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羊集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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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集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
牧羊集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
成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目标责任书公布方:
江苏牧羊集团〔以下简称甲方〕
目标责任书承担方:
扬州牧羊饲料成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集团公司全年经营及治理目标的顺利实现,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和各下属公司的责任、权益和义务,促进集团饲料成套工程业务的快速进展,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特签定二零零三年度经营治理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治理责任体制
实行集团公司领导下的以乙方总经理为首要责任人的目标治理责任体制。
二、要紧经营范畴:
饲料、粮食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安装服务。
三、经营责任期:
从2003年元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共计12个月。
四、经营治理责任目标
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运算
财
务
指
标
1.实际收入
(1)合同数额不低于18000万元
(2)实际收入不低于13500万元
2.收入费用率
(1)销售费用率不高于3.5%
其中:
业务费用率不高于2.2%
实际费用/合同额
(2)治理费用率不高于3%
治理费用/实际收入
4.净利润
不低于388万元
(实际收入-总成本费用)×(1-33%)
5.回款率
不低于92%
当期实际收入到帐额/实际收入
管
理
指
标
1.工程及时完工率
100%
2.工程质量优良率
98%以上
3.安全治理目标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现场治理目标
(1)工作现场整洁、规范、有序
(2)工作流程科学、合理、经济
(3)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5.品牌提升指标
(1)遵守甲方的品牌VI规范,在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贯串品牌爱护和提升的理念
(2)通过为客户提供合格优质产品,不断地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6.制度建设目标
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各项治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和完善,真正在企业内部实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事事有制度、制度必规范〞的治理目标。
7.企业文化建设目标
熟知企业文化建设的方法,制定企业文化建设的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通过各级治理人员的领先垂范和宽敞职员的躯体力行,差不多形成一套独具本公司特色、符合甲方价值取向的以企业精神为核心、以企业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为要紧内容的企业文化体系,为本公司在猛烈的市场竞争中搭建一个坚实的企业经营和治理平台。
注:
①各指标运算口径为内部经营治理口径,详细运算公式按照财务部的核算定义执行。
五、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益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及时和谐、解决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
2、甲方负责为乙方进行资金的筹措和调配〔所发生的财务费用计入乙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财务预算、核算和决算、财务信息的分析和处理等一系列财务活动的服务和支持。
3、甲方依照乙方生产经营情形和需求适时地提供各类专业技术和治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同时做好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保证和服务工作。
4、甲方依照乙方生产经营情形及时为乙方提供大宗物资采购、通用零配件等的制造加工服务。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遵守、落实集团公司章程、集团一级制度和本目标责任书等方面进行监督,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乙方的权益和义务
1、乙方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遵照«公司法»和«集团公司章程»的要求,有进行自主经营、自付盈亏、独立核算的权力,并依法向国家交纳各类税金〔由集团统一报税〕。
2、乙方有权依照甲方下达的〝四定〞〔定岗、定编、定员、定薪〕方案提出聘请一样职员〔财务专员和人事专员除外〕的要求并配合集团人力资源部做好聘请工作。
乙方可依照进展需要使用灵活的用工制度。
对其下属的中级以上治理人员有任免建议权。
责任期内月、季、年度所发生的人事变动及考核情形须及时报甲方人力资源部备案。
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集团公司章程、甲方一级制度、相关协议及本目标责任书。
4、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各类报表、治理报告书和总经理办公会备忘录等必要的上报资料。
六、奖惩条款
1、为表达〝责、权、利〞相结合的原那么,甲方对乙方实行收入与生产经营目标相挂勾的政策。
甲方对乙方目标责任人实行年薪制〔具体内容见«江苏牧羊集团薪酬治理规定»〕。
2、乙方目标责任人的月度薪酬为其标准年薪的6%。
假设完成或超额完成经营治理目标,那么由甲方在责任期末给乙方目标责任人计发其余标准年薪〔标准年薪×28%〕。
3、乙方假设未能完成目标,那么视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假设确因甲方专门缘故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责任人虽经努力但仍未能完成目标,不予处罚。
(2)假设乙方生产经营条件具备,仍未能完成责任目标,那么扣罚乙方责任人的其余年薪。
4、奖金的计发:
乙方在经营期间内如超额完成经营治理目标,那么由甲方按乙方业绩考核结果向乙方计发年度效益奖金
(1)乙方年度效益奖金=(考核分数-100)/100×标准年薪
(2)乙方考核指标及权重见附表
5、在经营责任期内,责任人自己提出辞职的,不予计发其余标准年薪和年终奖金;假设属甲方从工作需要动身解聘的,那么由甲方负责考核其工作业绩并计发责任人应得收入。
6、假设在经营期内发生缺失在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包括重大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等),按缺失金额的20%在目标责任人年终收入中扣除〔扣完为止〕。
7、甲方如发觉责任人有重大的经济问题或违反甲方财务治理制度的,那么视情节轻重扣发其年终收入的20%--50%,并有权随时就地免去其领导职务,同时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乙方的经营治理指标的完成情形实行月度检查,年度考核。
七、本责任书经甲方总裁与乙方总经理签字盖章后生效。
经营期满,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经营期的责任书。
八、本目标责任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江苏牧羊集团公司乙方:
扬州牧羊饲料成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盖章〕
总裁〔签字〕:
总经理〔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附件:
考核表
关键业绩指标KPI
目标
权重
考核说明
1.实际收入
(1)合同数额不低于18000万元;
(2)实际收入不低于13500万元。
25%
合同数额和实际收入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为本项指标得分
2.收入费用率
(1)销售费用率不高于3.5%;其中业务费用率不高于2.2%;以实际费用/合同额运算;
(2)治理费用率不高于3%,以治理费用/实际收入运算。
20%
销售费用率、业务费用率、和治理费用率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为本项指标得分
3.净利润
不低于388万元
40%
(实际收入-总成本费用)×(1-33%)
4.回款率
不低于92%
10%
当期实际收入到帐额/实际收入
5.工程完工效率和质量
工程及时完工率100%,工程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8%
5%
及时完工率和质量优良率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为本项指标得分
指标评分说明:
⇨每个考核指标以目标完成率×100评分:
目标要求不低于某数的指标〔如利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值/目标值;目标要求不高于某数的指标〔如费用〕,目标完成率=目标值/实际值;
⇨每个指标得分乘以对应权重,得到该指标的权重分;
⇨考核表中各项指标的权重分相加,得到考核分数。
⇨考核分数>=100,表示完成目标。
江苏牧羊集团2003年度经营治理目标责任书
仓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目标责任书公布方:
江苏牧羊集团〔以下简称甲方〕
目标责任书承担方:
扬州牧羊仓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集团公司全年经营及治理目标的顺利实现,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和各下属公司的责任、权益和义务,促进集团仓储工程业务的快速进展,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特签定二零零三年度经营治理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治理责任体制
实行集团公司领导下的以乙方总经理为首要责任人的目标治理责任体制。
二、要紧经营范畴:
粮食、油脂、精细化工、港口、啤酒等行业的仓储工程安装及服务。
三、经营责任期:
从2003年元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共计12个月。
四、经营治理责任目标
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运算
财
务
指
标
1.实际收入
(1)合同数额不低于9200万元
(2)实际收入不低于7200万元
2.收入费用率
(1)销售费用率不高于3%
其中:
业务费用率不高于1.7%
实际费用/合同额
(2)治理费用率不高于3%
治理费用/实际收入
4.净利润
不低于350万元
(实际收入-总成本费用)×(1-33%)
5.回款率
不低于96%
当期实际收入到帐额/实际收入
管
理
指
标
管
理
指
标
1.工程及时完工率
100%
2.工程质量优良率
98%以上
3.安全治理目标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现场治理目标
(1)工作现场整洁、规范、有序
(2)工作流程科学、合理、经济
(3)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5.品牌提升指标
(1)遵守甲方的品牌VI规范,在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贯串品牌爱护和提升的理念;
(2)通过为客户提供合格优质产品,不断地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6.制度建设目标
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各项治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和完善,真正在企业内部实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事事有制度、制度必规范〞的治理目标。
7.企业文化建设目标
熟知企业文化建设的方法,制定企业文化建设的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通过各级治理人员的领先垂范和宽敞职员的躯体力行,差不多形成一套独具本公司特色、符合甲方价值取向的以企业精神为核心、以企业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为要紧内容的企业文化体系,为本公司在猛烈的市场竞争中搭建一个坚实的企业经营和治理平台。
注:
①各指标运算口径为内部经营治理口径,详细运算公式按照财务部的核算定义执行。
五、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益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及时和谐、解决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
2、甲方负责为乙方进行资金的筹措和调配〔所发生的财务费用计入乙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财务预算、核算和决算、财务信息的分析和处理等一系列财务活动的服务和支持。
3、甲方依照乙方生产经营情形和需求适时地提供各类专业技术和治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同时做好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保证和服务工作。
4、甲方依照乙方生产经营情形及时为乙方提供大宗物资采购、通用零配件等的制造加工服务。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遵守、落实集团公司章程、集团一级制度和本目标责任书等方面进行监督,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乙方的权益和义务
1、乙方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遵照«公司法»和«集团公司章程»的要求,有进行自主经营、自付盈亏、独立核算的权力,并依法向国家交纳各类税金〔由集团统一报税〕。
2、乙方有权依照甲方下达的〝四定〞〔定岗、定编、定员、定薪〕方案提出聘请一样职员〔财务专员和人事专员除外〕的要求并配合集团人力资源部做好聘请工作。
乙方可依照进展需要使用灵活的用工制度。
对其下属的中级以上治理人员有任免建议权。
责任期内月、季、年度所发生的人事变动及考核情形须及时报甲方人力资源部备案。
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集团公司章程、甲方一级制度、相关协议及本目标责任书。
4、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各类报表、治理报告书和总经理办公会备忘录等必要的上报资料。
六、奖惩条款
1、为表达〝责、权、利〞相结合的原那么,甲方对乙方实行收入与生产经营目标相挂勾的政策。
甲方对乙方目标责任人实行年薪制〔具体内容见«江苏牧羊集团薪酬治理规定»〕。
2、乙方目标责任人的月度薪酬为其标准年薪的6%。
假设完成或超额完成经营治理目标,那么由甲方在责任期末给乙方目标责任人计发其余标准年薪〔标准年薪×28%〕。
3、乙方假设未能完成目标,那么视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假设确因甲方专门缘故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责任人虽经努力但仍未能完成目标,不予处罚。
(2)假设乙方生产经营条件具备,仍未能完成责任目标,那么扣罚乙方责任人的其余年薪。
4、奖金的计发:
乙方在经营期间内如超额完成经营治理目标,那么由甲方按乙方业绩考核结果向乙方计发年度效益奖金
(1)乙方年度效益奖金=(考核分数-100)/100×标准年薪
(2)乙方考核指标及权重见附表
5、在责任期内,责任人自己提出辞职的,不予计发其余年薪和年终奖金;假设属甲方从工作需要动身解聘的,那么由甲方负责考核其工作业绩并计发责任人应得收入。
6、假设在经营期内发生缺失在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包括重大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等),按缺失金额的20%在目标责任人年终收入中扣除〔扣完为止〕。
7、甲方如发觉责任人有重大的经济问题或违反甲方财务治理制度的,那么视情节轻重扣发其年终收入的20%--50%,并有权随时就地免去其领导职务,同时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乙方的经营治理指标的完成情形实行月度检查,年度考核。
七、本责任书经甲方总裁与乙方总经理签字盖章后生效。
经营期满,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经营期的责任书。
八、本目标责任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江苏牧羊集团公司乙方:
扬州牧羊仓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盖章〕
总裁〔签字〕:
总经理〔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附件:
考核表
关键业绩指标KPI
目标
权重
考核说明
1.实际收入
(1)合同数额不低于9200万元;
(2)实际收入不低于7200万元。
25%
合同数额和实际收入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为本项指标得分
2.收入费用率
(1)销售费用率不高于3%;其中业务费用率不高于1.7%;以实际费用/合同额运算;
(2)治理费用率不高于3%,以治理费用/实际收入运算。
20%
销售费用率、业务费用率、和治理费用率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为本项指标得分
3.净利润
不低于350万元,(实际收入-总成本费用)×(1-33%)
40%
4.回款率
不低于96%,当期实际收入到帐额/实际收入
10%
5.工程完工效率和质量
工程及时完工率100%,工程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8%
5%
及时完工率和质量优良率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为本项指标得分
指标评分说明:
⇨每个考核指标以目标完成率×100评分:
目标要求不低于某数的指标〔如利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值/目标值;目标要求不高于某数的指标〔如费用〕,目标完成率=目标值/实际值;
⇨每个指标得分乘以对应权重,得到该指标的权重分;
⇨考核表中各项指标的权重分相加,得到考核分数。
⇨考核分数>=100,表示完成目标。
江苏牧羊集团2003年度经营治理目标责任书
销售分公司
目标责任书公布方:
江苏牧羊集团〔以下简称甲方〕
目标责任书承担方:
江苏牧羊集团主机配件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集团公司全年经营治理目标的顺利实现,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和各下属公司的责任、权益和义务,促进集团主机配件销售业务的快速进展,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特签定二零零三年度经营治理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治理责任体制
实行集团公司领导下的以乙方总经理为首要责任人的目标治理责任体制。
二、要紧经营范畴:
负责饲料生产机械〔主机和零配件〕等产品的销售业务。
三、经营责任期:
从2003年元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共计12个月。
四、经营治理责任目标
指标名称
目标数值
指标运算
财
务
指
标
1.实际收入
不低于9000万元,其中零配件不低于1500万元
实际收入
2.收入费用率
销售费用率:
不高于5.5%
其中业务费用率:
不高于2.2%
实际费用/实际收入
3.回款率
不低于98%
当期实际收入到帐额/当期实际收入
4.平均折让率
不高于10%
1-合同价/价格
管
理
指
标
1.制度建设目标
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营销治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进展,真正在企业内部实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事事有制度、制度必规范的治理目标;向外不断拓展业务销售渠道,建立起完善的客户关系治理体系和营销策略体系。
2.品牌提升指标:
〔1〕遵守甲方的品牌VI规范,在整个经营活动中始终贯彻品牌爱护和提升的理念;
〔2〕通过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不断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企业文化建设目标
熟知企业文化建设的方法,制定企业文化建设的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通过各级治理人员的领先垂范和宽敞职员的躯体力行,差不多形成一套独具本公司特色、符合甲方价值取向的以企业精神为核心、以企业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为要紧内容的企业文化体系,为本公司在猛烈的市场竞争中搭建一个坚实的企业经营和治理平台。
注:
①各指标运算口径为内部经营治理口径,详细运算公式按照财务部的核算定义执行。
五、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益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营条件,及时和谐、解决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
2、甲方负责为乙方进行资金的筹措和调配〔所发生的财务费用计入乙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财务预算、核算、财务信息的分析和处理等一系列财务活动的服务和支持。
3、甲方依照乙方经营情形和需求适时地提供各类专业技术和治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同时做好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保证和服务工作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遵守、落实集团公司章程、集团一级制度和本目标责任书等方面进行监督,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乙方的权益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甲方下达的〝四定〞〔定岗、定编、定员、定薪〕方案提出聘请一样职员的要求,并配合集团人力资源部做好聘请工作。
乙方对其下属的治理人员有任免建议权。
责任期内月、季、年度所发生的人事变动及考核情形须及时报甲方人力资源部备案。
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集团公司章程、甲方一级制度、相关协议及本目标责任书。
3、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报各种报表、治理报告书和总经理办公会备忘录等必要的上报资料。
六、奖惩条款
1、为表达〝责、权、利〞相结合的原那么,甲方对乙方实行收入与经营目标相挂钩的政策。
甲方对乙方目标责任人实行年薪制〔具体内容见«江苏牧羊集团薪酬治理规定»〕。
2、乙方目标责任人的月度薪酬为其标准年薪的6%。
假设完成或超额完成经营治理目标,那么由甲方在责任期末给乙方目标责任人计发其余标准年薪〔标准年薪×28%〕。
3、乙方假设未能完成目标,那么视情形分别处理:
(1)假设确因甲方专门缘故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责任人虽经努力但仍未能完成目标,不予处罚。
(2)假设乙方生产经营条件具备,仍未能完成目标,那么不予计发乙方责任人其余年薪。
4、年度效益奖金的计发:
乙方在经营期间内如超额完成经营治理目标,那么由甲方按乙方业绩考核结果向乙方计发年度效益奖金
(1)乙方年度效益奖金=(考核分数-100)/100×标准年薪
(2)乙方考核指标及权重见附表
5、在责任期内,乙方责任人自己提出辞职的,不予计发其余年薪和年终奖金;假设属甲方从工作需要动身解聘的,那么由甲方负责考核其工作业绩并计发责任人应得收入。
6、假设在责任期内发生缺失在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包括重大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等),按缺失金额的20%在责任人年终收入中扣除〔扣完为止〕。
7、甲方如发觉责任人有重大的经济问题或违反甲方财务治理制度的,那么视情节轻重扣发其年终收入的20%--50%,并有权随时就地免去其领导职务,同时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乙方的经营治理目标的完成情形实行月度检查,年度考核。
七、本责任书经甲方总裁与乙方总经理签字盖章后生效。
经营期满,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经营期的责任书。
八、本目标责任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江苏牧羊集团乙方:
江苏牧羊集团主机配件销售分公司
〔盖章〕〔盖章〕
总裁〔签字〕:
总经理〔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附件:
考核表
关键业绩指标KPI
目标
权重
考核说明
1.实际收入
实际收入不低于9000万元;其中零配件不低于1500万元。
50%
总收入和零配件收入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为本项指标得分
2.收入费用率
销售费用率不高于5.5%;其中业务费用率不高于2.2%;以实际费用/实际收入运算。
20%
销售费用率、业务费用率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为本项指标得分
3.回款率
不低于98%,当期实际收入到帐额/实际收入
20%
4.折扣转让率
不高于10%
10%
〔合同价格-实际价格〕/合同价格
指标评分说明:
⇨每个考核指标以目标完成率×100评分:
目标要求不低于某数的指标〔如收入〕,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值/目标值;目标要求不高于某数的指标〔如费用〕,目标完成率=目标值/实际值;
⇨每个指标得分乘以对应权重,得到该指标的权重分;
⇨考核表中各项指标的权重分相加,得到考核分数。
⇨考核分数>=100,表示完成目标。
江苏牧羊集团2003年度经营治理目标责任书
粉状饲料机械分公司
目标责任书公布方:
江苏牧羊集团〔以下简称甲方〕
目标责任书承担方:
江苏牧羊集团粉状饲料机械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集团公司全年经营及治理目标的顺利实现,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和各下属公司的责任、权益和义务,促进集团饲料机械业务的快速进展,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特签定二零零三年度经营治理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治理责任体制
实行集团公司领导下的以乙方总经理为首要责任人的目标治理责任体制。
二、要紧经营范畴:
要紧负责饲料生产机械〔主机和零配件〕等产品的生产制造。
三、经营责任期:
从2003年元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共计12个月。
四、经营治理责任目标
指标名称
目标数值
指标运算
财
务
指
标
1.生产打算完成率
100%
及时供货次数/打算数
2.生产成本
(1)钳工工具2.4万元;
(2)刀具配件15万元;
(3)焊割工具45万元;
(4)油类10万元。
管
理
指
标
1.产品合格率
100%
合格产品数/产品总量
2.安全治理目标: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现场治理目标:
(1)工作现场整洁、规范、有序
(2)工作流程科学、合理、经济
(3)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4.设备治理目标:
(1)机净、轴亮,运行无障碍
(2)使用效率高
(3)能耗低
5.品牌提升指标:
〔1〕遵守甲方的品牌VI规范,在整个生产活动中始终贯彻品牌爱护和提升的理念;
〔2〕通过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不断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6.制度建设目标
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各项生产治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和完善,真正在公司内部实现人、事、物的最正确配置,实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事事有制度、制度必规范〞的治理目标。
7.企业文化建设目标
熟知企业文化建设的方法,制定企业文化建设的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通过各级治理人员的领先垂范和宽敞职员的躯体力行,差不多形成一套独具本公司特色、符合甲方价值取向的以企业精神为核心、以企业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为要紧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