支护采用水泥搅拌桩,必须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值方可开挖。
对于用水泥土支护墙,一般需28天方可开挖。
(3)支护结构顶部的硬化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圈梁应达到规定的强度。
(4)降水深度能满足挖土的需要。
(5)变形监测点已布置就绪,并测得不少于二次初始值。
(三)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大型深基坑工程应严格控制土方开挖时间、顺序、方法,分段、分块、分层开挖。
开挖进度应与支护工程施工进度协调,不得超前,以保证支护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
挖土的进度应服从总体安排,与后续工序(垫层)施工进度相衔接,不得各行其事。
当后续工序准备工作不能及时到位时,应放慢开挖速度。
2.淤泥土质基坑挖土应分层进行,挖出的弃土应及时运走,以防止土在自重压力下产生流变和蠕动,使桩基产生位移。
3.桩顶上部宜留50cm土用人工挖除。
严禁挖土机械碰撞支护、工程桩,凡有未到位的工程桩,应督促施工单位事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