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定额说明市政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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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定额说明市政工程
市政工程
册说明
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已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现浇构件混凝土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和商品混凝土分别编制的,现场搅拌混凝土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的,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计算时应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四、本定额砂浆是按现场拌和和商品干混砂浆分别编制的,现场搅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的,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商品干混砂浆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计算时应对商品干混砂浆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五、中小型机械在25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的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已包括在定额内。
六、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七、地下管线的交叉处理,临时遇到的障碍拆除,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经建设单位认可)的临时工程等,按相应项目执行,无定额项目的,按实签证。
八、“D隧道工程”定额暂未编制。
九、本定额与通用安装工程册定额执行界限如下图所示:
1.供水管道:
2.排水管道:
图例说明:
(1)、
(2)为水源管道;(3)、(4)为总排水管道。
(1)、
(2)和(3)、(4)若为城市供、排水(住宅小区除外)管道时,应执行市政工程相应定额。
3.煤气管道:
4.油、气管道:
图例说明:
(5)、(6)为油、气管道。
(5)、(6)若为城市煤气及油、气管道(住宅小区除外),应执行市政工程相应定额。
十、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房屋建筑与装饰、仿古建筑、通用安装、园林绿化、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等册定额相应项目执行,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A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土石方工程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适用于市政定额其他章。
(二)本定额土方工程不分土壤类别均执行定额,石方工程按类别执行相应定额。
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分类表和岩石分类表。
(三)土方定额对土壤含水量因素已综合考虑,不分干、湿土,均按本定额执行。
(四)淤泥指在静水或缓慢流水环境中沉积并含有有机质的细粒土,其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1.5;松土(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
(五)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不包括加宽工作面):
1.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按沟槽计算。
2.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按基坑计算。
3.超过上述范围,应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六)平整场地系指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找平;竖向布置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七)余土弃置中的定额项目同样适用于现场土石方转运。
二、土方工程说明
(一)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3,先开挖后支撑时不属支撑下挖土。
(二)人工挖一般土方,深度>2m时,定额按下表乘以系数:
深度≤4m
深度≤6m
深度≤8m
深度≤10m
深度≤12m
深度>12m
1.06
1.12
1.24
1.36
1.48
1.65
(三)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定额内已包括槽、坑底打夯的人工。
(四)机械挖、运淤泥、流砂,按机械挖、运土方、沟槽、基坑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五)机械土石方作业的坡度因素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坡度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六)挖土、装土机械在垫板上作业,定额不作调整,但定额未包括搭拆垫板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取土回填,如取松土(虚方),按机械装运土方相应定额执行;如取天然密实土,按机械挖土方,汽车配合运土相应定额项目执行,但基本运距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9。
三、石方工程说明
(一)人工凿一般石方、沟槽、基坑石方,手持风动凿岩机凿一般石方、沟槽、基坑石方,其深度>2m时,定额按下表乘以系数:
深度≤4m
深度≤6m
深度≤8m
深度≤10m
深度>10m
1.06
1.12
1.24
1.36
1.52
(二)推土机推石碴按推土机推土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
(三)石方爆破执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爆破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四、其他说明
(一)挡土板支撑中的密撑指满铺挡板,疏撑指间隔铺挡板。
(二)挡土板支撑项目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挡土板考虑,如一侧支挡土板时,人工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0。
(三)如无特殊说明,沟槽深≤4m时,可执行疏撑项目,沟槽深>4m时,可执行密撑项目。
土壤分类表
土壤
分类
土壤名称
开挖方法
一、二类土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
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三类土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
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四类土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
机械需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代表性岩石
开挖方法
极软岩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2.各种半成岩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软质岩
软岩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较软岩
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用爆破法开挖
硬质岩
较硬岩
1.微风化的坚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用爆破法开挖
坚硬岩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用爆破法开挖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定额的土石方挖、推、装、运体积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石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设计)体积计算。
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分别按“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中相关系数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体积
虚方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0.77
1.00
0.67
0.83
1.00
1.30
0.87
1.08
1.15
1.50
1.00
1.25
0.92
1.20
0.80
1.00
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石方类别
天然密实体积
虚方体积
松填体积
码方
石方
1.0
1.54
1.31
块石
1.0
1.75
1.43
1.67
砂砾石
1.0
1.07
0.94
二、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实际平整面积,以“m2”计算。
三、土石方工程量按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土石方工程量内。
机械上下坡时修建的便道土石方量并入土石方工程量内计算。
四、沟槽、基坑挖土石方按以下规则计算工程量:
(一)沟槽长度:
排水管道主管按管道的设计轴线长度计算,支管按支管沟槽的净长线计算;构筑物按设计轴线长度计算;给水、燃气管道中的井、管道及管座分别计算,主管按设计轴线净长线计算,支管按支管沟槽的净长线计算。
(二)沟槽、基坑深度:
构筑物按基础的结构形式和埋深分别计算;当管道基础为带形基础时,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道基础底面高程计算,设计有垫层的,还应加上垫层的厚度;当管道基础为管座时,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底高程加管壁厚度计算。
(三)沟槽、基坑底宽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如无明确规定,按以下规则执行:
1.混凝土基础:
按基础外缘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混凝土垫层不计工作面宽度;
2.管道(无基础):
按其管道外径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
3.砂石基础:
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4.需支设挡土板的沟槽底宽除按以上规则计算外,每侧另加0.1m;
5.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径
(mm)
非金属管道
(m)
金属管道
(m)
构筑物(m)
无防潮层
有防潮层
500以内
0.40
0.3
0.4
0.60
1000以内
0.50
0.4
2500以内
0.50
0.4
2500以上
0.60
0.5
(四)沟槽、基坑放坡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坡度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土类别
放坡起点
(m)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沟槽、坑内作业
在沟槽侧、坑边上作业
顺沟槽方向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0.50
1∶0.33
1∶0.75
1∶0.50
三类土
1.50
1∶0.33
1∶0.25
1∶0.67
1∶0.33
四类土
2.00
1∶0.25
1∶0.10
1∶0.33
1∶0.25
注:
沟槽、基坑中土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类别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五、沟槽放坡挖土在边坡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排水管道的井位加宽、管座基坑、集水坑挖土等不再计算。
当排水管道沟槽为直槽时,井位加宽按直槽挖方总量的1.5%计算。
六、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死角、槽坑底预留厚度、修整底、边等),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规定计算,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乘以1.30系数:
土方工程量(m3)
≤1万
≤5万
≤10万
≤50万
≤100万
>100万
人工挖土工程量(%)
8
5
3
2
1
0.6
注:
表中所列的工程量系指一个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范围的土方工程总量。
七、人工修整边坡工程量,以设计规定需修整边坡的面积以“m2”计算。
八、土石方回填应扣除基础、垫层、构筑物及管径>200mm的管道占位体积。
九、土石方运输距离及运输方式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运距以挖、填区的重心之间直线距离计算,也可按挖方区重心至弃土区重心之间的实际行驶距离计算,或按循环路线的二分之一距离计算,当弃、置土运距>15km时,不再执行定额项目,按社会运输价计算。
十、挡土板支撑面积按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以“m2”计算,如一侧支挡土板时,按一侧的面积计算工程量。
B道路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本章道路工程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厂区、生活区等道路及广场工程。
(二)道路基层定额中的土方均为压实方,未计价,已包括≤500m的运输;运距>500m时,执行土石方工程相应增运距定额。
(三)定额中未包括弯沉测试发生的费用,如设计要求弯沉测试时,另行按实计算。
二、路基处理
(一)强夯加固地基是指在天然地基上或在填土地基上进行作业。
本定额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费用,如设计要求试夯,另行计算。
(二)地基强夯需要用外来土(石)填坑的,外来土(石)的取、运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三)“每一遍夯击次数”指夯击机械在一个点位上不移位连续夯击的次数。
当要求夯击面积范围内的所有点位夯击完成后,即为完成一遍夯击;如需要再次夯击,则应再次根据一遍的夯击次数套用相应项目。
(四)地基处理振冲桩、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深层水泥搅拌桩、粉喷桩、高压水泥旋喷桩、石灰桩、灰土(土)挤密桩、柱锤冲扩桩、地基注浆、褥垫层等,执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五)原土掺生石灰定额工作内容包含挖松原土、掺生石灰、找平、碾压。
将原土挖出并集中拌和时,不执行原土掺生石灰定额。
(六)机械抛石挤淤已包括挖取填料和300m运距,当运距超过300m时,执行土石方工程相应增运距定额。
(七)排水沟、截水沟项目按本定额“E管网工程”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八)路基盲沟定额未包括土方的弃、运处理,弃、运土方应另按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九)旧路面凿毛是指利用旧有路面加铺面层时,在旧路面上打凿麻点,发生时方可计算。
三、道路基层
(一)路床碾压定额包括平均厚度≤10cm的人工挖高填低、平整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经重型压路机碾压密实,达到设计要求。
(二)道路基层的压实厚度≤20cm时,其机械费和人工费不作调整,压实厚度每增加1cm时,其机械费按相应基本厚度的机械费乘以系数0.05。
(三)基层中的多合土包括:
水泥稳定碎(砾)石、石灰稳定土、石灰与粉煤灰(煤渣)及土的拌和物、石灰与粉煤灰及碎(砾)石的拌和物、水泥稳定砂砾石(碎石)、水泥与石灰稳定砂砾石拌和物,实际采用的配合比不同时,允许调整材料,但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
(四)多合土基层定额系采用沿路拌和施工方法编制,如采用集中拌和的方法施工时,机械费乘以系数0.94,多合土的运输执行多合土运输相应定额。
(五)井周边基层加强执行土方回填中沟槽灰土、砂砾石回填相应项目,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80。
井周边基层加强使用的材料不同时,允许调整材料,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
(六)混凝土井圈加强按本定额“E管网工程”非定型井方圆井口相应项目执行。
四、道路面层
(一)水泥混凝土路面未包括垫层用工及材料,如需做垫层时,另按相应定额执行。
(二)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中未包括钢筋制作安装,如设计有钢筋时,按本定额“J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执行,定额中已考虑有筋对工效的影响,施工中无论有无钢筋,定额均不作调整。
(三)沥青类混凝土定额中已包括洗工具、刷压路机、刷车箱等的汽油、柴油用量,不再另行计算。
(四)定额中的沥青均为石油沥青,采用煤沥青时,按石油沥青用量乘以系数1.20。
(五)沥青表面处治定额中,未包括底层刷油,如需刷油时,按相应定额执行。
(六)道路工程中的水泥混凝土未包括半成品运输,使用时,按相应的运输定额执行,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不再计算半成品的拌制和运输费。
(七)道路工程中的沥青混凝土铺筑项目未包括半成品拌制和运输,沥青混凝土的拌制和运输按相应的运输定额执行,当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时,不再计算半成品的拌制和运输费。
(八)道面采用钢纤维混凝土时,按附录换算,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01,机械费不变。
(九)道路传力杆、纵缝拉杆执行本定额“J钢筋工程”相应项目。
(十)道路切缝的灌缝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更换材料,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
(十一)道路的块料面层根据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执行本章人行道面层项目或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五、人行道及其他
(一)路肩及人行道整形碾压定额包括平均厚度≤10cm的人工挖高填低、平整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经压路机碾压密实,达到设计要求。
(二)成品路用混凝土构件安砌,不再计算构件制作和运输费。
(三)人行道方砖的铺砌项目是按面层和垫层分开编制的,根据不同的垫层和面层进行组价,其中面层是按细砂扫缝考虑的,当面层采用砂浆砌筑时,面层和垫层执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四)成品路用混凝土构件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
(五)安砌混凝土方砖和石质方砖项目是按正方形规格列项的,当采用矩形砖或多边形砖时,按单块矩形砖面积执行与正方形砖面积对应的项目。
(六)安砌人行道彩色花砖定额项目其规格都在20cm×20cm以下,当单块彩色花砖的面积大于20cm×20cm时,执行混凝土方砖相应规格的项目,材料作相应换算,其中连锁型彩色方砖人工乘以系数1.30。
(七)安砌石质路沿石时,执行安砌混凝土路沿石相应规格的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0。
(八)当路沿石、平石、嵌边石的规格超过定额项目中的最大规格时,按定额中最大规格构件项目执行,构件消耗量按规格作相应调整,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
(九)检查井井筒的升降是按常用井径综合计算的,不分井径均执行该定额。
(十)更换井盖、井座定额是按更换新的球墨铸铁井盖、井座计算的,旧井盖井座残值回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当实际采用的井盖、井座材质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但定额人工和机械费不变;当旧井盖井座可利用时,应取消定额中井盖、井座材料费,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
(十一)雨水进水井的升降是按常用规格综合计算的,不分规格均执行该定额,进水篦子是按更换新篦子计算的,当实际采用的进水篦子的材质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但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变,旧篦子残值回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当旧篦子可利用时,应取消定额中篦子的材料费,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变。
(十二)采用的树池盖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材料,但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变。
六、交通管理设施
(一)人(手)孔井按“E管网工程”非定型井相应项目执行。
(二)电缆保护管敷设定额中未包括垫层的工作内容,发生时按设计要求执行相应定额。
如设计采用的管材种类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但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变。
(三)移动盖板或揭(盖)盖板,均按一次考虑,如又揭又盖则按两次计算。
(四)标杆安装定额中包括标杆上部直杆及悬臂杆安装、上法兰安装及上下法兰的连接等工作内容。
柱式标杆安装定额中按单柱式编制。
若安装双柱式标杆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2.0。
(五)反光镜安装参照减速板安装定额执行,并对材料进行换算。
(六)道路标线的其他材料费中已包括了护线帽的摊销,箭头、字符标记的其他材料费中已包括了模具的摊销,均不另行计算。
(七)车道停止线、减让线、机动车禁停网状线、导流线等特殊标线参考执行横道线定额。
(八)道路标线中的纵向实线执行实线项目,虚线执行虚线项目;各种箭头标记执行导向标记项目;文字、图案标记执行文字图案标记项目,人行横道预告标示执行文字图案标记项目。
(九)信号灯电源线安装定额中未包括电源线进线管及夹箍,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交通信号灯安装不分国产和进口、车行和人行,定额中已综合取定。
(十一)安装信号灯所需的升降车台班已包括在信号灯架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十二)交通岗位设施值警亭安装定额中,未包括基础工程和水电安装工作内容,发生时套用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值警亭按工厂制作、现场整体吊装考虑。
(十三)环形检测线安装定额适用于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导线敷设。
(十四)减速垄中的螺栓包含在减速垄材料费中,不再单独计算。
(十五)交通智能系统调试指整个部分的协同调试,单体调试已包含在各子目中,不另计算。
(十六)数码相机、道闸机、可变信息情报板执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强夯夯点按设计规定的夯点(坑)计算面积,每夯点坑工程量按4㎡计算面积,低锤满夯按强夯区域最边夯点中心线外移1.5m边线所围的面积,以夯击能量、每点夯击点及夯击遍数以“m2”计算。
二、抛石挤淤按设计抛石量以“m3”计算。
三、土工布的铺设面积,按实铺展开面积以“m2”计算。
四、路基盲沟及滤沟按图纸设计尺寸以“m”计算。
五、道路基层按设计图纸以“m2”计算工程量,应扣除面积>0.30m2的各种占位面积。
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基层的铺筑宽度如设计为面层与基层宽度相同时,除手摆大卵石、手摆块石、沥青碎(砾)石外,其他各类基层均按每侧各加宽15cm计算工程量。
人行道基层按面层铺筑宽度两侧共加宽10cm计算工程量。
六、井周边基层加强按图纸设计尺寸以“m3”计算。
七、道路路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纸以“m2”计算,应扣除面积>0.30m2的各种占位面积;对原有在道路内的窨井、雨水口需要配合新建路面升高或降低时,应按相应定额计算。
当路面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时,商品沥青混凝土的消耗量按铺筑定额消耗量计算。
八、混凝土路面伸缩缝按断面的设计长度乘以设计高度以“m2”计算。
九、铺砌人行道方块的工程量按嵌边石与路沿石之间的净面积以“m2”计算,并扣除>0.3m2的占位面积。
十、道路两侧的路沿石垫层按图纸设计尺寸以“m2”计算,执行道路基层相应定额,但是,如路沿石安砌在加宽基层上,则不得再计算垫层工程量。
十一、安砌路沿石、嵌边石、平石的工程量按图纸设计尺寸以“m”计算,构件按定额消耗量进价,当构件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消耗量可按设计规格调整。
十二、安砌混凝土电缆浅沟的工程量按图纸设计尺寸以“m”计算,电缆支架及附件已包含在定额中,不再单独计算。
十三、现浇电缆排管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按实体体积以“m3”计算。
十四、道路工程中的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半成品的运输工程量按铺筑定额的消耗量以“m3”计算,多合土运输工程量按设计厚度乘以面积以“m3”计算,其运输距离按下述规定计算:
(一)施工现场外的运输按拌和站至施工现场的最近入口的最短实际行驶距离计算;
(二)施工现场内的运输按该工程里程的二分之一计算;
(三)
(一)+
(二)为该工程半成品的计算运距。
(四)以上运距之和超过定额项目中的最大运输距离时,不再执行运输定额,按社会运输价计算。
十五、电缆保护管铺设长度按设计长度(扣除工作井内净长度)计算。
十六、电缆沟铺砂、盖砖及移动盖板按电缆沟长度以“m”计算。
十七、标杆安装按规格以直径乘以长度表示,按“套”计算。
十八、圆形、三角形标志板安装按设计面积(成品)套用定额,按“块”计算。
十九、道路标线中的纵向实线、虚线、横道线、黄侧石线、车道停止线、减让线、机动车禁停网状线、导流线、导向标记按设计实漆面积以“m2”计算;文字、图案标记、人行横道预告标示按其外截矩形面积以“m2”计算。
二十、减速垄按设计的长度以“m”计算。
二十一、环形检测线按设计长度以“m”计算。
二十二、交通智能系统调试以“套”为单位,每套系统包括一台摄影仪和配套部分。
二十三、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两只分隔墩的外侧面之间的长度以“m”计算;人行道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立杆之间的长度以“m”计算。
C桥涵护岸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桥涵护岸工程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新建、扩建的单孔跨径≤100m的桥梁以及立交桥、防护墙、堤防工程。
(二)C.1桩基、C.2基坑与边坡支护、C.7钢结构执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三)C.6立交箱涵执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四)现浇混凝土构件定额项目中不包括模板、支架和脚手架搭拆,模板、支架和脚手架搭拆执行本定额“L措施项目”相应定额项目。
(五)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制作安装项目在本章节内单独列项。
(六)现浇、预制混凝土构件中的钢筋和预埋铁件制作安装,按本定额“J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七)沥青类桥面铺装及桥上人行道铺装执行本定额“B道路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
(一)毛石混凝土中的毛石含量如与设计不同时,应按设计含量调整毛石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