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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合作协议书

加油站合作协议书

篇一:

甲方:

乙方:

现有甲方经营的加油站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经双方共同协商,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合作原则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本次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

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综合竞争力,共同铸造新的市场格局。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合作标的

标的:

经营权及所有权均为甲方的加油站。

标的现状:

甲方承诺其拥有标的全部股权并对标的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

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担责任。

三、合作方式及内容

甲乙双方组成一个新的战略合作体,以合作标的为平台,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并按约定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出资:

甲方投资40万元,于年月日投资到位。

乙方投资40万元,于年月日投资到位。

利润分配:

各方每月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分配方式为当月利润的60%,当月未分配利润的40%用于合作平台的运营。

利润分配由乙丙丁三方按1:

1的方式进行分配,甲方不参与利润分配,甲方每月按约收取合作标的约定租金作为回报。

四、权利与义务

在投资资金投资到位后,各方不得因任何原因抽回出资。

甲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其他各方均有监督权。

合作期间,加油站的亏损由乙丙丁三方按1:

1的比例承担。

如其中任何一方需要转让股份,须首先征求对方的意见,在同等条件下,相对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否则,转让无效。

五、违约责任

若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之约定的,违约方无权参与利润分配,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反约定的一方向对方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律师费、调查费、审计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六、其他条款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按照本协议合作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正本及协议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双方未在同一时间签署的,则以最后签署盖章的时间为协议生效日期。

甲方:

签订时间:

乙方:

签订时间:

丙方:

签订时间:

丁方:

签订时间:

以下无内容。

篇二:

加油站合伙协议书

加油站合伙协议书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以购原广西隆林县天生桥加油站后,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二、企业的名称:

三、合伙人姓名:

四、合伙人共出资:

万元,后期投资金额安实际情况论股出资。

五、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六、企业经营场所:

隆林县天生桥镇省道322线

66km+800km侧。

七、合伙目的:

资源共享,互利互惠。

八、

经营范围:

成品油购销

九、合伙人姓名、住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上表出资数额为各合伙人第一期投资,后续投入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出资,合伙人平均承担贷款债权义务。

十一、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合体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执行。

十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委托合伙人

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受其领导并协助处理企业事力,继续办证和投资所需的费用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单个合伙人未经合伙人同意私自出资办证的由其自行负责,与其他合伙人无关。

2、所有合伙人均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并配合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十三、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同时对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4)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庆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十四、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和不可抗力因素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根据清算职责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

十五、转让

1、合伙企业转让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转让所得价款除返还现金出资人的资金,清缴所欠税费和偿还债务后,按各合伙人所占股份比例分担剩余利润部分。

十六、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企业存档一份,各合伙人自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篇三:

中国石油加油站合作协议

中国石油加油站合作协议

甲方:

荥阳市园林绿化中心

乙方:

中国石油郑州分公司

为完善陇海路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缓解陇海路沿线周边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加油难现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中国石油郑州分公司在陇海路绿化带内建设加油站综合服务体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荥阳市政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设计标准,由甲方提供位于陇海路绿化带内的土地用作加油站综合服务体

项目建设使用。

二、甲方有义务负责建设区域内各部门的工作协调。

三、甲方有义务协调区域内建设时的临时用水用电问题,满足建站需求,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项目的实施。

五、由乙方按照设计标准,全资建设公建设施综合体项目以及公建设施区域内的绿化和后期管养。

六、乙方全额出资的公建设施综合体项目必须包含以下设施:

加油站一座、便利店一座、公共卫生间一座,所建内容必须符合市、区两级的设计标准和要求。

七、公建设施综合体建成后,按照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由乙方负责综合体内加油站和便民便利店的经营管理,自负盈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八、公建设施综合体建成后,由乙方负责服务综合体的日常卫生管理,负责双方协商划定区域内的绿化管养。

九、本协议未涉及的项目及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等相关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需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四:

合资加油站协议书

合资加油站协议书

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决定合资建设承包的建设,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

姓名__性别__,身份证号码:

住址乙方:

姓名性别__,身份证号码:

住址____

丙方:

姓名__,性别__,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合伙宗旨

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为了集体利益,不计个人得失;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共谋发展。

第二条、经营范围

一、项目名称:

二、承包范围:

三、工程地点:

四、甲方负责土地,面积10亩,应做到三通一平,作为资本叁股,占股份的三分之一。

五、乙方负责基础建设、消防方面和设备的资金作为参股资本,占股份的三分之一。

六、丙方负责办证、土地规划和使用证(营业执照等作为参股资本,占股份的三分之一)。

以上投资所用的费用和土地均为甲、乙、丙三方共同财产。

第三条、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①、需有正当的足够的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其他合伙人;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⑥、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第四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

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

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违反上述规定,一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责任方(过错方)应双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2、一方弄虚作假,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时,除双倍赔偿无责任方的损失外,无责任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

是否终止与责任方的合作。

如无责任方要求责任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时,责任方必须无条件履行。

3、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给擅自退出本项目合资,否则应双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4、双方承诺:

违约方须双倍偿对方的损失,未违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与违约方合作,由此造成违约方的损失由违约方自负,如未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时,违约方不得拒绝,必须无条件履行。

5、甲、乙、丙三方与业主、甲方,项目部、施工队,材料商等相关部门人员签订的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协议书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五:

加油站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合同编号:

加油站项目开发合同

甲方:

住址:

公民身份证号:

乙方:

营业场所:

负责人:

鉴于:

1、乙方拟在位于油站的净占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以下简称“该土地”)上建设加油站,该地原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土地归所有,使用年限为年,该土地直接由原土地使用权人转让至乙方名下:

2、甲方有能力并愿意与乙方合作开发上述加油站项目,办妥本合同第1章所列的各项事宜,使该加油站能合法立项、建立并满足合法运营的所有要求: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就有关具体事宜,在签订本合同。

第1章项目开发的事宜

立项、规划和审批手续

自本合同签订60日内,甲方应以乙方的名义按照法定程序在乙方拟建的加油站所在地的政府部门办妥新建加油站的立项和选址所需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局、商务部门、环保部门、消防部门和建设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贸部门的规划确认(省商务厅的批复)、环保选

址意见、消防选址意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上述手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完成上述手续办理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把取得的有关证书及批文的原件交给乙方,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

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自本合同签订90日内,甲方应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从原使用人变更至乙方名下,办理上述手续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该地块的使用权不得附有任何第三者权利,土地使用期限不得低于年,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加油站),土地使用权人应为乙方,土地使用权证上载明的使用权面积为扣除代征地后建设加油站的净占地面积平方米。

油站前车辆通

行道路与油站所征地块间以及油站的出入口处不得存在任何第三方享有使用权的地块。

地块的临街(路)长度不少于米。

土地实际办证面积多于上述面积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补偿。

所征用土地(含红线面积)上空不得有高压线、其他通信线路,地下不得有埋地管,否则,甲方有义务自费迁移;如甲方拒绝迁移的,由乙方组织迁移,发生费用乙方有权从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减。

在完成上述手续办理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把取得的有关证书的原件交给乙方,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

报建,三通一平

总平图方案报建

在取得国有土地权证后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加油站地块的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②建设(或规划建设)用地红线图(1:

500或1:

1000地形图;须加盖当地规划部门公章)及电子版(CAD文件)(若当地无法提供电子版,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甲方委托当地规划部门或测绘院测绘队伍进行红线测绘并提供坐标点,费用由甲方负责)、③规划设计要点,④水电接入点资料,⑤设计方案报建阶段所需图纸文件清单(包括图纸的名称、数量)等材料,上述材料齐全后,乙方在1个月内完成加油站的规划报建设计方案图设计并出图。

施工图审查

乙方在取得完整的单体报建批复及施工图报建阶段所需图纸文件清单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加油站的施工图设计,同时乙方完成监理单位的委托。

甲方取得施工报建图后15个工作日取得当地审图中心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批复,同时完成发改局的项目核准备案手续。

在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复前,如果当地要求进行勘察、设计、监理相关合同或单位的备案,相关单位提供资料,甲方负责办理。

从取得家油炸规划报建的设计方案图之日起个月内甲方应以乙方的名义办妥加油站以及配套建设项目(便利店、洗手间、司机休息室、洗车房、宿舍等)的规划审批手续,取得规划报建批复。

如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加油站设计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无法完成该加油站及配套项目的上述方案设计审批书续,则由乙方自行继续完成上述方案设计批复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从合同款内扣除。

单位报建及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加油站规划报建批复及单体图报建阶段所需图纸文件清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完成加油站单体报建图设计:

甲方取得单体报建图后1个月内取得单体报建批复,包括防雷(含风雨雷电评估)、消防、环保的批复(含环保评估)及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证办理

施工中标单位由乙方确定,甲方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在提供资料等方面予以配合。

三通一平

此外,甲方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批复前,负责完成油站地块的场地平整等三通一平内容(有关约定见附件1),在经乙方对场地回填验收合格后把场地移交乙方。

其他报建手续及约定

如上述报建图纸资料等由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指定涉及单位的,设计方案由乙方负责审核并确定,相关设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还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批复前完成安监局要求的报建,规划放线等报建并承担费用。

办理上述手续取得的主要证照手续有:

加油站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建筑

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在完成上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取得的有关政府机关证书及批文原件交付乙方(包含办理这些证照过程中的一些相关部门的批文),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

办理上述报建手续产生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承担。

施工建设、验收

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加油站建设由乙方在六个月内自行组织完成。

在施工工程中,由于设计变更需要进行重新报建的,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如果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指定施工单位进行部分专项内容施工的(如防雷工程、道路开口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后,由甲方负责办理地方消防、防

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检测合格证书)、防雷设施合格证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防雷设施合格证每半年检测一次,若在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前到期需要再次检测,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其余的工程验收,在消防验收后由甲方在个月内完成,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相关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验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环保验收、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和商务局验收等,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明。

办理正式证照

在加油站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甲方须以乙方的名义办理完毕该加油站合法经营需要的所有正式执照、批复、证书及手续: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安全评估)。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工商营业执照(不包括相关印章,印章由乙方自行办理)。

甲方为乙方办理的营业执照应为乙方分支机构名下的以加油站所在地为注册地、以成品油零售为经营范围(“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加油站便利站及配套服务”)、以乙方指定人(乙方拟建油站所在地分公司经理)为负责人的非法人正式营业执照(而非临时营业执照)。

(4)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

(5)其他证照:

加油站进出口开通手续、树立站号(广告)标识牌和防雷检测合格证、供用电合同等。

乙方负责取得加油机检定证书(甲方应给予协助)。

取得的上述证照所列的企业名称应与工商名称一致:

相关证照的地址应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地址相一致。

办理上述手续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证所需的评价、评估、检测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并包含与条所定义的合同价款中。

在完成上述手续办理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把取得的有关证书的原件交给乙方,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

房屋所有权证

在乙方组织的该加油站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甲方应为乙方办妥该加油站所属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产生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承担。

加油站初步验收后乙方正式营业前,加油站的看站费用由甲方按照万元/天的标准想施工单位支付,乙方有权从应向甲方支付的第二笔合同价款中扣除。

关系协调

在加油站的报建、施工建设、运营(12个月内)过程中(即从本合同签订到油站运营满12个月),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当地政府、村(居)民、有关部门、油站地块周边相关

人(或单位)的关系,负责保障油站项目的顺利报建、建设、运营。

在此过程中,若发生阻扰等情

况(包括村(居)民、油站地块周边相关人的阻挠),甲方须负责自费解决。

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相应扣减合同价款。

其他相关费用承担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政府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在立项、报建、验收、办证过程中需新增费用的,则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信息保密

甲方对于乙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和数据负有保密责任。

未经乙方书面授权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和数据泄露给任何第三者。

乙方的协助

如果甲方在履行本条前述义务的过程中需要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或文件,乙方应及时给予必要的协助,为便于甲方履行本条前述义务,乙方同意在必要时给甲方或其指定的人出具授权委托书。

第2章合同价款

甲方有权依照本章下述约定向乙方收取项目开发费用。

除本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项目开发费用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项目开发费用的数额

甲方为办理本合同第1章约定的所有事项而有权向乙方收取及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支付的各项费用的总价款(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元)。

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三通一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转让金及其他涉及土地的相关税费;

(2)依我国法律规定,以乙方名义办理本合同第1章约定的所有事项时,由乙方直接交付给政府相关部门或由甲方代缴的其他所有费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

征地补偿费、耕地占用费、土地拆迁费、土地出让金或土地转让金、契税、加油立项、规划、设计、拆迁、建设、工程验收、房屋、土地权属确权、经营权取得直至加油得以正常经营的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所纳的税费等);

(3)甲方收取的与加油站项目开发相关的其他费用。

特别说明:

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支付的各项费用、税费,属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开发费用(合同总价款)的一部分,乙方可直接向政府相关部门支付,该笔费用乙方有权从项目开发费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预付款。

甲方完成本合同、、条规定的事项并将商务厅规划确认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招标公告、土地招拍挂文件手续、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他所有证照、批文的原件交付给乙方,原土地(如有房屋,则增加:

“及房屋”)业主得到全部赔偿并经乙方确认,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加油站具体动工条件,同时将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出让变更费用票据、完税凭证原件交付乙方,且向乙方提供书面付款通知及符合乙方要求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40%比例,向甲方支付第二笔合同价款。

甲方完成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事项并将所有证照原件交付给乙方,且向乙方提供书面付款通知及符合乙方要求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比例,向甲方支付第三笔合同价款。

甲方应向乙方累计开齐符合条要求的发票、

票据。

在第三笔合同价款支付后12个月内,如加油站能正常运营且未发现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或虽不能正常运营但非因甲方不全面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导致,则在此刑满且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付款通知及符合乙方要求的

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余款:

按照合同总价款扣除土地契税后剩余金额10%比例,向甲方支付第四笔(最后一笔)合同价款。

乙方付款形式及甲方收款账号

乙方可委托下属公司代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款项。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将按下列银行名称,账号资料,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

下列银行名称或账号资料如有任何改变,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银行名称:

账号:

收款人:

银行地址:

合同价款的延迟支付

如果乙方违反上述关于支付合同价款的规定,则应当向甲方支付任何拖欠款项之利息。

利息从欠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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