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金流量表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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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金流量表分析
第十章现金流量表分析
一、现金流量表有关定义
(一)现金:
指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包括:
库存现金、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注意:
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户中有些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如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等,不应作为现金,而应列作投资;提前通知金融企业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则应包括在现金范围内。
(二)现金等价物:
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例如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3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等)、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
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三)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信息能够表明企业经营状况是否良好,资金是否紧缺,企业偿付能力大小,从而为投资人、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提供非常有用的信息。
注意:
企业现金形式的转换(如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现金与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企业用现金购买将于3个月内到期的国库券)和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如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用存货清偿债务、应付借款利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都不构成现金流量;但对于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却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可能在未来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投资、筹资活动应在现金流量表附注中加以说明,如企业以承担债务形式购置资产和以长期投资偿还债务等。
只有现金各项目与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化才构成现金流量,引起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
二、现金流量表的作用
(1)能够说明企业一定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原因;
(2)能够揭示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支付股利的能力;
(3)能够用以分析企业未来获取现金的能力;
(4)能够分析企业的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
三、现金流量的分类
(一)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流入:
A、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不含收到增值税销项税;扣除销售退回支付的现金);
B、收到的租金;
C、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D、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流出:
A、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不含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扣除因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B、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C、支付的增值税款(不包括不能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
D、支付的所得税款;
E、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二)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流入:
A、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B、分得股利或例如所收到的现金;
C、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D、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注:
如为负数,应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反映。
流出:
A、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B、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C、债券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注意:
①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或出售固定资产所获得现金收入以及与之相关而发生的现金流出,应列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②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处置活动(因已经将包括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视同现金)。
(三)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流入:
A、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B、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C、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流出:
A、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B、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C、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D、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E、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F、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注意:
①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②其中资本包括:
实收资本(股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债务指企业对外举债所借入款项,如发行债券、向金融企业借入款项及偿还债务等。
③企业支付的作为财务费用核算的借款利息支出,应列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四、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则
(一)应分别反映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总额及它们相抵后的结果。
(二)现金流量表一般应当以总额反映,可以全面揭示企业现金流量的方向、规模和结构。
下列项目以现金流入和流出相抵后的净额反映:
1.对于那些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以净额列示。
如:
证券公司代收客户证券买卖交割费、印花税等;旅游公司代旅客支付的房费、餐费、交通费、文娱费、行李托运费、门票费、票务费、签证费等费用。
支付的这些费用应从现金收入中扣除,以净额列示。
2.对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应当以净额列示。
如:
银行发放的短期贷款和吸收的活期储蓄存款等。
3.对某些金额不大的项目可以净额列示。
如: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现金流入和相关的现金流出可以相抵后以净额列示。
(三)合理划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
1.如取得债券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划为投资活动;把偿付利息和支付股利划为筹资活动;把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现金净额划为投资活动,而不属于经营活动。
2.交纳所得税通常将其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对于自然灾害损失和保险赔款,若能分清属于固定资产的保险索赔,通常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若不能分清,则归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3.划分标准一旦确定后,要一贯性地遵守这一划分标准。
(四)外币现金流量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注:
汇率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或加权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应作为调节项目,单独列示。
(五)在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情况下,与净利润有关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过程在表外附注中反映。
(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不反映在现金流量表中,而应在报表附注中反映。
五、特殊行业现金流量的会计处理
(一)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会计处理
1.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产生的现金流量,应作为投资活动单独列示。
2.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支付或收到的现金总额,应扣除因购买或处置取得或支付的现金,以净额列示。
3.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以总额披露当期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下列信息:
购买或处置价格、购买或处置价格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按主要类别分类的非现金资产和负债。
(二)金融、保险企业的现金流量的会计处理
1.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A、对外发放的贷款和收回的贷款本金;
B、吸收的存款和支付的存款本金;
C、同业存款及存放同业款项;
D、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的资金;
E、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F、收回的已于前期核销的贷款;
G、经营债券业务的企业,买卖证券所收到或支出的现金;
H、融资租赁所收到的现金;
I、保险企业的与保险金、保险索赔、年金退款和其他保险利益条款有关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支出项目。
金融企业下列项目应以净额列示:
A、短期贷款发放与收回的贷款本金;
B、活期存款和存放同业款项的存取;
C、同业存款和同业款项的存取;
D、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的资金;
E、委托存款与委托贷款;
F、经营证券业务企业的证券买人与卖出。
六、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直接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包括:
收回当期和前期的销售货款和劳务收入款及转让应收票据所得的现金收入。
注意:
发生销货退回(包括本期退回本期和前期)而支付的现金应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中扣除;本项目不包括随销售收入和劳务收入一起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因销售退回而实际退回的增值税。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主营(其他)业务收入等。
公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入+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当期的预收账款-当期因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注:
上述除坏账损失外,不包括与收入同时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不含销售退回冲减的销售收入)+(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当期销售退回支付的现金+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当期实际核销的坏账损失-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减少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当期增加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中含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当期减少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中含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
上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中如有当期销货退回的,应从本项目中扣除;当期应收票据贴现而发生贴现利息的,应从本项目中扣除。
2.收到的租金
反映企业收到的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业务收入等。
3.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而取得的现金。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4.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反映企业实际收到的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交款、应交税金等。
5.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
罚款收入、逾期未退还出租和出借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
赔偿的现金收入等。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等。
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包括:
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当期支付的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应付款,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而预付的现金等。
注意:
因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而同时支付的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在“支付的增值税额”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中;但其中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增值税销项税的,则仍在本项目中反映;当期因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不含收到可以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从本项目中扣除。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在途材料、原材料、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公式: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当期支付前期的应付款+当期支付前期的应付票据+当期预付的账款-当期因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销售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本期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减少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注:
上述所列各项均不包括可以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7.经营租赁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当期实际支付的经营租赁租金,本项目不包括融资租赁支付的租金。
8.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包括:
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含奖金和补贴等)、支付给职工的其他现金(如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等)。
注意:
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及奖金应在“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反映,不在本项目。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费用、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
9.支付的增值税款
反映企业购买商品实际支付的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实际交纳的增值税税款。
注意:
投资活动支付的增值税应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不在本项目反映;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商品支付的增值税额以及虽属于一般纳税人,但不符合抵扣条件的,不包括在本项目;一般纳税人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中属于增值税额部分,也不包括在本项目中。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交税金等。
10.支付的所得税款
反映企业当期实际支付的所得税,但本期退回的所得税不在本项目反映,应在“收到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项目中列示。
科目:
根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11.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包括:
本期发生的并实际支出的税金和当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金以及预付的税金。
如:
支付的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消费税、营业税等。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交款、待摊费用、应交税金等。
1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包括:
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和办公费现金支出、支付的财产保险费等。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制造费用、营业外支出等。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注意:
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都在本项目反映;债券本金收回也在本项目核算,而债券利
息在“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单独反映;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不涉及现金流量的变动,不在本项目内反映,在现金流量表附注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与筹资活动”项目中反映。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其他投资)等。
2.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长期投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其他投资)等。
3.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注意:
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债券投资利息收入也在本项目反映。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应计利息)等。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包括: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变卖收益以及遭受灾害而收到的保险赔款收入等。
注意:
如本项目为负数,则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反映,列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其他业务收入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包括:
购建固定资产包括购买机器设备和增值税及建造工程工资等现金支出;购建无形资产包括企业购入或自创取得各种无形资产的实际现金支出。
注意:
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以及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不在本项目核算,而应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反映。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
6.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购买股票等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股票投资、其他投资)等。
7.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购买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债权而实际支付的现金。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债券投资)等。
8.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和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等。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1.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通过股票等发行方式筹集资本所收到的现金。
注意: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股份,须委托金融企业进行公开发行,由金融企业直接支付的手续费、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等费用,从发行股票取得的现金收入中扣除,以净额列示;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本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不从本项目中扣除,而在“发生筹集费用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等。
2.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注意:
委托金融企业发行债券所花费的费用,处理方法同股票以净额列示。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债券等。
3.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包括:
归还金融企业借款、偿付企业到期的债券等。
注意:
本项目按当期实际支付的偿债进金额填列;对于以非现金偿付的债务应在报表附注中说明;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应在本项目反映,而列入“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5.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包括:
咨询费、公证费、印刷费等。
注意:
不包括利息支出和股利支出;由金融企业代付的发行费用,应在筹资款中抵扣。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6.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股利、应付利润等。
7.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包括:
为购建固定资产举借的作为资本化的利息和为经营活动举借的财务利息。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财务费用(利息)、预提费用(利息)、在建工程、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利息)等。
8.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包括:
支付的当期应付租金和前期应付未付而于本期支付的租金。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
9.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实收资本(股本)等。
10.支付的其他与融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汇率变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补充资料的填列方法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对于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可能在未来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投资、筹资活动,也应在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如融资租赁设备,记入“长期应付款”账户,
当期并不支付设备款及租金,但以后各期必须为此支付现金,从而在一定期间内形成了一项固定的现金支出。
包括:
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以对外投资偿还债务、以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以存货偿还债务、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等。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1)调节方法:
通过债权债务变动、存货变动、应计及递延项目投资和筹资现金流量相关的收益和费用,将净利润调节到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调整的主要项目:
计提的坏账准备或转销的坏账、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处置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以及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财务费用、投资收益、递延税款、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值税净额。
(3)调节公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计提坏账准备或转销的坏账+当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财务费用+投资损失(-收益)+递延税款贷项(-借项)+存货的减少(-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增值税增加净额(-减少净额)+其他不减少现金的费用、损失。
注:
当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仅指计入成本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包括计入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的这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在这里以金额调整,对当期计提,但仍停留在存货中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将通过存货项目予以调整。
公式中的增值税增加净额,是指本期收到的增值税款与支付的增值税款之间的差额,不包括应收未收和应付未付的增值税款;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不包括非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如在建工程产生的。
3.现金流量净增加额:
通过对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以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比较得来的;但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应当作为投资处理。
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工作底稿法)
(一)定义:
是以工作底稿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对每一个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借以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方法。
(二)步骤:
1.将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期初数和期末数过入工作底稿的期初数栏和期末数栏。
2.对当期业务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
调整分录大体可分为三类:
(1)涉及利润表中的收入、成本和费用项目以及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通过调整,将权责发生制下的收入费用转换为以现金为基础的收入费用;
(2)涉及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筹资项目,反映投资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3)涉及利润表和现金流量的投资、筹资项目,目的是将利润表中有关投资和筹资方面的收入和费用列入现金流量表的投资、筹资现金流量中去。
注:
对不涉及现金收支的一些事项,也需要编制调整分录。
3.将调整分录过入工作底稿中的相应部分。
4.核对调整分录,借贷合计应当相等,资产负债表项目期初数加减调整分录中的借贷金额后,应当等于期末数。
5.根据工作底稿中的现金流量表项目部分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三)调整分录
1.分析调整产品销售收入:
借: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应收账款-货款
未交税金-增值税
贷:
产品销售收入
应收票据-货款
2.分析调整产品销售成本;
3.计算产品销售费用付现;
4.调整本年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5.调整管理费用;
6.调整财务费用;
7.分析调整投资收益;
8.分析调整所得税;
借:
所得税
贷:
未交税金
9.分析调整营业外收入;
10.分析调整营业外支出;
11.分析调整坏账准备;
12.分析调整待摊费用;
13.分析调整固定资产;
14.分析调整累计折旧;
15.分析调整在建工程;
16.分析调整无形资产;
17.分析调整短期借款;
18.分析调整应付工资;
19.分析调整应付福利费;
20.分析调整未交税金;
21.分析调整预提费用;
22.分析调整长期借款;
23.结转净利润;
借:
净利润
贷:
未分配利润
24.提前盈余公积;
借:
未分配利润
贷:
盈余公积
25.最后调整现金净变化额。
借:
现金
贷:
现金净增加额
借:
现金净减少额
贷:
现金
八、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T形账户法)
(一)定义:
是通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非现金项目,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开设T形账户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对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的一种方法。
(二)步骤:
1.为所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非现金项目分别开设T形账户,并将各自的期末期初变动数过入其账户。
2.开设一个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T形账户,过入期末期初变动数。
该账户每边设计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个部分,左边记现金流入,右边记现金流出。
3.以利润表项目为基础,结合资产负债表分析每一个非现金项目的增减变动,并据此编制调整分录。
4.将调整分录过入各T形账户,并进行核对。
该账户借贷相抵后的余额与原先过入的期末期初变动数应当一致。
5.根据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T形账户的记录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九、现金流量表分析
(一)现金流量表的综合分析方法
会计恒等式:
由:
C+WC+FA-ADEPR+IA+OLA=D+DT+E
得:
C=D+DT+E-WC-FA+ADEPR-IA-OLA
注:
C: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WC:
除C以外的营运资本;FA:
固定资产原值;ADEPR:
累计折旧;IA:
无形资产;OLA:
其他长期资产;D:
长期负债;DT:
递延税款;E:
所有者权益。
(二)现金流量表比率分析
1.现金流量的充足性和财务弹性分析:
a、现金流量满足率=营业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00%;
b、股利支付率=营业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股利支付额×100%;
c、长期负债偿还率=(支付债券本金+清偿长期借款本金)/长期负债总额×100%;
d、固定资产再投资率=购建固定资产支出总额/营业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e、债务保障率=全部负债总额/营业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f、折旧影响系数=折旧额/营业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注:
该系数应高于固定资产再投资率,才能保障现有资产的增值和完整。
g、现金自给率:
亦称现金流量适当率,具体说,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除以3~5年的(资本支出+存货增量+现金股利)平均值。
h、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对资本性支出的比率;
I、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对现金股利的比率;
J、现金再投资比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现金股利)/(长期资产+营运资本);
注:
一般认为,该比率达到10%左右是最为理想的。
2.现金流动的有效性分析:
a、销货现金流量比=营业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销货总额;
b、营运指数=净利润/营业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c、现金报酬率=企业净现金流量/资产总额;
d、主营业务现金比率=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