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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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研究报告
摘要…………………………………………………………………〔1〕
一、收入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2〕
〔一〕从整体差距看“基尼系数〞偏高……………………………〔2〕
〔二〕从具体差距看,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2〕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3〕
〔一〕合理原因………………………………………………〔3〕
〔二〕不合理原因………………………………………………〔4〕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5〕
〔一〕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奉献参与分配的制度……〔5〕
(二)对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从制度上加以规X………〔6〕
(三)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居民收入…………………………………〔7〕
参考文献…………………………………………………………………〔8〕
当代中国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研究
摘要:
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极大地调动劳动者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开展的同时,产生了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
必须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奉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对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从制度上加以规X;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居民收入。
关键词:
收入分配按劳分配劳动奉献收入
一、收入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
收入差距扩大
〔一〕从整体差距看“基尼系数〞偏高。
基尼系数的变化说明,中国居民收入整体差距扩大是从1985年开场的,到2005年,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85—1996年,居民收入差距在波动中缓慢扩大。
1985年为0.31,1996年上升到0.36,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波动。
198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后,政府通过减税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使城镇居民收入到达较快增长。
而农村在这一时期交替出现买难卖难,农业增产不增收,加之农民负担过重,收入增长速度明显放慢,因而基尼系数较前一阶段有了上升,但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波动,说明这个时期收入分配是比拟合理的。
第二阶段是1997—2005年,居民收入差距呈逐年扩大的趋势。
1997年为0.33,2005年上升到0.47,超过了国际公认的戒备线[1]。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理念深入人心,政府更加关注民生问题,注重社会公平,从政府工作报告到中央政治局会议再到中央全会,收入分配问题得到空前重视。
〔二〕从具体差距看,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一个先缩小后扩大、再缩小再扩大的过程。
1978—1985年,由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收入迅速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1978年的2.57倍缩小到1.86倍。
1983年到达历史最低点,为1.82∶1。
1984年城市经济体制体制开场改革,城乡收入差距又开场拉大,为1.83∶1。
1994年到达顶峰,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6∶1,超过了改革开放前的水平。
从1994年开场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下降的趋势,1997年到达新的谷底,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7∶1,小于改革开放前的水平。
1997年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开场加速扩大,1998年为2.51∶1,2001年突破历史最高点,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2.90∶1,2002年继续扩大到3.11∶1,2003年扩大到3.27∶1。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明显偏大的。
2004年略有下降,3.21∶1,2005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两者的收入比为3.22∶1。
城乡差距继续扩大。
第二,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
从人均收入看,2005年职工人均工资全国平均为18405元,最高的是(34191元),其次是XX(31940元),分别是XX13688元的2.5和2.3倍,是XX15659元的2.18和2.04倍。
从城镇居民收入看,1978—1999年,东部地区增长18.2倍,中部地区增长13.4倍,西部地区增长9.5倍,以中部为1,东、中、西部居民收入之比由1.1∶1∶1.01扩大为1.48∶1∶0.74;中、西部与东部居民收入绝对差额由35元、31元扩大到2309元和3570元,分别扩大了65倍和57倍。
从农村居民收入看,1978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133.57元,最高的XX290元与最低的XX91.5元之比为1∶0.32;2005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3255元,最高的XX8248元与最低的XX1877元之比为1∶0.23。
第三,行业间收入差距扩大。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行业间收入差距开场显现,一些垄断性行业、新兴行业与夕阳产业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据国家统计局测算,1990年,行业最高与最低人均收入比为1.29∶1;1995年到达2.23∶1;1999年到达2.49∶1;2000年为2.63∶1,2002年为2.99∶1,2003年为3.98∶1。
这些高收入行业几乎都是垄断行业,老百姓将之归纳为:
金(金融)、银(银行)、财(财政)、保(保险),两电(电信和电力)、一草(烟草)。
如2004年职工平均工资,金融保险业26982元,电力煤气和水生产供给业21805元,农林牧渔业仅7611元[2]。
第四,不同经济性质职工收入差距扩大。
2005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18405元,国有经济单位19313元,集体经济单位11283元,外商投资单位22244元。
集体经济单位的工资收入分别是国有经济单位的58.4%和外商投资单位50.7%,只占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61.3%[2]。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合理原因。
第一,生产力开展总体水平较低和构造多层次性。
这是个人收入差距的根底性原因。
2005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达1748多美元已走出低收入国家序列,但仍属于开展中国家。
经济开展很不平衡,生产力构造存在明显的多层次性。
先进的、比拟先进的和落后的甚至相当原始的生产力并存,城乡二元构造十清楚显。
如全国2005年人均GDP,最高的XX53583元,最低的XX5222元,只有XX的9.7%[3]。
第二,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公有制实现形式日益多样化。
这是形成较大收入差距的制度性原因。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开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经济制度。
这就决定了中国收入分配方式的多样性、复杂性,按劳分配必然地要和其他分配方式并存;而且,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商品经济仍将得到更充分的开展,其他分配方式将开展得更快、更具有成长性。
这是中国目前及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存在较大收入差距的制度性原因。
第三,劳动者素质的上下。
这是决定收入分配的主要原因。
在实践中,素质不同的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量有很大的差异,因而必然导致收入分配上的差距。
第四,参与分配的生产要素对多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允许和鼓励用合法收入形成的个人财产进展各种方式的实业或金融投资,作为要素投入的个人财产也有权利获得应有的回报。
因此,用于投资的个人财产也成为决定收入分配的主要原因,并由此形成收入差距。
特别是人力资本参与分配这将日益成为决定收入分配的重要原因。
人力资本的质和量不仅直接决定人力资本所有者本人获得收入的多少和时机,也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决定着各个企业乃至各个地区可供分配的收入总量。
目前,人力资本要素参与分配在中国才刚刚起步,从开展趋势看,其地位和作用将日益强化,日益成为决定收入分配的重要原因。
第五,开展战略倾斜。
在地区开展问题上。
政府的倾斜开展政策,造成了各个地区之间、特别是沿海和内地之间、开放城市和非开放城市之间、特区和非特区之间竞争条件的差异,这种差异引起的地区之间开展的不平衡,还会在较长时期内存在,同样成为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主要的原因之一。
第六,经济全球化。
这是影响中国收入分配的国际原因。
随着经济全球化,中国将在更大规模、更高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
〔二〕不合理原因。
第一,在初次分配领域,政府缺乏有效的限制垄断、鼓励平等竞争的政策。
政府在初次分配领域的政策缺位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在城乡关系方面的政策缺位。
具体表现在:
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明显;在税费负担方面,处于低收入位置的农民承当了远比处于较高收入位置的城镇居民高得多的税费负担。
税收以及各种各样的费用没有发挥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功能,反而成为二元体制下剥夺农民利益的工具。
二是在行业垄断方面。
金融、邮电、保险等行业,受到政府的保护,在市场上处于独家垄断的地位。
这些行业、部门凭借垄断所带来的职工高额收入是造成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
三是对中小企业、对一些民营企业,政府没有提供必须的保护和扶持政策,实际上置这些企业于非常虚弱的市场地位,造成不同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加大。
第二,在再分配领域,税收和社会保障政策不完备。
就税收而言,一是“费挤税〞。
据不完全统计,经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批准的各种基金、行政事业收费工程应达900多种,加上地方各部门自行设立的基金和收费工程,共计约1000多种。
这些收费工程的存在,使大量政府收入游离于预算之外。
各种行政收费造成了收入分配渠道混乱,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也严重影响了税收收入。
二是“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背离。
税收优惠多,税款流失多。
三是在城乡居民税负不均。
存在着原本收入偏低的农村居民相对于城镇居民更为普遍地负担了更多的税负。
就社会保障而言,中国目前还未开征社会保障税。
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
据估计,目前全国各地征收的具有社会保障税性质的社会保险费约3000亿元。
由于国家财力缺乏、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小等原因,对低收入阶层、农村居民、城市失业人口缺乏有效的保障,以致低收入阶层在得不到根本社会保障条件的情况下,与高收入阶层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加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
第三,缺乏完备的打击、遏制XX非法收入的政策。
如收入申报制度、政府官员储蓄实名制问题等也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对公共权力、政府官员进展实质性监视制度不是十分清晰具体。
“制度外〞的“灰色收入〞,包括单位大面积的“创收〞所得,个人提供的效劳收费,一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力获得的回扣和非法收入等等,缺乏有效监视。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奉献参与分配的制度
1.让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奉献参与分配覆盖全社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与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是不同的,这已被实践所证明,我们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模棱两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仍然是商品,全民所有制也不例外。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一样,都要到人力资源市场招募劳动者,都要按照?
劳动合同法?
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我们可以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认定为按劳动力价值分配与按劳动要素按奉献参与分配的统一。
这样认定,既符合中国现阶段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又与资本主义分配制度相区别。
我们应该十清楚确地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管什么所有制,都应当遵循社会主义分配原那么,都要实行按劳分配,都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奉献参与分配的制度〞。
所不同的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与之相联系的要素奉献收入就归谁所有,公有制归全民或集体所有,私有制归私人所有。
2.将劳动者从企业获得的收入明确区分为工资收入和劳动要素按奉献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收入(简称劳动奉献收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仍然是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与生产经营中消耗的其他生产要素一起进入企业生产经营本钱;劳动要素和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均按奉献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分别形成劳动奉献收入、资本奉献收入、技术奉献收入和管理奉献收入。
工资和劳动奉献收入归劳动者所有,除劳动要素之外的其他要素收入归其产权所有者所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制度与资本主义收入分配制度的根本区别不在于工资,而在于劳动要素能否参与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即能否获得劳动奉献收入。
(二)对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从制度上加以规X
1.对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从制度上加以规X。
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企业内部进展的。
企业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内在动力和外部竞争的压力所使然,是企业求生存、求开展所使然。
要求企业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事实上难以做到。
因此,初次分配的公平性只能通过国家或政府从制度上加以规X。
一是尽快制定?
工资法?
确定同一企业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比例,确定公有制企业(包括公有制控股企业)之间及其与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之间的工资差异。
二是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企业税后利润中用于生产要素奉献的分配比重,以及用于生产要素奉献分配的利润中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各生产要素的分配比重。
三是完善现有税收制度,公平各企业的税赋。
在对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从制度上加以规X时,要突出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与活劳动相关收入(包括工资和劳动奉献收入)的比重必须大于物化劳动收入的比重。
2.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从制度上加以规X。
国民收入再分配是国民收入继初次分配之后在整个社会X围内进展的分配,是国家的各级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主要通过税收和财政支出的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过程。
国民收入再分配是实现公平分配的最有效的手段,中国现阶段应主要运用再分配手段来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
一是完善税收制度,通过降低个人收入所得税起征点、减免创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以提上下收入者的收入;通过提高超个人收入所得税起征点的所得税率,开征遗产税、赠与税,以调节过高收入者的收入。
二是完善财政预算支出制度,通过?
预算法?
规定随财政收入增长用于提高居民收入、增加向欠兴旺地区和贫困地区转移支付的支出比重。
三是完善银行信贷制度,通过差异利率调整存款者和贷款者的收入。
四是完善价格制度,通过提高农副产品收购的最低保护价和适当控制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以直接增加种养业农民的收入。
(三)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居民收入
1.把解决就业问题放在增加居民收入的首位。
就业是民生之本。
据统计,全世界95%的人通过自己的就业劳动而获得养家糊口的生活资料和劳动资料。
要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一是扩大就业时机。
二是提供就业效劳。
三是保障公平就业。
应当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自由选择就业的权利。
2.为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创造必要条件。
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意味着增加百姓的财产性收入将成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战略目标。
财产性收入是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有形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出租房屋的租金,购置债券的收益,购置股票获得的股息或红利等。
为了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首先,政府要积极创造外部条件,激发群众的创业热情,拓宽群众财富的增长渠道。
在硬件上要创造畅通的物流、信息、能源、交通条件,方便群众创业;在软件上,政府要充分利用税收等经济杠杆,鼓励更多人投入创业之中。
3.大力倡导和开展中国的第三次分配。
第三次分配,亦指道德分配。
第三次分配是社会行为,通过一些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机构的社会活动,组织人们以自愿为根底通过捐赠等形式扶贫济困。
大力倡导和开展中国的第三次分配,需要采取一系列配套的措施。
要通过宣传教育培育中国的捐赠文化与捐赠市场,积极引导企业、富人和普通公众向慈善机构捐赠;通过制定适当的企业和个人捐赠减免税政策,包括制定遗产税制度鼓励企业和个人的捐赠;通过落实对劝募机构的监视评估帮助民间慈善机构提高社会公信度,引导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总之,居民的收入分配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参考文献:
1、连玉明,武建忠主编:
?
中国国力报告2005?
,:
中国时代经济,2005.1,第一版。
2、卢嘉瑞.?
中国现阶段收入分配差距问题研究?
[M].人民,2003年版
3、李小芳按奉献分配的实质是按劳分配【J】社会科学家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