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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篇一:

银行借款合同范本参考

  合同编号:

年字第号

  公路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

  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项目”指公路。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篇二:

银行贷款合同的内容及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银行贷款合同的内容及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借款合同是贷款发放的一个主要环节,它是对签约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标志。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签订借款合同有什么内容及签订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贷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借款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贷款种类、币种、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

  2、根据贷款新规的相关规定,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提款条件以及贷款资金支付接受贷款人管理等与贷款使用相关的条款,提款条件应包括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等要求。

  3、贷款人还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未遵守承诺事项、申贷文件信息失真、突破约定的财务指标约束等情形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的签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

  1、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写。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银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也就是银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因此,借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填写,可以让借款人理解合同内容、条款,银行对条款负有解释的义务,这样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发生纠纷。

  2、借款人需要明确借款用途。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关系到银行的风险以及审核是否通过,借款人应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这样可以使银行以及担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实用途,对保护担保人的权益而言更为公平。

  3、签订合同后要注意履行方式。

  在实践中,提前还贷的现象越来越多,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还贷银行可以根据贷款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贷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补偿金是一个总体原则,根据单贷款质的不同以及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可予以适当减免。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办理银行贷款后,应按照合同的要求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如果不能按时还款,银行会收取一定的滞纳金,并会根据情况采取扣收抵押、质押物、追究

  担保方责任等措施。

另外,银行还会将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记录为“不良”,信用制度完善后,有不良记录的借款人会被各家银行联合“封杀”。

  篇三:

银行借款合同

  附件五:

  编号:

  备用借款合同

  (适用于境内备用贷款)

  (XX年版)

  特别提示:

本合同系借贷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

为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贷款人特提请借款人对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贷款人: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联系人:

  住所(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住所(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于满足借款人经营需要,详细用途见借款人提款通知书。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借款额度和使用期限

  本合同项下备用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上述备用借款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项下借款在备用借款额度和使用期限内/不可)循环使用。

  第三条利率、利息和费用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1)固定利率,年利率为%,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2)浮动利率,借款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提款日与每笔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为(上浮/下浮/零)%,合同期限内浮动幅度保持不变。

借款人提款后,借款利率以(1/3/6/12)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

第二期利率确定日为提款日满一期之后的对应日,如果调整当月不存在与提款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其他各期依此类推。

借款人分笔提款的,借款利率按下列种方式进行调整:

  A、一期内不论分几次提款,都按该期利率确定日所确定的当期借款利率执行,并在下一期同时调整。

  B、每笔提款的借款利率分别确定并调整。

  (3)其他: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结息。

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除利息外,借款人还应向贷款人支付承诺费。

承诺费按下列第种方式和标准支付:

  

(1)按备用借款额度的%,在本合同生效日一次性支付给贷款人。

  

(2)本合同生效后,在每(月/季度/半年)的20日,按备用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已提款项(计费周期内日均余额)的差额和%的年费率,分次向贷款人支付,直至备用借款额度使用期限届满日。

  (3)

  第四条还款

  借款人按照下列种方式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到期一次性偿还。

  

(2)按照下列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按提前还款金额的%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担保

  如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最高额担保,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

  最高额担保合同名称:

(编号:

)担保人:

  第六条财务约定(选择性条款,本条□适用□不适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应遵守下列财务指标约定: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其他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

提款通知书(格式)

  附件2:

委托支付协议

  篇四:

商业银行合同的签订

  商业银行合同的签订

  前言:

  信贷资产是银行的最主要盈利资产,信贷业务是银行的最基本业务。

银行在经营信贷资产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原则。

但是,经营风险是时有发生的。

对于风险,银行需想办法防范和处置。

同时这种风险同时也会对银行从事信贷工作人员产生影响,这要求我们工作人员要认真全面细致的审查相关当事人的资料和记录,以求把贷款风险降至最低,避免受到当事人虚假信息的蒙蔽,谨防金融犯罪。

  要设法规避风险、分散风险、减少风险,一句话就是要防范和控制风险。

银行应当以合同管理为核心,通过合同管理,利用法律手段控制信贷风险,将信贷风险控制到最低点。

为此针对银行信贷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结合《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以及最高法院的众多司法解释和人总行和总行的一些规章和规定,对合同签订过程中易发生的问题导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控制手段一并加以介绍。

  一、什么是合同

  合同又称协议、契约,是指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的协议

  任何合同都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

  此处仅只同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各类合同,如《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吉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借款合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汇票质押合同》等。

  

(1)、主体:

合同中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2)、内容:

就是民事权利和义务,即合同各方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3)、客体:

一定的行为。

  问题1、商业银行借款合同三要素是指什么?

  ——1、主体:

具体指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如借款人、贷款人、各担保人;

  ——2、内容:

具体指各合同中约定的主体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借款人的权利是从银行取得借款,义务是按时足额还本付息;贷款人的义务是按时足额发放贷款,权利是到时收回本息。

  ——3、客体:

仅作一般了解即可。

  知悉三要素的作用在于,对合同建立基本概念,三要素也是合同主要内容,同合同签订密不可分,也是合同审查主要内容,是防止因合同签订导致出现合同瑕疵主要关注对象。

  二、商业银行合同的形式及种类

  1、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的形式法律规定应为书面形式;

  违反法定形式的法律后果:

原则上,合同不成立;特殊情形成立条件:

(1)、合同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

(2)、合同另一方接受的。

  案例一:

最高院公报曾公布一则案例:

XX年江西萍乡建行与借款人签订商品房贷款合同,贷款期限20年,约定由借款人(购房者)向银行指定账户交付房屋首付款18万元后,银行将房屋贷款27万元连同首付款一起交付给该商品房的开发商萍乡建筑开发公司,并以该房屋抵押担保,借款人(购房人)每月向建行等额偿付本息。

借款人(购房人)在三份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银行仅在应由借款人(购房人)持有的合同上盖章但未实际交付借款人,未在其他两份合同盖章,而开发商在三份合同上均未盖章签字。

此时开发商找到借款人(购房人),要求其直接将首付款交付自己名下,借款人(购房人)同意并将18万元首付款直接存至开发商指定账户,同时还向建行指定还款账户存入了第一期还款。

建行得知此事,遂通知借款人(购房人)解除合同,在借款人(购房人)持有的借款合同上将建行盖章勾涂并标注“作废”字样后将合同交付借款人(购房人),并将借款人(购房人)第一期还款返还。

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购房人,但购房人以同建行有借款合同、应由建行向开发商付款为由拒绝交付剩余房款。

开发商以建行及购房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同建行的合同,并要求购房人交付房款。

此案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借款合同,并由购房人直接向开发公司交付房款,建行不服提起上诉,江西高院二审判决驳回开发商的解除合同诉讼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第二项。

  

(1)合同主体有哪些?

——建行、借款人(购房人)、开发商

  

(2)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购房人)和银行主要权利义务有哪些?

——借款人(购房人)主要权利是取得贷款,主要义务是按月还

  本息;

  ——建行主要权利是按月取得本息;主要义务是按时发放贷款。

  (3)该合同是否成立?

——不成立;理由:

a未完成合同签订;b借款人(购房人)履行主要义务,但建行未接受。

  2、商业银行合同主要涉及两大类合同

  

(1)、借款合同:

主要指借款人向贷款人银行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担保合同:

担保包括人保、物保、金钱担保。

  a、保证合同:

对应人保,即借款人以外第三人以自己一般财产为借款提供担保;

  b、抵押合同:

对应物保,借款人或第三人以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借款的标的,提供担保;

  c、质押合同:

物保的一种,特定的财产是存单、汇票、本票等。

相应的合同为存单质押合同、汇票质押合同、本票质押合同等。

  金钱担保指以交付一定的金钱作为担保,如定金、押金、保证金等,银行业务合同中一般不涉及此种保证,我们不对其加以研究。

  问题2:

七种合同分别属于哪一类合同?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是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汇票质押合同》是担保合同;——《吉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借款合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是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综合使用。

  商业银行往往将两类合同综合使用,两类合同有相同之处,也

  有很多不同,下面我们会一一分析学习。

  案例1问题:

该合同实际是什么合同?

  ——借款人同银行之间是借款合同;

  ——借款人(购房人)同开发商是房屋销售合同。

建行替购房人向开发商交付房款,开发商向购房人交付房屋。

  三、商业银行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合同的成立:

合同当事人通过缔约过程达成意思一致即成立,一般表现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2)、合同的生效:

合同因符合法律规定有效要件而取得现行法律认可的效力;

  案例2:

某银行同某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某公司于8月1日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交给银行签字盖章,银行8月2日签字盖章,合同约定8月4日放款,

  

(1)该借款合同于何时成立?

  答:

8月2日。

  

(2)若该合同约定自银行放款之日合同生效,银行依约放款,则合同何时生效?

  答:

8月4日。

  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以合同的成立为前提,但合同成立不一定

  篇五:

工商银行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年字第号

  公路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项目”指公路。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篇六: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年字第号

  公路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项目”指公路。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篇七:

建设银行借款合同范本格式

  建设银行借款合同范本格式

  (流动资金贷款类:

____贷款)

  借款单位:

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

  贷款银行:

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立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

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____年___个月,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

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

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

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

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

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

(公章)贷款银行:

(公章)法定代表:

(签字)____法定代表:

(签字)______或负责人:

(签字)____担保单位:

(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字)____

  篇八:

银行个人借款合同

  30

  01)2102(:

  码代

  编号:

  个人借款合同

  借款人:

借款种类:

借款金额:

签订时间: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印制

  特别提示:

  1、本合同应由借贷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

合同签署后,所有合同条款即为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借贷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严格予以履行,否则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为维护借款人合法权益,贷款人特别提请借款人对全部合同条款、特别是黑体字部分内容予以注意。

借款人应全面准确理解合同条款,如有疑问,请要求贷款人的工作人员就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

  3、本合同是明确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予以保存。

  个人借款合同

  借款人(姓名):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放款。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借款种类为

  A、经营贷款B、消费贷款C、其他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的借款用于以下用途:

  A、。

B、借新还旧,用于归还《借款合同》(合同编号)项下借款。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用途。

贷款人有权监督借款资金的使用。

第三条借款金额

  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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