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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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江苏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江苏省水利厅
二○○八年七月
目 录
附表:
1、江苏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中期评估表
2、江苏省“十一五”水利规划投资计划中期评估表
前 言
一、评估的目的与依据:
根据省发改委统一部署(苏发改规划发[2008]410号),为检查我省“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对不适应新形势的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并为“十一五”规划打下基础,开展水利“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以江苏省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的有关水利发展目标以及省政府办公厅批复的《江苏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06]147号)为主要依据。
二、评估的重点:
根据要求,本次评估的重点主要围绕“十一五”水利发展主要目标和任务,检查规划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政策措施,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根据新的形势发展需求,提出调整和修订建议。
三、评估的期限:
本次评估的期限为“十一五”规划前两年,即从2006年到2007年底(根据水利建设跨年度特点,部分内容评估时限有所调整)。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重要阶段。
《江苏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是:
加强与城市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保障体系、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水利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基本保障大面积地区的防洪除涝安全,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的用水需求,在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和部分领域初步实现水利现代化。
防洪保安。
沂沭泗水系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淮河水系、长江干流、太湖流域的防洪能力得到巩固提高;区域除涝能力得到巩固,重点低洼易涝地区除涝能力达到5年一遇以上;大中城市防洪标准基本达到100年一遇。
全省大部分地区一般洪涝基本不受损失,能够防御建国以来的流域最大洪涝,对经济社会秩序不造成严重影响,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对策。
水资源供给。
建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实现调水出省目标,淮北和沿海地区年增供水量20亿立方米,沿江和苏中地区供水保证率有所提高;居民生活供水保证率98%,工业供水保证率95%以上;节水成效明显,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工业用水(除电厂外)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万元GDP用水量250立方米。
水环境保护。
提高水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65%,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水域管护和河湖管理制度。
农村水利。
县乡河道清淤完成率达到80%以上,积极开展村庄河塘整治,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条件;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灌区节水改造、低洼圩区治理、丘陵山区水源建设,农业灌溉保证率达到75%以上,农业生产水利条件进一步提高。
(一)规划实施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发展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加强水利建设,强化水利管理,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水利发展。
2006~2008年,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基本按照“十一五”水利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实施,三年共安排投资计划172亿元(其中前两年110亿元),占“十一五”时期规划投资306亿元的56%。
其中南水北调一期、治淮东调南下二期、海堤达标、水库加固、城市防洪、通榆河北延送水等六项重点工程安排投资100.9亿元,淮河、长江、太湖治理安排投资11.7亿元,里下河等重点区域治理安排投资23.5亿元,水资源保护安排投资8.4亿元,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水土保持等安排投资21亿元,水利基础工作安排投资1.4亿元,工程维护及还贷安排投资4.78亿元。
除基本建设投资外,安排62.6亿元的农村水利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河道疏浚、圩区治理、丘陵山区水源、农村小型泵站改造工程建设,占原计划的67%,安排3亿元用于工程管理维护。
“十一五”规划实施总体过半。
1、防洪体系建设进展顺利
(1)流域治理
淮河治理。
沂沭泗洪水东调南二期工程全面实施。
新沂河整治工程基本完成,海口枢纽、河道主体工程通过投运验收,具备通水条件。
中运河骆马湖堤防工程2007年开工,河道扩挖全面实施,主体工程2008年可基本完成。
新沭河整治、沂沭邳治理2008年汛后开工。
鲍集圩行洪区、黄墩湖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基本完成规划内骨干撤退道路。
湖洼及支流治理工程基本完成。
有序推进治淮“新三项”和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前期工作。
长江治理。
南京河段二期整治工程全面完成。
对镇扬河段的世业洲头及孟家港上段、澄通河段炮台圩及老海坝险工段,实施了河势治理应急加固。
对长江重要支流滁河及秦淮河进行了局部整治,主要实施了滁河分洪道岳子河、划子口防洪控制工程,以及秦淮河干河堤防除险加固。
太湖治理。
完善武澄锡西控制线,苏南运河钟楼防洪控制工程基本完成。
加快推进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走马塘工程计划2008年开工,新沟河、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2009年启动。
(2)重点海堤达标建设
按既定建设目标加快实施,海堤重点堤段防护工程完成80%,建筑物加固工程全面实施,2008年主体工程可基本完成,2009年扫尾。
(3)重点区域治理
重点实施了里下河地区、洪泽湖周边、白马湖宝应湖地区洼地应急治理工程,适当安排了微山湖湖西、沂北洼地治理以及太湖地区、沿江地区骨干排水河道拓浚。
共安排投资24.6亿元,其中重点洼地治理6.6亿元,区域骨干河道治理18亿,有效缓解了局部地区因洪致涝矛盾,提高了局部区域的洪涝外排能力。
(4)水库除险加固
列入国家第一批水库加固规划的安峰山、小塔山、云龙湖、西双湖、庆安、崔贺庄、塘马等7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全部完成。
2008年开始实施第二批规划的27座大中型水库。
自2005年开始,小型水库按照5年完成395座加固建设计划,目前已经完成169座、在建38座。
(5)城市防洪
各省辖市按照城市防洪规划,突出中心城区防洪骨干工程建设,构建防洪工程体系,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2006年至今已累计完成投资27亿元,部分城市中心城区已经达到了规划既定的防洪目标。
无锡市建成了江尖、仙蠡桥等8大枢纽,初步形成136平方千米的中心城区防洪保护圈,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苏州市2008年底可基本完成青龙桥、东风新、元和塘等10座控制工程,75平方千米中心城区可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标准;盐城市2008年底可建成串场河西闸站、串场河防洪闸、蟒蛇河防洪闸等防洪骨干工程,135 平方千米城区面积可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其余各市城市防洪工程也在积极推进中。
(6)洪水调度与管理体系建设
加强洪水调度体系建设。
完善省防汛指挥系统,进一步提高了洪水预报调度水平,在抗御2007年淮河流域性大洪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国家防办的统一部署,配合流域机构开展了洪水风险图的编制试点工作,完成了《江苏省石梁河水库、新沭河、连云港市城区试点洪水风险图》、《黄墩湖滞洪区洪水风险图》,为洪水管理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
按照国务院《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和《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资金管理规定》,建设了蓄滞洪区财产登记管理系统,并对2007年入海水道行洪损失作了补偿。
水利信息化工作稳步推进,省水利基础数据库一期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厅行政决策支持系统一期工程、淮河入海水道近期工程通信设施工程均进入扫尾阶段,完成省水利信息化规划要点和省水利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编制。
2、调水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1)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
累计完成投资26.2亿元,占一期工程总投资的28.3%,其中“十一五”期间已完成14.2亿元。
目前国家已批复实施的工程中,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已经全面建成并发挥效益;刘山站、解台站、淮安四站工程已基本完成,具备试运行条件;蔺家坝站水泵机组安装全部到位;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工程基本建成;淮阴三站土建主体工程基本完成;江都站改造工程中的河道疏浚、三站改造工程已完成。
在建的调水工程,除江都站改造工程外,到2008年底全部基本完工。
截污导流工程中江都、淮安、宿迁市工程正有序展开。
完成了《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的编制和配合审查等工作,组织开展了17个设计单元工程的初步设计工作,部分已通过预审。
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可研报告已得到发改委批复,正在组织初步设计编报。
(2)通榆河北延工程
围绕加快沿海开发战略,省政府决定2007年开工建设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
截至今年6月底,灌南县河道部分房屋及附属物已拆迁完毕,三线迁移基本完成;灌河北泵站已开始实施,灌河地涵完成招标;灌河至新沂河新开河道6.27千米基本完成;沿线桥梁涵闸开始实施。
已完成投资3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1%。
(3)水资源监测与调度
统筹洪水调度、供水调度、水环境调度。
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洪水资源,提高了洪泽湖等上游来水的利用率。
利用现有工程条件,调水引流改善太湖区域水环境,缓解蓝藻暴发带来的供水危机。
实施了里下河引江冲淤保港等改善水环境试验。
完善了以水功能区监测为主要内容的水质监测站网,2008年底可实现对水功能区全覆盖。
苏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监控调度系统有序开展,一期一步工程建设已经完成。
实行“市界计量、计划用水”的管理办法,按月制定供水计划,坚持用水量旬报制度,强化各市用水计量管理,对重点市界监测断面进行实时监测。
3、农村水利建设保持良好势头
以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灌区节水改造、圩区综合治理和山丘水源工程为重点的农村水利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1)农村河道疏浚
2006~2008年,完成县乡河道疏浚投资34.86亿元(其中省级投入8.2亿元),疏浚土方6.1亿立方米,占《江苏省“十一五”县乡河道疏浚规划》规划任务的61%。
完成村庄河塘疏浚投资18.62亿元(其中省级投入5.9亿元),疏浚土方4亿立方米,占《江苏省“十一五”村庄河塘疏浚整治规划》规划任务的57%。
(2)饮水安全
2006~2007年,国家已下达我省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建设计划147.24万人,总投资5.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0.96亿元。
至2007年底,我省已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2.32万人。
其余已下达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24.92万人,将根据调整后的省级补助政策一并纳入“十一五”后三年实施。
(3)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2005~2007年,已下达24个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总投资计划6.185亿元(含2005年2.3亿元),已经完成投资3.1亿元,完成建筑物1647座、防渗渠道280千米。
增加灌溉面积1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50万亩。
(4)圩区治理和小型泵站改造更新
2006~2008年,全省加固圩堤6600千米,更新改造圩口闸5200座。
其中,省级投入7500万元,重点支持里下河腹部地区、沂南沂北地区圩区治理,更新改造圩口闸1250座。
2005~2007年,中央投入6500万元,省级投入7385万元,改造排灌泵站763座,修建灌溉渠道1584千米,建设水源工程134处,改善灌排面积47万亩。
(5)山丘区水源工程建设
通过实施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和必要的引水工程建设,提高丘陵山区水源保障能力,满足农业、生活和生态环境建设要求。
2006~2007年,共新建、改造塘坝5770座,修建大口井689座,增加蓄水1.35亿立方米。
4、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持续加强
“十一五”时期,我省以节水型社会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水功能区管理、河湖管理为重点,全面加强资源管理,提升水资源保护能力。
(1)水资源管理
加强水资源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
基本完成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正在开展工业用水定额修编,为全省完善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供了支撑,同时为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提供了新的依据。
部分市、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已通过评审,或正在抓紧编制中。
加强水功能区管理。
依法完成了1320个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成果已通过审查并报省政府待批;逐步扩展水质监测范围,对重点水功能区按月组织监测并发布《重点水功能区水质通报》。
加强地下水管理。
下发了《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的通知》,规范地下水审批程序;加强苏中、苏北地区地下水计划管理和总量控制,继续严格控制苏南地下水开采,巩固地下水禁采成果;启动了全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定工作。
加强水资源费与南水北调基金征管力度。
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出台“两费”调价配套文件;制定水资源费征收奖励办法,加强征收考核。
加强水资源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入河排污口审批。
下发了《关于加强取水许可验收和发放证的通知》,并从2007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新版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补充通知》,建立省级水资源论证专家库等;按照水利部22号令规定,逐步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审批。
(2)饮用水源地保护
完成了《江苏省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苏州、盐城、淮安、扬州、镇江等市的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也已通过审查;出台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编制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监测,做好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准备;核准公布了江苏省第一批8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名录,并实施了水质旬报制度。
(3)节水型社会建设
省政府2006~2008年连续三年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列为政府50件重点实事工程,并出台了《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
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联合下发了《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江苏省省级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标准(试行)》和13个省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办法及目标任务。
积极推进徐州、张家港、南京3个国家级和12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
2007年创建节水型灌区2个,节水型企业85家,节水型社区20个,节水型高校22所,组织开展火电、化工、造纸、冶金、纺织等八大行业751家企业参加的节水行动,力争用3年时间行动企业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
(4)河湖保护与管理
制定湖泊保护规划,加强河湖管理。
依据《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编制完成15个省管湖泊保护规划,经省政府批复,落实了省管湖泊管理单位及职责,开展了培训及勘界设桩工作;基本完成各市、县管理湖泊保护规划;正在编制重要流域性河道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
完成各类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对淮河入海水道等重点河道专门制订工程管理规定,制订实施了河湖巡查制度、水功能区监测与通报制度、污染物排放实施经济补偿制度及湖泊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逐步完善技术规范体系。
严把行政许可关,加强审批的后续管理,建立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
(5)水土保持
重点实施了20个小流域综合治理,共治理水土流失115平方千米。
5、灾害应急反应机制逐步完善
(1)完善防洪抗旱减灾应急机制
完善各类防汛防台风预案。
《江苏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江苏省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已批准实施,《江苏省黄墩湖滞洪区运用预案》已编制完成并上报淮河防总,组织各市防办修订了《省辖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大中型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市级防御台风预案》、《行滞区运用预案》等预案,细化应急响应行动、保障措施与善后工作,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
防洪应急机制在抗御2006年里下河洪涝灾害,2007年淮河大水和第13号、16号台风等自然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
2006~2007年,新组建7支省重点防汛机动抢险队,共形成12支省以上重点防汛机动抢险队。
出台了《省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2006、2007年每年都安排500万元以上用于省级防汛物资储备。
(2)制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应急调度预案
完成《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污染水利工程应急调度预案》修编工作,省级完成编制长江干流、淮河干流、洪泽湖、骆马湖、太湖、京杭运河苏北段与重要的跨市河湖水源地的应急预案,各市、县编制完成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应急调度预案。
应急预案在应对沭阳、宿迁等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积极应对太湖生态危机
2007年太湖蓝藻暴发引发无锡市供水危机,水利部门积极应对,采取调水引流、关闸控污、护水控藻、加强监测等一系列措施,应急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省厅还制定了太湖地区地下水备用深井应急启用方案;应急增加布设50个站点,逐日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加强调水沿线污染源情况调研和种植水生植物净化水质。
同时,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编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制定了饮水安全、生态清淤、节水减排、水量和水质监测等专项工作方案。
2007年望虞河累计抽引江水22亿立方米,入太湖13.5亿立方米。
(二)实施效果
1、防洪除涝能力进一步巩固提高,有效抗御了2007年淮河流域洪水
经过连续建设,我省流域防洪能力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高。
淮河下游骨干防洪工程防洪标准接近100年一遇,沂沭泗洪水东调南下二期工程正在加快实施,完成后将提高到50年一遇;长江干流可以防御50年一遇长江高潮位的标准;太湖流域达到抗御1954年型洪水标准;主海堤达标建设2009年完成后,将达到50年一遇高潮位加10级风浪的防潮标准;里下河、白马湖宝应湖等重点洼地经过应急治理,局部区域洪涝矛盾得到缓解;大部?
?
、苏州、盐城、淮安中心城区基本达到规划目标。
依托工程体系,科学调度,成功地抗御了2007年淮河流域洪水、2006和2007年里下河地区大涝、以及多次台风和局部暴雨威胁。
2007年汛期洪泽湖累计分洪433亿立方米,里下河排泄涝水65亿立方米,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2、跨流域供水体系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供给保障水平 有所提高
继续完善长江与淮河、长江与太湖流域之间的互济调配体系。
随着南水北调一期工程部分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工,调水出省目标将于近期实现,同时,徐州、连云港等北调灌区供水保障水平有所提高。
配合沿海开发战略的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2010年建成后,将为连云港地区新增一条供水通道,提高北部沿海地区水资源保障能力。
目前,我省淮河以南的工业供水保证率已达95%,其它地区有所提高;生活供水保证率为95~98%;全省大部分地区农业灌溉保证率达到75%,淮北、沿海及丘陵区等水资源紧缺地区有所提高。
3、资源管理与保护进一步规范,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 有所加强
近年来,我省更加重视水资源保护能力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序推进,农业、工业和生活节水水平有所提高。
开始加强河湖保护能力建设,着手规范河湖管理,注意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全省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下降至213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至62%,大中型灌区的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3,水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地下水超采面积率下降至9%。
4、农村水利得到强劲发展,提升了粮食安全和农村饮水安全的保障能力
政府高度重视民生水利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大力支持农村水利建设。
全省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比例达到81%,旱涝保收农田面积占耕地比例为64%。
加大了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投入力度,全省1200万饮水不安全人口将全部在规划期内解决。
加快实施县乡河道、村庄河道的疏浚整治工作。
农业生产的水利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村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二、工作措施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措施
“十一五”以来,我省水利工作围绕“两个率先”、和谐社会建设大局,积极探索实践科学治水新思路,统筹水安全、水资源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城乡水利共同发展,统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协调推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具体措施是:
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科学治水新思路
“十一五”以来,我省水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水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不断完善资源水利的发展思路,紧密围绕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突出抓好一批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和民生水利项目建设,强化河湖管理与保护,继续推进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水资源保障能力和水环境保护能力。
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水利发展,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水问题,加快提升水利服务科学发展、服务民生的水平,促进江苏水利又好又快发展。
2、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增强水利发展动力
(1)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
继续加大财政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发挥政府资金的主导作用。
按照划分事权、落实责任、明确主体的原则,结合工程项目类型和不同区域的财政状况,会同省财政研究制定了水利重点工程省以上财政投资补助政策,并严格执行。
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村水利的政策,公共财政投向农村水利的资金大幅增加,积极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水利建设,使农村水利的投入结构由税费改革前的以农民投工为主转变到了目前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积极引导农民投工和利用水土资源增加投入为补充的农村水利新的投入机制。
开展了城市水利投融资机制研究,提出了城市水利投融资具体方案,并在各市的城市水利建设中进行探索尝试。
研究提高水利投资效益的方法途径,初步建议实行政策性落实奖惩制、配套资金挂钩制。
(2)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水管体制改革。
到2007年底,全省省市县三级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全部完成,通过考核验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改革,理顺了管理体制,拓展了管理职能。
全省水管单位由原先554个精简至518个,其中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416个,准公益性事业单位102个。
落实了“两项经费”渠道和保障政策,精干了管理队伍。
2007年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到位率为85%,维修养护资金到位率为79%。
管理人员精简比例达12.9%。
促进了“管养分离”和规范管理。
全省共有282个水管单位内部已实行管养分离,274个水管单位公开进行维修养护招标。
(3)加强省管湖泊规范化管理
根据省人大颁布实施的《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省水利厅积极研究推进全省湖泊管理和保护工作,提请省政府发布了全省湖泊名录,组织制定省管湖泊保护规划,并于2006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初步落实了省管湖泊管理机构、开始建立湖泊管理协调机制,经厅商省编办,明确了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等7个厅直管理处省管湖泊管理与保护工作职能,内设了湖泊专管部门;有省管湖泊管理任务的10个市及32个县(市、区)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基本落实了省管湖泊的管理单位。
完成省管湖泊保护范围线勘界定桩,制定了《江苏省湖泊巡查指导意见》,开展省管湖泊巡查工作。
部署开展了湖泊现状调查资料整编工作。
初步落实了湖泊管理专项经费。
(4)推进乡镇水利站改革
在全省乡镇机构综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专门下发了《关于乡镇水利站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水利站的单位性质、主要职能、管理体制、财政保障和人员分流等相关政策,确定乡镇水利站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定性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明确了人员编制精简比例,促进了乡镇水利站改革和基层水利的平衡发展。
3、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水利管理与服务水平
(1)加强水利规划
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治水新思路的要求,构建水利发展规划体系。
“十一五”以来,省级制定了省管湖泊保护规划、全省城市饮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小型泵站改造规划等一批规划成果;基本完成了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沿海地区水利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正在开展全省水系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长江澄通河段综合整治规划以及新一轮的长江血防规划。
市县也完成了一批规划成果。
省厅在“十一五”规划专项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江苏省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正在研究我省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制度及实施办法,规范规划管理。
建库、建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