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常用规范规程主要技术要求规定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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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常用规范规程主要技术要求规定汇总
常用规范、规程主要技术规定、要求汇总
一、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1.城市平面控制测量
1.1坐标系统:
1980西安坐标系或1954北京坐标系或城市坐标系。
1.2城市平面控制网的等级划分:
GPS网、三角网和边角结合网:
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
导线网:
依次为三、四等和一、二、三级。
1.3三角网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等级
平均边长
(km)
测角中误差
(″)
起始边边长
相对中误差
最弱边边长
相对中误差
二等
9
≤±1.0
≤1/300000
≤1/120000
三等
5
≤±1.8
≤1/200000(首级)
≤1/120000(加密)
≤1/80000
四等
2
≤±2.5
≤1/120000(首级)
≤1/80000(加密)
≤1/45000
一级小三角
1
≤±5.0
≤1/40000
≤1/20000
二级小三角
0.5
≤±10.0
≤1/20000
≤1/10000
1.4边角结合网边长和边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平均边长
(km)
测距中误差
(mm)
测距相对中误差
二等
9
≤±30
≤1/300000
三等
5
≤±30
≤1/160000
四等
2
≤±16
≤1/120000
一级
1
≤±16
≤1/60000
二级
0.5
≤±16
≤1/30000
1.5光电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闭合环或附合
导线长度(km)
平均边长
(m)
测距中误差
(mm)
测角中误差
(″)
导线全长
相对闭合差
三等
15
3000
≤±18
≤±1.5
≤1/60000
四等
10
1600
≤±18
≤±2.5
≤1/40000
一级
3.6
300
≤±15
≤±5
≤1/14000
二级
2.4
200
≤±15
≤±8
≤1/10000
三级
1.5
120
≤±15
≤±12
≤1/6000
说明:
1.导线网中结点与高级点间或结点与结点间的导线长度不应大于附合导线规定长度的0.7倍;
2.当附合导线长度短于规定长度的1/3时,导线全长的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3cm;
3.光电测距导线的总长和平均边长可放长至1.5倍,但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26cm。
当附合导线的边数超过12条时,其测角精度应提高一个等级;
4.导线相邻边长之比不宜超过1:
3。
1.6三角测量水平角观测的技术要求
等级
测角
中误差
(″)
三角形
最大
闭合差
(″)
平均
边长
(km)
方向观测
测回数
DJ1DJ2DJ6
全组合测角
法方向权
P=n0·nd
DJ1
二等
≤±1
≤±3.5
>9
≤9
15------
12------
30(28、32)
24(25)
三等
≤±1.8
≤±7
>5
≤5
912---
69---
四等
≤±2.5
≤±9
>2
≤2
69---
46---
一级小三角
≤±5
≤±15
--
---26
二级小三角
≤±10
≤±30
--
---12
注:
n0为测回数,nd为方向数。
1.7导线测量水平角观测的技术要求
等级
测角中误差
(″)
测回数
方位角闭合差
(″)
DJ1
DJ2
DJ3
三等
≤±1.5
8
12
--
≤±3√n
四等
≤±2.5
4
6
--
≤±5√n
一级
≤±5
--
2
4
≤±10√n
二级
≤±8
--
1
3
≤±16√n
三级
≤±12
--
1
2
≤±24√n
注:
n为测站数。
1.8方向观测法的各项限差(″)
经纬仪
型号
光学测微器两
次重合读数差
半测回
归零差
一测回内
2C较差
同一方向值
各测回较差
DJ1
1
6
9
6
DJ2
3
8
13
9
DJ6
--
18
--
24
注:
1.凡超出以上规定限差的结果,均应进行重测。
重测应在基本测回完成后并对成果综合分析后再进行。
2.2C较差或各测回较差超限时,应重测超限方向并联测零方向。
因测回较差超限重测时,除明显孤值外,原则上应重测观测结果中最大和最小值的测回。
3.零方向的2C较差或下半测回的归零差超限,该测回应重测。
方向观测法一测回中,重测方向数超过方向总数的1/3时(包括观测三个方向有一个方向重测),该测回应重测。
4.采用方向观测法时,每站基本测回重测的方向测回数,不应超过全部方向测回总数的1/3,否则整站重测。
5.基本测回成果和重测成果,应载入记簿。
重测与基本测回结果不取中数,每一测回只取一个符合限差的结果。
6.因三角形闭合差、极条件、基线条件、方位角条件自由项超限而重测时,应进行认真分析择取有关测站整站重测。
1.9各等级平面控制网测距边测距的技术要求
控制网
等级
测距仪
观测次数
总测
回数
备注
往
返
二等
Ⅰ
1
1
6
1.Ⅱ*为须用≤±(5mm+3ppm·D)的Ⅱ级测距仪;
2.1测回是指照准目标一次,一般读数4次,可根据仪器出现的离散程度和大气透明度作适当增减。
往返测回数各占总测回数一半。
3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不同时段观测代替往返观测,时段是指上、下午或不同的白天。
Ⅱ*
8
三等
Ⅰ
1
1
4
Ⅱ
6
四等
Ⅰ
1
1
2
Ⅱ
4
一级
Ⅱ
1
--
2
二、三级
Ⅱ
1
--
1
1.10光电测距各项较差的限值
项目
仪器等级
一测回读数较差
(mm)
单程测回间较差
(mm)
往返或不同
时段的较差
Ⅰ级
5
7
2(a+b·D)
Ⅱ级
10
15
注:
1.往返较差应将斜距化算到同一水平面上方可进行比较;
2.(a+b·D)为仪器标称精度。
2.城市高程控制测量
2.1高程系统:
1985国家高程基准或沿用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2.2城市高程控制测量方法与等级:
水准测量和三角高程测量。
水准测量等级依次分为二、三、四等,首级高程控制不应低于三等水准。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可代替四等水准测量。
2.3各等水准测量设计规格(km)
水准点间距离
(测段长度)
建筑区
1~2
其它地区
2~4
环线或附合于高级点间
水准路线的最大长度
二等
400
三等
45
四等
15
注:
各等水准网中最弱点的高程中误差(相对于起算点)不得大于±20mm。
2.4各等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mm)
等级
每千米高差中数中误差
测段、区段、路线往返测高差不符值
测段、路线的左右路线路线高差不符值
附合路线或环线闭合差
检测已测测段高差之差
偶然中误差M△
全中误差MW
平原丘陵
山区
二等
≤±1
≤±2
≤±4√LS
---
≤±4√L
≤±6√LI
三等
≤±3
≤±6
≤±12√LS
≤±8√LS
≤±12√L
≤±15√L
≤±20√Li
四等
≤±5
≤±10
≤±20√LS
≤±14√LS
≤±20√L
≤±25√L
≤±30√LI
注:
1.LS为测段、区段或路线长度,L为附合路线或环线长度,Li为检测测段长度,均以km计;
2.山区指路线中最大高差超过400m的地区;
3.水准环线由不同等级水准路线构成时,闭合差的限差应按各等级路线长度分别计算,然后取其平方和的平方根为限差;
4.检测已测测段高差之差的限差,对单程及往返检测均适用;检测测段长度小于1km时,按1km计算。
3.城市地形测量
3.1城市基本测图比例尺的选用
比例尺
用途
1:
10000
城市规划设计(城市总体规划、厂址选择、区域位置、方案比较)等
1:
5000
1:
2000
城市详细规划和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等
1:
1000
城市详细规划、管理、地下管线和地下普通建(构)筑工程的现状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等
1:
500
3.2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3.2.1正方形图幅的分幅和编号方法:
1:
5000~1:
500比例尺地形图采用正方形分幅时,1:
5000图幅大小为40cm×40cm,其它比例尺图幅大小为50cm×50cm)。
编号方法:
a.以1:
5000比例尺图的图幅西南角之坐标数字(用阿拉伯数字,以km为单位)作为它的图号,并且作为包括于本图幅中1:
2000~1:
500比例尺图的基本图号。
b.在1:
5000比例尺图的基本图号之末尾,附加一个子号数字(用罗马数字)作为1:
2000比例尺图的图号。
c.同样在1:
2000、1:
1000比例尺图的图号末尾附加一个子号数字(用罗马数字)作为1:
1000、1:
500比例尺图的图号。
如:
某幅1:
5000比例尺地形图西南角P的坐标:
xp=20km,yp=30km,则下面图形有阴影的图幅编号为:
1:
5000比例尺图的图幅号:
20—30;
1:
2000比例尺图的图幅号:
20—30—Ⅲ;
1:
1000比例尺图的图幅号:
20—30—Ⅱ—Ⅰ;
1:
500比例尺图的图幅号:
20—30—Ⅰ—Ⅰ—Ⅰ。
20—30
20—30—Ⅰ—Ⅱ
20—30—Ⅱ—Ⅰ
20—30—Ⅱ—Ⅱ
20—30—Ⅰ—Ⅲ
20—30—Ⅰ—Ⅳ
20—30—Ⅱ—Ⅲ
20—30—Ⅱ—Ⅳ
20—30—Ⅲ
20—30—Ⅳ
20P30
3.2.2矩形图幅的分幅与编号方法
1:
5000~1:
500比例尺地形图采用矩形分幅时,其图幅大小均为40cm×50cm。
由于这种分幅较少,且编号也较麻烦,所以不予以介绍。
3.2.3国际分幅与编号方法
分幅:
(也叫做梯形分幅)
1:
10000、1:
5000地形图的分幅以1:
100000地图为基础,图幅大小按一定经差、纬差划分。
一幅1:
100000地图划分为64幅1:
10000地形图,每幅1:
10000地形图的经差3′45″、纬差2′30″;一幅1:
10000地形图划分为4幅1:
5000地形图,每幅1:
5000地形图的分幅为经差1′52.5″、纬差1′15″。
编号:
1:
10000、1:
5000地形图分幅的编号应符合如下规定:
a.一幅1:
10000地形图的编号应在1:
100000图幅编号后分别加⑴、⑵、⑶、……(64)表示。
b.一幅1:
5000地形图的编号应在1:
10000图幅编号后分别加a、b、c、d表示。
3.3地形的分类
a.平地——地面倾角在2°以下的地区;
b.丘陵地——地面倾斜角在2°~6°的地区;
c.山地——地面倾斜角在6°~25°的地区;
d.高山地——地面倾斜角在25°以上的地区。
3.4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m)
比例尺
基本等高距
地形类别
1:
500
1:
1000
1:
2000
平地
0.5
0.5
0.5、1
丘陵地
0..5
0.5、1
1
山地
0.5、1
1
2
高山地
1
1、2
2
注:
1.同一城市或测区的同一种比例尺地形图,宜采用一种基本等高距。
此时不同地形类别的等高线插求点高程精度要求,可按相应的地形类别应采用的基本等高距分别推算;
2.同一幅图不得采用两种基本等高距。
3.5图根点、测站点、地物点的平面与高程精度要求:
a.图根点相对于图根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1mm;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b.测站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3mm;高程中误差:
平地不得大于1/10基本等高距,丘陵地不得大于1/8基本等高距,山地、高山地不得大于1/6基本等高距;
c.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与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图上mm)
地区分类
点位中误差
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
城市建筑区和平地、丘陵地
≤0.5
≤±0.4
山地、高山地和设站施测困难的旧街坊内部
≤0.75
≤±0.6
d.城市建筑区和基本等高距为0.5m的平坦地区,其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0.15m;
e.其它地区地形图高程精度应以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来衡量;
f.等高线插求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
地形类别
平地
丘陵地
山地
高山地
高程中误差(等高距)
≤1/3
≤1/2
≤2/3
≤1
3.6图根控制测量
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导线(不宜超过两次附合,个别极困难地区可附合三次)、GPS测量方法布设。
局部地区可采用光电测距极坐标法和交会点等方法。
3.6.1平坦开阔地区图根点的密度
测图比例尺
1:
500
1:
1000
1:
2000
图根点密度
150
50
15
地形复杂、隐蔽以及城市建筑区,应以满足测图需要并结合具体情况加大密度。
3.6.2图根光电测距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
比例尺
附合导线长度(m)
平均长度(m)
导线相对闭合差
测回数DJ6
方位角闭合差(″)
测距
仪器类型
方法与测回数
1:
500
900
80
≤1/4000
1
≤±40√n
Ⅱ
单程观测Ⅰ
1:
1000
1800
150
1:
2000
3000
250
3.6.3当局部地区图根点密度不足时,可在等级控制点或一次附合图根点上,采用光电测距极坐标法布点加密,平面位置测量的技术要求如下:
项目
仪器
类型
方法
测回数
最大边长(m)
固定角不符值(″)
1:
500
1:
1000
1:
2000
测距
Ⅱ
单程观测
1
200
400
800
----
测角
DJ6
方向法、联测二个已知方向
1
----
----
----
≤±40
采用光电测距极坐标法所测的图根点,不应再行发展,且一幅图内用此法布设的点不得超过图根点总数的30%。
条件许可时,宜采用双极坐标法测量,或适当检测各点的间距;当坐标、高程同时测定时,可变动棱镜高度两次测量,以作检核。
两组坐标较差、坐标反算间距与实测间距较差均不应大于图上0.2mm。
3.6.4因地形限制图根导线无法附合时,可布设不多于4条边、长度不超过图根光电测距导线测量技术规定中规定长度的1/2、最大边长不超过规定平均边长2倍的支导线。
3.6.5图根点的高程,当基本等高距为0.5m时,应用图根水准、图根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或GPS测量方法测定;当基本等高距大于0.5m时,可用图根经纬仪三角高程测定。
3.7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
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城市规划、建设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形图的取舍应视测图比例尺的大小适当调整,具体要求不在这里赘述。
4.城市地籍测量
4.1城市地籍图的比例尺
地区类型
大城市市区
中、小城市市区、大独立工矿区
郊县城镇、小独立工矿区
比例尺
1:
500
1:
1000
4.2地籍权属调查资料核实:
a.接受地籍调查原始资料,其中包括地籍调查表(内有宗地草图)、宗地关系草图及街坊划分示意图等;
b.核实宗地草图所注权属界址点编号应与实地一致,且符合测量的技术要求。
对隐蔽、不规则界址点的设置,应特别注意。
凡从测量角度认为设置不合理者,可申述理由,提请地籍调查人员纠正或增设界址点,并订正地籍调查原始资料;
c.核实土地权属单元(宗地)及界址点的编号;
d.核实房屋单元的划分与编号;
e.查对地名、路名及行政境界如区界、街道(街坊)、镇、村界等有关名称、境界资料。
4.3地籍平面控制测量
同城市平面控制测量和城市地形测量中图根控制测量。
4.4地籍要素测量
4.4.1地籍要素测量内容:
a.界址点、线以及其它重要的界标;
b.行政区域、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界线;
c.建筑物和永久性的构筑物;
d.地类界和保护区的界线。
4.4.2地籍要素测量方法:
a.解析法:
野外用极坐标法、距离交会法、方向交会法等方法测量;
b.部分解析法:
用解析法测量街坊外围界址点和街坊内部分明显界址点的坐标,再用丈量数据装绘街坊内部宗地界址点及其他地籍要素的平面位置,以街坊外围界址点控制街坊内部宗地。
4.5界址点测定精度要求(cm)
类别
界址点对邻近图根点点位中误差
界址点间距中误差
界址点与相邻地物点间距
中误差
适用范围
一
≤±5
≤±5
≤±5
市区街坊外围界址点及街坊内明显
界址点
二
≤±10
≤±10
≤±10
市区街坊内部隐蔽的界址点及郊县城镇街坊的界址点
注: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点位中误差,系指用解析法测定的界址点应达到的精度;界址点间距中误差及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系指用各种方法测量界址点应达到的精度。
5.城市工程测量
5.1内容
城市工程测量包括:
城市规划道路定线(简称定线)测量、建筑用地界址拨定(简称拨地)测量、城市工程测图、市政工程测量、地下管线现状测量和地下普通建(构)筑工程现状测量。
5.2测量方法
a.解析法:
定线与拨地测量、现状图细部测量、新建工程竣工测量采用;
b.图解法:
城市工程测图、地下人防工程现状测量采用(当然可以用解析法);
c.现场选线法:
市政工程线路的中线测量采用(也可用以上2种方法);
d.探测法:
地下管线普查测量采用探测仪作业结合解析法。
5.3定线、拨地测量
5.3.1定线中(轴)线点、拨地界址点相对于邻近高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cm。
5.3.2拨地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导线类型
附合导线长度(m)
平均边长(m)
测角中误差(″)
测回数
DJ6
方位角闭合差(″)
导线相对闭合差
光电测距
1200
100
≤±15
2
≤±30√n
≤1/5000
钢尺量距
800
≤±20
1
≤±40√n
≤1/3000
注:
a.定线、拨地导线超长时(不宜超过规定长度的1.5倍),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26cm。
当导线超长或平均边长较短,附合导线的边数超过12时,应适当提高测角精度。
c.当定线、拨地导线长度短于规定长度的1/3时,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3cm。
d.在控制点比较稀少的地区,定线、拨地导线可同级附合一次。
5.3.3拨地测量规定:
a.拨地界桩主要用于标定用地的范围,并可作为建筑物定位、施工放线和验线的控制桩;
b.拨地测量可采用的方法:
1.解析实钉法:
根据拨地条件中用地边界与规划道路或指定地物(包括原有拨地的界桩)的相对关系,按给定的距离、夹角等先测设各界桩,界桩间能通视时应进行图形校核,然后布设导线测量部分界桩坐标,作为条件坐标的起算数据或校核坐标;
2.解析拨定法:
先布设导线,测定拨地条件中指定的地物点的坐标或按原有紧邻拨地界桩的坐标,计算各界桩的条件坐标,根据计算的测设数据用导线点进行测设,然后校核图形或界桩坐标。
c.用规划道路中线点控制的拨地,需要在两中线点间内分临时点时,如内分点距一中线点大于30m时,应实量两中线点间距离全程,对内分点应按比例配赋误差,测设固定长度时应实地改正点位;
d.定桩的顺序应从要求较严或精度较高的一边开始,如临路的拨地应由临路界桩开始测设,不临路的拨地应从长边开始测设;
e.大面积的拨地需布设导线来控制,以防止误差的积累。
遇短边时须临时定远方向点,以提高测角精度。
长边应在直线上增设加桩,曲线段除钉界桩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钉曲线起点、终点和加桩。
f.拨地定桩遇障碍物,如障碍物在边线上,可平行移轴求得;如障碍物在桩位上,界桩不能实钉时,可在用地边线上钉指示桩。
各桩应写明桩号,指示桩与应钉桩位的距离应在有关资料中注明。
5.3.4定线、拨地中的检核测量规定:
a.在测量过程中,应进行校核测量,包括:
控制点校核、图形校核和坐标校核。
施测前应检测所使用的等级导线和有关规划道路中线的转角、交角与检量边长,验直直线上相邻三点等,确保控制点无误后才使用。
校核限差如下表:
b.测定地物点坐标,应在两个测站上用不同的起始方向按极坐标法或两组前方交会法测量。
用导线点测设的桩位,若不能采用图形校核,则应在另一导线点(或导线内分点)上后视不同的起始方向测量其坐标进行校核。
定线、拨地测量的校核限差
类别
检测角与条件角较差(″)
实量边长与条件边长较差的相对误差
校核坐标与条件坐标计算的点位较差(cm)
定线
主干道
30
1/4000
5
次干道、支路
50
拨地
60
1/2500
注:
1.拨地边长在30m以下时,拨地条件角检查点位不应大于1cm;实量边与条件边较差,50m以下的不应大于2cm;
2.三点验直的偏差,可按检测角与条件角较差的限差要求。
5.4城市工程测图
5.4.1城市工程测图的范围:
满足局部地区工农业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工程等施工设计以及竣工需要而进行的范围较小的地形测图工作。
5.4.2比例尺:
一般在1:
500~1:
2000之间,特殊时比例尺大于1:
500,但应根据精度要求自行设计。
5.4.3工矿区细部测量与现状图的绘制规定:
a.工矿区细部测量的细部点位置与高程中误差(cm)
地物类型
细部点位置中误差
细部点高程中误差
主要建筑物、构筑物
≤5
≤±3
次要建筑物、构筑物
≤7
≤±4
b.工矿区建筑物、构筑物测量的取舍,应根据其疏密程度、测图比例尺与委托方共同商定。
满足下表规定:
细部点选取的要求
类别
坐标
高程
备注
建筑物
构筑物
矩形
主要墙角
主要墙外角、室内地坪
——
圆形
圆心
地面
注明接地处半径、高度或深度
地下管(沟)道
起、终、转、交叉点、变径点,皆测管(沟)道中心或主要井盖中心
地面、井面、井底、加压的测管外顶,自流的测管内底,有沟道的测沟底
经委托单位开挖后施测
地下直埋电缆
起、终、转、交叉点、入地点、出地点,皆测电缆或沟道中心
测细部坐标的点和变坡点,皆测电缆顶部或盖板顶和地面
经委托单位开挖后施测
架空管道
起、终、转、交叉点,皆测支架中心
测细部坐标的点和变坡点,皆测基座面或地面
注明通过铁路、公路的净空高
架空电力、电信线
杆(塔)的起、终、转、交叉点,皆测杆(塔)中心
杆(塔)的基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