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关没有两防 等于失爆.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3537761 上传时间:2023-05-18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86.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开关没有两防 等于失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开关没有两防 等于失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开关没有两防 等于失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开关没有两防 等于失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开关没有两防 等于失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开关没有两防 等于失爆.docx

《开关没有两防 等于失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开关没有两防 等于失爆.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开关没有两防 等于失爆.docx

开关没有两防等于失爆

 

开关没有“两防”等于失爆

DeployTheObjectives,RequirementsAndMethodsToMakeThePersonnelInTheOrganizationOperateAccordingToTheEstablishedStandardsAndReachTheExpectedLevel.

编订:

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

KG-AO-2314-24

开关没有“两防”等于失爆

使用备注:

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煤矿安全规程》第445条规定“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简称:

‘两防’)。

”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10联锁装置:

“为保持某一防爆型式用的联锁装置,其结构应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

”如果开关闭锁装置不符合上述法规要求,就是有防爆缺陷,即失爆。

  1、“失爆”的概念

  防爆设备的所有部件都应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GB3836.1---2000等法规条款,如果防爆设备的某个部件有一处不符合上述法规就是“失爆”。

电气设备的防爆面、联锁装置或闭锁装置等各个部件都符合上述法规要求,才能取得防爆合格证,即认为该设备符合防爆要求;如果一台电气设备其他都符合标准,只是隔爆面有一条伤痕超限,就不能取得防爆合格证,那就是“失爆”。

一台防爆电气开关的闭锁装置没有“两防”功能,与隔爆面伤痕超限相比是更为严重的问题,完全应该视为“失爆”,简单地说就是:

“开关没有‘两防’等于失爆”。

  2、在用开关闭锁装置现状

  大部分动态使用中的开关的闭锁装置没有“两防”功能,具体表现有以下五种:

一是可以用改锥作为操作闭锁杆的工具,手拧也能操作闭锁杆移动,井下带改锥的人很多,人人有手,都有随便停送电或打开开关盖操作电气元件、甚至偷盗电气元件的客观允许条件;二是闭锁杆上打孔锁上门锁,但门锁易生锈,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一千个开关就得几千把钥匙,没有闭锁杆的开关无法上锁,这种方法不能长期使用在井下动态使用中的开关上,只能应付检查或使厂家的开关通过型式检验及出厂检验;三是在闭锁装置上加装一些机构,用三角套管等工具操作闭锁杆,一种开关对应一种工具,一个单位有十种开关,工人就须带十种工具,这种方法也不能长期使用在井下动态使用中的开关上,也是只能应付检查或使厂家的开关通过型式检验及出厂防爆检验;四是大部分高压开关带有专用送电工具,能防止擅自送电,但开关盖的紧固螺栓能用普通扳手打开,不能从技术装备上防止非专职人员擅自开盖操作,不符合上述规程要求;五是一些单位将闭锁装置与开关盖用铁丝拴住,作下记号,班班移交。

或在开关盖对口处贴上封条,这种方法同样不能限制非专职人员开盖。

开关接线室盖板没有上锁,用扳手等常用工具就能开盖操作,水泵司机等都有扳手,都有擅自开盖操作的客观允许条件。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120万台动态使用中的开关闭锁装置存在没有“两防”功能造成的失爆隐患。

尽管这些开关出厂时达到了“两防”要求,但并不证明动态使用中符合“两防”要求。

  取得安全标志只表示出厂时符合国标及规程要求,不代表实际使用中也符合国标及规程要求,应严格区分这两个概念。

出厂时达到“两防”要求是较容易的,如:

在闭锁杆上打一个孔,锁上门锁,就能通过防爆检验,取得有关防爆证件,前苏联的开关闭锁杆都有孔,也是要达到此目的。

实际生产中全世界没有任何井下开关使用门锁,上述五种情况,都不能使动态使用中的开关符合“两防”要求。

因此,没有使用两防锁的现有井下在用开关都不符合国标及规程要求。

  3、部分特大型企业关于开关闭锁装置的防爆检查标准比较

  20xx年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下发的《井下防爆电气检查标准》中要求:

“操作手柄与隔爆外壳间的闭锁关系正确可靠,闭锁(包括机械和电气两类)不起作用者为失爆”。

这一规定强调了开关闭锁装置的重要性,可以简述为“闭锁不起作用者为失爆”,但表达不够完整,也不够明确。

  20xx年潞安矿业集团公司下发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第36条中明确规定“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则即为失爆”。

第37条“开关内隔离开关应与负荷断路器、接触器在电气或机械上联锁。

否则为失爆。

”这两条规定与上述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的规定相比较,表达更为完善和准确,同时也更具有可操作性。

第36条规定完全可以简述为“开关没有两防功能等于失爆”。

第37条可简述为“开关没有电气或机械联锁为失爆”。

从以上比较中可以看出,企业对于开关闭锁装置的认识也是发展变化的,随着新的安全科技成果和新的技术装备的出现,有关规定也应不断改进完善。

  如果不增加“开关没有两防等于失爆”这一条,就等于承认开关闭锁装置没有“两防”功能符合防爆要求,这显然是十分荒唐的。

  4、矿用开关两防锁可消除闭锁装置失爆隐患

  由汾西矿业集团与山西全安新技术开发公司研制的矿用开关两防锁是贯彻执行《规程》第445条和国标GB3836.1---2000联锁装置的可靠技术装备,能够从根本上杜绝“两擅”现象,实现上述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实现煤矿本质安全。

它适用于矿用磁力起动器、矿用自动馈电开关、矿用手动起动器、矿用电钻变压器综合装置、矿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检漏保护装置等矿用设备,具有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电器元件调整整定值、防止偷盗电气元件三种功能,可以有效预防“两擅”引发的各类事故。

  矿用开关两防锁不同于家用门锁,不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也不同于火车门锁,不是一种三角钥匙开所有的车门。

这种锁由锁钥、锁芯、锁套、锁口及其他附加部件五种元素组成,可以如同积木、七巧板一样的构成多种组合。

一个使用单位只要有一种专用锁钥及对应锁芯,就可以锁定任何本单位管理的开关,锁定后非专职人员和其他单位的人员无法解锁。

国家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科技成果鉴定认为,矿用开关两防锁“具有可靠性、互换性、锁钥锁芯多样性、特殊情况下解锁方便性、防锈性等特点。

”鉴定意见充分肯定该科技成果具有先进性、新颖性、首创性和实用性,填补了矿用开关安全联锁装置实用性的国家空白,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的新型矿用隔爆型分级闭锁真空电磁起动器实现了“开盖断电”,但没有实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盖断电”(“严禁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电线),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与“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是两个根本不同的要求,同是《规程》445条内容。

家用电表及开关都要上锁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新型矿用隔爆型分级闭锁真空电磁起动器也应安装使用两防锁,这样才能实现高可靠性供电。

  安装使用矿用开关两防锁后,可以使矿用开关闭锁装置具有“两防”功能,也就是消除了闭锁装置失爆隐患。

  5、关于将“开关没有两防等于失爆”写入企业防爆检查标准的建议

  在用开关闭锁装置很容易被人用改锥之类的普通工具打开,达不到“两防”要求,正是由于这一隐患的存在,导致因“擅自送电,擅自开盖操作”而引发的一系列事故,包括瓦斯爆炸事故、火灾事故和触电伤亡事故。

据不完全统计,从1981年至20xx年,仅在山西、辽宁两省煤矿就发生“两擅”引发的事故8起,死亡312人,同时造成5400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名领导干部受处罚。

  1981年6月15日某矿三采区运输机道采煤工擅自送电造成触电死亡1人;

  1987年2月5日某矿采煤工擅自开盖操作检漏继电器造成触电死亡1人; 

  1988年5月29日,山西霍县矿务局圣佛矿掘进工擅自送电、擅自开盖操作造成瓦斯爆炸死亡50人;

  1988年11月5日山西潞安矿务局王庄矿采煤工擅自开盖操作变电所开关保护机构造成火灾死亡17人;

  20xx年7月13日山西襄垣上河煤矿回采副班长擅自开盖操作触电身亡;

  20xx年8月1日山西襄垣石峪煤矿水泵司机擅自开盖操作触电身亡;

  20xx年8月18日山西左权辽阳镇河南村办煤矿开溜工擅自开盖操作造成瓦斯爆炸死亡27人;

  20xx年2月14日辽宁阜新孙家湾矿无证电工擅自开盖操作造成特大瓦斯爆炸死亡214人。

  从以上列举的事故中可以看出,矿用开关原有的闭锁装置形同虚设,难以实现“两防”的作用。

采煤工、掘进工、水泵工、开溜工都能用普通工具打开闭锁装置,成为机电设备中的一大安全隐患。

这一隐患导致的瓦斯爆炸事故更是触目惊心,不能不引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随着矿用开关两防锁的问世和推广使用,对矿用开关是否失爆的判断标准也应相应提高。

过去矿用开关由于缺乏技术装备方面的可靠保障,从设备本身无法做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也就是说如果因“两擅”的违章行为引发瓦斯爆炸事故,只能从管理制度和人的行为方面去找原因、追责任。

矿用开关无“两防”功能不能算设备本身的缺陷和问题,所以很难以失爆论处。

以前由于没有适用的技术装备贯彻执行国标及《规程》有关条款,只能在闭锁杆上打孔挂锁,通过防爆检验,取得有关防爆证件。

矿用开关在出厂时通过检验,有“安全标志”,并不等于在使用过程中也符合国标及规程要求。

尤其是在矿用开关两防锁问世并推广应用之后,所有在用的井下开关及新出厂的开关,没有加装矿用开关两防锁即无“两防”功能,都不符合国标及规程要求,这样的开关在使用过程中就存在因“两擅”行为而引发瓦斯爆炸等类事故的隐患。

  防爆标准规定,闭锁装置不符合国标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就是失爆,不论是出厂时的新开关,还是动态使用中的旧开关,概莫能外。

全国煤矿约有120万台动态使用中的开关闭锁装置存在没有“两防”功能造成的失爆隐患。

已经有了矿用开关两防锁这样的足以消除这一失爆隐患的有效技术装备而不使用,就可以判断开关本身处于失爆状态。

  科技进步推动安全防范手段不断发展,对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也应水涨船高,只有如此,才能促进安全科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从而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

因此,在矿用开关两防锁已经问世并推广应用的条件下,各级安监部门在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时,对电气设备失爆的判断标准完全应该相应提高。

上述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中关于认定联锁装置失爆的规定很值得推广,建议写入各个企业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同煤集团轩岗焦家寨矿发生因违规擅自送电而造成“11.5”瓦斯爆炸事故之后,国务院领导要求“加强电气设备管理,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0xx年要抓好的8项重点工作》中也提出要“严格停送电制度”,“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的源头治本、决策治本。

”为使有关法规和上述要求得到贯彻落实,十分有必要对瓦斯爆炸事故实行“源头治本”,从标准和制度层面重新界定电气设备中闭锁装置的失爆与否。

也就是说,应该在相关标准和制度中明确规定,矿用开关无“两防”功能即为失爆。

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监察工作中有充分依据和可操作性,从而加大监察力度,促进煤矿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总之,为了消除百万个失爆,为了实现“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了防止失爆引起瓦斯爆炸,必须大力宣传“开关没有两防等于失爆”,必须强行推广应用矿用开关两防锁,彻底消除闭锁装置失爆隐患。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TheNameOfTheCompanyOrOrganizationHere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经济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