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交流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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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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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是我省的传统产业,也是我省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据快报统计,年我省建筑业总产值达到9351亿元,同比增长16.3%;实现利润总额250亿元,同比增长16.3%;上缴税金280亿元,同比增长15.7%,各项指标均位于全国前列。

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领域的改革和管理也不断深化。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大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设工程项目实际招标投标的比例逐年提高,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现状

(一)法制化建设成效显著。

我厅一直非常重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制度建设,自1994年以来,陆续颁布了《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007年,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以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年9月,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继续完善招标投标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同时,我省杭州、宁波、温州、台州、嘉兴等地也相继制定了多项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的配套制度,如杭州市建委制定了《杭州市建筑业市场与现场联动考核实施办法》、宁波市建委制定了《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综合考核暂行办法》、嘉兴市建设局与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嘉兴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等,逐步形成了适应当前形势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的基本框架,对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促进建筑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标前审查,严格执行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和招标文件备案制度,杭州、嘉兴等市还在招投标过程中推行企业和人员的IC卡身份识别系统,提高了招标投标效率和管理真实性的有效手段。

二是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制度,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求招标人完整发包建设工程,原则上不应设立暂定价项目,不得采用费率招标。

三是推行资格后审,完善投标资格审查制度,加大串标、围标的难度。

四是完善评标办法,采用商务标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并推广采用资格后审、技术标通过制等措施。

五是推广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合同双方对风险的承担责任、工程价款支付条件及调整办法等。

六是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三)引导建筑市场良性竞争。

2000年正式实施的《招标投标法》,将“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作为评标方式之一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2000年4月,“无标底”招投标、“最低价中标”在杭州率先推行,并在全省逐步推广。

实施“最低价中标”,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

特别是有利于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法则,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中的腐败蔓延。

同时,它简便易行,使评标工作更加易于操作,大大节约了招标投标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

“最低价中标”必须以完善的法律制度、企业以及全社会的高度诚信为基础。

而以我国目前的法制和社会环境来看,还相对缺乏规范的评估机制和行业公信机制,实行最低价中标法的条件尚未成熟。

从近几年我省的实践来看,推行“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为此,我们一直十分重视实施“最低价中标”后出现的各种问题,严格控制“最低价中标”的实施范围,突出“择优”的原则。

一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在技术可行的情况下充分竞争价格;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价格竞争必须要保证技术方案的可靠性和先进性。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建筑强省的若干意见》和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中,都明确提出“要依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综合最优价中标。

要积极引导建筑市场良性竞争,促使投标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我们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和鼓励发展民间中介机构方面积极探索,完善“最低价中标”的各项配套制度建设,使“最低价中标”良性运转。

年2月,杭州市人民政府转发了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去年6月1日起,杭州市的国有投资建设工程评标采用“二次平均”方式,即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在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再对平均值以下的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以第二次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开展评审工作,以保证评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抢标或串通哄抬标价,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我们将对杭州市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并逐步向全省推广。

(四)完善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功能。

我省自1997年开始构建有形建筑市场体系,到2003年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都设立了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按照“信息公开、依法管理、公平竞争、闭合管理、办事公正”的原则,不断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功能,加强制度建设,有效地发挥了信息服务、场所服务、“一条龙”窗口服务三大功能。

各地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极大地改善了各交易中心的环境和服务质量,为工程交易各方主体和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服务。

全省大部分交易中心建立了评标专家自动语音通知系统、指纹签到系统、评标区门禁系统、评标室全程监控系统等,开辟网上服务大厅,提供同步服务,增加网上办公、表格下载、交流园地等栏目,通过网站可查询或咨询招投标、解答疑问,加强政策宣传,增加招投标管理的公开和透明,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各类建设工程“集中交易、阳光操作”提供平台,保障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002年底,我省开始实施招投标同一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主办平台、中心服务交易、部门监督全程的体制改革理念,构建一个平台、两大系列、三级监管的招投标管理新模式,建立政府统一招投标平台。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目前我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都由当地政府建立了统一招投标平台,不仅有效地整合了政府管理资源,发挥了交易场所集中服务的优势,还为我省建设系统构建反腐倡廉体系创造了条件。

年,全省招标投标统一平台共交易工程18995个(不包括省重点工程),工程造价2232.8亿元,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都达到了两个百分之百的要求。

(五)强化评标专家管理。

我厅于2003年制订了《浙江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统一管理,属地使用”的原则,组建了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

通过各市培训、考核,我厅认定,目前共有建设工程评标专家3983名,建设工程评标委员会已经全部实行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同时,各地加强对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建立评标专家个人档案,对评标专家实行定期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和专家考核情况及时进行更换和补充,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如杭州市建委对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失职、不公正行为的6名评标专家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不得参加评标工作。

截至目前,因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或主动要求退出,我厅共取消了68人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

(六)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

目前,我省共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483家。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2006年,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规定》,从机构性质、专职人员组成、合同签订、项目组成员、代理文件填写和存档、代理行为、代理收费、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对招标代理行为的管理要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七)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厅把信用建设作为提升行业形象和整体素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建筑市场诚信氛围逐步形成,市场主体信用意识日益增强,信用建设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信用体系规章制度逐步完善。

2006年,我厅就结合行业实际,与省监察厅、省检察院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界定了23类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并对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程序做出规定。

2005年和2006年,我厅分别印发了《关于加强浙江省建设市场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省建筑市场信用建设工作的目标、步骤和具体措施。

二是建筑市场失信行为有所治理。

我省积极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市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建筑业中介行业、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的检查、治理,查处了一批建筑市场违法失信问题。

按照《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对各种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公示和曝光。

据统计,2006年以来,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不良行为的556家单位、839名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136名项目总监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停止投标资格和停业整顿等处理。

另外,我厅还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网站,将2007年以来我厅实施行政处罚的168条记录向社会公布。

通过这些整治监管,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和失信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场主体守法守信意识日益增强。

三是信息平台逐步建立。

按照全省建设系统“共建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全省建设领域“企业库”和“人员库”建设,加大协调和整合力度,在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综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可向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目前已初步建立覆盖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市政公用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

2008年3月,我厅印发了《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标准》,明确了企业、人员、项目以及优良和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的数据标准,为建立全省统一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目前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已经基本开发完成。

该信息系统含盖了建设工程从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竣工备案的全过程。

它的建成,对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年10月,该系统已经在部分地市开始试运行。

年12月,我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计划用一年的时间在全省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开展试点工作,按照“统一平台、共建共享、分步实施”的原则,利用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对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动态、跨区域监管,实现对全省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做到实时掌握,对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予以统一发布。

该平台的建立将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活动的透明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

另外,我省部分地区已经开发并开始运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杭州市建设信用网”、“宁波市建筑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分别于2005年和2007年开始实际应用,对实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转变,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其中“杭州建设信用网”是全省第一家专业的建设行业信用网站,其系统设计、管理模式获得建设部和兄弟省市领导、专家的较高评价,对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建立与推广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八)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工程担保制度是工程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工程担保制度,有助于防范工程风险、保障合同履约、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我厅一直高度重视工程担保工作,把它作为改进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巩固三年清欠成果、建立健全建筑领域防范拖欠工程款长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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