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手术分级管理办法 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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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手术分级管理办法文档

资阳市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各级医院和医师的手术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医院分级管理和现代化医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手术分类

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

(一)Ⅰ类手术:

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二)Ⅱ类手术:

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三)Ⅲ类手术:

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四)Ⅳ类手术:

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包括:

重症、疑难、致残手术、科研项目及新开展手术。

注:

微创(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分类手术中。

二、手术医师分级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

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或临床博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

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或临床博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具备主任医师资质,被医院聘用为相应学科的主任医师职称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Ⅰ类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熟练掌握Ⅰ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Ⅱ类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

熟练掌握Ⅱ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Ⅲ类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

掌握Ⅲ类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Ⅳ类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熟练掌握Ⅲ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Ⅳ类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Ⅳ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Ⅳ类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

熟练完成Ⅳ类手术,特别是完成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各类手术的审批权限,是控制和手术质量的关键。

(一)正常手术

1、Ⅳ类手术:

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报医务处(科)备案。

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手术审批单》,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处(科),由业务副院长审批。

2、Ⅲ类手术:

由科主任审批,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报医务处(科)备案。

3、Ⅱ类手术:

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4、Ⅰ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二)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将导致或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5、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6、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

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7、大器官移植。

以上手术,须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处(科)审核,由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同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执业医师,异单位,异地行医手术,需按《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外籍医师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已进行电脑管理手术通知单的医院需规定相应的签字手续。

五、各级医院手术范围

(一)三级医院:

完成Ⅰ、Ⅱ、Ⅲ、Ⅳ类手术,但应侧重Ⅲ、Ⅳ类手术,应注意质量水平的提高,并重视围手术期的准备和处理。

(二)二级医院:

完成Ⅰ、Ⅱ、Ⅲ类手术,侧重Ⅱ、Ⅲ类手术,应注意质量水平的提高,并重视围手术期的准备和处理。

二级甲等医院有条件的可开展部分Ⅳ类手术。

(三)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

完成Ⅰ类手术,并应注意其质量水平的提高;一级甲等医院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可开展部分Ⅱ类手术。

(四)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以下的外科、专科医疗机构的手术范围,由各单位申请,县(市、区)卫生局审核,市卫生局认定。

专科医院手术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正,但需报请市卫生局批准。

六、管理要求

(一)各级医院和各级医师要严格执行“手术范围”,本着“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开展手术业务的,由所在科室根据其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初定后报医院审核,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对连续两年发生两起以上医疗事故的人员降一级执行,直至取消手术资格,并报主管局备案;重新恢复手术级别,须经医院和主管局考核后裁定。

(二)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卫技人员所开展的手术,原则上按同级别人员标准相应降一个级别执行;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需经各县(市、区)卫生局审核确定。

(三)超范围手术需根据医护人员结构、技术水平、基础设施、设备条件、现场操作等综合考评合格后,经主管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若遇紧急特殊情况,医院或医师超范围开展与职、级不相称的手术,需邀请上级医院会诊并电话报请主管局批准后进行,术毕一周内补办书面手续。

二级医院开展Ⅳ类手术,需报当地卫生局批准后方可进行。

科研性项目手术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

(四)超范围(医院、医师)手术的审批程序:

由科室提出申请,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主管局批准。

申请批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学历、职称、技术开展情况,设备、基础设施条件及日常技术质量考核情况;

3.近二年本科室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发生情况统计;

4.开展新手术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5.人员进修学习情况;

6.是否有上级指导医师;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在接到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核、现场考察、评审验收,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签复。

二级医院新开展Ⅳ类手术的,需经各县(市、区)卫生局初审后报市卫生局审批。

(五)关于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

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责任规定的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

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

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生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诊疗常规及标准实施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

(六)关于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

原则在医院级别范围内开展;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由科主任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应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重大的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手术项目需按规定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七)关于助理医师(医士):

手术助手,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完成Ⅰ类手术。

(八)各级医院未按本规范执行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对由此而造成医疗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市卫生局解释,从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二)对于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开展的超范围、级别手术,应立即停止开展,并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实行。

 

附件2:

资阳市医疗机构临床各科室手术分类(试行)

一、普通外科

(一)Ⅳ类手术:

(1)胰腺癌根治术;

(2)肝脏肿瘤左、右半肝切除术;(3)胆道癌根治术,复杂的胆道再造手术;(4)扩大全胰腺切除术;(5)胰管空肠内引流术,胰管切开取石术;(6)颈动脉及体动脉瘤切除术;(7)腹主动脉瘤切除、大血管移植术;(8)甲状腺癌颈淋巴结廓清术、甲状旁腺肿瘤切除术;(9)腹腔内肿瘤联合三种以上脏器切除术;(10)新开展的各种手术;(11)复杂的腹部腹腔镜及内镜的诊疗手术。

(二)Ⅲ类手术:

(1)甲类手术以外的肝、胆、脾的各种手术;

(2)胃部及十二指肠手术;(3)肝、脾损伤的处理;(4)直肠切除术、回盲部肠切除术;(5)结肠癌根治术;(6)甲类手术以外甲状旁腺各种手术;(7)改良根治性乳癌切除术;(8)门静脉高压的各类分流术及断流术;(9)胸、腹联合损伤的救治手术;(10)复杂环状痔切除术;(11)复杂高位肛瘘切除术。

(三)Ⅱ类手术:

(1)肝脓肿切开引流术;

(2)小肠切除术;(3)腹部损伤剖腹探查术;(4)胃肠造瘘术、吻合术;(5)胃肠穿孔修补术;(6)大隐静脉结扎转流术及剔除术;(7)单纯胆囊切除术;(8)单纯乳房肿块切除术;(9)PTC及PTCD技术。

(四)Ⅰ类手术:

(1)阑尾切除术;

(2)疝修补术;(3)体表肿瘤、异物摘除术;(4)痔核切除、肛旁脓肿切开引流;(5)体表脓肿切开引流术;(6)清创缝合术;(7)静脉切开术。

二、心胸外科

(一)Ⅳ类手术:

(1)法四、法三矫治术;

(2)伴肺动脉高压的房室缺损修补术;(3)主动脉缩窄胸腹主动脉瘤血管再造术;(4)心脏多瓣膜置换及成形术;(5)冠状动脉架桥术;(6)复杂的心内畸形矫治术;(7)主动脉瘤切除术;(8)复杂纵隔肿瘤切除术;(9)复杂食管癌切除术;(10)右心耳下腔静旁路移植术;(11)气管支气管成形术(包括隆凸切除术);(12)心脏室壁瘤切除术;(13)颈动脉内膜剥脱术;(14)腹主动脉瘤手术;(15)肺减容术;(16)全胸膜全肺切除术;(17)新开展的其它各种手术。

(二)Ⅲ类手术:

(1)心包部分切除术;

(2)房缺室缺修补术;(3)心脏单瓣膜置换术、扩张分离术及成形术;(4)动脉导管未闭手术;(5)胸腔镜辅助胸内手术;(6)全肺及肺叶切除术;(7)胸膜切除术;(8)纵隔肿瘤切除术;(9)支气管成形术(袖状肺切除术);(10)胸廓成形术;(11)人造血管移植术;(12)食管癌根治术;(13)颈部血管瘤切除术;(14)除甲类以外胸腔探查术;(15)心包开窗引流术;(16)膈肌破裂修补术;(17)肺破裂修补术;(18)心脏破裂修补术。

(三)Ⅱ类手术:

(1)胸壁软组织良性瘤切除术;

(2)血气胸开胸控查术;(3)脓胸开放引流术;(4)胸壁结核病灶清除术;(5)贲门括约肌切开成形术;(6)贲门、食管下段肿瘤切除术;(7)肺大泡切除术;(8)肺楔形切除术;(9)食管憩室切除术;(10)食管平滑肌瘤切除术。

(四)Ⅰ类手术:

(1)胸壁伤口清创缝合术;

(2)胸腔穿刺术;(3)胸腔闭式引流术。

三、神经外科

(一)Ⅳ类手术:

(1)经幕后下入路各种肿瘤切除术;

(2)复杂性动脉瘤夹闭术;(3)复杂性动静脉畸形切除术;(4)自体(异体)肾上腺髓质或黑质脑内移植术;(5)高颈段或脑干肿瘤切除术;(6)难度较大的深部脊髓病变手术;(7)复杂性的颅底外科手术;(8)立体定向手术;(9)复杂神经外科介入手术;(10)新开展的各种手术;(11)脑深部肿瘤显微手术。

(二)Ⅲ类手术:

(1)除甲类以外各种颅内深部肿瘤、颅内动脉瘤、血管畸形和介入手术;

(2)椎管内外各种手术(包括普通病变脊髓手术);(3)各种神经吻合术;(4)颈动脉内膜剥脱术;(5)颅内外血管吻合术;(6)经蝶垂体手术;(7)各类颅骨手术;(8)脑脓肿手术;(9)全脑血管造影术。

(三)Ⅱ类手术:

(1)各种复杂头皮外伤清创术;

(2)各种头皮肿瘤切除术;(3)各种外生骨疣切除术;(4)经颈动脉穿刺化疗术;(5)开放性颅脑外伤清创术;(6)颅骨凹陷骨折复位术;(7)颅骨成形术;(8)各类颅内血肿清除术;(9)椎板切除减压术;(10)周围神经或神经节封闭术;(11)脑室穿刺引流术;(12)脑室-腹镜引流术;(13)大脑半球表浅肿瘤手术。

(14)各类经颅骨钻孔减压、引流、抽吸手术。

(四)Ⅰ类手术:

(1)各种轻度头皮外伤清创术;

(2)头皮及颅骨肿瘤切除术。

四、泌尿外科

(一)Ⅳ类手术:

(1)各种复杂巨大的肾上腺手术;

(2)涉及肾主要血管手术;(3)同种异体肾移植手术;(4)腹膜后淋巴清扫术;(5)全膀胱切除+肠道尿流分流手术;(6)复杂尿路修补术;(7)肾癌根治术;(8)前列腺癌根治术;(9)经膀胱镜复杂性手术;(10)新开展的各类手术。

(二)Ⅲ类手术:

(1)较复杂的肾脏手术如:

根治性肾除术、肾部分切除术、复杂性肾结石手术;

(2)肠管代输尿管手术;(3)膀胱扩大手术;(4)泌尿系造瘘的修补、成形手术;(5)前列腺摘除术;(6)经腹腔镜手术;(7)经皮肾镜手术;(8)经尿道前列腺电切除术(TORP);(9)肾上腺切除术;(10)输精管吻合术;(11)体外震波碎石疗法;(12)阴囊阴茎手术。

(三)Ⅱ类手术:

(1)单纯肾切除肾造瘘术;

(2)输尿管吻合术;(3)经直肠前列腺活检术;(4)精索静脉高位结扎;(5)膀胱部分切除、修补术;(6)交通性鞘膜积液高位结扎术;(7)睾丸下降固定术;(8)输尿管镜检查术。

(四)Ⅰ类手术:

(1)单纯包皮环切及外伤缝合;

(2)膀胱穿刺造瘘术;(3)睾丸鞘膜翻转术;(4)睾丸一付睾切除术;(5)尿道扩张术。

五、骨科

(一)Ⅳ类手术:

(1)全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及返修术(膝、髋、肩、踝);

(2)带血管指趾再造术;(3)特殊部位骨关节巨大肿瘤切除术;(4)骶骨肿瘤切除术;(5)臂丛神经损伤修复术;(6)脊椎前路手术(颈、胸、腰);(7)颈肋切除术;(8)脊柱侧弯矫形术;(9)疑难复杂手术、科研手术;(10)驼背矫正术;(11)上颈椎后路手术;(12)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二)Ⅲ类手术:

(1)脊柱侧弯矫形术;

(2)先天性髋脱位手术;(3)半骨盆切除术;(4)骨盆骨折手术复位内固定;(5)髋臼骨折复位内固定术;(6)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7)骨关节肿瘤切除术;(8)断肢(指、趾)再植;(9)脊柱后路椎板减压及椎弓根内固定的应用;(10)腰椎间盘脱出髓核摘除术(包括常规手术及椎间盘镜);(11)脊柱结核病灶清除术;(12)胸椎管狭窄减压术;(13)B超引导下的穿刺活检;(14)四肢骨折交锁髓内针内固定术;(15)周围神经损伤(缺损)的修复术;(16)关节镜手术。

(三)Ⅱ类手术:

(1)肌腱移位术、跟腱延长术;

(2)腱鞘囊肿切除术;(3)拇指外翻矫形术;(4)四肢闭合性骨折复位固定术;(5)四肢骨折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6)低毒性骨脓肿病灶清除术;(7)截肢(指、趾)术;(8)关节融合术;(9)三翼钉固定、拔钉术;(10)骨疣切除术;(11)良性骨肿瘤刮除植骨术;(12)腘窝囊肿切除术。

(四)Ⅰ类手术:

(1)关节脱位手法复位;

(2)关节腔切开引流术;(3)骨牵引术;(4)常见骨折手法复位术;(5)植皮术;(6)筋膜间隙综合症切开减压术;(7)截指(趾)术。

六、小儿外科

(一)Ⅳ类手术:

1、普通外科:

(1)甲状腺次全切除术;

(2)甲状腺癌根治术;(3)肝叶或肝部分切除术;(4)保留脾脏的胰腺次全切除术;(5)后矢状路肛门直肠成形术;(6)脾腔分流术或断流术;(7)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2、心胸外科:

(1)胸主动脉瘤切除术;

(2)右室双出口手术;(3)大室缺伴重度肺高压手术;(4)法四根治术;(5)大血管转位手术;(6)心脏复杂畸形矫治术;(7)新开展的各种手术;(8)纵隔肿瘤切除术。

3、神经外科:

(1)脑干肿瘤手术;

(2)枕骨大孔区手术;(3)高颈椎髓区手术;(4)复杂性颅内动脉瘤及脑动静脉畸形手术;(5)复杂性颅底手术;(6)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4、泌尿外科:

(1)膀胱次全切除手术;

(2)肾上腺次全切除术;(3)肾上腺全切除术+肾上腺埋藏移植术;(4)同种异体肾移植术;(5)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5、烧伤整形科:

(1)疑难复杂手术;

(2)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6、骨科:

(1)脊柱侧弯矫治术;

(2)"U"形棒矫治术;(3)骨延长术;(4)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二)Ⅲ类手术:

1、普通外科:

(1)胆总管探查加"T"型管引流;

(2)腹腔肿瘤切除术;(3)骶尾部畸胎瘤切除术;(4)胆总管囊肿切除加内引流术;(5)先天性巨结肠症根治术(包括腹腔镜辅助);(6)胆道闭锁葛西手术;(7)腹会阴肛门直肠成形术;(8)脾切除术;(9)胆囊切除术;(10)甲状腺舌管囊肿切除术(sistron''s手术)。

2、心胸外科:

(1)房缺修补术;

(2)室缺修补术;(3)法三根治术;(4)漏斗胸矫治术;(5)鸡胸矫治术;(6)主动脉缩窄手术;(7)心脏瓜瓣膜置换术;(8)食道闭涣手术。

3、神经外科:

(1)颅缝再造术;

(2)椎管内肿瘤手术;(3)脑室内和近脑干各种手术;(4)脑内血肿清除术;(5)脑脓肿切除术;(6)脑底部位肿瘤手术;(7)脊膜膨出手术。

4、沁尿外科:

(1)肾部分切除术;

(2)肾上腺肿瘤切除术;(3)肾盂输尿管成形术,如Anderson-Hyne''s法手术;(4)肾盂、肾盏切开取石术;(5)膀胱输尿管抗返流术,如Cohen''s法手术;(6)输尿管扩张术。

5、烧伤整形科:

(1)鼻畸形矫治术;

(2)全耳再造术;(3)重度腭裂修复术;(4)双侧唇裂修复术;(5)颅面畸形矫治术;(6)复杂性疤痕挛缩畸形修复术;(7)游离皮瓣移植术;(8)皮肤扩张术。

6、骨科:

(1)肘内翻截骨矫形术;

(2)髋关节脱位莎氏手术;(3)骨盆截骨术;(4)脊柱结核病灶清除术;(5)哈氏棒矫形加唤醒术。

(三)Ⅱ类手术:

1、普通外科:

(1)肠旋转不良Ladd''s手术;

(2)肠切除,肠吻合术(包括肠闭锁);(3)结肠造瘘术;(4)嵌顿性腹股沟疝手术复位;(5)复发性腹股沟斜疝再手术;(6)肠瘘闭合术;(7)肠套叠手术复位;(8)盆腔脓肿引流术;(9)腹腔脓肿引流术;(10)剖腹探查术。

2、心胸外科:

(1)心包切开引流术;

(2)动脉导管结扎术;(3)纵隔肿瘤切除术;(4)肺叶切除术;(5)膈疝修补术;(6)心包部分切除术;(7)胸腺切除术;(8)膈膨升手术;(9)颈静脉扩张手术;(10)有肛直肠前庭瘘经直肠内痿管结扎修补术。

3、神经外科:

(1)脑室分流术;

(2)硬脑膜外血肿清除术;(3)远离脑干脑室的脑肿瘤手术。

4、泌尿外科:

(1)精索静脉曲张高位结扎术;

(2)膀胱切开取石术;(3)尿道瘘修补术;(4)尿道下裂修复术;(5)肾切除术;(6)隐睾下降固定术;(7)输尿管切开取石术;(8)输尿管异位囊肿去顶术或切除术。

5、烧伤整形科:

(1)单纯性唇裂修复术;

(2)单纯性唇、鼻部肿瘤切除整形术;(3)巨大体表肿瘤切除缺损修复术;(4)唇部畸形、唇部肿瘤切除修复术;(5)单纯性皮管成形转移术;(6)一般耳畸形修复术;(7)各类疤痕挛缩畸形修复术;(8)眼部疤痕畸形及内眦赘皮修复术;(9)内眦韧带断裂重建术。

6、骨科:

(1)先天性肌性斜颈矫治手术;

(2)肘关节脱位、骨折切开复位术;(3)四肢骨折复位及钢板螺丝钉内固定术;(4)马蹄内翻软组织松解术;(5)良性骨肿瘤切除植骨术;(6)并指植皮术;(7)跟腱断裂修复术;(8)神经探查修复术;(9)骨髓炎引流术;(10)儿麻后遗症肌腱移植术;(11)髋肩关节切开复位术。

(四)Ⅰ类手术:

1、普通外科:

(1)体表良性肿瘤切除术;

(2)体表淋巴结摘除术;(3)腹股沟斜疝囊高位结扎术;(4)会阴肛门成形术;(5)脐膨出修补术及脐成形术;(6)阑尾切除术;(7)美克尔息室切除术;(8)先天性幽门肥厚性狭窄幽门环肌切开术(Ramstde手术)。

2、心胸外科:

(1)心包穿刺术;

(2)胸壁肿瘤切除术;(3)拆胸骨内固定钢丝术;(4)胸壁损伤清创术;(5)胸腔闭式引流术;(6)胸壁异物取出术。

3、神经外科:

(1)脑脓肿穿刺术;

(2)颅骨肿瘤切除术;(3)头皮清创缝合术;(4)颅骨凹陷性骨折整形术。

4、泌尿外科:

(1)包皮环切术;

(2)交通性鞘膜积液鞘状突高位结扎术;(3)膀胱镜检查、肾盂逆行造影术;(4)睾丸切除术;(5)尿道扩张术;(6)泌尿系各种造影术,如静脉肾盂造影(IVP),排尿时膀胱尿道造影(VCUG)。

5、烧伤整形:

(1)烧伤清创术;

(2)中、小面积肉芽创面游离植皮术;(3)体表小肿瘤切除;(4)趾、指截除术(烧伤后);(5)焦痂切开减压术;(6)软组织小缺损修复术。

6、骨科:

(1)关节脱位复位术;

(2)常见骨折手法复位术;(3)多指切除术;(4)腿鞘囊肿切除术。

七、烧伤整形美容科

(一)Ⅳ类手术:

(1)先天性颅颌面严重畸形(如距增宽等)矫治术;

(2)阴茎再造术;(3)肛门生殖器成形术;(4)血管游离移植,皮瓣复盖术;(5)吻合血管,异体大网膜移植术;(6)静脉网状皮岛;(7)各种烧伤晚期功能严重障碍,功能重建术;(8)科研项目手术;(9)疑难复杂手术;(10)新开展的各种手术;(11)微粒自体皮、大张异体皮混合移植术;(12)自体上皮、异体皮皮浆混合移植术;(13)烧伤后高位截肢术。

(二)Ⅲ类手术:

(1)血管植入,皮瓣预构手术;

(2)游离皮瓣移植术;(3)腹壁整形术;(4)全鼻再造术;(5)全耳再造术;(6)复杂性皮瓣、肌皮瓣、超薄皮瓣修复术;(7)下颌骨切除修复术;(8)蝶面畸形修复术;(9)特大面积深度烧伤早期切、削痂植皮术;(10)重度腭裂修复术;(11)指再造术;(12)巨乳缩小术;(13)乳房再造成术;(14)隆乳术;(15)阴道再造术;(16)皱纹舒展术(除皱术);(17)淋巴管、小血管吻合术;(18)切(削)痂植皮术;(19)皮管成型术。

(三)Ⅱ类手术:

(1)截肢术;

(2)真皮下血管网皮移植术;(3)大片异体皮移植,自体皮嵌入术;(4)微粒皮移植,异体皮复盖术;(5)部分鼻、耳缺损的修复术;(6)一般耳畸形修复术;(7)足底足跟溃疡皮瓣修复术;(8)中、大面积深度烧伤早期切、削痂植皮术;(9)双侧唇裂修补术;(10)各类鼻畸形修复术;(11)巨大体表肿瘤切除修复术;(12)重脸术;(13)吸脂术;(14)斜颈矫治术;(15)眉毛再植术;(16)下肢橡皮肿切除植皮术;(17)小血管吻合术;(18)各类皮瓣、肌皮瓣、肌瓣筋膜皮瓣成形修复术;(19)肉芽创面植皮术;(20)瘢痕单纯切除,工字改形修复术;(21)皮肤软组织扩张器植入术。

(四)Ⅰ类手术:

(1)各类断层皮片的切取术及异体皮制备;

(2)各类烧伤清创术;(3)中、小面积肉芽创面游离植皮术;(4)小面积深度烧伤切、削痂植皮术;(5)趾、指截除术(烧伤后);(6)焦痂切开减压术;(7)z、v、y成形术;(8)睑外翻矫治术;(9)各类软组织的小缺损修复术;(10)多趾(指)截除术;(11)各类体表小肿瘤摘除术;(12)各类烧伤创面处理;(13)中小面积烧伤清创术、早期切、削痂植皮术;(14)单纯性疤痕挛缩整形植皮术;(15)指关节融合术;(16)单纯唇裂修补术;(17)单纯鞍鼻矫治术(隆鼻术);(18)单纯皮管成形、转移术;(19)内眦赘皮成形术;(20)眼袋成形术;(21)额面部外伤清创修复术;(22)深静脉置管术。

八、介入手术

(一)Ⅳ类手术:

(1)颅内动脉瘤栓塞;

(2)脑血管畸形及静脉瘘栓塞;(3)海绵窦动静脉瘘栓塞;(4)脑膜瘤化学性栓塞;(5)鼻咽部纤维血管瘤栓塞;(6)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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