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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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工作规范

深圳市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工作规范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深卫计妇幼〔2018〕12号)文件精神,加强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工作管理,切实提高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工作质量,特制定《深圳市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请各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参考执行。

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0-3岁儿童健康管理、开展儿童免费筛查或体检、儿童早期发展宣传倡导、推广科学育儿专业知识、科学育儿入户指导、开展育儿活动等。

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是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家庭发展的重要阵地,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基本公共服务。

指导中心(站)应向所有儿童和孕妇开放;尊重儿童,注重儿童参与,突出儿童友好原则;富有趣味性与吸引力,且因地制宜;鼓励家庭与社区的积极参与。

1、工作职责

(一)区级科学育儿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统筹全区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工作指导、规划、考核。

负责街道和社区科学育儿指导站建设指导,为街道和社区指导站运作提供支持。

2、负责组织全区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培训班。

对全区科学育儿指导人员业务培训,加强科学育儿指导人员队伍建设,优化指导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3、定期开展全区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现状及需求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服务现状、喂养状态、生长发育指标、健康状况、家长科学育儿理念和需求等。

4、负责建立0~3岁儿童成长档案。

依托“深圳市妇幼保健管理系统”和“母子健康手册”,建立和健全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模块,给街道和社区开放相应权限,及时录入提供儿童早期发展和科学育儿相关服务情况,实现信息化管理,逐渐建立深圳市儿童生长发育健康大数据,为儿童早期发展政策制定、健康研究、工作指导提供依据。

5、负责开展0~3岁儿童健康管理。

社区儿童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对0~3岁儿童进行常规健康管理工作,重点针对高危儿、贫血、超重/肥胖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和随访工作。

6、负责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宣传倡导。

通过发放健康宣教资料、举办健康讲座、举办科学育儿知识大赛、DV大赛等大型活动,开展咨询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多种形式,传授儿童早期发展和科学育儿的知识和技能,帮助人们树立和强化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的意识,形成广大家庭和全社会重视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的良好氛围。

7、负责开展育儿知识专题讲座。

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儿童营养、常见病预防、亲子阅读、亲子沟通等专题讲座。

根据实际需求,组织相关专家,设置系列专题,面向0~3岁儿童家长举办专题讲座,面对面传授育儿知识,如儿童喂养、体格发育监测和身高保健、心理行为预警征象、常见疾病预防、意外伤害预防、儿童五官保健等。

8、负责组织和推广ABCD快乐育儿法。

在0~3岁儿童家庭推广运用ABCD快乐育儿法,提高家庭育儿技能。

通过推广ABCD快乐育儿法,举办专题讲座,编印科学育儿读物,提供亲子课程、游园、交友和项目咨询等相关服务,提高0~3岁儿童家长儿童早期发展育儿理念和技能。

9、开展儿童家庭访视。

有条件的区可以开展儿童家庭访视工作,配备家庭访视员,入户家庭指导儿童养育者科学育儿知识,包括创造安全的儿童成长环境、指导家庭儿童喂养知识、常见病预防知识、亲子沟通技巧、亲子阅读示范、利用APP了解儿童生长发育状况等内容。

10、开展儿童免费筛查或体检。

有条件的区可以开展儿童免费筛查或体检工作,有选择性地开展儿童早期发育保护、出生缺陷预防、神经心理发育监测(评估)与促进(认知、情绪、人格)、社会能力发展养成指导与干预等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项目的延伸服务。

11、积极参加教育、妇联等部门举办的“育儿讲堂”活动。

和教育、妇联等部门联合举办面向各幼儿园0~3岁儿童和家长的“育儿讲堂”活动,定期在中心书城、各大社区开展讲座、沙龙、亲子活动和工作坊活动。

(二)街道科学育儿指导站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所辖社区科学育儿指导站的工作。

2、负责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宣传倡导。

通过发放健康宣教资料、举办健康讲座、开展咨询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多种形式,传授儿童早期发展和科学育儿的知识和技能。

3、负责开展育儿知识专题讲座。

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儿童营养、常见病预防、亲子阅读、亲子沟通等专题讲座。

4、开展儿童营养和喂养指导,在指导站设置特色营养指导场地,开展儿童营养指导。

有条件的街道指导站可以开展儿童生长发育评价,使用信息化工具评价,为制定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政策提供依据。

5、组织和推广ABCD快乐育儿法。

在0~3岁儿童家庭推广运用ABCD快乐育儿法,提高家庭育儿技能。

6、开展儿童家庭访视。

有条件的街道指导社区开展儿童家庭访视,配备家庭访视员,入户家庭指导儿童养育者科学育儿知识。

7、定期在社区开展讲座、沙龙、亲子活动和工作坊活动。

(三)社区科学育儿指导站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社区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宣传倡导。

通过发放健康宣教资料、举办健康讲座、开展咨询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多种形式,传授儿童早期发展和科学育儿的知识和技能。

2、负责组织育儿知识专题讲座。

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儿童营养、常见病预防、亲子阅读、亲子沟通等专题讲座。

3、负责组织和推广ABCD快乐育儿法。

在0~3岁儿童家庭推广运用ABCD快乐育儿法,提高家庭育儿技能。

4、开展儿童家庭访视。

在区指导中心或街道指导站的指导下,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开展儿童家庭访视工作,配备家庭访视员,入户家庭指导儿童养育者科学育儿知识。

5、积极开展亲子沟通、亲子阅读等方面的宣传活动。

定期在社区开展讲座、沙龙、亲子活动和工作坊活动。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重点服务人群为孕妇分娩前至3岁儿童家庭。

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提供的服务包括针对儿童健康、营养、回应性照护、安全保障、早期学习、生长发育监测评估等方面的服务,具体可以在指导中心(站)开展育儿宣教、家庭育儿指导、亲子课程、亲子阅读、亲子沙龙、讲座、咨询及弱势群体入户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内容。

在开展活动时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活动组织

1、开放时间

[1]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应从方便服务对象的角度确定开放时间,应尽量在周末面向社会提供指导服务。

[2]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的日常开放时间应充分考虑儿童的体格发育规律、能力行为发展规律和神经心理发育规律,不在儿童的午睡时间段安排活动。

2、管理制度

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工作人员职责(参考附件1)

[2]工作人员守则

[3]物品使用制度

[4]资产管理制度

[5]档案管理制度等(见附件2)

[6]易耗品损耗时登记及补充制度

[7]卫生和活动情况检查制度(见附件3)

3、活动方案及活动计划公告

[1]应认真制作活动方案(见附件4)。

[2]起步阶段,应严格按照统一印发的指导方案开展活动。

[3]应向社区公告活动计划(见附5)。

[4]活动要求采取预约制,提前登记(见附件6)。

4、活动要求

[1]生长发育筛查或测评:

1)应根据儿童健康需求进行儿童生长发展测评工作。

2)生长发育筛查时间间隔参考妇幼保健管理办法。

3)儿童早期发展测评应根据测评需求设置测评间隔。

4)测评时间参考各个测评工具测评指南。

5)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父母(看护人)在家庭使用网络进行发展测评。

6)可以在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提供打印服务。

[2]育儿指导及亲子阅读服务

1)提供的指导活动应是综合性的指导。

2)应鼓励儿童父母(看护人)每月接受一次指导。

3)建议2岁以下的儿童及其父母(看护人)参加活动的时间在50分钟左右。

4)应根据儿童发展测评结果,对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提供指导。

5)组织应尽量使用中性名称,不直接使用月龄段进行分班,尊重儿童发展的差异性。

[3]亲子课堂或讲座

1)定期开展针对不同月龄段父母需要的育儿知识讲座。

2)课程内容应包含儿童营养、儿童保健、亲子沟通、亲子阅读、发育筛查测评

3)讲座形式可以依据儿童生长发育特点进行设置。

[4]其它活动要求

1)有条件的中心(站)应为特殊儿童提供专门指导。

2)暂无条件的中心(站)应及时向儿童父母(看护人)提供在专门机构接受指导的信息和建议。

3)应将指导范围扩大到妇女怀孕阶段,并特别关注孕妇的营养与健康。

4)有条件的地方,可向儿童及其父母(看护人)提供营养咨询。

5、活动过程

[1]活动接待区工作要求

1)接待区内应安放洁净水供儿童及其父母(看护人)使用(热水出口应设防烫保护罩)。

2)应设置座椅供儿童及其父母(看护人)等候时使用。

3)有条件的指导中心(站)等候区内设置体量较大的儿童活动设施供儿童玩耍。

4)可设立显示屏、触摸屏等向儿童父母(看护人)提供科学育儿的信息。

5)可设立“宝宝书屋”,供儿童父母(看护人)阅读。

6)可购置婴儿车、婴儿床,方便儿童休息。

[2]活动前工作要求

儿童父母(看护人)在第一次参加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的指导活动时。

1)应被告知指导中心的基本服务内容。

2)签署儿童安全责任书和知情同意书(见附件7)。

3)填写儿童基本信息表(见附件8)。

4)填写活动过程使用的道具等相关物资登记表。

5)填写活动签到表。

6)填写活动反馈调查表。

[3]活动过程要求

1)确定活动流程,所有的工作人员都需要清楚整个活动的流程,应该清楚活动过程的环节、每个流程的时间、使用道具、备选方案。

2)人员安排要求人员分工定岗。

3)重视时间节点,活动执行对于时间的要求非常准确,要给自己预留时间。

4)准备备选方案,提前做一个保障,制定一个备选方案。

[4]活动总结及为儿童父母提供家庭活动指导

1)活动结束时,工作人员应向看护人提供家庭延伸活动指导建议。

2)活动组织者应填写活动情况报告表(见附件9),以便及时收集信息,改进指导活动。

3)活动结束后,可以向看护人提供一张家庭活动反馈表(附件10),记录儿童在家庭活动的基本情况,并在下次参与指导中心活动时带来。

4)有条件的中心(站)可设立咨询电话,为儿童父母提供科学育儿的咨询意见。

三、社区动员

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项目应高度关注社区动员,确保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的有效性,增强社区成员的拥有感,帮助儿童父母(看护人)了解更多的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的知识和理念并进行相应的实践,提升社区成员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的能力。

(一)需求分析

1、辖区人口和家庭的基本情况

辖区人口(含户籍和流动人口)每年新出生人口数与性别比例、家庭数、基本家庭结构、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和平均年收入情况、已经接收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的比例等。

2、辖区在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方面的资源

包括现有的提供指导服务的机构和活动内容设置、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场所;可能参与活动的人员;可能为中心运营提供的其他支持等。

3、儿童父母的观念和需求

包括儿童父母现有的育儿观念和行为;儿童父母对指导中心(站)选址、陈设、开放时间、活动内容与形式等的需求;儿童父母参与和贡献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项目的可能性等。

(二)社区资源利用

社区参与的最佳方式是共同学习和共同行动。

建立社区和家长管理委员会可以更好地进行社区动员。

1、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利用社区人口信息系统掌握社区儿童人口状况,提供精准育儿指导服务。

2、充分利用教育、民政、妇联、公益组织等在社区存在资源,多方联动,为社区提供优质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3、有条件的社区可以成立家长管理委员会。

成员的选择标准是:

[1]愿意参与公益活动,有热情,有爱心,喜欢儿童并能够遵守儿童保护原则;

[2]在当地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力;

[3]愿意参与中心管理并为中心的管理和运行,义务投入一定时间。

4、社区和家长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积极参加活动;

[2]及时收集、反馈需求,为满足儿童和家长的需要献计献策;

[3]积极向其他社区成员宣传中心活动;

[4]积极学习科学的育儿知识与技能,并向其他家长积极宣传;

[5]监测中心的运行情况,保证中心发展适合儿童和家长的需要;

[6]积极吸纳、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促进中心活动的发展。

5、家长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1),应在积极参与指导中心活动的基础上参加定期的会议讨论(见附件12)。

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社区和家长管理委员会必须要有0-3岁的儿童父母参加。

(三)社区宣传与发动

1、采用社区宣传栏张贴海报、宣传单张、活动通知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2、科学利用新时代媒体传播方式开展社区育儿知识宣传教育,设立社区指导站微信公众号,或在现有的公众号基础上增加育儿模块,开展育儿知识宣传活动。

3、在社区开展户外宣传活动,亲子游园活动、育儿沙龙等多类型的育儿宣传活动。

四、安全与卫生消毒

加强儿童的健康保护,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必须优先关注的事宜。

(一)安全要求

1、定期检查和维护指导中心(站)周围和室内设施设备,避免出现危险。

2、排除夹住婴幼儿头部及四肢的物品;

3、婴幼儿易坠落的地点设置防护措施;

4、检查教玩具可能挤压婴幼儿的物品;尖利、有拐角的物品;

5、检查可能刮住衣物或皮肤的物件;

6、活动后检查木头、玻璃及塑料等碎片;

7、定期检查教玩具零件松散或生锈的物品;

8、活动前检查可能造成婴幼儿窒息的小零件或玩具的小部件;

9、检查可能缠住婴幼儿的绳子等;

10、检查可能脱落的墙面或张贴画;

11、定期检查可能含有铅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油漆或颜料;

12、定期检查可能翻倒或砸落的物品。

(二)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一次有组织的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明材料上岗。

2、工作的人员(包括志愿者)在每天进入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时,必须进行体温测量(见附件13)。

3、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如患疾病或遇不适,应在第一时间向其上级报告并离开指导中心。

4、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负责人不得要求处于患病状态的工作人员继续在指导中心工作。

(三)儿童及其父母(看护人)卫生要求

1、所有进入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参加活动的儿童及其父母(看护人)在每次进入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时,必须进行体温测试,并做好相应的记录(见附件13)。

建议使用额温枪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

2、当儿童或看护人额温超过37.2摄氏度时,应禁止儿童及其父母(看护人)进入指导中心并及时就医,保障其他儿童的安全。

3、儿童父母(看护人)在知悉儿童有不适现象时,应自觉向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工作人员报告。

4、接待台旁应有相应的水池供儿童及父母(看护人)洗手。

5、儿童及其父母(看护人)进入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活动场所时,必须换上干净消毒过的专门袜套或一次性鞋套。

6、指导中心内禁止成人光脚,以确保儿童的健康。

(四)来访者卫生要求

1、前来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的来访者应首先获得批准。

2、在获准进入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活动场所前,均必须接受体温测试并做好相应记录(见附件13)。

3、进入指导中心(站)均必须换上干净消毒过的专门袜套或一次性鞋套。

(五)入户指导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1、参加入户指导的工作人员在开展入户指导时,应确保处于健康的工作状态。

2、应在进入儿童或孕产妇家庭、问候儿童父母(看护人)或孕妇并做自我介绍后,脱掉外衣,换鞋或套上一次性鞋套,并到洗手间洗手。

(六)消毒

1、一般消毒要求

[1]指导中心(站)周围要求环境清洁优美,并对空气及物品消毒。

[2]蚊虫多发季节,应采取安全、有效的灭虫措施。

[3]严禁使用化学空气清新剂。

[4]建立消毒管理制度(附件14)。

2、室内消毒要求

[1]指导中心(站)应配有可移动式紫外灯,定期对活动场所进行紫外线消毒,填写消毒记录表(附件15)。

[2]每周对活动场所及玩教具进行紫外线消毒。

消毒时间应严格选择在没有课程开展和没有儿童在场的时间。

[3]紫外灯必须有明确的警示标识。

[4]在消毒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管理,不得有人进出。

[5]必须确保消毒后紫外灯处于关闭状态。

3、教玩具等消毒要求

[1]每天都要对各个功能区域进行卫生清洁并定期消毒,使用经国家(省级)卫生部门批准,带有卫消字的腐蚀性小的消毒用品。

[2]使用方法是加水配成1%-5%的溶液,将衣物、玩具放在液体中浸泡30-60分钟,再用水清洗。

[3]对室内家具、便器等,可用1%-3%的溶液擦拭或者喷洒。

[4]对手进行消毒,建议用2%溶液浸泡2分钟,清水洗净。

[5]消毒时间为每天晚上对地面、家具等进行清洁消毒。

[6]教玩具为每个星期进行一次消毒。

(七)医药箱要求

1、指导中心(站)内应设有应急药箱,包括适合于儿童使用的体温计、止血贴,退烧药等。

2、指导中心(站)应与周围的医疗机构建立明确的合作关系。

一旦遇到需要在医院诊治的情况,及时转诊。

(八)特殊情况

当流行病爆发时,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应关闭,并及时向社区服务对象发出通知。

五、人员要求

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应配备与其活动规模相适应的、有资质的人员。

(一)一般要求

1、指导中心(站)的人员选聘不能有性别、种族等方面的歧视。

2、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注意配备男性工作人员。

3、每个岗位应有清晰的、书面的岗位描述。

(二)人员配比

1、要求儿童父母(看护人)共同参加活动,在参与过程中了解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基本知识。

2、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人员与儿童之比不超过1:

10。

(三)基本素质要求和培训学习

1、要求是热爱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事业,爱护儿童,忠于职守。

2、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儿童权利保护、防止虐待和忽视儿童、对儿童的紧急救护,以及风险管理等专门课程的培训。

3、指导中心(站)的人员应根据督导人员的要求,参加相应的培训课程,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4、所有人员必须自觉参加继续教育。

(四)专业资质

1、指导中心(站)负责人资质:

[1]25岁(含25岁)以上;

[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3]至少二年的在岗从事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工作的经历;

[4]须接受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专业技术人员轮训;

[5]参加并通过儿童紧急救援培训课程学习;

[6]具有健康和安全的相关知识、资源动员的相关知识;

[7]具有活动方案设计和执行能力;

[8]具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的沟通技巧和人际交往能力。

2、工作人员资质:

[1]18岁(含18岁)以上;

[2]中专或以上学历;

[3]参加市级以上机构组织的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在岗培训,考核合格;

[4]能够在指导中心其他人员的指导下胜任所指定开展的工作;

[5]对儿童的需求有一定的理解和响应的能力;

[6]有健全的判断力且情绪成熟稳定。

3、志愿者要求:

[1]16岁(含16岁)以上;

[2]能够在指导中心其他人员的指导下胜任所指定开展的工作;

[3]具有适当的对儿童需求理解和响应的能力、健全的判断力,情绪成熟稳定;

[4]必须在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人员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5]不能单独组织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活动;

[6]不能作为独立的指导人员计入人员配比数中。

 

附件1:

工作职责

1、负责人职责:

根据上级要求和指示做好科室整个运营的宏观调控。

合理规划科室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月目标、年目标)。

积极调动整个科室的团队意识,使大家有归属感,把战斗力发挥到最大限度。

2、工作人员职责:

负责整个科室的教学、大型活动的组织和策划,日常教室卫生的清洁和整理、教学教具的分类和管理。

3、保洁员职责:

负责整个科室的日常教室卫生的清洁、消毒、整理、收纳。

附件2:

易耗品补缺登记表

序号

物品名称

损坏时间

需要补充时间

签字

备注

附件3:

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工作自查表

指导中心负责人姓名:

(签名)

自查时间段:

年月日至月日

日期

卫生

地板

地垫

桌子

椅子

柜子

窗台

管理

玩具

图书

活动日志

开场活动

结束活动

档案

其他(注明)

指导中心负责人每天在已完成任务表格内打“√”,未完成项目打“○”

附件4:

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活动方案

活动设计人

活动设计时间

年月日

活动名称

活动目标

活动内容及规则

活动准备及所需器材

活动方案讨论意见

活动方案审核人

活动方案批准信息

附件5:

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活动计划

年月日至月日

日期

活动内容

时间

地点

组织者

参与者

参加活动注意事项

附件6:

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活动报名表

拟参加活动班次:

序号

儿童姓名

年龄

性别

看护人姓名

联系方式

备注

建议根据不同月龄段的测评结果,为儿童父母(看护人)提供参加活动班次的咨询意见

附件7:

儿童安全责任书和知情同意书(建议首次服务时使用)

儿童安全责任书

本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是立足于社区为儿童提供游戏、学习的安全场所。

中心内有玩具、文体用品、书籍等对儿童身心有益的物品。

在指导人员和志愿者的组织下,通过开展各种活动,提升儿童的综合能力。

为确保儿童在本中心内和参加活动时的安全,请儿童父母(看护人)保障儿童在指导中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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