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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主变电所汇编制度

目录

目录1

主变电所岗位责任制2

主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3

主变电所交接班制度5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6

领导干部上岗制度7

主变电所停送电制度8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9

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10

主变电所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11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6

设备检修维护及清扫制度18

主变电所设备技术参数20

主变电所岗位责任制

一、变电运行人员必须熟悉《电业安全规程》和《煤矿三大规程》,经医师鉴定无妨碍本工作的疾病,并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二、所有值班人员负责本班设备和人身安全工作以及日常工作。

三、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对系统做到详细了解,做到“三懂四会”。

四、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遇到复杂的倒闸操作必须由分管组长进行监护。

五、所以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学会触电抢救法,如人工呼吸等,掌握安全消防知识和正确使用灭火器。

七、认真执行检漏试验制度,每天进行一次漏电试验并做好记录,发现不正常情况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及时检修。

定时对所以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如实填报各种记录。

八、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对所管辖设备定时清扫,保持室内卫生。

九、做好要害场所和干部上岗记录,交接班要交接清所内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和防护用具的好坏和数量及设备运行情况。

主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

一、主变电所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主变电所运行有关规定及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二、主变电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电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

熟知变电所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结构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操作。

三、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等有关规定。

四、主变电所操作人员接到倒闸操作命令后,必须执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熟练的值班人员操作。

五、操作前先检查供电系统运行情况和主接线方式无误后,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工作。

六、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

全部操作完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调度室或上级汇报。

七、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八、为避免误操作,改变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不得在交接班时间进行,特殊情况例外,如事故处理等。

九、一切倒闸操作任务,必须实现通知变电所值班人员,以便变电所值班人员事先做好倒闸操作准备。

十、为了倒闸操作安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操作中如有疑问,不准擅自更改操作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调度或机电科报告,弄清楚后进行操作。

十一、停电检修设备时,必须和有关人员及调度室取得联系,值班人员应用完好的符合等级要求的验电笔进行验电,无电后方可挂接地线,装设防护栏,挂警示标志牌。

十二、接地线挂接和拆除顺序相反,挂接地线时应先接地极,后接导线侧。

十三、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调度和值班负责人的命令进行操作,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操作任务。

2.倒闸操作时操作人要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准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十四、特殊操作:

1.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可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

2.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故障排除后,才能送点。

十五、严禁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非专职值班人员不的私自操作电气设备。

主变电所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坚持有效的八小时工作制,保证现场交接班。

值班人员应在接班前十五分钟到达现场,做好交接班前的检查,查阅相关记录薄,工作日记(停送电牌)各种警示牌,交接班做到“完全彻底”,接班做到“心中有数”。

二、在交接班前接班人员未能按时交接,交班岗位人员应将此事汇报有关领导处理,并坚守岗位,值班人员未办理手续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三、在交接班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在交接班令发出前,由交接班者处理,在接班令发出后由接班者负责处理。

四、交接人员在交接班过程中应必须严格执行“七交”“七不接”:

1、交清当班运行情况,交不清不接。

2、交清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交不清不接。

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原因,交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材料和配件的使用情况,数量不符不接。

5、交设备清洁卫生,不清洁不接。

6、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填写不完整或实际不符不接。

7、交接不交给无操作合格证或喝酒者,非当班操作者交代情况,接班者不接。

五、准备交接班前应将各种记录填写清楚,将工具物品等整理排放整齐。

双方交接班无问题,双方值班人签字后防酸交接班完成。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一、设备检查要“五定”即定点、定人定方案、定标准、定巡检周期。

二、各级巡检人员应根据所制定的巡检标准对各设备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测。

三、在设备巡检过程中,发现事故和缺陷隐患,应逐级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值班人员应每两小时对配电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检查项目如下:

(1)各种指示仪表是否正确无误。

(2)各种开关柜的指示电压电流是否稳定正常。

(3)操作机构是否和设备状态一致。

(4)电缆接头是否完好,有无发热现象。

(5)继电保护装置是否完整齐全,接触良好。

(6)接地保护是否完整齐全,接触良好。

(7)漏电保护是否完好,动作灵敏可靠。

六、设备巡检记录应妥善保管,每月底将各种巡检记录交机电部检查后,由机电部汇总核查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八、机电部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所设备进行周检和月检,并做好记录。

九、巡检要求每班进行四次巡检,维修工每班进行一次巡检,技术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巡检,同时要做好记录并本人签字。

领导干部上岗制度

一、机电干部要经常深入峒室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检查了解各种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干部来峒室每月不少于两次。

检查各种记录是否准确,检查记录是否填写并签字。

三、来峒室上岗查岗的干部要根据巡视检查路线图进行认真检查。

检查试验各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准确。

检查安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四、对查出的问题要登记并安排处理,同时按规定时间进行复查。

五、复查出问题未彻底处理好的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六、凡来峒室上岗查岗的干部要将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登记清楚。

七、矿职能科室干部来峒室检查问题,配电工应及时登记并汇报机电部。

 

主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一、机电检修工检修所需设备停电时,要办理工作票。

二、工作票应在工作前提前交给值班人员

三、工作票应由矿调度、机电部共同签发。

四、一般应严格按照工作票上的工作时间进行,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

五、如遇特殊情况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计入操作记录簿,在工作前必须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防护栏,并应指派专人负责监护。

六、停电维修工作完毕后,用电单位停送电联系人(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现场技术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撤销,经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恢复送电。

七、停送电前后都得提前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变电所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牌。

二、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操作,严禁酒后上岗和无证操作。

四、为保证机电要害场所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除本机房值班人员外,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五、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各种值班纪录和要害场所出入登记。

六、凡外单位或个人参观,对手续不完备和口头通知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参观。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由专人陪同。

参观人员要听从值班人员的安排,不经允许严禁乱动。

七、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认真保养。

八、要害场所不得带入、安置与安全运转无关物品,如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以及其他杂物。

九、要害场所发生意外事故时,值班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填写事故经过、记录,及时汇报领导和机电部门。

十、维修人员及干部上岗均应遵守要害场所的管理制度。

维修人员工作完毕后,应填写好检修记录,值班员签字后方可离去。

十一、以上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对不负责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为保证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防止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各种安全要求,特制定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

一、井下动力变压器性能试验每年春季左右进行。

二、井下各配出高低压电缆安全检查,缺陷处理以及接地装置的测试,每季进行一次,每年春季左右对全部项目进行一次测定检查。

三、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整定及试验每季度一次。

四、下列电气设备和电缆必须按规定进行:

1、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

2、井下配电系统漏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年一次。

3、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4、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测每半年一次。

5、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的测定每季度一次

6、照明综保保护及检漏装置漏电保护试验每天一次。

五、主变电所的两个回路每月倒换一次。

 

主变电所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一、操作票、工作票是保证电力安全生产,防止电气误操作、人身伤害事故的重要组织措施。

应严格按照电力部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工作规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使用过的操作票,下一值应综合检查评价,每月定期由安全员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复核统计合格率,做到正确及时,对“两票”执行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上级反映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上级职能部门应认真督查和指导,进行复审与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意见和组织落实措施。

对执行不力的,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操作票应填写正确,字迹清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为“不合格”操作票:

1、操作票不是按事先编号顺序使用(发予令的操作例外);

2、操作票在填写时不是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书写;

3、一张操作票超过一个操作任务;

4、操作实际任务与步骤不符(其中包括操作票漏项,应列入操作票内容的操作未写入票内及步骤颠倒等);

5、字迹潦草、票面模糊不清或对个别错漏字修改遗补时涂改、使用修正液或用橡皮、指甲、小刀等擦、刮;

6、操作四步内不得盖单步“不执行”小章或每张操作票使用单步“不执行”小章超过三次;

7、对遗漏操作项目在票上用补充记号进行补充或用调整记号对颠倒步骤进行调整;

8、未按统一命名、统一术语填写或设备名称编号不正确;

9、装(拆)接地线的位置不确切或漏写地线编号或地线编号颠倒;

10、操作时间漏填、错填或未按“年、月、日、时、分”填写;

11、操作票上各类人员未按实填写齐全(包括由于审核手续不严,签名人员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没有签名或没有签全名。

由他人代签名);

12、操作中打“”不正确或漏打“”者;

13、操作票填写完毕未在最后一项齐末处盖“以下空白”章或使用图章的名称不正确;

14、已执行的操作票未盖“已执行”章;

15、操作中发生异常情况停止继续操作的操作票或具有“不执行”内容的操作票在“备注”栏内未作说明的(另外对作废、不合格的操作票均应注明原因。

若系调度追令作废,可列入合格统计。

若系值班员填写中错误作废,应属不合格统计);

16、操作票编号后有缺页(缺一页计一张不合格,因故缺页不统计在内,但需说明理由)。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为“执行不合格”操作票:

1、操作票未带到操作现场或未按实际操作顺序打“”的操作票。

2、先操作,后补填写的操作票。

3、违反“六要八步”,操作、监护不当发生考核事故 ,统计事故或威胁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的已实施的操作票。

六、工作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审票不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站使用的工作票种类与工作内容不符合者。

.工作任务内容填写不明确或遗漏。

.不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潦草、模糊不清,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在值班人员许可工作后填写。

.工作票错漏字需改正时字迹不清楚或使用符号不规范或一般涂改超过3个字。

.各类签名人员不符《安规》要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者;没有签名或签全名。

.安全措施填写不正确,不具体、不完善(如拉开关和刀闸的名称,编号不完善,可用简称,但必须是局和各级调度统一规定的操作术语,应装接地线,应设遮栏或标示牌未注明确实地点或数量不足;值班员填写的安全措施中接地线没有注明编号)。

.由他人增添或变更工作票上的内容时,未经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者。

.有关工作票提交值班员的有效时间未按《安规》第45、46、47条精神办理。

.变更工作班人员、工作负责人及扩大工作任务,未按《安规》第48条精神办理。

2、办理工作票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值班员填写的安全措施仅写“同左”或安全措施比《安规》要求降低者。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未按照实际情况作扼要说明。

3、没有办理许可手续的工作票,或在工作票上双方签名不全。

4、未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

.工作结束时未按《安规》要求检查设备状况者。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未签名,未填写工作结束时间。

.工作票站装的接地线已拆除,但未写明拆接地线组数;值班负责人未签名。

.未盖“已执行”图章。

5、每日收工未按《安规》指定的工作票交回值班员者。

6、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有一张以上的工作票,或一个工作班成员在同一时间内允许参加一张以上工作票的工作。

7、工作负责人长期变更或工作长期而未在工作票内签注者。

8、工作票没有编号,没有填写日期或其他不符《安规》要求的。

9、除上述规定外,违反《安规》及电力部门的其它相关规定也可认定作不合格考核。

10、工作票在保管期(一年)内遗失。

七、操作票、工作票合格率统计方法:

1、工作票签发人签发不合格,由值班员发现指出,统计为签发单位“不合格”一次。

2、签发合格,值班员错定为“不合格”,则统计运行单位“不合格”一次。

3、签发不合格,值班员许可时未发现指出,在执行后发现,以及双方在许可、终结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则签发、运行单位各统计“不合格”一次。

4、“执行不合格”的“两票”统计,考核于当事者站在单位。

5、已执行的应开未开票数和已执行没有回收的“两票”列入“执行不合格”统计。

6、操作票、工作票合格率计算办法:

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

月合格率=                100%

该月应执行的总票数

其中:

该月应执行的总票数 = 该月已执行的合格票数 + 该月已执行不合格票数

该月已执行不合格票数 =“签发不合格”票数 +“不合格”票数 +“执行不合格”票数

八、操作票、工作票至少应保存一年。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目的:

设备缺陷管理目的是:

及时发现和消除威胁安全运行的设备隐患,探索设备运行规律,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二、要求:

   1、运行、检修、试验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本规定,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

   2、设备缺陷从发现到消除,应按程序形成闭环管理;各级机电领导和技术人员分别按其职责和分管范围对设备缺陷的发现和消除承担责任,应经常深入现场认真了解运行状况,安排好消缺计划,采取得力措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三、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运用中的电力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

危及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缺率应在85%以上。

   四、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报表:

   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设备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包括已处理和遗留的缺陷)

   2、运行人员发现的缺陷,要经班主值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立即通知当值调度,组织人员检修。

一般缺陷在每月20号前经班长汇总后报机电队。

   4、机电队接到各类缺陷月报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内,并在每月3号前,将其负责范围内的缺陷处理、遗留情况汇总书面,对危急、严重缺陷写出技术分析报告,严格做好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五、设备缺陷的处理:

   1、各班针对缺陷要认真填写"缺陷传递卡",一式三份报机电队,由机电队再次鉴定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机电队对照记入缺陷记录簿中,危急、严重缺陷立即组织人员消除,一般缺陷编写月度检修计划。

六、缺陷处理后的验收与注销:

设备缺陷消除后,运行人员要认真验收并将消缺情况在缺陷记录簿做好记录;变电所应经当值主值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和缺陷传递卡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缺陷传递卡交检修单位带回,返回机电队,将缺陷消号。

设备检修维护及清扫制度

坚持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的状态检测技术,按设备运行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按步向预知检修和专业化修理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时间。

以保证我矿生产的正常有序进行。

一、设备的日常检修

1、设备日常检修为每日强制检修制。

2、设备日常检修应做好主要设备的擦拭、清洁工作,紧固易松动的螺丝。

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6、设备日常检修要保证有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维修、保养时间。

若发现设备故障在2小时内无法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力量进行检修。

二、设备的定期检修(月检)

1、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的内容及检查时间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确定: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定期检查内容和试验内容;

(2)、根据设备制造厂家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定期检修内容;

(3)、根据运行记录、维护检查记录和技术监测数据所发现的问题;

(4)、上次检修发现的问题,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而列入本次检修的。

2、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由机电队制定检修的项目、时间、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等,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设备的停产检修

1、机电队应对设备精度、性能进行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降低,应进行调整或列入停产检修计划。

2、节假日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日常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

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作计划。

计划内容应包括检修项目、时间、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等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3、停产检修后应对设备作空、轻、重负荷的运转和性能测定,并按照设备质量验收标准严格验收。

验收记录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在设备履历表内。

主变电所设备技术参数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永磁高压真空配电装置

型号

P1G1-□/10Y

防爆标志

Exd[ib]I

额定电压

10KV

额定电流

100A/400A/500A

本安电压

AC18V/DC5.5V

本安电流

150mA/155mA

防爆证号

21020511

安标证号

MAB100227

出厂日期

2011-09

数量

9台

矿用隔爆型永磁低压真空馈电开关

型号

KBZ2-630/1140(661)Y

防爆标志

ExdI

工作电压

660V

额定电流

630A

防爆证号

21120549

安标证号

MAD080726

数量

4台

 

 

矿用隔爆型永磁低压真空馈电开关

型号

KBZ2-400/1140(661)Y

防爆标志

ExdI

工作电压

660V

额定电流

400A

防爆证号

21120548

安标证号

MAD080727

数量

3台

 

 

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

型号

KBSG-500/10

防爆标志

ExdI

额定电压

10000+5%V

电源频率

50HZ

数量

2台

安标证号

MAD080726

绝缘等级

H级

工作制式

连续工作

煤安证号

MAC100081

防爆证号

210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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