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管理规则.doc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343254 上传时间:2022-10-2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5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实训室管理规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实训室管理规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实训室管理规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实训室管理规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实训室管理规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实训室管理规则.doc

《实训室管理规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训室管理规则.doc(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实训室管理规则.doc

实训室管理规则

1.实训室是教学的重要场地之一,学生必须遵守纪律,准时到达,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和指导;不得在实训室内谈笑、嬉戏。

2.实训过程中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所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所有实训操作前,需经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开始实际操作。

3.实训完毕,实验指导教师应要求和督促学生关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贵重仪器设备要入柜锁好。

4.凡设备损坏丢失或发生其他事故,由当事人写出书面报告,说清原因,经实训室管理人员证实后,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实训室使用管理规则

1.使用实训室及所属仪器材料设备(以下简称使用实训室)时,必须遵守相关纪律,按规定时间到达实训室,听从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导,携带的手机在实训教学时间内必须关机,其它各类信息存储产品、电子游戏、娱乐等产品未经管理员允许,不得带入实训室,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未经允许不得中断实训或离开。

2.任何人和部门需要使用实训室时,必须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履行批准手续,批准后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实训中心,使用者在使用前要与实训室管理人员共同检查所有仪器、设备、材料和工具的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应即时报告。

学生如因比赛、培训等使用实训室,相关系部需安排老师全程现场指导。

3.未经许可,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搬动、借用、拆卸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等任何实训物品;如确实因工作、教学需要借用,对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物品,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实训中心和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其中重大设备由学院审批)同意后,办理书面借用手续,其它物品由实训中心批准后借用。

为切实使用好各类实训设备,使用者必须执行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排;学生进入实训室;在每次使用时要填写每台设备的《使用记录》,未按时完整填写《使用记录》,取消实训室使用资格。

4.使用实训室时要爱护仪器、设备、工具,不得有破坏实训设备的行为,不得随意删除文件或拷贝并散播病毒文件,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涂乱画。

对于雇员损坏实训室设施和人为设置障碍的行为,除赔偿相关费用外,将参照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5.保持实训室卫生整洁,不得乱丢、乱吐、乱涂;不准在实训室内吸烟、就餐、吃零食;实训完毕,学生应整理好仪器设备、用具,摆好桌椅,打扫卫生;否则取消该实训室后续使用资格。

实训室材料使用管理规则

1.实训材料的使用,须根据教学计划,由实训指导教师或管理员按批次提前领取,指导教师分发使用,因浪费或丢失造成材料不做则不予补发,至于节约消耗性材料,不得随意丢弃或待离实训室。

2.实训指导教师需在实验、实训开始前,提前联系管理员根据实验性质、班级人数等准备好相关实训材料,并填写《实训中心材料和易耗品领料记录表》。

3.实训结束,各班级班干部应将所有非消耗性实训材料收回,并交还给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与该实训室的管理人员进行清点交接,缺少部分由指导教师清查原因后由相关责任者赔偿,并取消责任者的实训资格。

本规则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广州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管理规则

入馆须知

1.读者一律凭本人有效证件(校园卡或借书证、学生证等)进馆。

2.要文明礼貌,注意仪表着装,言谈举止。

穿背心、裤衩及拖鞋者谢绝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朗读、唱歌、吹口哨、高声交谈或制造其他噪音。

入馆前关闭手机、呼机响声,或调至震动。

4.维护馆内良好秩序,进馆、出馆不拥挤;不抢占阅览和自修座位,配合支持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5.保持清洁卫生,食品、饮料(饮用水除外)不得携带入馆。

请勿在馆内乱扔纸屑、随地吐痰以及在墙壁、门窗、桌椅上涂抹刻画。

所带雨具应放在指定地点,请勿携带入馆。

6.保证图书馆安全,人人有责。

禁止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

禁止使用明火器具,严禁自行利用本馆电源使用各种电器。

7.爱护书刊资料、家具、设备和一切设施,不得在书刊、墙壁、桌椅上涂抹、刻画。

损坏公务要按章赔偿。

8.书包、书籍不能带入书库和阅览室期刊区,应放置在存包柜中。

如有特殊需要自带书刊进馆阅览者,出入时必须由工作人员检核。

9.尊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个阅览室和各库室有关规定。

在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应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

不听劝告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期刊阅览室守则

1.本室期刊、报纸直供全校师生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不得私自拿走,否则按偷窃论处。

2.读者不得将自己的书刊、包、袋带入期刊区内,如携有书刊应交值班人员保管,离开阅览室时领回。

3.本室半开架的期刊一律凭校园卡或借书证押证借阅。

4.如需复印有关期刊、报纸,要押证登记,并限在馆内复印,当日归还,无故不得外携。

5.在读者爱护报刊、不要在报刊上随意涂画,更不能撕、剪损坏报刊,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6.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进入前请关闭手机和传呼机,或将提示方式调为震动;不得大声喧哗、谈笑,严禁抽烟,不得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不听劝告者,扣留借书证,给予停止借阅两个月的处罚。

7.不得以任何物品占留阅览座位,否则,本馆将对占留位置上的物品予以清理。

如物品有遗失,由占留座位者自负。

8.若遇查找困难等问题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9.读者应服从图书馆管理人员的管理。

10.阅览室在下班前十分钟清场,以便管理人员进行清理工作。

电子阅览室守则

1.走动脚步要轻,请不要吵闹‘喧哗、起哄、吹口哨、播放收录音机,保持环境安静。

2.请不要将零食、饮料等带入阅览室。

3.严禁吸烟、随地吐痰、擤鼻涕、乱丢纸屑、果壳,不得向窗外抛投杂物。

4.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和照明等设备上刻画、吐血,不得随意搬移,不得睡衣张贴各类告示。

5.不得穿待铁钉的皮鞋和携带带雨水的雨伞、雨衣入内。

6.读者如需使用打印机等设备,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7.不得私自安装软件,对进行恶意软件安装的一经查实,给予警告、罚款以至吊销借书证等处罚。

8.读者上机不得玩游戏,不得浏览下载内容不健康的文字及图片,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禁止擅自删除或更改机内安装的操作系统、程序和软件,不得私设密码;对于非法入侵服务器系统或有意修改、删除磁盘系统的用户,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0.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摆弄电脑器件和开关空调,若遇到机件故障,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1.室内资料及设备应予爱护,不得圈划、污损;所有物品均不得携出室外。

12.遵守市内其他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读者违章处罚办法

1.遗失图书的赔偿

(一)读者遗失书刊,应及时主动向馆外借处说明,并在一个月内办理赔偿手续。

在规定时间里不赔尝者,停止其借书全直至赔偿为止。

故意回避责任者,除停止其借书权和要求其赔偿外,还要公开点名批评;态度恶劣者,报请学院处理

(二)读者遗失所借书刊的赔偿,参照下列办法;

1.购书刊赔偿;以原书刊相同的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另赔加工费10元。

2.现金赔偿:

(1)1980年及以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10倍赔偿。

(2)1981-1994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8倍赔偿。

(3)1995-2002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6倍赔偿。

(4)2002年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4倍赔偿。

(5)遗失期刊合订本、单册期刊,按原价的3倍赔偿。

(6)遗失报纸一张以上(含一张),按当月合订本价格赔偿;遗失一份合订本报纸,按合订本原价的5倍赔偿。

3.遗失精装书,以平装书赔偿时,应赔偿精、平装的差价。

4.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2个月内又找回原书刊且无损坏时,如赔款的,凭赔款收据可将书刊退回本馆,图书馆凭赔款收据退还读者所赔款;若购买书刊的,则不退回所赔书刊,找回的谁看经本馆注销可归其本人所有。

5.学生毕业离校不归还所借图书,按所借书总价的10倍赔偿。

2.借阅书刊逾期的处理

(一)外借图书或期刊超过规定的时限,每册超期一天罚款0.20元,依此类推(如应还书刊当日碰上节假日则顺延)。

读者需还清所有超期图书或期刊方可继续借阅,否则暂停外借的权利。

(二)读者应在寒假或暑假期间归还的图书和期刊,可延迟到开学后10内还清,超过10者,每超期一天每册图书或期刊罚款0.20元。

(三)读者因出差外地、实习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或期刊,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处理。

3.偷窃、撕割、毁坏书刊等行为的处理

(一)书偷窃、撕割、毁坏书刊,每次按书刊原价10倍罚款。

(二)划、批语、涂污书刊,酌情按书刊原价的30%—50%赔偿。

情节严重者,还要公开点名批评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三)丢失、损坏条形码的,须支付3元/条的加工费。

4.丢失光盘盘片

(一)丢失本馆光盘片,应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光盘片抵赔,并缴付加工手续费5.00元。

(二)如无法以光盘片抵赔,可办理赔偿手续。

赔偿标准如下:

1.正版光盘按光盘原价5倍

2.刻录光盘50元/张

3.交流光盘30元/张

5.损坏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根据我馆专业人员检查意见,必要时会同学院总务处,对损坏设备进行价值评估,责令使用者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停证等处分。

流通书库守则

一、书库实行开架借阅,仅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

二、校园卡或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

三、所带包袋等放在指定位置,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私人书刊不得带入库内。

四、选书时一次限取一本,阅后不借者,将书插放回原处。

严禁将书乱插、乱放,保持图书架位有序、整齐。

五、离库时,应持选定图书连同校园卡或借书证交到借书处办理有关手续。

未办理借书手续将书带出书库者一窃书论处。

六、读者借到书后,应加以核对,如发现有差错或残缺、污损情况,应当即声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残缺、污损章;如不检查申报,发生上述情况,还书时污损残缺一经查出,概由最后借阅者负责,并按规定予以一定处罚。

七、读者还书时,请将图书交还相应书库还书处,经验收无误后再离开。

八、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自修室守则

一、本室实行全天开放,只限本学院教职工和学生作自修和教学使用。

二、文明用室,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吸烟、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

三、不得以任何物品占留自修座位,否则,本馆将对占留位置上的物品予以清理。

如物品有遗失,由占留座位者自负。

四、进入本室前请关闭手机和传呼机,或调至振动。

五、不得损坏、刻划、涂画和移动室内设施,违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六、服从图书馆管理人员的管理。

七、本室在下班前5分钟清场,以便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工作。

资料室守则

一、本室陈列各类工具书、标准和规范等文献资料,仅供读者阅览,概不外借。

二、读者凭校园卡过借书证入内,签名后用借书证换取书位牌;取书时,须将书位牌放入该书的位置,阅毕把书放回原处,取出书位牌。

工具书是按《中国图书分类法》分类排列的,不得乱插乱放;离开本室时,用书位牌换回自己的借书证。

三、读者阅览时,除笔记本外,其他物品不得携带入内,离开时应主动出示自带的笔记本。

四、读者需要复印时,必须先登记。

复印完应立即归还。

借出复印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时间单位(即上午借上午还)。

超过一个时间单位者,每册每单位时间罚款壹元,其余类推。

五、注意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高声交谈;室内严禁吸烟。

六、不得进行各种破坏书刊的活动,也不得违反本室规则,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按本馆规定罚款。

借阅规定

一、借阅凭证

(一)读者凭校园卡或本馆发给的借阅证借阅书刊资料。

(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