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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通报.docx

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通报

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通报

为切实加强我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根据马关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委教明电〔2011〕21号)精神,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安排,市教育局联合卫生局、工商局组成三个联合检查小组,于5月24日至5月27日开展对全市有集体供餐的60所中学,中职学校、20所小学和81所幼儿园的食堂、小卖部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校对食堂和校内小卖部食品安全和卫生工作总体上比较重视,管理力度逐步加大,设施设备投入不断增加。

大多数学校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工作,成立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或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设立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制定了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大部分食堂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并已基本领取了健康证。

近年来,在教育经费紧缺的情况下,许多学校对食堂的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都加大了投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大部分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抓得紧、力度大、措施到位。

二、存在问题

虽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体上能适应学校教学工作的要求,但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个别学校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还不够重视,多数食堂(食品)从业人员缺乏业务培训,食品卫生和安全意识普遍较差。

部分学校对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大,有的制度甚至形同虚设。

部分学校台账制度建立不完善,没有建立索证索票制度。

二是卫生设施不够完善。

部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不够完善,如厨房功能专间配置不足、配餐间缺少空气消毒装置、餐具保洁不足、用餐人数多的学校食堂无专用的餐具洗消间及粗加工间等。

三是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个别学校对食堂卫生的日常管理力度不够,如有些经营者在售菜间堆放杂物,工作时间未关闭与外界相通的门和纱窗,或在非工作时间敞开外卖窗口。

三、整改意见

1、进一步提高安全认识。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2、进一步规范从业管理。

学校食堂要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要取得健康证,参加培训后上岗。

食堂要按照食品加工操作流程设计,布局要合理,设置更-衣室、粗加工间、加工间、售菜间,避免交叉污染。

要完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洗消间不得为学生提供公用餐具,禁止使用塑料制品盛装、覆盖食品。

3、进一步完善索证制度。

所有定型包装食品采购要有供货合同(合同必须列出供货清单)、供货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每一种所购食品原料的质检报告(要求每半年一份)。

散装食品采购要求经过实地考察后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并索要其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索证资料要求保留食品原料用完后一年。

4、进一步强化饮水管理。

学校应为学生提供检测达标的饮用水,农村寄宿制学校大多是自备供水,在使用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经水质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存在二次供水的单位,储水设施必须定期清洗、消毒,以免因水源污染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

南安市教育局

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通报[篇2]

为切实加强春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按照校长指示,郭校长带领总务处分别于3月8日对南校区学生食堂,3月9日对北校区学生食堂按药监局的要求进行了细致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食堂总体运行良好,能够按照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标准进行操作,经营者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健全,设施设备完善,操作环境有所改善,食堂负责人索证索票意识有所提高,购进的米、面、油、肉、菜、调料等食品原料能提供票据,消毒记录填写完整。

文明餐桌行动宣传氛围浓,餐厅粘贴文明用餐宣传标语,引导学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存在的问题

1.食堂晨检制度落实不到位。

2.食品留样没有做到专柜专用,存在混放现象,留样数量没有按规定留足(不足100克),没有留样记录表,留样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及时处理。

3.餐厅地面卫生不净,餐桌下面脏存有卫生死角。

4.下水管道地漏没有防鼠设施,没有安装密闭防鼠网。

5.用电存在私拉乱接现象,有安全隐患。

6.食品采购索证不全不规范,台账记录不规范等。

7.更-衣舍室没能按要求使用,食品与生活物品混放。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加大对学生餐厅、食堂操作间和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

2.全面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3.加强管理培训,严格规范操作。

要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管理力度。

落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严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

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即: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

学生餐厅和食堂操作间要坚持每天清扫,确保干净整洁,不留死角。

要认真检查各类设施设备,定期清除污渍,保持正常运转。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严格分开存放,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放置其他杂物和私人物品。

总务处

2016年3月10日

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通报[篇3]

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监二201527号)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4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于3月份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县学校食堂基本情况

(一)学校食堂情况。

全县开设食堂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共有79所,其中中小学食堂38所,助教中心食堂1所,村小3所,托幼机构食堂37所;对外承包的食堂16所,在校就餐人数11049人。

(二)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共出动执法车辆36台次,执法检查人员45人次,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38所,助教中心食堂1所,村小3所,托幼机构食堂37所,覆盖率达100%,其中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60所,持证率76%;食堂从业人员数141人,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人数118人,持证率84%。

通过检查当场给予警告1

行政处罚的39家,责令改正58家,立案查处2家。

(具体检查情况见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

(三)量化等级动态评定情况。

此次检查我局对60家持证单位进行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动态评定,评定结果为A级单位的12所,B级单位48所。

二、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基本状况

从检查的情况看,通过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县学校食堂整体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所有学校均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堂环境定期清洗和保洁,食堂从业人员均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多数学校食堂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到位,未在仓库查见超过保质期或储存不当的食品,未查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劣质食用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塑料餐盒、筷子的情况;大部分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管理逐步规范,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不完善。

部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存在布局流程不合理,功能分区不清,没有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分区;食品处理区面积过小,没有设置备餐专间,没有设置通过式预进间和传递窗口,备餐专间内没有空调设施。

3所村小硬件设施严重欠缺,没有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设施设备。

个别学校食堂由于受工程进度的影响,未能按期完成,导致学校在简易场所开设食堂。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2

管理督查力度不足,食堂管理人员形同虚设,未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从业人员缺乏食品安全意识;部分学校食堂采购进货验收制度不落实,未进行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有的食堂即使作了验收登记,记录过于简单且项目不全,流于形式;部分学校食堂留样制度执行不到位,留样记录未及时填写,有的食堂虽执行留样,但存在留样数量和留样时间不足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食品加工操作环节不规范。

部分食堂从业人员未按照规范操作,采购的食品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擅自变更加工操作场所,设有的功能场所未使用,直接在柴火间内进行食品加工烹饪,烹饪好的饭菜未及时存放到备餐间;餐饮具未坚持每天消毒,消毒柜不使用、消毒时间过短等不规范操作均存在;

(四)安全隐患仍存在。

个别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常年使用未经检测的自备井水或山泉水,对饮用水安全防范意识差,生活饮用水的水井也未加盖上锁;个别学校对学生供应的桶装饮用水未向厂方索取同批次的检验报告书。

一些学校食堂临时关闭或者食堂不能满足学生就餐的需要,学生流向学校周边的个体餐饮经营户和托餐家庭就餐,这些就餐点普遍存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必备的设施设备配备缺乏、环境卫生条件差等问题,给学生饮食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具体措施

针对我县学校食堂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建议县教体局会同我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不断提升学校

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一)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

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督促限时整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对于存在问题较多、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学校、托幼机构,我局将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开展“回头看”工作,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帮助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转变观念,规范经营。

(二)加大对食堂基础设施的建设。

建议教体局督促学校要把食堂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来抓紧抓好。

用好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加大对基础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在新建、改扩建食堂前将食堂设计图纸送我局进行前期审核,我局将组织人力对新建学校食堂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

(三)加大对食堂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以健康证持有情况、环境卫生、餐饮具消毒、原辅料进货验收和食品留样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在以后的执法检查中,对违法单位一律进行行政处罚,特别是一些经多次督促尚未整改的单位,我局将加大处罚力度,并向有关单位通报,必要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

(四)全面推行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我局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切入点,对持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情况进行授牌公示,促进学校按照食品安全监督量

化分级标准不断提高自身管理能力。

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工作为载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逐步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附件:

1.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

2.监督量化动态等级评定汇总表

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通报[篇4]

根据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设会议精神,及时召开校长、分管人员会议,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整改小组,2015年9月16日对本校食堂安全进行了彻底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补救,进一步完善了卫生安全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食堂卫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师生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李耀辉。

二、检查情况

伙房的食品卫生进行了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食堂营业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设施设备卫生及运转维护情况、食品采购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等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

1.台帐建立不规范,索证落实不到位。

进货查验及采购台帐记录不完整。

2.餐用具消毒不到位。

3.对储存的主副食品、调味品未进行登记挂牌。

4.部分学校对储存的主副食品位进行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备餐厅环境差。

5.食品卫生检查工作,要求各校要按照“存在问题即视为事故的要求”将责任前置。

三、采取措施

1.健全食堂卫生设施。

更新和改造炊事设备,使食堂功能齐全。

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健全,各加工布局合理,周围环境整洁优美。

2.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

一是“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品管理制度,对食堂的全面工作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

从人员、调入、设备、采购、加工等所有环节进行细化并狠抓落实。

3.进一步加强食品采购、加工的管理。

所有统一采购的食品(包括大米、面粉、肉类、食油、调味品等)都进行严格把关,加工程序合理,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

4.加强各种设备的检查。

对食堂配备的各类炊事机械、用电设备、电路开关、插座经常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加强食堂证照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体格检查,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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