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支柱维修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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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支柱维修标准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单体支柱使用管理规定检修支柱,支柱必须达到完好的标准。
2.维修好的支柱必须专人进行质量验收,发现不合格的立即处理。
3.支柱必须进行编号,按号统一发放,做好交接手续,填写好领用时间。
4.检修好的支柱,按编号记入台账,由检修者签字备查。
5.支柱升井由使用单位向加工车间按编号点清,有移交手续,双方签字为证。
6.支柱检修后,毎根支柱试压2分钟内有压降、4小时内有漏液的不准发放。
7.合格的支柱要存放在专门库房或厂房内,不准露天存放,库内温度必须在0~30度之间。
8.加工车间厂棚内要清洁卫生,支柱存放垫高不小于200mm,并码放整齐,挂牌管理,表明规格数量和检修时间等,不同规格不准混堆。
9.井上支柱存放超过三个月时,下井前按存放数量5%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应该逐根进行试验;超过一年的,要逐根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入井。
10.加工车间要建立支柱维修档案,检修后认真填写支柱编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试验情况、检修人、验收人等等。
11.组装支柱时要确保质量,零部件必须清理干净,防止微尘侵入,清洗剂定期更换,符合标准。
12.为保证支柱性能完好,延长使用寿命,确保安全生产,对使用的支柱必须定期检查,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
13.支柱维修设专人负责,维修工应能全面了解支柱结构、性能、使用、试验、故障原因及处理方法等等,确保维修质量。
14.维修试验设备精度应满足单体支柱检验技术要求,并经常校核试验仪表。
15.维修好的支柱性能必须全部合格,如有一项性能不合格,支柱不准下井使用。
16.支柱维护好后,活塞应该降到底部垂直或倾斜放置。
如长时间不使用的,应将乳化液放尽,允许水平放置并垫高不小于200mm,码放整齐,三用阀进液孔应用塑料盖堵严,防止脏物进入。
17.支柱如有焊缝开裂或渗漏需补焊或修复时,应用T506、507焊条,并有专用胎具或卡具固定保证,保证零件或部件的同轴度和直线度。
18.焊缝质量达到行程美观,不允许漏焊、焊透夹渣、裂纹、气孔等凹陷,并清理焊渣及飞溅物。
19.采煤工作面结束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的支柱必须检修。
使用不超过8个月的支柱可以试压,合格可继续下井使用,不合格须检修。
20.支柱检修必须全部解体,各部件清洗干净,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对密封件和塑料件要全部更换。
21.活柱表面修复后应进行防腐处理,表面无凸出部分,允许留有轻微凹坑或划痕,深度小于0.5mm,但凹坑处必须有镀层覆盖不露基体。
二、活柱体检测项目及技术标准
1.外径尺寸及公差应为φ92h(0-0.19)
2.外径表面允许有轻微凹坑或划痕划痕深度小于0.5mm
3.底口尺寸及公差应为φ80h9(0.12+0)7.2.4、底口φ80h9圆柱面不允许锈蚀。
4.底口15℃倒角处光洁度为6.3。
5.表面硬度为HB270-310
6.镀层厚度应为45-60μm
7.阀孔尺寸及公差φ42H9(+0.087+0.025)
8.镀层外观无起泡起皮,剥落、烧焦等缺陷以及严重碰伤机械损伤。
9.径向跳动试验<2mm
10.高压焊缝试验:
在1.5倍额定工作液下保压2分钟无漏液。
11.柱头硬度为HB240-270
12.底口φ80孔椭圆度不大于0.1mm
三、油缸检测项目及技术标准
1.内径尺寸及公差应为φ100H10(+0220)
2.内径表面φ100H10处粗糙度3.2
3.外表面硬度为HB260-290
4.内壁镀层厚度在25-35μm之间
四、活塞检测项目及技术标准
1.φ80f9(-0.030-0.104)
2.φ80f9处粗糙度3.2
3.φ75h9(0-010)
4.φ80h9(0-0.10)
5.φ80h9处粗糙3.2
6.φ94.8h9(0-0.14)
7.φ99.4(0-0.14)
8.φ65H11(0.190)
9.φ75h9、φ80f9椭圆度不大于0.1mm
五、底座检测项目及技术标准
1、φ100g7(-0.012-0.15)
2、φ100g7处粗糙度6.3
3、φ95f9(-0.036-0.123)
4、φ95f9处椭圆度0.1mm
六、单体液压支柱整体检修试验见表1-1和表1-2
表1-1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和工具
要求指标
出厂检验类别
备注
1
装配质量
目测
支柱所有零部件应齐全、三用阀、顶盖、弹性圆柱销装配位置正确。
抽检
2
外观质量
目测
支柱外表面无剥落的氧化皮,油缸表面无加工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凹坑。
焊接处焊缝形成美观,不允许有裂缝、弧坑、焊缝间断等缺陷。
除尽焊渣和飞溅物。
手把、底座连接钢丝应全部打入槽中,弯头允许外露高度为4mm,槽头用腻子或火漆封严。
抽检
3
支柱最小高度
直尺
允许误差为额定高度和行程的正负20mm。
抽检
4
手把操作力矩的测定
手摇把、压力机或带有油压测力计的刚性架
内注式支柱:
1.2m以下初撑力达到50kN,1.4m以上初撑力达到70kN,手摇把操作力矩不大于200N·m。
抽检
外注式支柱无此项试验
5
装配后的密封性
目测
支柱全行程升柱时,手把体、底座不应漏液。
外注式支柱注液时与注液枪配合处不得漏液,内注式支柱低压腔各密封处不得漏液。
支柱水平放置1h以上不应从通气装置处漏液。
必检
6
清洁度
相当于0.125mm精度的滤网、烘干机、天平。
平均每根支柱清洗残留物不大于60mg,其中最高1根不大于70mg。
三用阀(内注式支柱为安全阀和活塞)清洗残留物不大于10mg。
抽检
7
注液枪操作性能
能顺利插入注液阀体,注液后能顺利摘下。
必检
表1-2
序号
检验项目
性能要求
检验类别
备注
1
操作性能
外注式
无卡阻,限位装置可靠
全检
泵压15-20Mp
升柱
内注式mm/每摇1次
高度1.4m以上支柱≥15
全检
缸径80mm
高度1.2m以下支柱≥10
外注式
φ100mm缸径支柱≥30
全检
降柱
mm/s
φ63-80mm缸径支柱≥50
内注式
1.4m以上支柱≥25
全检
mm/s
1.4m以下支柱≥15
初撑力kN
1.4m以上支柱≥70
全检
外注式不作
1.4m以下支柱≥60
2
安全阀
开启特性
流量为20-40ml/min时,开启值不小于0.85倍额定工作液压;不大于1.1倍额定工作液压。
全检
压力-时间特性
流量为90-110ml/mim时,测得阀的溢流曲线应满足:
在安全阀额定工作液压的85%-110%区间内曲线全长压力波动值不大于额定工作液压的15%
每条曲线溢流总量为1L
关闭特性
不低于安全阀额定工作液压85%。
全检
高压密封
密封压力≥0.85额定工作液压
全检
2min不允许压降;
抽检
4h不允许渗漏。
低压密封
密封压力为2Mp
全检
2min不允许压降;
抽检
4h不允许渗漏。
3
单向阀卸载阀
高压密封
密封压力≥0.85额定工作液压
全检
内注式不作。
外注式可与安全阀一起检验
2min不允许压降;
抽检
4h不允许渗漏。
低压密封
密封压力为2Mp
全检
2min不允许压降;
抽检
4h不允许渗漏。
4
支柱密封性能
高压密封
密封压力≥0.85额定工作液压
2min不允许压降;
全检
4h不允许渗漏。
抽检
低压密封
密封压力为2Mp
2min不允许压降;
全检
4h不允许渗漏。
抽检
5
高压焊缝强度检验
1.5倍额定工作液压下保压2min不得渗漏
全检
重新焊补修复的高压焊缝
七、支柱报废
1.支柱报废标准:
凡不能修复改制或修复改制后不能保证性能的支柱可以报废,其它零件如符合技术要求的仍可使用。
2.支柱报废数量的统计方法:
以活柱体和油缸两件为一根计算。
3.报废的单体支柱,以矿为单位集中存放整齐,定期统计上报,由加工车间提出申请,经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后,报集团公司批准报废。
4.油缸、活柱报废条件见下表:
八、三用阀的管理
1.使用的三用阀必须进行整定校验,开启和关闭压力都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2.三用阀性能必须和支柱性能相匹配,三用阀由生产厂家或调校单位调试好,使用单位严禁自行调试。
3.做好三用阀使用的保护工作,不准用镐锤等硬物直接敲击,放炮不准直接崩击。
4.三用阀的质量与性能必须符合支柱技术要求,不准随意改变三用阀的安全压力。
附:
安全阀校验压力
3.5M支柱:
开启压力25兆帕(20.7-25.3)
关闭压力20兆帕(>19.55)
2.8M支柱:
开启压力34兆帕(28.6-34.98)
关闭压力28兆帕(>27.03)
2.5M以下支柱:
开启压力42兆帕(34.38-42.02)
关闭压力35兆帕(>32.47)
3.5M悬浮式支柱:
开启压力25兆帕(20.41-27.39)
关闭压力22兆帕(>21.17)
2.8M悬浮式支柱:
开启压力35兆帕(31.14-38.06)
关闭压力30兆帕(>29.41)
2.5M以下悬浮式支柱:
开启压力44兆帕(37.35-46.65)
关闭压力36兆帕(>35.28)
小发路煤矿机电部
201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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