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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管部作业手册

 

宿管部工作手册

 

受控状态:

编制:

版本号:

A审核:

发放号:

批准:

 

发布日期:

2008.9.1实施日期:

2008.9.15

1.0工作职能和组织结构…………………………………3

1.1工作职能…………………………………………………………3

1.2组织结构…………………………………………………………3

2.0质量目标………………………………………………4

3.0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5

3.1宿管部主管………………………………………………………5

3.2宿管部管理员……………………………………………………5

3.3宿管部值班员……………………………………………………6

3.4锅炉工……………………………………………………………6

3.5浴室管理员………………………………………………………7

4.0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8

4.1宿管部规章制度…………………………………………………8

4.2上海电视大学宿舍管理条例……………………………………8

4.3优秀寝室评比方法………………………………………………12

4.4住宿学生用电管理制度…………………………………………14

4.5火警应急预案……………………………………………………14

4.6管理服务规范……………………………………………………15

4.7值班服务规范……………………………………………………15

4.8锅炉操作服务规范………………………………………………16

4.9浴室管理服务规范………………………………………………16

4.10洗浴须知………………………………………………………17

4.11员工考核制度…………………………………………………17

4.12员工考核检查办法……………………………………………18

4.13寝室卫生检查评分标准………………………………………18

4.14宿舍楼公共区域卫生要求……………………………………19

5.0作业流程和操作细则…………………………………20

5.1管理员工作流程…………………………………………………20

5.2值班员工作流程…………………………………………………21

5.3锅炉工工作流程图………………………………………………21

5.4浴室工作流程图…………………………………………………22

5.5管理员工作细则…………………………………………………23

5.6值班员工作细则…………………………………………………24

5.7锅炉房操作规范…………………………………………………25

5.8浴室操作规范……………………………………………………26

6.0记录文件………………………………………………27

 

1.0工作职能和组织结构

1.1工作职能:

宿管部贯彻集团“为了一切学习者,一切为了学习者”的办学宗旨,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理念。

它的主要职能为:

1.1.1行为指导:

加强寝室卫生检查,规范学生住宿行为

1.1.2日常管理:

每学年学生住宿安排和调整,办理申请住宿和退宿手续,安排临时住宿等

1.1.3生活服务:

提供洗衣机、脱水机、微波炉、医药箱等服务

1.1.4精神文明:

开展“文明寝室”“卫生寝室”评比活动

1.1.5安全防范:

进行日常安全检查,举办安全知识讲座,进行消防演习

1.1.6确保宾馆、浴室和开水房的热水供应

1.1.7确保燃料油不断档

1.1.8确保锅炉系统正常运行

1.2组织结构:

 

2.0质量目标

2.1顾客(学生)满意度达到85

2.2全年无重大消防安全事故

2.3投诉处理率达100%

 

3.0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3.1宿管部主管

3.1.1岗位职责:

a全面负责学生宿舍及锅炉房的管理工作,制订和落实学生宿舍及锅炉房的年度工作计划

b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及锅炉房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

c员工的培训和监管考核工作

d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3.1.2任职要求:

a具备高校宿舍管理工作经验

b有较强的协调和沟通能力

3.2宿管部管理员

3.2.1岗位职责:

a负责管理学生宿舍楼,做好工作记录

b每周不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状况,给每间寝室评分打分,督促学生按要求搞好卫生和安全工作。

不定时检查公共部位卫生情况,做好检查记录。

c每天向物业部门上报学生寝室公共物品报修情况

d每天不定时巡查宿舍楼道及学生寝室安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若无法处理要立即向领导和保卫部门汇报

e负责学生寝室每二个月一次电费的核算和收缴工作

f按照《学生宿舍管理实施细则》开展本楼学生寝室的管理工作

g每周负责向学院书面反映违规学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h协助学院做好新生接待和毕业生离校工作

i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2.2任职要求:

a具有相关教育或管理工作经验

b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踏实的工作作风

3.3宿管部值班员

3.3.1岗位职责:

a配合本楼管理员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b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管好寝室钥匙

c做好值班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以及生活服务电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d认真做好来客登记

e熟悉住宿学生的居住状况,关心学生,对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f能熟练使用灭火器

g做好公共设施损坏报修工作

h配合管理员做好电费收缴工作

i做好新生的接待和毕业生离校及其他有关工作

j做好夜间查房点名工作

k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3.2任职要求:

a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b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有爱心和责任心

3.4锅炉工

3.4.1岗位职责:

a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生产

b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勤于检查机器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迅速向负责领导汇报,共同处理

c做好锅炉运转过程中各种数据的记录

d认真做好锅炉和相关机器的检修管护工作

e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4.2任职要求:

a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含60岁)以下的本市协保、下岗人员。

b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书,有相关工作经历。

c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

3.5浴室管理员

3.5.1岗位职责:

a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

b坚守岗位,做好记录

c认真做好刷卡计费工作

d负责浴室内公共设施的维护报修工作

e负责浴室内清洁卫生工作

f下班前负责关好水、电及门窗

3.5.2任职要求:

a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

b吃苦耐劳,品格端正,工作负责。

 

4.0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

4.1宿管部规章制度

4.1.1严格按岗位职责做好工作,增强责任心。

4.1.2不擅离岗位,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1.3工作认真踏实,思想集中不开小差。

4.1.4工作中不得与学生发生口角,做到耐心宽容。

4.1.5每次例会不得缺席,全年累计二次无故缺席的,年终将不予评优。

4.1.6遇突发事件时,本人无力处理的,要及时通知校值班室,然后逐级报告。

4.1.7服从工作安排,做好暑期清扫毕业生寝室的工作。

4.1.8员工有事请假或换班要事先告知,不得擅自行事。

4.1.9积极参加学校及中心举办的各种培训活动。

4.2上海电视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4.2.1入宿与退宿:

a学生住宿需填写住宿申请表,在签署宿舍租赁合同后方能入住。

学生应自觉遵守合同要求,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及有关规定。

b经批准住宿的学生应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家具和钥匙的押金以及其它相关费用;退宿时,由宿舍管理员对房屋及家具予以检查。

如有遗失和损坏,应照价赔偿,如属人为恶意损害,应予以加倍赔偿。

住宿学生按指定位置住宿,未经同意不得搬动,也不得互换房间,更不得私占空房。

c学校寒、暑假期间,需要留宿学校的学生应提前三天到宿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临时住宿证后方能住宿。

d未能按期修满专业最低毕业学分,需要在学籍有效期内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应重新向宿管部门提出住宿申请。

经批准同意住宿的按临时住宿处理,其住宿费用按当时正常住宿标准加倍收取。

e所有入住学生的住宿费均按月计算按学年交纳,一学年按10个月计。

凡遇休学、转学、退学,出国或毕业等情况必须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由宿舍管理人员验收房屋设施及家具,确认家具完好无损后可开据证明到有关部门退还家具和钥匙押金,并按月退还相应的住宿费。

f原则上对住宿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中途不予办理退宿手续。

确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宿者,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认可,所在学院领导签字把关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原则上每学期末办理下学期退宿手续)。

中途退宿者当学年住宿费按月退还。

g未办理退宿手续擅自在外居住者,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违反学校规定的按学校规定处理。

h开除、勒令退学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退宿手续,当学年住宿费一律不退。

i受到催款或赔款处理者,接到通知后三天内应到宿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交清款项。

对拖欠或拒交者,宿管部门有权终止相关住宿合同,严重者将取消在校住宿资格。

j每学期结束后,宿管部门将对受到违规处理的寝室予以公布并将名单报所属学院。

4.2.2安全保卫:

a值班工作人员应看管好各宿舍楼大门,学生应积极配合,对进入本楼的人员加强询问,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宿舍管理部门和校保卫处。

b学生一般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教职工或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证件并说明情况,在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c外来人员须严格遵守登记制度才能会客,严禁小商小贩混入宿舍经商,一旦发现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部门或保卫部门。

d不得擅自将宿舍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配备宿舍钥匙。

如有遗失,凭本楼管理员开具证明到宿管部门补配或换锁,不准擅自换门锁。

应注意个人财产的保管,人走室空时要随手切断电源并锁好门窗,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存,谨防失窃。

一旦发现失窃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并向本宿舍管理员汇报。

e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

准时就寝,按时起床,宿舍楼早晨6点开门,晚上23点15分关门。

24点熄灯。

学生23点15分后进入宿舍楼,须出示证件并登记,不得无理取闹。

f为确保安全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禁电器(电炉、电热毯、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电吹风等发热电器以及非统一安装的电扇),不得点蜡烛、煤油灯、酒精灯、酒精炉等明火,室内及走廊上不准烧纸物;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私设灯头和使用床头灯;严禁电线绕床。

g学生自备电视机、计算机、VCD等电器,需经宿管部门登记批准后方能带入宿舍使用,但不得影响寝室文明和卫生,不得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生活。

计算机等作为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和使用。

注意防盗和电压变化,出现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4.2.3家具设施及水电:

a在宿舍内不准损坏和私自拆装一切设施,不得随意搬动家具,也不得在室内增加规定以外的家具和设备。

b家具及其它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凡属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并视情节轻重,加倍罚款;责任不明时由宿舍全体人员承担。

c住宿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勤俭作风,随手关灯、关水龙头,节约用水、用电,发现长明灯及长流水及时报修,防止浪费。

如果用电超过了学校规定的标准应另外缴付费用,不得拖欠电费。

d学生宿舍用电,实行定量到室,核定到人,具体规定如下:

本、专科学生寝室每月16度(此标准为寝室人员住满的标准,对未住满的寝室按比例减少其核定度数)。

e供电时间:

学生寝室6:

00——24:

00。

夏季气温超过34℃通宵供电;其他特殊情况经上级批准决定供电时间。

4.2.4违章违纪的处罚规定:

a对轻度违规的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口头批评教育三次仍不改进者,宿舍管理部门将给予书面劝告通知:

●寝室内无卫生值日表;

●床上不叠被,室内摆放物品零乱不堪;

●床上用品不勤洗,肮脏不堪者;

●地面不清扫,室内污垢严重;

●在室内外、走廊上无端大声喧哗、玩球、高声放音响;

●私自拆装公共设施(包括锁等),随意搬动家具,随意增加家具和其他设备者;

●室内养牲畜等小动物、宠物者;

●向室外、窗外乱扔杂物、泼水、倒剩饭、菜、乱丢瓜果皮等;

●私自留宿本校同性同学;

●在宿舍楼内贩卖商品。

b对违规程度较重的处罚。

住宿学生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宿舍管理部门将给予书面警告通知。

●擅自使用违章电器(电炉、电热毯、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电吹风及非学校安装的电扇等)者;

●擅接电源线(含室内外)、私自改动楼内电源总开关和保险丝;

●擅设灯头和使用床头灯;电线绕床者;

●擅自改动电表或以其他方式窃电,除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得加倍收取偷窃用电电费;

●擅自使用明火(如酒精炉、火油炉、煤炉、燃点蜡烛及焚烧废弃垃圾等);

●在宿舍楼内吸烟者;

●在室内外燃放烟花、鞭炮、扔玻璃瓶、砸公物者;

●人为损坏凳子、桌子、床、橱、墙面、门、窗、玻璃等公物(另外照价赔偿)范围和面积较小者;

●在室内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除没收赌具和赌资外另报学校保卫部门及学生管理部门处理;

●干扰、阻止、威胁宿舍管理部门人员正常工作、执勤,经教育劝告不听,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在室内酗酒,无端吵闹,有严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

●擅自留宿校外同性人员有一人次者;

●已受到三次书面劝告者。

c严重违规的处罚。

住宿学生有下列之一的违规行为,除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外,宿舍管理部门将给予取消住宿资格书面通知。

●在宿舍楼范围内传阅、张贴、播放、观看淫秽、反动的音像制品和书刊杂志;

●在室内或楼内聚众打架、斗殴、蓄意闹事或参与打架、策划、作伪证、提供凶器等行为者;

●侮辱、殴打宿舍管理人员者;

●擅自留宿校内外异性人员者;

●蓄意破坏公物、范围和面积较大者(另外加倍赔偿);

●擅自变动学校配置的室内家具,经教育不改者;

●已受到两次书面警告者。

4.2.5对违规行为处理的善后工作:

a宿舍管理人员对已有违规的寝室和学生必须要有原始情况记录,在作出恰当的处理后,应书面通知违规者,并同时书面报告学生所在院(系)的领导。

b违规者收到宿舍管理部门签发的《违规劝告通知》(SDEG.HQ-JL-SGB-13)、《违规警告通知》(SDEG.HQ-JL-SGB-14)后须在限定时期内改正,并书面保证不再发生违规行为。

c违规寝室和学生收到宿舍管理部门批准签发的《取消住宿资格通知》后,该室内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迁出寝室,若有不服从者,须先迁出再逐级向有关部门申诉,提出复议。

d取消住宿资格的学生自行解决居住地,宿舍管理部门一般不再提供住宿。

若确有困难时,可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临时借宿申请,宿舍管理部门将根据本人的表现和住宿条件酌情考虑,当同意申请后需按临时借宿标准予以收费。

e居住在学生宿舍的学生受到违规劝告、违规警告,被取消住宿资格后,评奖学金、评先进个人、评先进集体时,有关学院应不予考虑。

4.1.6其他

此实施细则自印发公布之日起生效和实施,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4.3学生宿舍“文明寝室”“卫生寝室”评比办法

4.3.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文明寝室”“卫生寝室”的评比:

a寝室成员课程成绩,有一门功课不及格的

b寝室成员有一人违纪,受到校、院“严重警告”处分的

c寝室成员中有不遵守宿舍管理实施细则,受到警告以上处罚通知的

d寝室卫生成绩一学期总评被评为不合格的

4.3.2“文明寝室”评比内容:

a寝室卫生评分标准(40分)

●地面干净10分

扣分:

未打扫的不得分,打扫不干净,地面有果皮,纸屑,有痰迹;每发现一处扣2分,10分扣完为止。

●床上被服等用品干净整齐。

10分

扣分:

每一条被子未叠扣2分,每一条被子不洁扣2分。

●桌椅和学习用品摆放整齐。

8分

扣分:

每一张桌椅不干净或一张桌上的学习用品摆放不整齐扣2分

●窗台整洁,门保持干净,玻璃干净,房间内无蜘蛛。

8分

扣分:

有一处卫生不合格扣2分

●室内空气新鲜。

4分

扣分:

室内空气不新鲜有异味扣2分

b行为文明评分标准(40分)

●寝室有卫生值日表,每日有人负责寝室内务卫生。

10分

扣分:

无值日表扣2分,无人打扫扣2分

●室内成员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乱扔垃圾,不高空抛物。

10分

扣分:

乱扔垃圾扣2分,高空抛物扣2分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作息,不在寝室和走廊高声喧哗。

10分

扣分:

无故不归寝室的以及在锁楼门之后回寝的扣2分,妨碍他人休息或学习的扣2分

●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使用违禁电器。

10分

扣分:

使用违禁电器扣5分

c学习成绩评分标准(20分)

●勤奋学习,互相促进,良性竞争。

10分

扣分:

无故旷课睡觉,玩游戏每人扣3分

●寝室成员每门功课都达到及格,其中有一人获奖学金及其他奖励的。

10分

扣分:

未获奖学金的不得分。

4.3.3“卫生寝室”评比内容按“文明寝室”前二项标准评分。

“文明寝室”必定是卫生寝室,也就是“文明寝室”只能在卫生寝室基础上产生。

4.4住宿学生用电管理制度

4.4.1住宿学生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则,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4.4.2学生宿舍用电实行一室一表,定额管理,计量收费,即定额内免费,超额收费的办法。

4.4.3学生宿舍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收费,即0.61元/度,如供电部门调价,学校也将相应调整收费价格。

4.4.4学生宿舍内使用的电器,在通电状态下,必须与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用时应有人在场,电器使用完毕时关闭电源,人员离开宿舍,应认真检查并切断电源。

4.4.5学生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热得快,电饭锅。

电磁炉。

不得擅自私拉电线或电线绕床。

4.4.6学生宿舍用电额度每人每月为4度,(4度×房间人数)即为每月用电额度。

超额部分由本寝室成员协商共同支付。

超额电费每二个月收缴一次。

4.5火警应急预案

4.5.1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通知本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

4.5.2切断电源,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4.5.3用现有消防设备先开展自救,并组织人员封锁现场,疏散学生。

4.5.4向领导和保卫科报告,主动向消防人员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部门灭火救人。

4.5.5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打“120”救护车,将伤员及时送往医院。

4.5.6妥善做好受灾学生的安置工作。

4.5.7如有人员伤亡,及时通知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4.5.8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6管理服务规范

4.6.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和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4.6.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上班衣着整齐,佩戴胸牌,精神饱满,以身作则

4.6.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管理,定期对值班员的工作进行评比和检查,加强教育管理

4.6.4熟悉本职工作,做好楼内家具设备的统计和检查维护工作,有损坏及时报修,属人为损坏的要追究赔偿责任

4.6.5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寝室关窗,锁门

4.6.6加强卫生管理,坚持巡回检查,对达不到卫生标准的寝室和公共场所,要责成有关寝室学生或物业保洁员重新清扫,直至达到标准。

4.6.7经常了解学生早出和晚归情况,对妨碍他人休息者,要劝阻和批评,并及时报告学院,积极处理

4.6.8加强节约水、电的教育管理,对使用违禁电器的学生要严肃批评教育,没收其违禁电器,并开据书面警告通知单,及时与学院联系

4.6.9定时做好电费的核算和收缴工作

4.6.10坚守岗位,掌握政策,讲究方法,坚持原则,说话和气,礼貌待人,规范用语。

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以长辈的爱去教育关心和管理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全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4.6.11同事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团结,不搬弄是非,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共同做好管理工作

4.7值班服务规范

4.7.1严禁擅离职守,禁止在上班时间内看报,聊天,干私活

4.7.2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4.7.3接听电话用语规范,待人接物要文明礼貌,坐姿,站姿要挺拔端正,衣着打扮要得体大方

4.7.4认真做好来客登记,禁止异性同学入内

4.7.5熟悉住宿学生的花名册,主动关心学生,对有困难的学生提供热情帮助

4.7.6做好晚归学生的登记和汇总工作

4.7.7寝室公用钥匙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凭证件借用,并督促其立即归还

4.7.8熟记学校各主要部门电话号码(校总值班室、保卫科等)

4.7.9熟练使用灭火器,掌握基本安全防范知识

4.7.10公共设施损坏要及时报修

4.8锅炉操作服务规范

4.8.1司炉人员须持有司炉操作证,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操作。

4.8.2非司炉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锅炉房。

4.8.3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4.8.4严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准离开,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的,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安全管理员和主管领导,但不得擅自离岗。

4.8.5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近设备带故障操作,维护、检查工作时必须两人以上组织实施,做好当时的维护检查登记工作。

锅炉设备巡回检查时应注意:

a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燃料供应情况是否正常。

b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伐、逆水伐的

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c排污伐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d各类伐表工作是否正常。

4.8.6值班司炉工应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对锅炉运行状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仔细查阅交接记录,听取交接班情况介绍,填好值班记录。

4.8.7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发生,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办理交接班手续。

4.8.8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其喝酒或有病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4.8.9做好锅炉房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4.9浴室管理服务规范

4.9.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9.2端正服务态度,坚守岗位,礼貌待人,尽心尽责

4.9.3加强管理,节水节电,妥善管理好洗浴者遗留物品

4.9.4准确读卡,不多刷或少刷洗浴费。

严禁无卡、无证人员入室

4.9.5搞好浴室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墙无灰尘,地无皂迹,隔离门上无水锈,更衣箱内无污垢、水迹。

4.9.6每次浴后必须打扫干净,确保下水道畅通。

4.9.7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放浴室,不晚开,不早关

4.9.8浴室设施出现故障及损坏的,要及时报修

4.9.10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4.10洗浴须知

4.10.1洗浴者一律凭IC卡进浴室洗澡,每次洗浴费为2元。

4.10.2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开放和关门时间。

4.10.3文明就浴,不争抢水龙头,不在浴室内嬉闹。

4.10.4自行管理好自己的衣物,不准将贵重物品带入浴室,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4.10.5节约用水,严禁在浴室内洗衣物。

4.10.6爱护浴室内公物,保证浴室设施良好。

4.10.7注意浴室环境卫生,严禁乱丢杂物。

4.10.8洗浴时注意安全,正确使用热水龙头,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11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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