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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西店镇总体规划

宁海县西店镇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促进西店镇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进步,加速推进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使城镇建设与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②《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版)

③《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④《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⑤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2、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有关规划

①《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6—2010年)》

②省委、省政府《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纲要》

③《宁波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999—2020年)》

④《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⑤《象山港区域空间保护和利用规划》

⑥《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规划纲要》

⑦《宁海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3、其他相关规划、计划

①《西店镇总体规划》(1994)

②《西店镇土地利用规划》(1996)

③《宁海县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与发展规划》

④《宁海县消防专项规划》

⑤《宁海县域村庄布点规划》

⑥与《西店镇政府工作报告》(2006)、《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2006-2010)相衔接。

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1、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

从区域的角度分析把握西店未来的发展。

合理确定城市发展形态、布局和规模,加强镇区的空间整合和优化。

2、以人为本的原则:

即坚持规划的合理性,也注重客观实际,把改善和方便人民生活放在首位。

3、城乡一体化的原则:

统一规划城乡空间,规划建立以镇区为中心的村镇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

4、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在增强规划对未来预见性的同时,强化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注重规划的可持续性、可行性,近远期结合,保护与建设结合,局部与整体结合。

第3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6至2020年,其中近期至2010年,远景至21世纪中叶。

第4条   规划范围

规划分为镇域和镇区两个层次:

1、镇域:

为本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在该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规划与管理。

镇域范围即西店镇的行政范围,面积约102km2,辖22个行政村,重点研究村庄发展战略、村庄空间布局结构、村庄职能结构、镇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村的发展模式。

2、镇区:

本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由现状镇区、镇区外围的城镇发展用地和生态控制用地组成,西至甬台温铁路线,东南至铁江港,东北至望海公园,西北至山体,面积约24km2。

由西店、王家、石孔、尤家、团堧、滨海、樟树、溪头8个行政村的行政范围组成。

第5条   本规划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将作为西店镇发展与建设的技术性行政法规,是编制详细规划和其它相关专项规划的依据。

西店镇域范围内一切涉及土地开发、城镇建设和空间资源利用的行为均应服从本规划,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6条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附件(含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本规划作出变更。

文本中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 发展战略及目标

第一节 发展战略

第7条   总体发展战略

以工业区建设和城镇公共设施建设为契机,拉开城镇发展框架。

引导二、三产业向城镇集聚,强化主导经济,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第8条   经济发展战略

第一产业实施现代农业战略,做好农业名牌、时鲜果蔬、海洋经济等工作。

第二产业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块状经济,建立创新机制,改变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

第三产业由商品零售、餐饮服务等低层次的传统服务业向高层次、高附加值的旅游业、贸易业转变。

第9条   镇区发展战略

完善镇区的公共设施,增强中心集聚功能,进行旧城改造和新住宅区建设,改善居住环境,吸引人口集聚。

建设工业园区,引导工业经济集约化发展。

第二节 发展目标

第10条 发展总目标

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宁海北部经济中心,浙江省经济强镇。

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防灾设施齐全。

具有高效能的产业和城镇管理运行机制,高水准的生活质量和现代文明的社会文化,高品位的生活环境和绿地景观。

第11条 经济发展目标

2010年前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率为15%,工农业总产值年增长率16%,工业总产值年增长率19%,财政收入年增长率15%,至2010年,农民年人均收入达1.5万元以上。

2010年至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率10%,至2020年,农民年人均收入达3.5万元,三次产业比重:

10:

55:

35。

第12条 社会发展目标

塑造良好的城镇文化氛围,积极发展教育科技事业,提高人口素质,普及9年义务教育和高中段教育。

建立完善的社会服务、社会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

第13条 城镇发展目标

城镇各项用地协调发展,合理布局,综合发挥土地效益;完善居住配套设施,保障居民高质量的生活居住环境;强化城镇服务功能,形成层次多样化、网点均衡化的现代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拥有高效、安全、便捷的城镇交通体系和完善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第三章 城镇性质及城镇规模

第14条 城镇性质

浙江省中心镇,宁波南部生态型工业城镇。

第15条 人口规模

近期至2010年镇区实际居住人口5.5万人,镇域实际居住人口8.3万人;

远期至2020年镇区实际居住人口8.0万人,镇域实际居住人口10.5万人;

第16条 用地规模

近期镇区建设用地规模为573公顷,人均104平方米;

远期镇区建设用地规模为801公顷,人均100平方米。

第四章 镇域城乡发展规划

第一节 空间布局和空间结构

第17条 空间组织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

指镇区,为西店镇域的发展中心,是重点发展地段。

两轴:

规划形成34省道发展轴和西深公路发展轴。

第18条 规模等级结构

规划形成西店镇区——中心村——基层村的三级村镇等级规模体系。

规划村庄等级一览表                        表一

村庄名称

现状人口

(人)

规划人口

(人)

包括村庄

服务基层村

服务人口

(人)

香山中心村

3984

4000

香石、洪家

香联

5500

岭口中心村

1644

1600

岭口

 

1600

紫溪中心村

6774

6000

铁江、紫江、吉山、集义

 

7200

凫溪中心村

2148

2100

凫溪

吴山

2600

海洋中心村

1308

1200

海洋

 

 

崔家村

1265

1200

 

 

 

望海村

306

300

 

 

 

前金村

784

750

 

 

 

香联村

1494

1500

 

 

 

吴山村

585

500

 

 

 

                         注:

表中人口为户籍人口

                      

第19条 村庄建设

1、远期合并香石、洪家组成香山中心村、合并铁江、紫江、吉山、集义组成紫溪中心村。

2、村庄改造分为三种模式。

①属于镇区的村庄,进行城市化改造,村庄变成城市社区。

②空间上相邻的村庄规划进行合并。

③规划搬迁的村庄,应严格控制基础设施投入与新建住宅用地审批,逐步撤并。

 

第二节 镇域空间管治

第20条 空间管治区

镇域空间划分为三类空间管治区:

即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

第21条 适建区

适建区为西店镇区的规划建设用地及远景发展预留地范围。

该区域的建设应符合本规f略d0rh划的镇区部分的要求。

第22条 限建区

限建区为中心村与基层村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位于34省道两侧,由前金-望海片,铁江-海洋片,吴山-凫溪片和岭口,牌门舒、塘下、蔡家、诗房、海格山和沙地七个独立村庄(自然村)组成。

具体范围见图纸。

限建区内只允许建造本地村民的自用住宅和公共建筑,不宜安排新的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应逐步向工业区集聚。

七个独立村庄(自然村)的建设用地应限制在现状范围内,不再向外扩展。

第23条 禁建区

禁建区指因农业生产和生态景观要求需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域。

包括农业示范区、普通农用区域以及村庄、镇区周边的生态景观区、水源保护区。

禁建区内不宜进行各类非农建设。

禁建区内的现有企业应限期搬迁。

第24条 文物建筑保护

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

尚未列为保护建筑,有一定历史的祠堂、庙宇、石桥应参照文物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保护。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保点如下表:

文物建筑名称

年代

地址

保护等级

公布年月

崇兴庙

石家村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5月

阆风桥

岭口村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0年4月

皇封庙龙柱石雕

前金村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0年4月

邬氏宗祠

集义村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3年2月

镇东桥 

清 

铁江村

县级文物保护点

2003年3月

京牧天宠坊

明 

王家村

县级文物保护点

2003年3月

洪式骔故居 

洪家村

县级文物保护点

2003年3月

孙氏宗祠三连藻井戏台 

樟树村孙家

县级文物保护点

2003年3月

第三节 镇域公共服务设施

第25条 商业服务设施

镇区以外规划设室内菜场2所,分别为香山菜场和铁江菜场,规划小型露天菜场5所,分别设于岭口、凫溪、桥棚、前金和茅洋。

超市、便利店和其他商业设施按需求实现市场化配置。

第26条 文化体育设施

中心村应设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每个活动中心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

内容包括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小型图书馆,影视厅,会场等。

其中综合文化活动场所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图书馆(室)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藏书在5000册以上。

中心村应设综合体育活动中心,每处用地不小于0.5公顷。

综合体育活动中心内可设运动场,运动馆(含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网球场,游泳池等。

基层村应设置文化站。

文化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

内设青少年、老年活动点,阅览室,健身房,聊天室等。

基层村应设居民体育活动场地。

每处居民活动场地面积不小于0.3公顷。

第27条 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千人床位数1.5床,每万人医生数15人。

扩建香山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铁江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其他的中心村和基层村应设卫生服务站。

第28条 教育设施

规划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段教育。

各教育段的学生指标:

幼儿园36‰、小学72‰、初中36‰,高中36‰。

中小学规划一览表                 表二

学校

班级数(班)

学生数(人)

用地规模(ha)

位置

成教中心

-

-

2.03

团堧

西店高中

48

2160

4.55

樟树村南

西店中学

42

1680

3.96

石孔村北

香岩中学

36

1440

3.52

下田畈村东

初中合计

78

3120

-

-

西店小学

48

1920

3.39

滨海路西

东红小学

36

1440

1.88

石孔村南

观澜小学

24

960

-

铁江村

邵家小学

36

1440

-

邵家村南

香岩小学

36

1440

1.88

洪家村南

小学合计

180

7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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