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工发066号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10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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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工发066号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1026
宁工发[2008]066号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1026
宁工发[2008]66号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的意见
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现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3]18号)、《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在深化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中全面建立“会员评家”机制的意见》(苏工组[2003]7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会实施“八大工程”的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以下简称建家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党的十七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新的历史时期的职工之家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建家工作,以“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为工作理念,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为基本要求,着力推进“八大工程”建设,努力构建完善维权体系、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创新体系和高效的组织服务体系,团结带领全市百万职工,发挥生产、建设主力军作用。
2.近几年来,工会基层组织快速发展与其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矛盾日益显现,工会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与职工群众的期望差距较大的问题还普遍存在。
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把建会、建制、建家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基层工会进一步健全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切实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是摆在各级工会面前
活力。
(5)齐抓共建的原则。
努力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职工热情参与的合力建家工作格局。
三、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基本要求
6.工会组织健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明显。
镇(街道)、村(社区)、25人以上的企事业、机关单位,建立健全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女会员1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或小组等组织;工会组织各项制度健全并得到认真执行,建立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实施会员评家,基层工会民主化、群众化、法制化建设有成效;基层工会工作制度规范。
建立健全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宁工发[2003]108号)精神,最大限度地把职工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入会率达95%以上;加强会员的会籍管理,坚持会籍随劳动关系变更而变更的原则,使会员会籍管理与工会组织体制、组织形式的创新发展相适应;建立健全工会工作台帐,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7.要全面建立“会员评家”机制。
建立“会员评家”机制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基层工会进一步加强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广大基层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凝聚力、吸引力的重要举措。
全市各企事业工会、机关工会、镇(街道)、村(社区)工会,每年都要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对本单位工会的建家活动进行民主评议,对工会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对是否申报参加上级工会模范、先进职工之家评比作出表决,切实把会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建家活动成效的主要标准,促进建家活动水平不断提高。
基层工会申报市模范职工之家必须经所在单位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决定,同意票率要达80%以上。
8.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企务事务公开等形式,组织职工参与管理,保障职工行使民主权利。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建立集体合同的履约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纳入企业行政和工会的目标管理;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加强群众法律监督,把问题依法妥善解决在基层。
9.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和技术创新等工作。
协助和督促企业行政落实国家各项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要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群众监督网络,加强劳动保护检查员队伍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根据企业实际,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并将其延伸到企业管理、安全环保、技术攻关、节能降耗、新产品开发等领域。
要将企业文化建设与创建学习型组织结合起来,教育、引导职工在继承和发扬工人阶级优良传统的同时,树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观念和道德情操,实现个人素质的全面提高,增强企业的团队精神。
10.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在职工就业、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履行好工会组织帮扶特困职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尽力为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提供帮助。
各基层工会组织,都要把对职工的扶危济困看作是自己的职责,扎扎实实地做好相应工作,做到不让一个职工生活不下去。
11.建家活动要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
各地区、各系统工会要主动争取同级党政的支持,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之中,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制范围,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形成“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的工作格局。
四、不同性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建家的具体要求
12.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建家活动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其它与企业相适应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并把“双爱双评”(评爱员工的优秀厂长、经理,评爱企业的优秀员工)活动与建家活动统一起来,逐步提高建家水平。
小型非公有制企业要把依法规范工会组织建设,监督企业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规定,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依法拨缴工会经费,把职工群众最为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建家的重要内容,切实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
13.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开展建家活动,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的特点,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开展院务、所务、校务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积极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协助有关方面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及时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维护好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14.镇(街道)、村(社区)工会要认真组织所属基层工会开展建家活动。
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适应镇(街道)、村(社区)工会开展建家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拓展建家的领域。
基本要求是:
抓好所辖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和自身组织建设,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工会干部,并落实待遇;建立劳动关系调处机制,积极协调所辖区域内的劳动关系;代行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维权工作,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加强对基层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努力构建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工会“三级联建”职工之家建设的活动载体,依托镇(街道)、村(社区)工会带动辖区内的基层工会、分会、小组等单位开展建家活动,实现工会资源共享。
15.大中型企业深化建家活动,除了搞好本级工会组织的建家工作外,还要将工作重心下移、触角下延,要把重点放在车间、班组(科室),深入开展建设“职工小家”活动,夯实建家的基础。
基本要求是:
加强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建设,由会员直接选举工会分会负责人和小组长,建立一支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积极分子队伍;建立健全班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管理会议,坚持各项公开制度,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组织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检查监督,做好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加强“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16.凡带有联合会性质的下辖若干独立工会委员会的镇(街)、村(社区)工会及特大型企业集团工会,其主要工作应体现在对基层工作的指导。
因此,此类单位原则上不申报市模范职工之家,其二级单位中获得市模范职工之家称号达到75%以上的,其本级工会方可申报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由该类工会组织申报,市总工会验收后核准授予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自2008年起,市总工会将开评南京市“模范职工小家”。
凡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非独立工会委员会、分会、小组,均列入市模范职工小家的评选范围。
五、加强对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组织领导
17.各级工会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建家工作作为统揽工会各项工作的全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建家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
要建立由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专人负责的建家活动工作机构,定期研究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合力。
要依据本《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建家活动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
18.实施分类指导,增强建家活动的实际效果。
各区县、各系统工会要深入调研,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企业和不同类型基层单位建家工作的需要,分类型、分层次地指导企事业单位、机关建立符合实际的建家工作内容要求和活动方案,不搞一个模式,力戒形式主义。
各层次职工之家的实施方案和考核条件应尽可能细化、量化,使之便于操作。
要研究和建立一套符合基层实际,行之有效的建家、评家、验家的动态管理制度,取消建家荣誉“一评定终身”的做法,改进评选方式和复查验收方式。
各地区、各系统工会要将职工之家建设纳入长效管理,可每年评比一次本地区、本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或“先进职工之家”。
市总对职工之家建设的创建实行开放式的评审,凡连续两年获得本地区、本系统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的,且工会工作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基层工会,可以随时申报“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
“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荣誉有效期原则上定为五年,五年之后可重新申报、参评。
有效期内市总可自行或委托各中间层次工会对已获得市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的单位定期验家,发现名不符实的,可收回、撤销荣誉称号。
19.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建家活动常建常新。
各级工会要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深入实际,贴近职工,认真研究解决深入建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动建家工作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要认真总结并及时推广基层工会开展建家活动的新经验,积极培养和发现典型,及时宣传和推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工会开展建家活动的积极性,加强对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不断推动建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附:
1、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申报表
2、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百分考核细则
3、南京市模范职工小家百分考核细则
南京市总工会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
工会建家意见
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2008年5月22日印
共印70份
附件1
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
申报登记表
区(或) 系统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南京市总工会制
基层工会简况
基层工会名称(盖章)
产业类别
上级工会
所有制形式
经营方式
职工总数
会员数
职工
入会率
工会主席姓名
是否专职
是否参加上岗
资格培训
工会是否取得
法人资格证书
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签订率
是否签订集体合同
是否建立工资协商制度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工会组织及本单位获得过何种荣誉称号
主要先进事迹
会员(代表)大会评议意见
会议
时间
出席
人数
会
议
决
议
表决
结果
基工层会党工组作织意对见
(盖章)
年月日
基会层工行作政的对意工见
(盖章)
年月日
区局总公工司会工或会产意业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审总批工意会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条件
考核验收内容
标准分
自
评
分
考核分
备注
一、坚持党政工共建职工之家并形成合力。
依靠职工群众搞好工作,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落到实处(14分)
1.成立共建领导小组,下发共建文件,定期召开共建协调工作会
4
2.建家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表彰
3
3.依靠职工群众搞好工作,充分保护、调动、发挥好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本单位工作全面发展,成绩显著
3
4.通过建家,干群关系融洽,本单位有较强的凝聚力
2
5.行政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支持建家工作
2
二、严格执行《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基层工会较好履行维护的基本职责,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13)
1.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合同内容符合实际,条款充实具体,集体合同履约责任、监督检查制度健全
4
2.签订工资专项协议、安全卫生、女职工专项保护协议,履约率和职工认可率高
3
3.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社会保障措施落实
3
4.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和信息信访机构,劳动关系协调稳定,发生劳动争议问题能够在基层依法妥善解决,职工越级上访率为0
3
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职工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和落实(13)
1.职工(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健全
3
2.建立厂级、车间(分厂)、班组三级民主管理网络
2
3.职代会职权落实
2
4.实行厂务(院、校、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制度,并富有成效
3
5.实行职代会民主评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3
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为职工办实事,积极参政议政(13)
1.关心职工疾苦,实施送温暖工程,在职工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履行好帮扶特困职工“第一责任人”职责
4
2.公司制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2
3.职工董事和监事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并坚持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制度
2
4.其他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建立工会主席参加行政相关会议和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发挥工会参政议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
3
5.积极兴办经济实体,增强为职工服务的能力
2
五、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本单位改革和建设,不断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15)
1.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安康杯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制度健全,并做到有领导、有检查、有评比、有奖励,发动面达到60%以上
6
2.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成效显著,合理化建议采纳实施率高
3
3.劳动保护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健全
3
4.协助和督促行政落实国家各项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成效显著
3
六、重视职工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有益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12)
1.配合党政积极创建学习型单位,做好职工培训工作,职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3
2.重视职业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2
3.有活动场所,积极投入全民健身运动,有计划地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按规定订阅和组织职工学习工会、工人报刊
4
4.有计划培训职工代表和工会小组长等
3
七、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组织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15)
1.工会组织健全,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入会率达95%以上
2
2.实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和代表常任制及工会委员、主席民主选举制。
工会各项制度健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成效明显
2
3.工会干部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意识强,能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
工会干部到岗一年内完成上岗资格培训及适应性岗位培训
2
4.有一支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其先进面达30%以上
1
5.经审、女职工组织健全并积极发挥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2
6.有计划地开展建设职工小家活动,先进面达30%以上
2
7.工会经费独立管理,收、管、用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2
8.工会组织(包括建家、工会会员会籍管理等)各项台账、档案材料齐全,管理规范
2
八、模范职工之家得到职工群众的认可(5)
健全会员评家制度
检查验收可采用“民意调查表”的形式抽样调查:
会员100人以下的单位抽样调查10—20%;
会员101人—300人单位抽样调查10%;
会员300人以上的单位,进行成建制的部门抽查,被抽查人员不少于30人。
凡会员认可率在80%以下的不能通过验收;80%的得2.5分;90%以上的得5分
5
考核验收总分
通过考核验收应在85分以上
100
考核意见
考核组人员名单(签名)
考核验收时间
附件3
南京市模范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条件
考核验收内容
标准分
自评分
考核分
备注
一、组织建设
(16分)
1.成立了创建职工小家的工作机构
2.5
2.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2
3.工会组织健全,按民主程序选举分工会负责人或工会小组长
3
4.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活动经常
3.5
5.有一批热心工会工作的积极分子,善于为职工说话办事
2.5
6、班组负责人团结协作好,得到职工拥护
2.5
二、民主管理
(16分)
1.定期组织职工听取班组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参与制定班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4
2.设立班务公开栏,对生产、分配、福利、奖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内容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充分发扬民主
4
3.民主管理小组或民主管理员能正常开展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4
4.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和职权得到落实,职工对当家作主的满意达90%以上
4
三、经济建设
(14分)
1.有计划地开展合理化建议、经济技术创新、劳动竞赛活动,普及面达80%以上,成效显著
3
2.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无重伤以上工伤事故
4
3.积极开展以师带徒,岗位练兵活动和技术培训等,职工业务、技术素质明显提高
3
4.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本单位生产、工作的先进班组
4
四、思想道德教育
(12分)
1、定期组织政治、业务、技术学习,职工参与率达95%以上
3
2、组织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3、完成上级工会分配的培训任务,并取得较好成绩
2
4、职工队伍精神面貌好,无违法乱纪和受处分的人员
4
五、职工生活
(14分)
1、关心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积极主动向上级反映职工疾苦
4
2、开展家访谈心活动,做到“五必访”,帮助职工排忧解难
4
3、开展互帮互助活动,职工之间关系融洽
3
4、建立职工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3
六、文体活动
(12分)
1、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职工参与面达到90%以上
3.5
2、建有职工小家活动室,购置了相应的报刊、杂志、书籍等学习资料和文体活动器材
5
3、文体活动受到了上级表彰
3.5
七、资料管理
(10分)
分会或班组的基本情况有图表显示或实行了微机管理,民主管理活动情况、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合理化建议材料、工资奖金分配情况,宣传教育、政治学习、好人好事记录,文体活动、小组活动经费开支情况,互助活动、民主生活会、小组会议记录等各种资料齐全
10
八、职工认可
(6分)
1、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小组会员报告小家建设情况,听取会员的评议
1
2、采用“民意调查表”的形式进行调查:
会员50人以下的抽样调查30%;
会员51—100人抽样调查10—200%;
会员101人以上的,抽样调查不少于10人
凡会员认可率在90%以下的不得分;在90—95%之间的得2.5分;达95%以上的得5分
5
总分
100